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1 / 1)
一道暖如春阳的光将她包围,感觉身子突然无所凭依地一直下落,下落,然后,当再次睁开眼时,入目的是一个亮绿团子扑来。视线有些模糊,于是眨了两下眼睛适应光线,最后,目光落在竹哥儿紧张的脸。
“姑姑,你觉得怎么样,你……是自愿的吗?”竹哥儿问着没头没脑的问题。
何当归从地上爬坐起来,伸手揪住竹哥儿的粉团子面颊,问:“青儿丫鬟送来的纸条上究竟写了什么?你个小鬼干嘛送来个白条让我着急?”
竹哥儿惊讶地掩口,瞪圆了眼珠,叫道:“姑姑,你也要生小娃娃了吗,你知道你要生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吗?”
何当归不解其意,蹙眉问:“什么小娃娃,哪儿来的小娃娃?”怎么竹哥儿的话她听得如此糊涂,不是才过了一个时辰吗?此刻她还身处经阁之中,窗外的夜色还很深浓,她错过了什么吗?
竹哥儿胖手一指旁边地上的那个人,天真地说:“就是那个大叔压姑姑压出来的娃娃啊。”
何当归猛然回头,去看地上的那个人……是朱权,应该在昏迷,否则他不会这样老实躺着,可是,“怎么带着个绿帽子?”她感到疑惑。
“我把我的帽子借他戴了,”竹哥儿道,“他睡觉的时候还睁着眼睛,可吓人了。”
何当归掀开帽檐略看了一眼,鼻息徐徐缓和,果然是在睡觉,可能是元神还没从幻梦中出来,所以眼睛是半睁着的。她对竹哥儿比了个悄声的手势,严肃地小声告诉他:“这个人是恶人中的恶人,姑姑跟这个人没有关系,你可不许乱说。”
“可是,”竹哥儿一脸聪明相地小声说,“姑姑你揣上小娃娃了,一定要让这个大叔负责任才行。”看着她脸上的抓狂表情,他用小胖手拍一下她的胸口,说,“姑姑你变鼓变胖了,这就是有娃娃了,这个我懂。”
何当归错愕低头,发现自己“变鼓变胖”的部位是……胸口!她不可置信地下手确认,那两团绵软的耸起是自己身上长出来的。
是真胸!她困惑地想,在幻梦中虽然住了一年,个子也长高了不少,可是胸只长了一点点,怎么元神出了幻梦后,本体上的胸反而变这么大了呢?她前世长到十六七岁时才有这么大,怪哉……
这样想着,她站起来检查身体,发现个子果然长高了一些,跟梦中一模一样的高度。拆开缠在脖子上的布,发现之前被朱权掐伤流血的脖子,上面的伤口已然全部愈合了。拿出小镜子照,脖颈的肌肤光洁如初,一点指印或伤疤都没有留下,奇哉,这就是时光累积的力量吗?
反复检查过自己,只是长高和胸部变大了,于是她双手叉腰,俯身教育小豆丁说:“姑姑再说一遍,你给我好好记着,我跟地上那个男人没有一点关系,也没有娃娃。”看着小豆丁露出一个“我懂我懂”的让人不爽的表情,她义愤地用双手把他的这个表情揉扁,继续教育他说,“女人生孩子,胖的是下面的肚子,不是上面的胸口,所以,呃,所以,我跟地上那个男人没有一点关系,你以后不能再提起此事。”
“姑姑,你说的不对,”竹哥儿用手守护着自己的面颊,纠正她说,“女人生孩子,要先胖上面的胸,再胖下面的肚子,再过一两个月,你的肚子就开始圆了,所以,你一定要趁肚子没圆的时候,去找那个大叔负责。”他也是一本正经的教育口吻。
“哈?”何当归难得的觉得自己变白痴了,莫不是在梦里闭关闭久了,已不能进行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流了?先胖胸,后胖肚子?为毛?
竹哥儿招招小胖手,将何当归的脸招呼近了,然后附耳告诉她:“这种事我有经验,女人的胸本来都是小小的,被男人压过之后,过一段时间胸就变大变大了,再过段时间肚子也跟着变大变大了。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声张,否则人家会笑话你,你就不能嫁人了!”
何当归面纱下的嘴巴长大,这是……一个七岁小朋友说出来的话吗?他从哪儿学来的这些话?自己可没教过他,自己还不曾总结出来呢。她讷讷问:“谁教你这些话的?”
