第14节(1 / 1)
刘秀瞧见刘裕身旁的章凌,眼睛一亮,道:“章凌哥哥。”
章凌笑咪咪对刘秀作揖,道:“秀秀妹妹好。”
此时小童来花园寻张兰兰,道章槐先生醒了,可以见客。张兰兰便将刘秀托付给刘裕章凌二人,自己去见章槐先生。
章槐对刘裕大嫂的到来颇为意外,但见张兰兰从怀中掏出五两银子时,更是吃了一惊。张兰兰本想将十两银子全给做刘裕的伙食费生活费的,反正她有钱任性给的起,但是细细一想,刘裕本是农家孩子,生活贫寒,私塾里的先生学生都知道。若是突然一下子从最差的伙食提升到最好的伙食,反差太大容易引的有些人眼红,平白生出事端。五两银子已经是中等水平,足够刘裕的营养发育。
再说张兰兰虽然手中有了不少银子,但不想露富。她卖绣样挣了多少钱只有她自己和锦绣坊几个相关的人知道,也暂时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
“先生,还有件事要拜托您。”张兰兰道,“裕娃是个懂事的,我不想叫他太操心家里的事,反而分了念书的心思。这五两银子是我的私房钱,请先生不要告诉裕娃我给他多加伙食费的事。”
章槐摸了摸胡子,伙食不一样,刘裕自然是能知道的呀,若是他问起来……章槐看着眼前一脸诚恳的妇人,心道看在她诚心诚意为孩子好的份上,自己就帮她圆个谎吧。
“好。最进我正好需要抄写一批书稿,刘裕的字是学生们里最好的,我就叫他闲暇时帮我抄书,他若问起伙食的事,我便说是抄书的酬劳。”章槐想了想道,又怕张兰兰一个乡下妇人不理解,进一步解释道:“让刘裕抄书,对他可是大有好处。一方面巩固学识,一方面我那书稿中有很多名家批注,他抄上一遍,对他学问极有帮助。”
张兰兰千恩万谢的辞别了章槐先生,带着刘秀回锦绣坊。
刘裕章凌将张兰兰母女送出院子门,刘秀依依不舍的和她章凌哥哥道别。
“小妮子,别看了,再回头当心扭了脖子。”张兰兰打趣道。
刘秀一下子涨红了脸。
回程的路上,刘秀显得有些低落,张兰兰沿途买了刘秀最喜欢的桂花糕,这才哄的小妮子重绽笑颜。
刚进锦绣坊的大门,就见一个小娃娃一阵风似的冲出来。
“秀秀姐姐,你可回来了!”王乐星星眼围着刘秀转圈,将张兰兰母女二人迎进后院。刘秀笑嘻嘻的分了一块桂花糕给王乐,王乐简直要乐开了花,将桂花糕捧着舍不得吃。
胡氏正在院子里绣花,瞧着儿子没出息的样儿,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胡氏张罗着用了晚饭,张兰兰带着刘秀去前院的绣坊,想给刘秀买身衣服。家里新买的布还没来得及做成衣裳,现在刘秀身上穿的衣裳还是几年前用刘俊不穿的旧衣裳改的。
锦绣坊里各色成衣齐全,从锦缎到细布的都有。张兰兰寻思着刘秀在乡下穿锦缎显得太突兀,就挑了身细布的裙子。刘秀从小到大根本就没穿过新衣,这下子幸福来的太突然,呆呆的被张兰兰领着进了内室换衣裳。
耦合色的短袄子上绣着朵朵荷花,裙摆绣着大大的荷叶,缀着零星的小荷花,将刘秀衬的跟出水芙蓉一般。
“看我们秀秀多漂亮。”张兰兰看着女儿,眼前一亮。刘秀不愧底子好,稍微换件漂亮的裙子美的不像话。
“兰妹子给秀秀挑裙子呢?”胡氏听闻张兰兰在自家店中挑裙子,也来凑热闹,刚掀了帘子进来,瞧见穿新衣的刘秀,眼中闪过一抹惊艳:这哪儿像是乡下的丫头,简直比大户人家的娇小姐还美!
