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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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等到看见了整整五辆车的新粮食之后,他就知道这新粮是什么了。

也不知道京城那边是怎么吃的,居然会认为这东西味道不好。

“这粮食可起了名字?”魏时拿了一个放在手里,跟他在后世看见的比起来,这个头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也没有那么圆,反倒是像一根棍条。

不过还是能够认得出来的。

“回大人的话,圣上亲自起的名字,就叫——红果,自从您第一次带着人出海之后,每一次出海的人都会在当地收集种子和植物,而且都在皇庄里试种过,因为红果是产量最高的,比咱们本土的稻子和粟都要厉害。”

除了味道上不怎么样以外,这红果真是没什么别的毛病了。

‘红果’这个名字确实是要比红薯和地瓜好听得多,但可能是心理原因吧,魏时总觉得听起来怪怪的,不那么接地气。

这东西产量确实是高,就是不知道除了外形之外,是不是口感上跟后世的差别也比较大,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味道不好。

“这东西都是直接煮了吃吗,还是要把皮儿去了,也磨成粉?”魏时问道。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还是‘懵懂’一些为好,不能表现的太过渊博。

“就是直接煮着吃,洗干净放锅里煮就行,不用把皮儿去了,更不用磨成粉,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吃这东西的时候,最好有汤或者水,这东西太干了,很容易会让人噎到。”

“就没旁的吃法了?”

“没了,皇庄里的人也试过将红果磨成粉,或者是跟青菜一样,切成条和片,在锅里头炒,但是根本就不成个儿,而且还特别容易糊锅,只能是煮着吃。”

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家都已经这么高的产量了,又很能够饱腹,哪儿还用奢求别的什么。

魏时让人拿了几个去锅里头煮煮试试,剩下的还真不能再浪费了,按照这些从皇庄里出来的师傅们的说法,这些个红果都是要种到地里的,培养出秧苗来,这些秧苗就相当于是种子了,把秧苗栽种到地里去,之后才能收获。

这些问题上魏时当然还是听师傅的,别看他上辈子没少吃了红果……红薯,但到底是怎么种出来的,还真不清楚。

过红果可不光是能够煮着吃,烤地瓜、红薯干、红薯片,还有老少皆宜的粉条,这可也是红薯做出来的,不过现在改名都叫红果了。

自从把发条玩具苏出来之后,不得不说,作为文科生的魏时有些膨胀了,他虽然有短板在,可是手底下却有那么好的工匠师傅和大厨,有些事情他只要提供一个思路,这些能工巧匠就能够研究出来。

红果在平江府能发挥到的作用,一定会比朝廷预想到的更多。

煮过的长长的红果,扒皮还是挺容易的,不过这东西都是洗干净了的,倒也没必要把皮儿扒了。

总共就四块红果,十几个人分着吃,每个人能分到的还真不多。

跟其他人期待的心情不同,魏时在吃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些怀念,上辈子他也还是挺爱吃红薯的,尤其是在冬日里,学校门口经常有卖烤红薯的推车,大家都要排起长队来。

黄澄澄的红薯最常见,紫薯就要稀罕一些了,他一直到大学的时候,才知道还有紫薯这个品种,价格上要更贵一些,但是要比黄色的更好吃、更甜。

而他现在正吃着的红果,跟他上辈子记忆里的红薯和紫薯就没法比了,口感很是寡淡,不能说没有甜味儿,但是甜味太轻了,几乎是尝不到的。

想到到上辈子,魏时猛然间想起自己还曾经吃过红薯叶,就把这东西放到粥里一块煮着吃,或者弄熟之后再凉拌,总之是能吃的。

这事儿还真得好好问问,红果能够当粮食收起来,这上面的叶子也别浪费嘛,如果能吃的话,这也不失为一道菜。

不过也不能无限度的摘叶子,到时候再让地底下的红果长得不好,那可就是捡芝麻丢西瓜的事情了。

培育秧苗需要的土地并不算多,有一小块儿直接种在了府城的衙门里头,剩下的全都在府城外的庄子上。

这庄子也不是魏时私人提供的,而是归官府所有,这几年平江府能抓住机会的人都过得不错,官府这边腰包也鼓了,连自个儿的庄子都有了。

这算是公家的东西,平时租种给百姓,收成则是作为官衙的福利,这些都是通过巡查御史跟朝廷报备过的。

平江府相比于大靖朝的其他十三个府,还是比较特殊的。

依着魏时现在在平江府的威信,想要推广红果的种植,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就衙门里的边儿的那一小块儿地,红果的秧苗还没被培育出来呢,魏时就已经给不少人推荐过了,而且还都已经推荐出去了。