“不用别人教,我就是知道,”竹哥儿托下巴思索道,“姑姑你的这种情况比较罕见,才压了一小会儿胸就变大了,因此据我分析,你的肚皮一定也会比正常人鼓得早,说不定明天就鼓起来了。咱们一定要快快行动起来,趁着天还没亮给小娃娃找个爹,不如你现在就跟大叔拜堂当夫妻吧!”
何当归抚额。好吧,她承认自己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可也是一勺一勺稀饭把小小竹哥儿喂成小竹哥儿,一勺一勺米饭把小竹哥儿喂成竹胖,每天看他做功课,听他摇头晃脑地念圣人文章……他究竟从哪儿学来的这些奇谈怪论,不经之谈?
“小娃娃?”常诺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谁的……小娃娃?”
“那个大叔和姑姑的。”竹哥儿倒也不认生,也不对房中突然冒出个人感到惊讶,他一指地上戴绿帽子的朱权,说,“小子们,快帮小爷将这厮绑起来,小爷要督促他们成亲。”
何当归回头,看到穿着家丁服的常诺,明白竹哥儿一定是将他当成下人了,可是,他身后的那个人是……
孟三公子孟瑛挠着下巴问:“拜堂当夫妻?谁批准的?”
☆、第290章 采花要在晚上
更新时间:20131102
何当归见常诺和孟瑛都穿着家丁服色,不由奇怪道:“二位这是做什么?你们都是罗府的座上客,怎么穿起下人的衣物来了?”常诺手中抱着一摞被子,哦,想起来了。“一年前”他说过去拿被子给她取暖……突然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
常诺上去检视朱权的情况,拿掉绿帽子,大概是以前见过朱权的这种睁眼睡觉的情况,所以抬手就如帮死人闭眼一样为他合了眼,将其打横抱起,回身看何当归,问:“他没吓到你吧?”
何当归心道,总算遇着个通情达理的人了,没有上来就兴师问罪,她摇摇头说:“吓倒没吓着,可我非常累,想一个人静静。”
常诺尚未开口说话,孟瑛先找到了之前的话头:“何小姐,你要跟谁成亲?哪儿来的娃娃?”
“就是那个大叔,酷~爱~给小爷绑……”竹哥儿叫嚣到一半,被何当归堵上了嘴巴,后面的话变成了一串闷哼。
何当归平静地对那二人说:“我侄子小时候脑子就不好了,现在还在想法子治这个病,两位不必拿他的话当真。”不等二人再发出质疑,她下了逐客令,“这里暂时是我的寝房,我不喜欢有不敲门的客人深夜到访。”
常诺和孟瑛对望一眼,常诺对何当归一颔首,“告辞”,转身欲走,他怀中的朱权却突然醒了过来,挣动着从常诺怀中跳下来,纳闷地问道:“你干嘛抱我?”
常诺附耳对他说了两句话,虽然声音小道让何当归听不见,可是,常诺的眼珠子往她脸上斜了一小下。
见朱权沉吟不语,常诺又跟他咬耳朵说了两句话,这一次,何当归终于听见了一点,他说的是“上次是否做过了头,让她珠胎暗结”。何当归登时心头喷火,朱权跑去对她做了那些龌龊事,竟然还以此为荣,到处跟人炫耀!除了常诺,他还有没有跟别人说过?
朱权闻言却真有点疑惑和不确定了,上一次他初来扬州就突然“犯瘾”了,那感觉,就像惯食大麻的人突然抽不到大麻了,喘不过气,心慌颤抖,眼前天旋地转。那时候,他身边不曾备得何嫔的画像,再说画像也早已不顶用了,于是,他立刻想到,真正的“大麻”就住在罗府里呢,而罗府距此并不远。
心随意动,几个快如闪电的奔落,他就潜进了桃夭院,看到一个水样佳人大白天的躺在床榻上睡觉,简直就是一种无言的邀请……他感觉胸口立刻就好过了一些,蹬靴上床,她的双颊淡粉,鼻息沉沉,比梦中的那个何嫔还漂亮些,可惜瘦了些……入手处,她的黑发还有些潮湿之意,应该是刚刚沐浴过。将脸埋在她的肩头,馨香之意萦绕鼻端,让他再也不能压抑心中的狂烈情绪,这个女人是他的,她该是他的!