“呀,我们秀秀真真是人比花娇!”胡氏由衷赞叹。
刘秀羞的双颊绯红,躲在张兰兰身后捂着脸。胡氏乐呵呵道:“兰妹子,你和秀秀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
胡氏一阵风似的走了,过了一会又一阵风似的回来,手里捧着个小盒子。
“这是我年轻时候的首饰,如今年纪大了用不着了。”胡氏打开盒子,里头是几个小巧可爱的发簪。胡氏瞧了瞧,挑了一只镀银的簪子,那簪子顶端有朵镂空的兰花,很是雅致。
“秀秀,你坐下,婶子给你梳头。”胡氏硬按着刘秀坐下,张兰兰含笑默许着在旁瞧着胡氏跟打扮洋娃娃似的给刘秀梳头。
换了个简单的少女发髻,在插上一根兰花银簪,刘秀亭亭玉立,美的仿佛清晨绽开的荷花。
“兰妹子,我可真羡慕你,有这么标致的女儿。”胡氏端详着刘秀,越看越喜欢。
“娘,你们都在这做什么?”门口王乐探出个小脑袋进来。
“娘在给你秀秀姐打扮。”胡氏笑道。
王乐哇了一声窜进来,瞧见出水芙蓉一般的刘秀,顿时惊呆了。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姐姐,就算是以前来他们店里买衣裳的县令家的女儿,也没有秀秀十分之一好看。
王乐看到呆住了神,胖乎乎的小脸越涨越红,满脸通红的简直能滴出血来。
胡氏瞧着儿子越发没出息的样,笑弯了腰,打趣道:“乐乐,快伸手接着,眼珠子要瞪出来了。”
王乐这才反应过来,小屁股一扭,一阵风似的,跑的比兔子还快。
胡氏将刘秀搂在怀里,左看又看,真真是爱到了心坎里。这么乖巧漂亮懂事的孩子,能不叫人喜欢么?
胡氏眼珠子一转,想着刘秀这般出色懂事,自己儿子又很喜欢这小姐姐,便起了给王乐刘秀订娃娃亲的心思。
胡氏是个性子急的人,有了这心思,便立刻起了话头,对张兰兰道:“兰妹子,你瞧我喜欢秀秀的紧,我家乐儿与秀秀甚为投缘,我看不如……”
没等胡氏把那句“结娃娃亲”说出口,王掌柜咳嗽了一声进来,一个眼神呵止胡氏的话。
胡氏和王乐喜欢刘秀,王掌柜只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来,昨个晚上睡觉的时候胡氏还一直念叨刘秀多好多好,王掌柜与胡氏夫妻几十年,自然猜的到妻子心思,因而在外间大堂的王掌柜,听见里头胡氏说话的动静,立刻就进来了。
胡氏被丈夫盯了一眼,发热的头脑顿时冷静了下来,改口道:“不如我认秀秀当干女儿可好?”
☆、第21章 干爹干娘
张兰兰并不晓得胡氏心里的千回百转,只觉得既然胡氏真心喜欢她家秀秀,多个干娘多个人疼也是好的。
“当然好了。”张兰兰笑着拉着刘秀的手道,“我家秀儿能入的了姐姐的眼,是她的福气。”
王掌柜对妻子认刘秀当干女儿的事,自然也是乐见起成。有了这层关系,锦绣坊和张兰兰的关系就会变得非比寻常,以后都是自家人,张兰兰自然会跟锦绣坊继续合作下去。
胡氏见张兰兰应允,喜的合不拢嘴,抱着刘秀又摸又瞧,舍不得松手。
小地方人没那些讲究,刘秀给王掌柜夫妇磕头见礼敬茶,王掌柜给刘秀包了一两银子的大红包,这事就算成了。胡氏刚得爱女,欢喜无比,将刘秀试穿的衣裳当见面礼送给刘秀,又取了好几件适合刘秀的精致首饰送她。
刘秀哪里收过这样大的厚礼,拘谨的不知该说什么好,张兰兰笑着帮女儿把东西都收着,以后刘秀出嫁,这些都添到她的嫁妆里。
王乐新得了干姐姐,兴奋的在院子里转圈。一家人索性不在家吃饭,由王掌柜做东,一大家子去城里最好的馆子美美吃了一顿。
胡氏爽朗,又是真心喜欢刘秀,刘秀对她这干娘很是喜欢。吃了晚饭回王掌柜家,胡氏又将刘秀拘在房里陪自己,王乐缠着刘秀,非要跟过来。
这会子胡氏身旁陪着一儿一女,儿子伶俐活泼,女儿聪慧秀美,悍然一对金童玉女似的。胡氏笑看一对小儿女在自己膝瞎玩耍嬉笑,其乐融融。
直到夜深了,胡氏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了刘秀回去。张兰兰已经又上了四五副花样的颜色,正打哈欠呢,就瞧见小女儿推门进来。
刘秀显得很幸福,她长这么大,头一次被这么多人如此爱护重视,简直跟飘到天空踩到云彩里一样。张兰兰瞧着女儿一副洋溢在幸福中的陶醉样子,忽地有些吃味:这小妮子以后不会最喜欢她干娘吧?
张兰兰使劲摇摇头,不行不行,这可是自家的宝贝闺女,必须要最喜欢自己才行!
