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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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路上都在马车上颠簸,很是不适,可每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总能尝尝不同味道的食物,看看闻所未闻的特别玩意,还有各式各样的风俗。

她未必都喜欢,可能看到,已经很是满足。

“快到了。”王不二单手驾车,他身边还坐着另一个亲卫,两人轮换,他少了个手,在京都,可有不少人疑惑地看他,不过越往西城,这样的目光便越是少了起来,还有人主动点了点头,问他是不是退伍的士兵,连包子都能免费多给两个,当年若不是裴将军担心他在战场出事,非得送他回去,他一定血战到底,把命都舍了才甘心,不过回去也好,也能替将军照顾女儿,小姐实在很有天赋,只可惜,不是个男儿,否则上了战场,准是个好汉。

听到这声快到了,裴玉琢立刻凑到了前头,拉开了一缝车帘,他们已经踩上了大路,这年代,还没有什么先进的修路技术,只是人、车走得多了,这路也就成了,车多、速度又快的时候,上面能黄沙飞扬,要驾车人眼睛都疼。

“人可真多啊,都是要进西城的吗?”裴玉琢的问题很多,事实上她确实很好奇,她此刻正面对着的,是个巨大的军事建筑,最高的那处,上头能看到士兵的头盔,而下头,则是各式样的木制的、石头制的防御武器,现下唯一开着的那条大路,无数车辆整齐排列,正等着进城,不过其中,像是他们这样的运人马车并不多,多的是运载货物的的驴车。

现下,西城的边疆民族已经开始搞起了人工畜牧,他们圈了块地,家家户户都会养几只,每天会有一列的新兵,带着他们去挖牧草,这也是要按着地图挖的,毕竟裴将军说了,这叫做什么可持续发展,不能一次挖光。

他们在来城投奔后,带了不少自己的财物,他们擅长的编织技巧、熏制肉类的技巧,也和大部分大夏朝民众不同,便也吸引了不少有兴趣的游商到这采购。

再者,裴闹春干不出穷兵黩武的事情,军队里的士兵,在训练之余,还要跟着居民一起下地干活,现下这西城,说是城也有些不够,应当说是个环西城聚居区,裴家军营包裹下的聚居区很大,田地无数,虽然贫瘠了些,可也能收获不少,再者,在他的以身作则下,几乎家家户户都开始搞起了家庭种植,简单来说,就是家里但凡有能种的地方,尽数种上,现在就连裴将军的大营里,都有好些什么葱姜蒜苗小辣椒呢,三不五时地,后厨的人会去收割一次,据说裴将军种的,比别人还要好吃。

“应该是。”王不二应得很快,他下来拉着马车,走了“快速通道”,事实上这通道,是为了出入的居民和士兵们留着的,他拿着令牌,一路畅通无阻,在众多游商艳羡的眼光中,带着马车,径直穿梭到了裴将军的大营那,“小姐,可以下马了。”若是在京都,没准他还会提醒一句,带个罩纱帽之类的东西,可在西城,并不时兴这个,女人也是劳动力,天天讲究,全家都穷死了还没能干完事。

裴玉琢立刻下车,她站在大营前,近乡情怯,竟不太好意思主动迈出第一步进去,虽然她和父亲往来信件很多,也看了不少嫌疑犯版本的父亲画像——这些她都小心翼翼地整理好,除了留给奶奶两副,其他的都带了过来,她也将自己和奶奶的画像回寄了过去,生怕未来见面,父亲认不出自己,可即使准备都做得差不多了,真要迈步进去,还是很不容易。

王不二看出了徒弟难得的犹豫,他立刻抬高嗓门便喊:“将军,末将王不二,顺利完成任务。”他奸笑一声,指了指大营,便转身,准备去找自己的好兄弟们去了。

“玉琢来了吗?”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裴玉琢先听到了并不熟悉的男声,然后那布帘被掀开,一个男人出现在面前,他胡须许是剃了没多久,有些胡茬,穿着一身便装,挺干净利落,看着他,眼神全是惊喜。

……?等等,是不是有哪里不对?

