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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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虽然是夫君手把手教出来的,可性情跟夫君还是不一样的,她并不希望,儿子日后娶一个跟她一般性情的女子。

“要不然就写信回去,让亲近的长辈私底下帮忙打听打听,看有没有合适的女子,咱们这一时半会儿的怕是还回不了京城,总不能让儿子的亲事就这么耽搁下去。”

这事儿还是宜早不宜迟,省得好姑娘都让别家挑去了,长辈们的眼光她还是颇信得过的。

“这事儿只能托一个人,不能同时托付给好几位长辈,这要是都相看中了一位那还好,若是看中的人不同,那咱们听谁的是,听谁的不是?”

刘枫本来还想把这事托付给自家娘亲的,她娘看人的眼光向来准,夫君早先不就是娘给她定下的吗。

可倘若儿子的婚事只托付给一个人的话,她就不确定夫君想拜托的长辈是不是娘了。

“远哥儿走的是文臣的路子,托付给岳父岳母不太合适,还是让师伯来吧,他老人家人脉广,认识的人多,又致仕在家,很适合做这件事情。”魏时不假思索的道。

跟他较为亲近的长辈也就这么几位,岳父岳母交往的圈子更多的是武将,老师又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头几年还从工部右侍郎升为左侍郎,虽然官品是一样的,那谁都知道左要比右尊贵嘛。

所以托付给师伯那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这理由刘枫没办法反驳,都是为儿子好的事儿,她也不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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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师伯的信送出去了,太子的信也到了,就在很多人家忙着栽种红果秧苗的时候,魏时才把手里的钟表图纸交给几位工匠,至于这几位什么时候能把东西打磨出来,他还真没办法预判。

平江府各个方面基本上都算是走上正轨了,魏时也是这两年才开始在各地开办收容所,之前那真的是办不起,官府没有多余银两,孩子也不可能一直养着,总还是要出去谋生的。

现在算是有一些能力了,官府有银钱办收容所,有银钱来请人照顾孩子,也有银钱把婴儿等到七岁,更重要的是七岁大的孩子,符合条件就可以进入工坊做活。

至于让这些孩子读书的事情,那魏时是真办不到了,别说他只在平江府干了这五六年,就算是在这边干上一辈子,也没办法让这些乞儿读书识字。

魏时现在确实是有更多的时间了,能去安排需要慢慢磨的事情。

比如说修路,比如说水利工程。

之前那几年,为了鼓励农人种植,特意推出了免除徭役的奖励方式,如今官府要修路、要建设水利工程,一方面是通过徭役来招到一些人,仅仅这些人是不够的,还要通过用付工钱的方式来招人。

至于这些工钱,一部分是由官府来出,一部分则是由百姓捐赠得来的,毕竟这也是为民办事儿,路修了是百姓要走的,水利工程建了,是为了在雨水多的时候防止水患,有旱灾的时候灌溉农田。

魏时早些年跟着老师学了不少有关于水利的理论知识,但是亲自参与其中这还是头一回,固然征集了不少有经验的匠人,甚至还从京城那边请了人过来。

但所修建的第一个水利工程,魏时还是全程参与进去了,每一个环节他都有跟进,可能不是出力最多的那个人,但确确实实是跟完了全程。

这也算是了却他一部分遗憾吧,毕竟跟着老师也学习了好几年,那么大块头的书都读过、研究过,要是一点用上的机会都没有,还真是挺遗憾的。

在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自己的一些感悟,魏时也有写信给老师。

他没能做水利这一方面的差事,不光是他自己的遗憾,也是老师的遗憾。

在来了平江府之后,他其实已经意识到了,可能之后也不会再回到工部,不会再做水利,没办法继承老师的衣钵。

关于这个事儿他还特意在信里劝过老师,他这个学生收了跟没收一样,没办法继承老师的衣钵,老师如果能发现好的苗子,最好是能再收一个徒弟。

那么厉害的一个人,知道那么多治水的经验和知识,不收几个徒弟传承下去,那真的是太遗憾了。

老师给他的回信一如既往的简洁,让他不要想太多,有好苗子会收徒的,而且要传承治水的经验并非一定要收徒,老人家已经打算致仕以后写书了,这才是能够传承下去的东西,只要书籍不曾遗失,那就能传到千秋万代去,让子子孙孙都能够吸取过往的经验。

好吧,这确实是个好法子,魏时还挺支持老师这么做的,比起收徒,写书应该是更能够惠泽后代的事情了。

他如今亲自参与到这些水利工程当中去,也算是弥补他们师徒二人的一个遗憾。

平江府依旧如火如荼的发展着,时常亲自跟工程的魏时,在这一年里又被晒成了刚刚出海回来时的模样,那叫一个黑啊。

不过正是因为被晒黑了,魏时干脆把胡子给剃了,用不着再用胡子装老成,而且留着胡子确实是不太方便,洗脸的时候不方便,吃饭的时候不方便,脸上流汗水的时候也不太方便擦干净。