恰在此时,佳人嘤咛一声,一对娥眉也皱起两个小凸起,仿佛感觉到有人偷闻她的香,随时要醒过来一样。他不假思索地拿出一个带着郁郁青茶香气的香包,挂在她的颈上。因为他不想看到她那一双凌厉的眼睛,他还记得,三年前最后分手的时候,她的眼神凌厉如刀,好像要在他身上剜两个洞。
这香包是柏老师送他的“宝物”,据说,要是想在晚上飞檐走壁去别家小姐的房里偷香窃玉,只要给对方戴上这个,比什么春药迷药都管用,保证热情主动,事后也不悬梁上吊,寻死觅活。
这是他第一次用,所以也是将信将疑,谁知香包挂上没多久,佳人的一对玉臂就环上了他的颈项,一对小手在他的发尾处交叠。她的幽香诱惑着他,她半张的樱唇邀请着他,于是,他迅速除去身上束缚,理所当然地享用她的美好。
他暗想,她一定是想当他的王妃,才会用妖术囚禁他的心,既然她做了这么多事都是为了嫁给他,那么就让他先验验货吧……
脑中不断有各种片段闪现,有与何嫔雨夜围炉品茗的惬意,有被她背叛之后的抑郁,有失去她之后的悲痛……所有一切,都燃烧成周身的火焰,而那个失而复得的何嫔,就如一滩水一样摊在他的身下……他的神智进入了某种癫狂状态,也不知自己已做到了什么程度,只是,外面两个女人的说话声越来越近,让他不悦地抬头,暗呼晦气。
看身下少女,似乎只吃到一半,最关键的另一半还在极力诱惑着他……摘下她颈上的香包,他匆匆下床捡了衣物,胡乱地穿在身上,在外面的人推门的一瞬间飞出了窗子。这是他第一次采花,得到的结论是,采花一定要晚上进行,白天干扰太多了。
朱权打量着何当归阴云笼罩的双眸,心里道,他记得似乎是没做完全套,可,他当时也只要三分清醒……会不会,是他记错了?常诺说,清逸她有孩子了,现正在设法解决呢,地上那小孩儿说孩子是你的,小渊你……上次是否做过了头,让她珠胎暗结?听完这话,朱权自己也不禁疑惑了,他上次做过了头?他……要当爹了?
他要当爹了!
这四个字甫一跃入脑海,朱权的心头突然冒出了强烈的欢喜感觉,这欢喜就那么凭空出现,来的诡异无比。然后,他的身体仿佛不受自己支配了一般,他推开正贴着耳朵跟他密语的常诺,两步走到何当归面前,执起她的双手,开心大笑道:“哈哈,逸逸,咱们又有孩子了!又有孩子了!这样你以后就再也不能离开我了!”
何当归惊怒交加,想把自己的手收回,抽了两次抽不动,于是沉声说:“放手。”
朱权的头脑有清醒的意识,他感觉仿佛体内住了另一个人,那人用力地摇了摇“他的头”,还该死的挤出了两滴“他的男儿热泪”,那人用“他的嘴”发出了沉痛的声音:“逸逸,这一次我绝不会再放手,我回来找你了,你看看我吧。”而朱权本人却一阵气恼,自己的嘴怎么会说出别人的话来,是谁在操纵自己!
何当归大致明白,现在说话的人,是前世朱权的魂魄碎片,可是,幻梦中的齐玄余不是说,就在今天下午,上一世的朱权的魂魄碎片,已全部跟这一世的朱权融合了,由于那些碎片量非常少,不能跟这一世的朱权完整的魂魄相较量,所以他已经失去自主意识,也失去上一世记忆了,现在的朱权对她一点爱意都没有。为什么前世的朱权还能跑出来说话?他不是已经被“合并”了吗?