“爹?”裴玉琢试探地喊道,便看到裴闹春想要靠近,却不敢靠近的样子。

她沉默了片刻,从秀玉给她缝的随身袋子里,抽出了一张纸,那是连她奶都认不出来的,爸爸的画像,她举高,对着真人,竟是从头到尾,除却都是男人外,几乎找不到一处相似的地方。

“爹,这是……谁画的?”她将画像一转,脱口而出,想要立刻知道答案的心,让她主动喊了声爹。

“诶!”裴闹春挺激动,若不是这个时代,男女之间很有些说法,他估计都能冲上去抱抱小姑娘了,他心花怒放,看着那照片,随口就回,“我画的。”

“您,您画的?”裴玉琢忽然慌乱地咽了口口水,有些惊愕,这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嗯,像我吧。”裴闹春一把接过纸,在来了这后,他跟着画师学了几天,对方一直夸他说他很有天赋,裴闹春很是满意,看来他的天赋点虽然不在摄像上头,可还是点在了画画那,四舍五入,便是个艺术家了,他当场做起了解说,“你看这鼻子,这嘴,这发型,和我是不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是……吧。”

裴玉琢面无表情,父亲那还算高挺的鼻子,到了画像,成了一条直线两个点,注意点全在鼻孔上;那长细的眼睛,则直接成了两条缝中夹一点;眼角只有笑时才有的细纹,被画得像割出来的;那不薄不厚的嘴唇,则被画得像是吃了辣椒后遗症一样……如果非说有什么是像的,那也许是那眉毛吧,倒确实很是相像。

她看得出,父亲在说自己画好时,格外真心实意,可这种真心实意法,她怎么就理解不了呢?

“进来吧,玉琢。”裴闹春带着裴玉琢进了大营,一进屋,便能看到里头杂而不乱的场景,墙角的地方,被规划出一整排呢长方形的花圃,上头种着分不出是葱蒜,还是韭菜的东西;就连桌上都放着好些花盆,像是刚搬进来,只有个小苗苗,还看不出具体是什么,“刚刚把它们搬出去晒太阳了,这才搬进来呢。”他很快找到了个木凳,便要女儿坐下,他同样坐在对面,看着女儿目不转睛。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父女俩明明分隔两地,自出生后,也就见过一回,可竟是心有灵犀,同时开口。

“我过得很好,奶奶也很好。”分明平日里,已经通过信件联系,可在真的见到彼此时,想要问的,想要说的,却都只有这几句——我很好,你也要好,这大抵是所有被分隔开的家人之间,最美好的期盼和祝愿。

“你看到了,我也很好。”裴闹春立刻回答,不带半点犹豫。

哪儿好了?裴玉琢没吭声,只是舍不得将眼神从父亲身上离开,她能看到,父亲的手上,全都是茧子,右手背上,还有道又长又深的疤痕,疤已经掉了,只留下可怖的皱巴巴纹路,而脖颈上,也隐约能看到细条的伤痕,许是年月久了,淡了不少……她还记得,奶奶说过的那个爸爸,虽然自小练武,可也生得唇红齿白。

若是看到现在的父亲,奶奶一定会伤心的吧。

“你是个大姑娘了。”裴闹春还是没忍住,犹豫地站了起来,手轻轻地放在了女儿的头上,“没能陪在你的身边……”

“没关系的。”裴玉琢立刻抬头,回得很快,随着二人单独相处的时间一点点地过去,在信件里,总是关心着她的那个父亲,像是从信纸上跳到了这,格外生动,“我明白的。”

很小祖母就告诉过她了,裴家的孩子,都要学会忍耐,她的父亲,不是个好儿子、也不是个好父亲,可他也在边疆,守护住了无数个家,祖母说:“你可以怨你爹,丢下了你,就像我也怨他,不能陪在我的身边,只是祖母也希望,你能理解、支持他,虽然这很难,我们一起努力。”

她努力了很久,刻到最后,还是没能完全理解——她多希望,能看看父亲,后来,她便有了个志向,她想要延续着父亲的理想,守卫边疆,像她一样,当然,这个梦想没持续多久,便被打破了,她才知道,原来女人,是不该有这么多奇怪的想法的,可这之后,她的心却越飞越远,开始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向往着成为英雄、向往着轮换父亲回家……

“有关系的。”裴闹春声音很温柔,若是现在有士兵进来,没准会被吓哭。

“现在,我已经看到了我的父亲。”裴玉琢只是抬头,看着父亲的脸,这就是她的爹,她要记住,永远不要忘记。

“就像你和母亲愿意支持我一样,我也同样支持你。”裴闹春声音不重,可却许下了一个承诺,他打算用一生来践行。

听到这话,裴玉琢一愣,然后低下头:“就算,就算我不想嫁人也行吗?就算我想上战场也行吗?”她脱口而出,自觉失言,立刻低头。

“上战场很危险,刀剑无眼。”

“我知道,可你为什么能去呢?”她很犟。

“正因为我去了,我才舍不得你去,你要相信,你的父亲能为大夏朝,创造出一个和平的边疆。”