总之,被晒黑了的魏时剃光了胡子,一开始还挺明显的,其他部位的肤色都比较黑,只有嘴角和下巴白得显眼,不过没过多久的功夫,整张脸就已经浑然天成的一般黑了。

每次抱着小女儿的时候,魏时都不需要对着铜镜看脸,两个人的手放到一块,那妥妥的就是两个颜色,一个极黑极糙,一个极白极嫩,简直就像是两个阶层的人。

这情况一直到冬日也没有好转,虽然冬日的太阳没有夏天那么毒,尤其是在平江府,寒风萧瑟的情况下,能沐浴到太阳光,真是件让人向往的事情。

可这样只略略的带了一点温度的太阳光,对皮肤照样是‘狠辣无情’的,每天都要在外奔劳的魏时,冬日里虽然没有比夏天变得更黑,可照样也没有白回来。

肤色虽然能够影响颜值,但决定颜值的到底还是五官,哪怕黑的不轻,在魏府里边,也算得上是俊美的了,谁让魏远去江佑府考试去了呢。

魏鹏跟自家堂叔是没得比,他的相貌多是随了父亲,跟丑没什么关系,在普通人里那也是居于上中流的,但是跟真正相貌英俊之人比起来,就要落于下乘了,面容偏寡淡了些。

人的相貌是天生父母给的,这一点是真没办法强求。

魏达在整个魏氏家族都是垫底的,父亲长得好,长兄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唯独到了他这里,相貌大部分是随了母亲,小部分随了父亲,可也没随到父亲长得好的地方。

集父母的缺点与自个儿脸上,这样的运气,魏达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听说,自打他懂事起,就从未再见过一面的长姐,长相也是随了母亲的,还真有人说过他长得随了阿姐。

这张脸长在男子身上,在普通人里就已经数不着了,若是长在女子身上,真的是……辛苦姐夫了。

长大以后,他才觉得父母感情不好才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母亲脾气大,长得又不好,若他娶一个这样的夫人,可能也受不了。

父亲就更不用说了,是一个没什么担当、甚至有些懦弱的人,还颇为自私。

这样的两个人,过不到一块儿去那才实属应当呢。

也就是来了平江府之后,他才头一次见到白姨娘,也不能说头一次,小时候也应该是见到过的,只不过那会儿他还不记事儿,压根就没有什么印象。

所以在平江府的见面,应该也能算得上是初见。

年近五十岁的人,几乎已经不能够再用他的那套审美去判别美丑了,白姨娘的身形是极为瘦弱的,跟母亲的说法不一样,白姨娘几乎不穿白色的衣服,甚至连素色的衣服也很少穿。

倒有点像是普通人家里的老太太,喜欢穿颜色重的衣服,喜欢带颜色重的首饰,即便是一大家子人围在一块相聚的时候,也很少会见白姨娘说话。

是一个有点沉默寡言的老太太。

这人是曾经被母亲恨之入骨的,他曾经数度听母亲用‘贱人’、‘狐媚子’来形容白姨娘,在没见面之前,不难想象肯定是一位容貌极佳之人,这点从长兄脸上就能够看得出来,能生得出来这般样貌的儿子,人又能丑到哪里去。

但是见了面之后,他才恍然发觉白姨娘其实也并不年轻了,这个母亲嘴里的‘狐媚子’,已经成了一位与世无争的老太太。

在府里头真的几乎没什么存在感,不管事儿,也不怎么说话,甚至都不太会主动出面。

他在来平江府之前,母亲最担心的事情是怕这位姨娘借机会期辱于他,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前白姨娘母子在母亲手底下讨生活,如今风水轮流转,改到他到人家的地盘上来了。

不怪母亲担心白姨娘会借机欺负人,他之前也有这个顾虑。

长兄是读书人,如今又已经是正一品的一等伯了,很是没必要再计较过往,更何况母亲即便是后来对长兄不好,可是在头十年,长兄也是养在母亲膝下的。

白姨娘就不同了,依着母亲的性子,肯定是没少折腾了父亲的妾室,尤其是这位好像还是较为得宠之人。

他对姨娘确实也没什么好感,想象中的白姨娘虽然容貌极佳,可也肯定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一肚子算计,又会装可怜,又会使手段。

他又怎么会是这种女人的对手。

不知道是这些年日子过得快活,还是修身养性了,他想象当中的责难并没有,在平江府的这一年里,他跟白姨娘见面的机会都很少,见了面也几乎是不说话的。

也不知这人是不是想着眼不见心不烦,在为数不多的几次相处里,白姨娘不光是不太开口说话,甚至都不太看他,一群人里头总会刻意的把他忽略过去。

要说为难吧,这也不像为难的样子,可要说不为难,这位确确实实是在避着他。

实在是琢磨不透这位姨娘是怎么想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彼此都不太想有过多的接触,能不见面就不见面,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也免得尴尬。

