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可这一次,她并没有抗拒。
于是一切都乱了套。
他们从桌边纠缠到床边,叠着身子倒了下去,他把她压在身下,不停的亲吻着她颈间的幼嫩肌肤,火热的手掌探进她的衣襟里,稍一触碰,两人都是颤栗,然后就是沉醉其中的深深沦陷。
颤抖着解开她的衬衫,他发现她穿得并不是传统的抹胸或者肚兜,而是一种西式的文胸,蕾丝滚边的真丝面料包裹着微微伏起的柔软,一刹那他觉得自己身体里燃起了一把火,熊熊燃烧不息。
然而左解右解却不得其法,他额头微微冒汗,忍不住抬头问她:“这个,怎么解?”
那声音已经嘶哑得不成样子。
萧瑜突然笑了起来,她单手搭在眉目上,看不清表情,却见得无声笑得双肩颤抖。
“萧萧?”
梁瑾一愣,不解的看向她,只见她伸手合拢被他解开的衬衣,将他的身体推开,然后翻身下地,就这样大步走出了门。
他坐在床上僵了半晌,而后焦急的下床捡起地上那件她刚刚脱下的外套,匆匆追了出去。
“萧萧!”
她背对着他站在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下,扶着树干,低头不知在想些什么。他从后面给她披上外衣,然后转过她的身子,轻声问:
“怎么了?”
他的声音有几不可查的颤抖。
萧瑜并没抬头,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我后天回上海。”
梁瑾注意到她的用词,强压下心中的慌乱,点点头:“好,可要准备些什么东西?你要带什么......”
“不带,一件也不带。”
“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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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瑜忽然笑了,一贯的漫不经心,真假难辨,她扣子没系,漏出大片□□的肌肤,脖子上还有他方才放肆的痕迹,她冷漠道:
“梁瑾,你从一开始就该知道,我们不可能长久。”
梁瑾脸上血色褪尽。
如何不知道?
这世上人分三六九等,从生下来就注定好了,他不过是个戏子,最后的结局不外乎是寻个同样三教九流的人成对,要是奢望着体面人家,不是做娈童,就是当奸夫,样样不得善终。
可他飞蛾扑火,一意孤行,结局早就清清楚楚。
只是他不曾想到,这一天来的这样快。
萧瑜转身,却被他死死的抱住。
“别走,萧萧,求你了......”
萧瑜深吸一口气:“小六子你想留就留着,这院子你想住就继续住着。”
“我什么都不要。”
有温热的液体流在她肩头,顺着领口淌下来,几乎烫到了她。
“梁瑾,别叫我最后瞧不上你。”
抱住她的那双手慢慢的,慢慢的失去力气,终于彻底松开了。
萧瑜呆了呆,强自克制住自己没有回身看他,大踏步的向前走,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个大年夜,天空一粒雪也没有下,尽数落在了人心上。
......
中山先生罹患肝癌晚期,药石无医,于三月十二日上午,与世长辞。
至此,南北和谈破裂,和平统一已成泡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两个月后,上海陆家嘴滨江的别墅客厅里,举行着一场热闹的舞会,由霍家三小姐霍春音主持,受邀的俱是商业名流,外国公使,气氛轻松愉快。
一曲终了,萧瑜牵着意犹未尽的康雅聆坐到一旁的沙发上休息。刚才她跳男步,康雅聆跳女步,两个人默契十足。
“大姐为人古板严肃,没想到我的外甥女居然是这么有趣的人。”
康雅聆接过萧瑜递来的一杯香槟,眉间顾盼流转,笑意盈盈。
萧瑜笑了笑:“可惜母亲的喜好和聆姨不同。”
康雅聆是康家最小的女儿,只比萧瑜大六岁,自幼在美国读书,聪慧美丽,时髦新潮,是上海名流圈中男士竞相追求的目标,也是康家三女一子中最为叛逆的。
随着萧瑜与康家一家以及继父萧润一家的接触,她发现所有人待她都不算恶意,至少比亲生母亲康雅惠友善,而其中最投缘的就是小姨康雅聆。
当然,这不乏萧瑜刻意讨好的结果。
“自从妈妈去世,长姐如母,大姐可算一手带大我们几个,她在家中从来说一不二。”康雅聆无奈的耸耸肩。
萧瑜失笑:“可她现在要求我去继续念书,最好是一个能教得我言行举止完全变样的学校,我想不出除了西点军校还有什么别的选择。”
听着她的自嘲,康雅聆忍不住笑起来了,“你不想出国也情有可原,毕竟你才和锦宁结婚两年不到,大姐真是不近人情......不过,说起西点军校,如果你不想出国的话,我倒是有一个选择提供给你,保证大姐哑口无言。”
“什么选择?”