裴玉琢正低着的头忽然抬起,眼神明亮:“可为什么我不能一起创造呢?如果是危险,我也想要和你一起面对。”她想说自己什么也不怕,可又不能保证,毕竟自己还没上过战场,“我真的行的,我特别厉害。”

“我知道。”裴闹春立刻接话,他心中很犹豫,在两辈子里,裴玉琢都是真刀真枪上过战场的,可是说实话吧,哪个做父亲的,舍得自己的孩子冒风险呢。

“可是我不行对吧?”她随意地应,“就像祖母曾说的,我应当找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嫁了,成婚之后,好好持家,生几个孩子,然后儿孙满堂,照顾公婆,再照顾儿女,谁家都是如此。”

可她并不想,也许是天生反骨的原因,谁家孩子都能接受的事情,她却理解不了。

舅妈曾经是京都里出了名的才女,一家女百家求,后来许了舅舅后,为她生下了三子二女,前后花了八年有余,本以为有子有女万事愁,可哪想,舅舅身边讨好他的人很多,便也纳了妾,她在养孩子的同时,还得继续打压妾室,即便如此,她还是做到了面面俱到,就连她这个偶尔过去的便宜外甥女,也绝不缺漏什么。

裴玉琢曾和舅妈撒娇过,想听她作诗,舅妈沉默了片刻,而后笑着摇了摇头,说荒废太多年了,做不出了,那时她看得见,舅妈的眼中,并不快乐。

她也见过恩爱夫妻,可再恩爱,也是一样,被牢牢地束缚在那,不能动弹。

“不是这样的。”裴闹春轻轻地拍了拍女儿的脑袋,“如果你真想上战场,就上吧,等过两天,你到女兵营那去看看。”

边疆女子彪悍,本就有男人死光,女人顶上的习俗,他征兵令一发,有不少女人也来了,大多是丧偶无子的,她们挺坚定,只说要上战场杀宁朝人替夫君子女报仇,便被招了进来。

“我可以吗?”裴玉琢忽然迷茫,她没想过父亲竟然会答应。

“当然,得等你大些,在我的兵营里,可没有要孩子上阵的道理。”裴闹春语重心长,“为父会教导你,无论是领兵、用兵,我当初学了什么,你也可以学,我的女儿,哪会比别人差呢?”事实上,他也有些不老实,事实上,若不是他有九成把握,又知道自己能护住女儿,这件事,也许他还是会做个霸权主义混蛋爹,再压制几年。

“好。”

“还有。”裴闹春犹豫着开口,“嫁不嫁人,还是要随缘分,若是有一天,遇到了对自己好、合自己心意的男人,那自然而然走到一起,也是很好的,没必要非说什么不嫁的。”

“若是遇到我喜欢的人,我就捉他入赘!”和父亲一旦熟稔,什么话也敢说了,裴玉琢眉头一挑,初见后世那女裴将军的神采,“他要是中意我,也可以嫁到咱们家来!”

“行,依你,都依你。”裴闹春笑着应,只摸摸女儿的头,这以后的事情啊,还是以后再说吧。

……

春枝是裴玉琢奶娘的独女,为了能让她有个良籍,找个田庄里的好人家嫁了,奶娘已经和裴老太太提了一回,给女儿脱籍的事情,这回裴玉琢走了,裴老太太刚好想起这事,便把身籍给了奶娘。

“春枝,你看娘带了什么回来?”奶娘一进家门,喜气洋洋。

“什么?”春枝懒洋洋地抬起头,她心里想的事情多,便也不愿多做功夫。

“你看,你的身籍。”奶娘眉飞色舞,“以后你便是良民了!”她寻思着,这旁边村子里,有几个读书人,生得不错,前景很好,和她的春枝很是相配。

“什么!”春枝立刻站起,惊呆了,她跺着脚,“娘,你做什么呢!我想要做裴府的丫鬟!”

“你娘我都做一辈子丫鬟了,你还要跟着做啊!”奶娘无言,拿手指就戳春枝。

“我,我想要跟着大小姐!”春枝掷地有声,开始撒娇,“娘,你和老太太说说,我不用脱籍,我就想做大小姐的丫鬟,陪在她的身边。”这辈子,她绝不再嫁给那窝囊秀才,只要跟着大小姐,一定能像秀玉一样,最后嫁个大官!

奶娘皱着眉头,推了推这不懂事的姑娘:“你在闹什么呢,大小姐都到西城去了,没个三五年,大小姐又不回来,你跟谁去?就算你要去西城,你说说你怎么去?”