魏达母亲眼里的狐媚子,虽然很有手段,但是却弱到不堪一击,任人宰割。

孩子刚刚生下来就可以被人抱去,不要的时候,又可以随意扔回来,甚至是平日里的吃穿住行,都需要仰人鼻息,不夸张的说,如果早些年李氏就已经跟魏仁撕破了脸皮,那白姨娘这个魏仁昔日的红颜知己,可能早就已经被发卖出去了。

所以母子俩谁也不知道,当年那个一岁左右的小孩子,不是因为下人不精心,不是因为身子骨弱,所以才会得风寒的。

而是因为有人使了坏,偷偷的给那窗户开了条缝。

这大概是白姨娘这一生对于夫人最大的反抗,只不过是直接反抗在了一个小孩子身上,而不是直接对大人下的手。

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件事儿,她固然得到了报复夫人的快感,可也因为这个心结,一直跟儿子亲近不起来,内心晦暗的人,又怎么敢暴露在太阳光下。

在面对嫡出的小少爷的时候,比起尴尬,她心里头更多的是愧疚,可能是这些年日子过得好了,跟之前的生活比起来,简直是太过顺风顺水了。

因此当年动手的时候,她没有觉得愧疚,却在很多年后,再一次见到那个昔日躺在床上的小婴儿,心里头反倒是有了愧疚。

第133章

一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两个年轻人熟悉平江府,也熟悉魏府了。

魏达闲暇的时候喜欢四处闲逛,府城周边基本上都已经逛过来了,魏鹏则是更喜欢陪着小堂妹玩耍。

颜控的属性,在魏定和魏鹏父子俩身上那是一脉相承,当然也不排除老一辈儿也有这个属性,只是在这俩人身上尤为明显。

魏鹏和魏达相识的时间可够久的了,平日里相处的时间更长,可交情也没好到哪儿去,普通的友人自然比不上堂叔侄俩,可也只是如此。

闲暇的时候不会一块儿约着做事情,平日里在学府读书,那也是各有各的玩伴。

魏鹏也不知道是自己太注重长相了,还是因为太过讨厌早些时候的小堂叔,又或者是两者兼有,所以两个人的交情才一直没能好起来,他也不太乐意跟魏达处的很好。

在江佑府初次见这个小堂叔的时候,那会儿是回去办曾祖母的丧事,第一次见堂叔也是在那个时候,温润如玉,翩翩君子,仿佛是在书画里走出来的一般,远比现在要俊美的多。

小堂叔就不行了,那模样,那性子,他在心里头甚至用‘丑人多作怪’来腹诽过小堂叔。

可能从那时候起,就注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特别要好的亲人,哪怕之后小堂叔的性子已经被掰过来了。

魏时头半年还不算特别忙,后半年的时候,又忙的跟以前差不多了,有时候一日三餐都是在外边用。

对于小弟和侄子的功课,他这一年来,管的真不是太多,两人的功课靠的主要还是学府里的先生。

就像大伯还在柳州城做知州的时候,差事过于繁忙,能够指点堂兄和他的时间实在是不多,有心无力说的就是这情况。

不过差事上下了功夫,到了年底也就能看到收获了。

这是平江府,乃至是整个大靖朝,第一次在民间试种红果,哪怕做足了心理准备,哪怕有来自京城的数据,可等到统计亩产量的时候,也照样让人吃惊。

这份数据不光上报了朝廷,而且很快就在民间流传开来,相信明年的时候,会有不少百姓愿意尝试新粮种。

而新一年被收上来的红果,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运往了京城,剩下的全都在平江府这儿自产自销了。

几乎是一入冬,府城的街头小巷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吃食——烤红果,这些东西算不得甜,但是在冬日里吃起来,确实是别有一番风趣。

更何况这东西多便宜,一文钱能拿两,而且还特别能够饱腹,正常饭量的人,两三文就能吃饱了,买个包子还得两文钱呢。

刚开始的时候没人敢买,魏时干脆是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买了之后,直接在大街上扒皮吃的,还好是把胡子剃了,不然的话,这胡子上粘上红果渣,那画面实在是不敢想。

平江府的第一批红果,成了可以用来饱腹的小零食,倒还真没有发现粮店有卖的。

官府这边已经在年前拟定好了计划,明年要扩大红果的种植,同时也会出价从百姓手中收购红果。

这还真不是做慈善,更不是赔本赚吆喝,对于红果有了更好的处理方式。

今年官府的人,年礼都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粉条。

这玩意儿看起来跟面条差不多,但是要更细一些,颜色趋于透明,基本上没什么味的,这完全可以成为取代面条的存在。

更何况,根据上司科普的做法,大家都试过在煮肉的时候,中间也把这粉条放里头,那汤汁的味道全都吸进粉条里了,比肉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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