赶紧洗漱完毕上床睡觉。张兰兰哼哼唧唧的将刘秀搂进怀里,刘秀这些日子同母亲一起睡习惯了,习惯性了翻了个神往张兰兰怀里一钻,感受到女儿的小动作,张兰兰心里跟吃了蜜了似的甜:哼哼,我家秀秀还是最爱我的,想跟我抢女儿,没门!
次日上午,张兰兰便将剩下的花样全部描完了,也算是了解一桩事。
按照原计划,张兰兰本打算今天下午就带刘秀一起回家的。可胡氏新认了干女儿,想多留刘秀几天,便与张兰兰商量,叫她多住些日子。张兰兰本半是为了描花样半是为了躲刘景才跑到城里来的,此时见胡氏如此热情挽留,便顺水推舟的应承下来,答应再多住两日。
胡氏做事妥帖,高兴之余还不忘托人往张兰兰家带个口信告知刘家人。
张兰兰的活计已经做完,剩下的日子只剩悠闲,每日捧着杯茶和胡氏坐在廊下喝茶吃小点心晒太阳,瞧着王乐刘秀在院中玩闹,好不惬意。锦绣坊就在西市,张兰兰闲来无事便同胡氏去西市逛逛街。胡氏对西市极为熟悉,哪里有什么好东西都一清二楚。张兰兰便由胡氏领着,去给家里人一人买了一份擦脸的香脂和洁牙的牙米分,一大袋洗头的皂角,还给买了两份眉黛和胭脂水米分,自己一份,罗婉一份。
虽然说穿越过来已经三十多岁了,可张兰兰并不觉得自己三十多了就该啦里邋遢的随便混日子。买了东西梳洗打扮一番,张兰兰照着镜子很是满意。原身虽是农妇出身,可这皮囊长的着实不错,加上平日干活,身材修长结实不臃肿,一点赘肉都没有,虽没有传统东方女性的柔弱之美,却露出一些西方女性的健硕美感。搁在现在,原身这皮囊就是个成熟美艳的少妇,风韵更足。
反正都洗干净擦了香脂胭脂描了眉,张兰兰看着身上旧旧的衣裳越看越不顺眼。横竖锦绣坊里最不缺布匹衣裳,张兰兰径直去锦绣坊里,给自己挑了身成衣买下。
新衣素色淡雅,远远瞧着像青花瓷,张兰兰换上衣裳往那一站,简直就是江南烟雨蒙蒙中的曼妙妇人。胡氏笑着打趣:“果然人靠衣装,兰妹子这么一打扮,简直跟那富贵人家的夫人一样。”
张兰兰与刘秀均是焕然一新,母女两个站起一处,真真是跟大宅门里的夫人小姐一般。
不知不觉两日过去了,该到了回家的时候。张兰兰起了个大早,穿上洗干净的旧衣,将新衣仔仔细细叠好装进包袱里。刘秀磨磨蹭蹭的洗漱,将她的新衣穿了又脱,脱了又穿,来来去去就是舍不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刘秀从小都是穿别人的旧衣改成的衣裳,头一回穿这么漂亮的新衣,还没穿够呢,母亲就让她穿回来时的旧衣裳。刘秀皱着小脸,不情不愿的把新衣脱下,小心翼翼的叠好包了起来。
母女两个收拾妥当,辞别了王掌柜一家。王乐哭的眼睛都肿了,胡氏跟着抹起眼泪,刘秀眼泪汪汪的拉着胡氏的手,一口一个干娘,叫的胡氏心都化了,真真恨不得将刘秀留下别走。
依依不舍分别,张兰兰承诺胡氏,下次自己进城的时候定会将刘秀带着再来看胡氏母子。
送走刘秀母女,家里顿时冷清下来。胡氏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看着院子都有些空荡荡,不是滋味。王乐更跟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吧唧的坐在院子里发呆。
“这才一会不见,就怪想那小妮子的。”胡氏抚着胸口叹气。
王掌柜瞥了一眼胡氏,道:“等下次刘娘子带她进城,不就能瞧见了。”
胡氏又叹气:“兰妹子鲜少进城,下次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呢。咱们乐娃也喜欢她,要是能把秀秀留在身边就好了。”
王掌柜心知妻子还是不死心,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瞅着胡氏:“我瞧着你平日持家倒是挺精明,怎么在这关键事儿上总犯糊涂呢?乐儿的婚事又不是儿戏,怎能由着你胡来?”
胡氏心里本就不舒服,被丈夫一顶,火气也上来了:“我怎么就胡来?你不也瞧着秀秀那孩子好么?咱们乐儿多喜欢他秀秀姐,要是秀秀嫁给乐儿,那岂不是皆大欢喜?”