春枝被问得一愣,她大脑一片空白,耳畔边嗡嗡的全是自家母亲的批判,她这辛辛苦苦重回一回,也没别的想法,就想和未来的皇后搭个边,怎么就找不着人了呢?难道,她是特地再来嫁给秀才一回的?

这贼老天!

第88章 (古代)女儿身边的人都重生了(十四)~(十七)

对于宁朝人来说, 一年中,冬季算得上是最不好过的季节,他们虽立国建朝,可终究碍于边疆生活条件,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过得不算特别富足,宁朝人学着大夏朝,也开始发展起了种植业, 只是他们身处的区域,气候着实莫测, 土壤也算不得肥沃, 连相应的种植工具和技术都无, 虽说用了点心力, 可也见不得多少成果。

至于他们赖以为生的畜牧,到了冬季, 同样面临着尴尬地境地,周边的牧草已经被吃秃了几轮,冬季草叶凋零,难能继续保持动物的口粮,到最后,若不尽早杀了吃, 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原本挺壮实的牛羊,一天天地瘦削下去。

正因为气候、生活方式等条件限制, 也致使着宁朝的军队,在每年快要入冬的时候,便要拉起一支军队,飞速地到夏朝边疆,能抢则抢,当然,这被抢掠的范围,则就要比很多人想象的多得多。

许会有人疑惑,既然裴家带兵一流,裴将军也还身体康健,稳坐其中,又有城墙作为底线,哪需要防备什么,可要这样想,就错了,这年头,在城市之外,还有着一个又一个散落分布的小村庄,他们并非不愿到城中居住,只是户籍限制,手无余财,唯一的手艺就是种田,只能随着他们的田产、祖产生活,一旦倒霉被宁朝军队选中,便会迅速找地方逃难,等待军队搜刮一空后,哭天喊地地回到自己的家。

再者,宁朝的军队,大多是轻装出行,他们连粮草都无需带多少——毕竟沿途上,有无数的部落,能作为他们的游动补给站,没粮食了?不怕,进里头抢掠一般,砍几个人,部落人就不敢反抗了,什么皮毛、粮食一应带走,有时若不着急,甚至连那些个苦命女人也成为了战利品——他们相当于无成本出战,只要到了宁朝边界这,便可以继续往小村庄里进军,补给得差不多了,便开始游击攻城,若是前头的城守得太厉害,他们便将轻骑分几路走,到后头的村庄里继续他们的劫掠,等冬天过了大半,补给得差不多了,就能直接浩浩荡荡地回宁朝都城去了。

因此,之前裴家将士的顽强抵抗,能做到的,也只是尽可能的避免大夏朝百姓的损失,至于界碑之外,那些同样属于游牧民族的,便也只能看他们自己造化了。

裴家几代人,上书过不少次,他们慷慨激昂,连着向几代的帝王提出,希望能组成一股大军,彻底将宁朝打散,可却没能得到同意,这理由也挺简单,归根结底,就是人和粮,要供给能深入边疆的这么一股大军,耗费无数,还得算上前头的招兵、练兵,耗费这么大的成本,就为了平定边境的乱局,在很多人看来,并不值得,当然,这也和边疆陌生,地图不全、当时宁朝还未建立,只不过是部落游击劫掠有关。

所以一代代的,养虎为患,从部落、部落集结、建国、称大宁,终于渐渐到了对大夏朝都有威胁的程度,若不是因为裴家人悍勇无双,整个家族和边疆诸城,齐心协力,恐怕这几年,都能被打落好几座城市,可这样的“虚假和平”究竟还能维持多久,没有人能打包票。

边疆深处,已经有一支部队开始行军,他们身穿皮甲,正骑马而来,马蹄飞落在地上,卷起了一阵又一阵的沙土。

距离上一回,宁朝部队大举攻入,已经四年了,这四年的平和,倒不是他们学会了修真养性,而是当年,宁朝部队被裴闹春追击着打了一场,牺牲于此的兵士,可不只一二,就连当时带队的宁朝王上,都受了挺重一击,单单回去把伤养好,就花了近一年,伤好之后,整个宁朝上下依旧心有余悸,决心先休养生息,顺带吞并周边几个部落,稳固好后方,有充足兵力后,再来过一次。

“报告大王子。”骑着一匹黄马的小兵调头回转到阵前,抬高了声音汇报,“前头……没有部落。”他脸上的神情全是疑惑,宁朝军队又不是第一次进军,他这样的先锋兵都算得上身经百战了,从未看过如此奇怪的场景,自打离了他们大宁朝的国土,这部落就越来越稀疏,还不到边境,竟已经是几十里都不见一个。