在红果的秧苗长成之前,平江府能够培育出来的秧苗基本上就已经全部定出去了,这里边儿不是豪门世族,就是富户,并没有家境一般的百姓参与其中。

对于富裕人家而言,胆子要更大一些,选择新粮种尝试的时候,没那么多顾虑,就算是最后没种出什么东西来,人家还有别的地呢,还有别的收入来源呢,这些损失算不上什么,而且也算是积极响应官府的号召了,得大于失。

如果这新粮种种出来的结果,真有魏大人说的那么好,那就更是好事情了。

但是对于家境一般的百姓来说,土地是最为重要的,一年不收,家里就有可能断顿,何苦让这些人冒这样的风险呢。

只要这头一年能够种成功,即便官府不宣传,百姓也会想着种的。

所以这件皇上亲自下了旨的事情上,魏时还真不算忙手忙脚,相反,处理的那叫一个游刃有余。

名声和资历在这时候相当能够派得上用场,魏时刚来平江府的时候,要想办什么事情,必须用利益把各方的人联系到一块去,但是现在就不需要那么费脑筋了,有时候动动嘴皮子就能把事儿办了。

当然,他不坑不骗,也没做什么害人的事儿,众人对他自然不会有什么抵触心理。

如果说,平江府的发展蒸蒸日上,那魏府最大的生意,反倒是迎来了困境。

魏家大半的家底,可以说都是发条玩具的生意赚来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不光是卖遍了整个大靖朝,而且还曾经卖到外族人那里。

魏时知道这生意是没有办法长长久久做下去的,发条玩具的核心就在于发条,头些年之所以一直没有被人仿制,就是因为发条不太好模仿。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终于有人可以把发条仿制出来了,魏时不知道能够仿制的人懂不懂这其中的原理,但是不管懂不懂,发条玩具都不再是一门独家的生意了。

在有了竞争对手之后,发条玩具也开始进入到了降价阶段,工艺上制作糙一些但是价格较为便宜的发条玩具,开始流入市场。

按理来说,这么多年钱也赚够了,魏家也还有庞的生意呢,就算是放弃卖发条玩具,也不过是丢了一座挖不完的金矿罢了,对于家底已经够厚实的魏家而言,并非是什么特别难以割舍的东西。

但发条玩具卖到今天,已经不再是魏家一家的事情了,光是工坊就开了十处,这时处工坊完全是用来做发条的,而剩下的外壳,全部都把外包出去给了别的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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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生意线养活了几千名甚至上万的匠人,猛不丁的还真不能撤出来。

魏时不想陪着人家去打价格战,更不想好好的东西压箱底儿,外族人那里倒是可以卖过去一些,价格也足够高,但是数量不能多了,物以稀为贵,一旦发条玩具的数量在外族人那里泛滥了,就没办法卖那个价格了。

魏时索性又把当年的设计图拿出来了,发条生意好的时候,他没怎么想过钟表这事儿,如今也到了这东西派上用场的时候。

不过,不同于发条玩具,钟表的利润显然要更多,魏家是吃不下去的。

魏时干脆给远在京城的太子写了封信,邀他入伙,在信里头他就说了,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太子也往里边投一些零花钱,两边四六分成,太子六,魏时四。

既然要扯着人家的大旗,那就不能吝啬了,更何况魏家实在是已经不缺钱了,只是不想把这条生意线断了。

还是跟以前一样,最核心的部分交给名下的工坊来做,外面的样式,则是外包出去,还是之前的那些人,原来的玩具铺子直接改成钟表铺就行,甚至连以前在魏家这边拿货出去卖的商人,都不用再改。

第132章

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现成的,只要魏时拿得出来具体的设计图纸,再让工匠把东西打磨出来,那就可以放到流水线上去生产。

这样的一门生意必然要比之前的发条玩具更火爆,利润肯定也要更大,魏时可没想过要赔本赚吆喝,该往贵了卖的东西那就不能太便宜,便宜了也显不出这东西的价值来。

魏时一边准备图纸,一边等着太子的来信,倘若不跟太子一起,他还真不太敢做这门生意。

平江府距离京城遥远,这一来一往的颇是费功夫,太子的信还没有等来,儿子的信就已经到了。

县案首,还真是如愿以偿了。

魏时在收到信的当天,特意让人上了一壶酒,姨娘从不饮酒,所以这壶梨花白是由他跟夫人喝完的。

魏鹏跟魏达还在学府读书呢,再是高兴也没有把人家从学府里喊过来的道理。

对于儿子的县案首,魏时还是有些惊喜的,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是学的太杂了,什么都学,兴趣广泛,再加上自从有了爵位之后,他对儿子科举这方面就没有之前那么严格了,也没让儿子奔着六元去,未来能够金榜题名,得中进士,他这个做父亲的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可这一路上以来的案首、头名,能够考取当然是最好的了,就算是考不到,那也没必要失望。