何当归心中一阵烦恶,他究竟要纠缠自己多久,他还嫌不够吗?她咬着冷冷的牙,回道:“疯子,放手,我不想再看见你。”
“朱权的嘴”哀求说:“逸逸你正眼看看我,我跟从前不一样了,这一次,我只要你,你再跟我好一回吧。”
何当归撇开头,皱眉道:“我也跟从前不一样了,你认错人了。”
“朱权的嘴”继续哀求:“我没认错,你就是你,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我的时间不多了,你消消气行吗?咱们又有孩子了,什么怨气还不能化解?逸逸你看看我的眼睛。”
何当归蹙眉抬眼,勉强扫了他的眼睛一眼,那个眼神是……她别开了脸,继续冷声道:“你放手,不然我就动手了。”
“朱权的眼睛”流出了大量的泪,“朱权的嘴”发出呜呜的哭声,立刻惊吓到了他身后的两个男人,冷面宁王向女孩子告白?被拒绝之后,还像小孩子一样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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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逸。我的时间真的不多了,以后也不能再来看你,”朱权的嘴唇颤抖,“难道你一点都不念及往日情分,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抱歉,我根本不认识你,也帮不了你的忙。”何当归用力抽自己的手。
常诺以为她第一次见着朱权面具下的真实面孔,于是上前一步介绍道:“清逸,这位就是宁王,也是三年前的宁渊宁公子,他今天带了聘礼来罗府提亲呢。”
常诺每次去大宁,见到的朱权,都或多或少有一点儿前世朱权的影子,所以,常诺一直都以为朱权迷恋何当归。而今天在祠堂,朱权对何当归的态度很不客气,还出言羞辱,让常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朱权出了什么毛病,怎么对他的“女神”这种态度。殊不知,此时前世朱权的意识已消融殆尽了,这一世的朱权扬眉吐气,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清醒感觉,他看见何当归的第一眼,就生出了满心厌恶,怎么看都不顺眼。
何当归和朱权都不理睬常诺的热情介绍,一个努力收手,一个死抓着不放。
“朱权的嘴”求着:“一次机会,只要一次,你再试着来喜欢喜欢我,这次我一定对你好,我保证。”
何当归反问:“你不是说你时间不多了吗,那你拿什么保证?”
顿了一下,“朱权的嘴”说:“我走之后,他也会对你好的,他就是我。逸逸,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我也知道你是最心软的人,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咱们再在一起,行不行?”我从那么远的地方追你到此,我如此软语求你,我早非当日的宁王朱权,除了一个你,我什么都要不起了。
“不行。”何当归终于顺利抽回了自己的手,后退一步说,“我不想再看见你的脸。”
“朱权的嘴”哀恸道:“我以后都不能再来看你了,你就把这样的话留给我吗?难道你从前说喜欢我,还每天偷看我睡觉,这些都是我的错觉吗?”
“阁下病得真是不轻。”在梦中听见的那些话,出了梦还能听到,让何当归的胸口一阵堵闷,她冷冷道,“这是哪辈子的事,又提出来浑说,岂不闻人死灯灭,我的灯早就灭了,阁下也不属于这个地方,去你该去的地方吧。”
“朱权的眼睛”盛满哀伤,嘴里讷讷重复着:“我真的要走了,逸逸,逸逸,你真狠心,你为什么这么狠心。”
何当归往荷包里探手一摸,摸出一块青龙玉佩,别着脸递给对方,道:“这个东西是你落下的吧,你的那幅画让我撕了,只有这个还在,你验一验有没有损坏,还有你的夜明珠和血珊瑚,有空派辆车来拉走吧。”
☆、第291章 最狠心的女人
更新时间:20131102
何当归别着脸将青龙玉佩递过去,朱权不肯接玉佩,她就往他手中一塞,他的手松松地没握住,玉佩从他的指间滑落,被一旁的常诺眼明手快接住了……
常诺疑惑地看着这二人,他们究竟在打什么哑谜?朱权,他就一副跟何当归非常熟识的样子,仿佛用完之后被抛弃的怨女,这样的朱权,常诺也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而何当归则是一脸陌生,就像一个睡完之后不认账的男人……这两个人颠倒了吧?怀孕被抛弃的不应该是女人吗?
朱权求道:“让‘我’再一次爱上你吧,逸逸,我知道你有这个本事,你对‘我’稍稍好一点,这一世‘我’都离不开你了,咱们重新来过。”
何当归重复着她的话:“你的那幅画让我撕了,你的夜明珠和血珊瑚,有空派辆车来拉走吧。”前世的朱权的阴影到此为止了,待还了他的东西,她就要与他做陌路人,彻底挥去那些乌云压顶般的往事。他走他的通天路,她过她的独木桥,再不要有任何牵扯。
朱权呜咽一声,伸臂做了一个揽人的动作,似乎想要拥抱何当归,可他的脚仿佛不能动一样,定定地立在原地。他张开了双臂,哀求道:“逸逸,让我再抱你最后一次吧,让我再抱抱你。”他的意识渐渐消融,力不从心地操控这具身体。
何当归又后退两步,绝情地说:“有这个必要么?小女子还没出阁,王爷请自重。”
朱权泪湿了面颊,哀伤地看着她,双臂像游水一样空扑腾了两三下。他固执地重复着:“让我抱抱你,让我抱抱你吧。”
何当归还是不肯动,常诺不知道朱权想抱女人怎么还这么低三下四,按他从前的风格,一封穴道,就扛进屋里去了。眼下这情形,让常诺既不解,又有点冒火,于是上前一把将何当归推进朱权怀中,沉声说:“王爷一片深情,请你莫要辜负。”
“逸逸,逸逸……”朱权仿佛溺水的人捉住浮木了一般,紧紧箍住怀中女子,下巴抵在她的头顶,问,“你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逸逸?”
