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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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时只觉得委屈极了,拉着父亲的衣角说什么也不放,然而翟九重急匆匆地安抚了她几句,还是顾自走了。

她伤心得坐在一棵巨大的月桂树底下哭泣。一个人正哭得起劲,就听到耳朵边突然间有人笑她说:“这么大的小姑娘了,怎么还坐在地上哭鼻子啊?”

说的是中文,而且是普通话,但是听在她这个远离家乡、满耳朵都是abc的同胞耳朵里,仍觉得无比的亲切。她立即就转过了头,将目光调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自己身后两米开外的草坪上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英姿飒爽的男孩子,高、瘦,真真剑眉星眼,五官说不出的俊朗,穿一身藏青色的夹克衫,单手叉腰,正站在傍晚如火如荼的霞光里,眯着眼睛笑看着她。

欧韵致不知道应该怎样形容自己第一眼看到谭明朗时的感觉,但她彼时觉得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可以被加诸在他的身上,如果那时的大学校园里就有“男神”这么一说的话,那么不用怀疑,谭明朗就可获封她的“男神”。

不过她当时可没有对他客气,在听到他的嘲笑以后,她立即就口齿伶俐地反唇相讥:“你是中国人吗?中文不合格哦,‘这么大’怎么能和‘小’一起混用呢……”

谭明朗当时一呆。等过了两秒,忽然间“哈哈”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眼神像她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

她的脸慢慢烧起来,不由自主的,在这样爽朗的笑声中慢慢地低下了头。只因她的一口普通话说得实在是蹩脚,而她不知道他究竟听懂了没有。

谭明朗站在绚烂绮艳的夕阳下,身姿笔挺,一脸好笑地看着她。

中国人一向重感情,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说辞,虽然她和谭明朗这两人的家乡隔得稍微远了点,虽然沟通也不是很顺畅,但是不妨碍他们一见如故,再见生情。

两个人坐在草坪上聊了一会儿天,在太阳完全沉下去之前,已经熟到能够一同去参加学校圣诞party了。她的国标舞跳得一般,而他则完全相反,而且他有一副让人羡慕的好身材,身体线条堪称完美,仿佛天生是为舞台而生,他跳舞的时候,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魅力四射。

欧韵致从来没有服气过谁。

从小到大,她的父亲母亲一直灌输给她的概念就是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凡事只要你想要,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

那个让人愉快的平安夜后,欧韵致开始通过电脑收看cctv的新闻联播,并且经常对着镜子一个字一个字地练习普通话发音,除此之外,她还请了一个爱尔兰舞者做自己的国标舞老师。

只要努力就没什么不可以。在和谭明朗分手之前,欧韵致一直也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她的母亲一辈子都没有得到过婚姻,但这不妨碍她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对婚姻和爱情本能的向往。欧韵致喜欢谭明朗,并且想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从来没有动摇过,也从来没有想过这有什么不可以。

直到他们交往后的那一年春天,谭明朗带着她一起到华盛顿去拜会他来美访问的母亲。在索菲特酒店温暖明亮的咖啡厅里,他的母亲看着她,说:“朗朗,你怎么带了这么个人来?”她这才恍然惊觉,原来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努力就可以的。

其实他们并不是刚认识就在一起的。大概是因为她的年纪小,起初那几年,谭明朗看着她的时候总像她是个乖张有趣的小孩子一般,又温和又纵容。直到她十九岁那年的圣诞节他才向她表白,然后在一起,恋爱,感情一发不可收拾。

她从未怀疑过他对自己的感情,就像从未怀疑过自己也爱他一样。虽然遭到了家中反对,但是谭明朗还是坚定地选择留在了美国、选择了和她在一起,哪怕不惜和自己的父母翻脸——直到他的母亲因病入院,直到一通又一通的越洋电话从北京打过来,直到他的父亲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他为“畜生”,直到那一天,他提着收拾好的行李悲伤地站在她面前……

没有谁对谁说对不起,只因一开口,他们的眼泪就要掉下来。

在临别的那一天晚上,她把他留在了自己jhu的宿舍里,他们长时间的亲吻、拥抱,仿佛没有明天一样,谁也不肯松开手。

最后还是她先放开了他。她半跪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看着他的眼,仿佛药透过那双眼睛看到他的心里去,她一个一个字地告诉他说:“明朗,我想要你……”