儿子跟他当年不同,起点已经足够高了,他不希望儿子最后跟他一样,原本对于古汉字的喜爱慢慢的被磨掉了,学了那么多的东西,好像真就只是为了做官一样。

这不免有些可悲。

所以在读书应试方面,他其实对儿子已经是有所放松了,没有拿当初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儿子。

远哥儿可以说是从小就被吹捧惯了,这孩子也确实是有这个资本,但是依着在科举上的水平,即便是现在拿下了县案首,可如果一直把目标放在头名上,早晚也是要跌一个跟头的。

魏时这个做父亲的倒是并不抵触那一天的到来,人总是要跌跟头的,而且跌跟头也并非坏事儿。

现在想想如果当年院试的时候,他没有以一名之差失了案首,没有成为小三元,可能就不会在那之后更加潜心向学了,也就不会再有后面的大三元。

当然了,读书人嘛,谁不想着六元及第,刚开始的时候他自个也叹惋,就差这么一步,就可以成就‘六元’之名了。

可是日子久了,再回头想想,又觉得这事儿是没有定数的,如果当初不是在院试上跌了一个跟头,他可能会在后面的考试上跌跟头,教训总是能够让人印象深刻的,跌倒了之后,走路也就更小心了。

相比之下,刘枫想的就比夫君少多了,她是单纯的开心,说话的语气里还带了那么几次骄傲。

“我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依着远哥儿的水平,拿下一个县案首不足为奇,好歹也是三元及第的状元郎教出来的学生。”刘枫笑着揶揄道。

虎父无犬子嘛,再说了,儿子那真的是夫君手把手教出来的,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听夫君读论语了。

一眨眼都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那个刚出生哭起来特别凶的小娃娃,现在都已经是童生了。

好像魏家人考功名都比较容易,夫君就不说了,在天下读书人当中都是个个例,大伯是二甲进士,公公虽然说做官不怎么样,可也是举人。

堂兄身子骨不好,那也中了举,如今在平江府读书的魏鹏和魏达,都已经是秀才功名了。

想当初钰哥儿考功名的时候,那可真是费了老鼻子劲了,倘若不是后来娶了纪氏,她真觉得钰哥儿怕是连童生都考取不了。

她虽然跟纪氏聊不到一块儿去,也不赞成对方教育女儿的方式,但也不得不承认,对于钰哥儿而言,纪氏确实是位极好的夫人。

娶妻娶贤,这话绝对不假。

“远哥儿的亲事,咱们现在是不是也得考虑起来了,就算不先定下来,也得先寻摸寻摸,心里有个谱吧。”刘枫嘬了一口梨花白,美滋滋的道。

儿子的亲事那是绝对不用愁的,不说有夫君的爵位在,她儿子那本人也是一表人才,各方面在同龄的男子当中都是拔尖儿的,颇有才名,待人还特别和善,更重要的是她们家家风正。

夫君这么多年都没纳妾,连个通房都没有,儿子这边儿,她们也都没给安排通房,对于女子来说,未来夫家的家风如何,这是极为重要的,谁也不希望自家夫君一副花花心肠,而且还宠妻灭妾不是。

所以要挑儿媳,选择还是很多的,根本就不用太犯愁,好姑娘那么多,可以选择的又那么多,总能找到最适合远哥儿的。

儿子才十五岁,好吧,十五岁在这个年代就已经不小了,到了要相看亲事的时候了。

魏时之前是没太往这方面想过,如今夫人提起来,倒是也觉得有道理。

“咱们早晚是要回京城的,未来亲家也在京城那边找吧,平江府距离京城实在是太远了,而且儿子的亲事,虽然没必要联姻,但门当户对还是挺重要的。”

在婚前不能自由恋爱的时代里,父母要给孩子找伴侣,选择的标准只能是‘合适’,一个人适不适合另一个人,要看学识、相貌、品性。

还要看在生活当中合适不合适,如果是生活在两个不同阶层的人,生活习惯上会有很大的不同,甚至价值观也会不一样。

魏时跟刘枫这纯粹是阴差阳错了,反倒是成就了一桩好姻缘,可这样的阴差阳错并不是时时都能有的,总不能寄希望于天定的姻缘吧。

所以,儿子的婚事,魏时觉得还是要多考虑一些,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

刘枫也没想着在平江府找儿媳妇,她固然喜欢平江府的氛围,也喜欢平江府性情爽朗的女子,可就如同夫君所说,她们一家人是迟早要回京城去的,平江府的女子未必能够适应得了京城里的生活。

何苦呢,还不如一开始就在京城里挑选。

她也是在京城长大的,京城的女子,固然有像纪氏那般的才女,但更多的女子活的都还是蛮通透的,通透的人在哪儿都过不差。

她就不能算通透,得亏这是遇见夫君了,这要是嫁去别家,可能真就如同娘早些年担忧的那般,成为一个困守在后宅里孤独寂寞冷的悍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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