“广州陆军军官学院,他们的招考委员会计划在今年秋天招一批女子入学,这将是全世界第一批正经在编的军校女学员。”
萧瑜一愣:“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了,有人亲口告诉我的。而且,如果你真的愿意,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人,有他的引荐,大姐也拦不住你。”
“谁?”
“中山先生在世时身边最亲近的学生,现在是陆军军校的校长。”
康雅聆想起什么,双颊绯红,低头笑了笑,意味深长道:“他现在在追我,你说我要不要答应呢?”
——第一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 基本背景交代清楚了,接下来要开启新地图,上场新人物了,历史时间轴在缓慢转动,两对cp感情线也会进一步发展的
孙中山身边最亲近的学生,广州陆军军校的校长,以及被他追求的名门淑女,你们懂的~
第41章
八月的上海酷热难耐,高温持续了好几天,太阳像个大大的火球挂在天边,马路被烤得炽热,好像能烫熟鸡蛋。
街上行人稀少,连黄包车也不见几个,偶尔一辆空荡荡的电车叮铃铃的驶过,带来一阵潮热的风。
阿绣和丁香贴着墙根,一前一后的小碎步走着,力求把自己完全笼罩在建筑物窄窄的影子里。
小姑娘的眼里,本来无奈的事情变成了一种游戏,摇摇晃晃走平衡木一样,你捅我一下,我捅你一下,满头大汗也不亦乐乎。
阿绣拎着食盒,丁香抱着鸡汤,她们两个要去医院看丁伯。
前几天丁伯换客厅灯泡的时候,从梯子上摔了下来,摔伤了腿,住进医院,这几天丁妈和丁香轮流去照顾他。
医院里阴阴冷冷,酷暑闷热倒是一下子就消散不少,阿绣不由长舒一口气。
两人来到病房,却发现今天有了一位访客来探病。
“少爷,您怎么还亲自来了?您花钱让我们来看医生,我们已经很感激了。”
丁妈和丁伯都是很过意不去的样子。
“没关系,好好休养才最重要。”
丁妈忙不迭地点头,刚要说什么,突然看见门口站着的两人:
“丁香,阿绣,你们来了?快进了。”
霍锦宁本来背向房门,坐在病床边,闻言回过头来。
他并没有笑,可阿绣觉得他看自己的眼中是含笑的。
阿绣觉得自己很傻,但却很雀跃。
“少爷!”
霍锦宁颔首,这才淡淡笑了笑。
丁香和阿绣给丁伯夫妇送来午饭,阿绣是吃过才来的,坐下说了些话,就打算离开。
霍锦宁也和她一起告辞了,两个人一同走到医院门口,阿绣停下脚步,抬头看他。
自从上次的那番谈话过后,两个人的相处似乎自然了很多,霍锦宁偶尔来看望她,关照一下她的学习生活,并不久留,可光是如此,阿绣已经很开心了。
阿绣终于慢慢学会惯抬头看着人眼睛说话了,霍锦宁也有些欣慰。他粗略目测了两人的距离,笑了笑:
“长高了。”
最近每一次见她,霍锦宁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几个月就要窜上一窜。
阿绣一愣,连忙问:“真的吗?可是丁香有帮我在量啊,我感觉我很久没长了。”
其实她很希望长高一点的,并为此很努力的吃饭,因为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矮了,头顶还不到霍锦宁的肩膀。
“是长高了,也……胖了一点。”
阿绣双手捂着脸,神色惶恐。
“胖一点很好,不然太瘦了。”霍锦宁明白她的小心思,笑着安慰她,“走吧,我送你回去。”
“嗯,不用了,我还要去书店,有些麻烦。”
阿绣很怕麻烦他,因为她知道霍锦宁真的很忙,苏沪线年初开工,他很重视,亲自跟进,多次视察,前几个月几乎是住在工地,废寝忘食。
“没关系,我送你去书店,下午我不忙。”
他笑了笑,“第一阶段工程结束了,给自己偷闲半天。你要是想去哪里玩,可以告诉我,我带你去。”
阿绣自然是希望他好好休息,哪舍得让他劳累,于是只说:“那就送我去书店吧,老师布置了我们读书的作业,礼拜一要检查的。”
“好。”
阿绣常去的那家书店在静安寺路,门面不大,里面却不小,而且的书五花八门,种类繁多。
一进门靠左手边的是一排摆放笔记本的架子,上面有各式各样的笔记本,从便宜的草稿本到昂贵的白纸本。最上面一排是真皮封面的厚实笔记本,每一页泛黄牛皮纸的右下角上都有着精美的水印,美观大方,同时也价格不菲。伙计说过,那都是法兰西的舶来品,纯手工制作。
阿绣每一次来都要在架子前恋恋不舍的徘徊一阵,这一次碍于霍锦宁在身边,只是多看了几眼,就绕过它直奔摆放海外书籍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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