何当归挣不脱,于是像一块木头一样立在那里,快速地说:“蛊真是一种厉害的东西,把一个人变成了另一人,我努力多年都做不到的事,它一下子就做到了,它真神奇。”
朱权用力挤压着怀中人,重复着她的名字:“逸逸,逸逸……”却感觉不到对方的软化,他心灰意懒的一瞬,被现世的朱权觑得了缝隙,插进了一句话,“常诺!快救我!”前世的朱权感觉最后一点能量被燃尽,呜咽着最后说了一句,“逸逸你好狠的心,但愿……你日后不会像我一样后悔。”然后,现世的朱权感觉自己的束缚一下子被解除了,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何当归一把推开。
他的手一下子挥落了她的面巾,露出了她之前画的“防色狼妆容”,除了红红肿肿的痘痘,还有大大小小的红疹,两样叠加在昔日美丽的小脸上,实在怖人得紧。若她生来就这么丑也便罢了,可她从前清丽脱俗的精致小脸,观者们都还很有印象,突然变成这样,真是一场惊吓。
果然,这副鬼样子立刻惊着了三个俊美无敌的男人,天啦,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丑女?三人其中以朱权的嫌恶最深,想到他方才还拥她在怀,真恨不得立刻脱掉这身衣服去洗个澡驱一驱晦气。
他大怒道:“臭女人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你干嘛跑到我怀里!”说完后,他又有一点惴惴,怕之前袭击何当归时突然出现的那种“心痛感觉”,再次流水一样从心口蔓延到全身。可是这一次他运气很好,那种晦气的感觉没有再次光顾,相反的,他心间一片平坦畅快,前所未有的平坦畅快,虽然,有那么一点空落落的……
常诺连忙再次充当和事佬,隔开了张牙舞爪的朱权,说:“人家女孩子有孕在身,受不得惊吓,刚刚不是你求着要抱她,我才把她推给你的,你凶人家干什么?”这次常诺是彻底糊涂了,怎么朱权翻脸比翻书还快,短短一刻,前后简直判若两人!
朱权冷笑:“有孕在身?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留给她的孩子,这种丑女人,我多看一眼都要洗眼睛。”
常诺回身看着何当归的惊悚面容,向她致歉道:“对、对不起,他没有恶意,他的洁癖如此之大,其实是有原因的,他小时候曾经被……”
朱权愤怒地推一把常诺,厉声道:“你跟她说这些干什么!走走走,咱们快点离开这个地方,我一刻都呆不下去了!”
常诺重重挠了两下耳朵,就在一刻前,朱权还是一副伤心欲绝,离了何当归不行的样子,怎么转头就变成嫌恶她至深的态度?好吧,何当归的脸……的确是丑到不是一般的丑,不得不承认,男人是视觉动物,连自己都对她有点儿不忍直视了……几天之前她还是个美人,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
常诺尽量让自己直视她的脸,问:“清逸,你的病还没好吗?看大夫了吗?”
何当归弯腰捡起面纱,慢吞吞地重新戴上,平静答道:“看过了,说是辣子吃太多,虚火上浮,就长出了痘。屋漏偏逢连夜雨,可叹我一时不察,又感染了北直隶那边传过来的时疫,听说那种时疫很厉害的,染上了就要带一辈子呢。三位跑到我这里转了一圈,回头少不得要洗几个香汤、药汤、艾叶汤,驱一驱邪气才好。”
“时疫?”常诺回头看朱权,问,“怎么办?她染了时疫,听说至今无解的时疫,一旦感染,以后都去不了病根。”
朱权露出一个欠揍的表情,冷哼道:“罗家怎么搞的,这样的女人也拿出来跟别人议亲?”说着,他头也不回地走到气窗下,衣袂一转就不见了踪影,声音落在屋里几人的头上,“我去沐浴更衣,你们也别呆在这儿了。”
何当归心头微微松快了一点,在面纱下微微笑了,是啊,这个才是朱权,她不会错认的朱权。这样的朱权,她曾经为之心伤,现在却有一种要击掌欢呼的雀跃感,她只愿看见这样的朱权。
常诺仰头看一眼气窗,叹口气说:“别管他了,他这两天尤其不正常,清逸,你等着,我寻来齐玄余给你治病,他或许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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