“再探。”大王子是宁朝王上的嫡亲儿子,朝中上下都知道,他将是下一任的宁朝王上,此次由他负责带兵,要到大夏朝这附近,赚点军功回去,只是带着的粮草已经不太够,按照从前的规律,是该遇到小的部落,到时直接杀了抢了,牛羊宰了吃肉就是了,可现在,竟是只看见茫茫草原一片,他又下令,要其他的先锋兵一起,分股去探,非得找到几个部落不成。

他们一边继续往前行军,一边等着先锋的回报,可无论是去往哪个方向的,都给了同一个答案:“没有”,根据他们探查的结果,确实有找到几个“荒废”的部落残害,在大风中已经不剩下什么,只留下实在带不走的两顶破帐篷,周围的围栏早就被风吹得半倒,一看就是疏于维护的结果。

“难不成……”大王子沉吟着和身边的参谋讨论,“大夏朝主动去劫掠了部落?”他刚说完,自己立刻推翻了这一结论,摇了摇头。

首先,他知道的大夏朝人,骨子里都很缺乏点“侵略性”,事实上这也是他最看不起的地方,明明有着那么多的粮草兵力,却连征服边疆都做不到,若是换做他们有这样的国土,能做的事情多了去了!他知道,大夏朝人有句话,叫有德者居之,可在他看来,这分明就该改成有能力者居之!他们宁朝,才是真正有能力拥有这片土地、财富的人。

其次,大夏朝的条件,属实比他们要好得多,这些个部落,能有什么好东西,值得要人去抢?笑话。

那参谋也不赞同,他小声地给了另一种思路:“大王子,臣只担心,这是另一个大部落干的。”边疆没什么国土观念,全按部落说了算,他们宁朝能集结部落发展建国,别的部落也可以,只是……这边疆何时出现了有这种能力的部落呢?

两人绞尽脑汁,都想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们当然不会了解到,就他们退军休养生息的这小两年期间,人大夏朝的西城,已经鸟枪换炮,完成了一场耗日持久的“大移民”活动,原先被他们视为补给站的众人,现在都通过了西城边城审核处,到人西城落了户,有望拥有大夏朝国籍了。

想不明白归想不明白,他们还得进军,只要进了大夏朝边境,问题就一定能解决的……吧?

大王子身为大宁朝的未来,军事天才,在这段时间,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望梅止渴”这一神迹,还在界碑地时候,他就开始冲着士兵们画起了大饼:“你们看,过了这条线,咱们就到了大夏朝了,进去之后,村落无数,里头要什么有什么,我做主了,这回不禁着,谁抢到是谁的,咱们吃饱喝足,再来好好地给大夏军队一点颜色看看……”

他酣畅淋漓地发完了洗脑包,满意地看着士兵们镇臂高呼,激动得满脸通红的样子,然后忽然陷入疑惑——他四年前和父王一起来攻打过大夏,他怎么记得,在那时候,还要行军这么个好几天,才能看到界碑呢?只是这回,中间都没有停下补给,少了劫掠部落的时间,这么算起来,也还算扯平?

这种事情……应该没有什么大不了吧?等把该抢的东西抢了,到时候再挪界碑也不迟,反正迟早,这大夏也是他们的。

然后,大王子便开始接连遭受,他这一生中,最沉重而又最连续的打击。

先锋:“报!前头发现一村落,四周无人,毫无防备!”

大王子挥剑:“传令下去,全军做好准备,上马,急行军,冲!”

到了村落,倒真是无人防备,因为这才不到十户人家的村落,可真是“空空如也”,家外的田地,连一颗种子都不落下,全数挖走,只留杂草,屋内更是桌椅、锅碗全部搬走,连口笨重的大缸都没留下,换句话说,这村里,除了那拆不拆的房子,围栏,竟是一个没落,全部带走了。

先头画的饼太大,到了这时,冲击便也更大了,就连一直以来,饮食都很得保证的大皇子,都生出了不少的小情绪,这一切到底怎么了?

可任凭他们多纠结,也只能继续往前,骗着自己,一定是这个村落荒废的,下一个,下一个准保有人有粮。

先锋:“报!先头又有一村落,规模不小,估摸有二三十户人家……”

大王子激动:“传令下去,各就各位!”

当然,结局显而易见,他们小心翼翼地形成了包围圈,猛虎扑羊般冲了进去,果真又是一场空城计,大王子二话不说,换了个先锋官,继续往前,他就不信了,这大夏难不成是内部出什么大事了?怎么就一个村落都没有?这合理吗?那么多土地,还有房子,就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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