王掌柜拍了拍大腿:“你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妇人,我好不容易在城里站稳脚跟,攒了些家财,指望着送乐儿去读个功名,将来光宗耀祖。那刘秀是什么身份?不就是个农家女娃娃,她的身份哪能配的上咱们乐儿?将来咱们乐儿可要娶官家小姐的。刘秀家门不当户不对的,你就收了结亲的心思吧,我看就认成干女儿挺好。”
王掌柜家本是农家出身,因着王掌柜很有些本事,在城里折腾出些名堂,成了锦绣坊的掌柜。可商人地位低下,对外他们还是自称是农家。手头有钱,回老家买了千亩良田租赁给贫农耕种,每年的收入很是可观,已经成了老家村里的首富。王掌柜带着小儿子进城,还有一层意思,便是让小儿子在城里读书,将来考个功名,光耀门楣。
王掌柜的打算,是等儿子身上有了功名,自己砸银子也要攀上官家的姻亲,自然是看不上刘秀家这等普通农家。
胡氏撇了撇嘴,很是不以为然。考功名那岂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殊不知多少人考到头发白了,还考不上个秀才。胡氏这个当娘的最是了解自己儿子,王乐生性顽皮,不喜读书,也不是读书的料子,多半是考不出什么名堂的。再说就凭刘景的手艺和张兰兰一手描绣样的绝活,刘家的家底将来绝对差不到哪里去,怎么就配不上自己家了?
这会子刘秀窝在马车的角落里,靠在母亲身边迷迷糊糊的,手里还不忘紧紧抱着装她新衣裳新首饰的包袱,一点不知道自己的身价已经□□爹干娘掂量了一番。
张兰兰瞧着女儿十分宝贝她的东西,一阵心酸,只恨原身对刘秀太差劲,让孩子什么好东西都没享用过,这才如此宝贝一件新衣裳几件首饰。
马车慢悠悠的走在田间的小路上,深秋的风有些凉,吹的张兰兰脸上有些微疼,幸亏新买了擦脸的香脂,要不过个冬,脸都要皴的发红了。
一车人晃悠了许久,马车徐徐停在刘家村的村口,张兰兰一抬头,就瞧见刘景从村口的树下朝自己跑过来。
“兰妹,秀秀,可算回来了。”刘景冲张兰兰笑笑,一脸期盼的样子。
“爹爹!”刘秀瞧见她爹,兴奋的从马车上站起来朝刘景扑过去。刘景接住女儿,抱着她转了好几个圈才放下。
“兰妹,下车吧,咱回家去。”刘景微笑着冲张兰兰伸出一只手。
夕阳有些晃眼,张兰兰瞧了眼刘景,他的笑容很暖,整个人被夕阳笼了一层金色,张兰兰忽地想起前世渣夫第一次将年轻小三领回家挑衅她的时候,也是一个残阳如血的深秋。
张兰兰心头忽地一冷,避过刘景的手,提着裙摆跳下车,头也不回的朝家里走。
女票女昌的男人,没有让她在意的价值。张兰兰默默对自己说。
☆、第22章 夫妻见面
一进院门,张兰兰就瞧见小儿子刘清蹲在院子里玩木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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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刘清一见母亲,扔了手里的木雕扑进母亲怀里使劲蹭,用力吸了吸鼻子,道:“娘身上也香香的。”
张兰兰又想起刘清说刘景带他去青楼的事,回头狠狠瞪了刘景一眼,揉着刘清脑袋道:“娘脸上擦了香膏,所以香。一会清娃洗净脸,娘也给清娃擦香香。”
刘景一手拎着张兰兰她们带回来的包袱,一手牵着女儿,冷不防被妻子瞪了一眼,心里咯噔一声,心道:难不成是妻子去私塾送东西的时候,章槐先生不小心把刘裕六两银子的束脩说漏嘴了?
刘景顿时一阵心虚,虽说他隐瞒妻子也是迫不得已,可毕竟隐瞒就是隐瞒,妻子若是因此而生气,那他也认了。如今只盼他多多顾家,做分担家务事,好让妻子不那么生气就行。
“兰妹,你一路奔波定是累了,你去屋里洗把脸歇着,我这就烧火做饭去。”刘景憨憨一笑,摸了摸刘秀的脑袋,对女儿道:“秀秀也累了,不用帮爹烧火,也歇着去吧。”
刘秀应了一声,抱着她的包袱钻进屋里,找个箱子好生收着她的宝贝。张兰兰闷不吭声的跟进屋,一想到方才刘景那近乎讨好的笑,心里就更不舒服:定是刘景去逛青楼心虚,所以才刻意讨好自己来着!本就是个渣男,何必装成好丈夫来骗人?
“娘!我洗白白了,我也要擦香香!”刘清跟个小钢炮似的冲进来扑进张兰兰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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