谭明朗眼中含泪,温柔地吻遍她全身,但却还是没有要她。

现在想来,他大约早就已经料到了他们的感情会有这样的结果吧?所以无论多么想要,他还是勉强自己克制住了。

到底是不忍心伤害她。

其实第二天早晨他离开的时候,她并没有睡着,但她没有起床送他,而是躺在床上,压抑地哭泣,任凭眼泪一滴又一滴打在她苹果绿的床单上。

这是欧韵致二十七年的人生里最后一次哭泣。那一年她22岁,博士尚未毕业。但是,已经能通过一场又一场的离别,渐渐成熟到明白何谓“离别是人生之常态”了。

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因为父亲的离开而哭泣的小女孩儿了。

就像渐渐习惯了离开父母一样,她渐渐地也习惯了没有谭明朗的日子。工作和学习之外,逢有时间她总要出去旅行。一个人背着行李,踏遍了欧美的很多地方,渐渐的,她也习惯了孤单。且也终于明白到,原来“人生的常态”不仅仅只有“离别”,而且还有“孤单”的。

只是她再也不会因此而哭泣了。

初到北京的时候,经常有人会问她,“为什么要放弃国外那么好的条件回到北京啊?”她记得她总是会回答:“我喜欢北京嘛!”其实不仅如此。

她之所以会选择留在北京,一方面是因为她始终是中国人,一方面是因为她的母亲早已察觉到翟家的情势不对,担心她留在香港会卷入不必要的纷争中去,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因为她心中还对谭明朗存着一点痴想?

说到底,这里始终是他的家乡。

她来北京三年了,何尝没有期待过,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会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地点遇到她想要遇到的人?

然而她遇是遇到了,只是已经太迟了——谭明朗已经结婚了。

就在半年前,她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他和他的妻子的照片,她当时看着那个相貌平凡但是出身“清白”的女孩子,心里头突然明白,自己的那一点痴心妄想终于幻灭了。

仿佛另一只鞋子落了地,她知道他结婚的消息时,并没有怎么伤心,只是微微有些失落而已。

她跟周世礼在一起,没有什么类似“报复”、“伤心”、“移情”等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影响,只是因为他合了她的眼缘,而她也恰好寂寞而已。

海乔集团的大少爷周世礼,相比城中的其他豪门公子而言,情史可算是干净的了,没有什么花名在外,为人口碑又一向不错,且幽默而不轻佻,风流而不下流,虽然年龄大是大了点,但长得也还不错,身材也算可以——如果一定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他的狂妄自大和坏风度实在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你说你要结束可以,好歹喊声“gameover”呀,那她一定不会像今天这样撞到他的眼前去,至少可以避免尴尬。

你要面子也可以,至少不要那么自大呀,她的家不是他的行宫,她也不会乖乖地待在家里,等候他来宠幸。

不过,也无所谓了。她说她没有同别人的男人纠缠不清的习惯,这句话不只是说说而已——拜她的母亲耳濡目染,她对别人的男人真真敬谢不敏。

谭明朗前一阵子来找她的时候,他对她说不知道她在北京,其实他说了谎,她知道,因为他每次说谎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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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间感到失望。

连他都开始对她说谎了,她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什么是不会变的。

还有周世礼,总而言之,今天的分手给他们这段时间尚算和谐的交往划上了一个不和谐的句号,实在是令人有些无奈。

短时间之内,她是不会再考虑此类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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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周世礼几乎是有些狼狈地回到了家中。

苍天可证,他周大少自出娘胎,四十一年的人生从未被女人拒绝过。

但今晚是个例外。

他站在欧韵致的家门外,看着她明显刚刚洗过、干净剔透到几乎吹弹可破的脸,看着她透彻到不带半点留恋的眸子,突然间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心慌意乱。

他不知道究竟哪里出了错。

道义上讲,他们的关系还没有结束,在他正式宣告“gameover”之前,她仍有维护他男人脸面的义务,怎可这边同他拉拉扯扯,另一边却同他的至交好友纠缠不清?

简直就是打他的脸!

所以他立刻就先发制人,严词勒令她先离场,否则的话,今天丢脸丢到家的就铁定是他!

他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错,除了当时的口气稍嫌重些,但,在外人面前男人的脸面大过一切,聪明的女人应该懂得一致对外,坚决维护自己男人的尊严。

聪明听话的女人应当如邢筠筠,无论有多少委屈,无论有多少不平心思,当着外人的面,都要给他乖乖地咽回肚里。这样他事后论功行赏才不会叫她失望。

坦白说,他同欧韵致这段时间相处得十分不错,精神上愉快,上和谐,暂时还没有分手的打算。虽然她同那个姓谭的纠缠不清这一点让他感到有些不快,虽然她那天晚上的确是胆大包天地打了他,但是他的吃惊震怒也只不过持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晨醒来,仔细想想,非但没有感到生气,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他那天晚上确实是有些不知节制,弄痛了她,他事后也觉得有些过分。

可是他不打算纵容她的坏脾气。

女人适当地有些矫情骄矜的小脾气,这个可以忍,但是如果过分就不太好了。

哪能把巴掌伸到男人的脸上?

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阵子他不去找她,也是想暂时冷冷让她受点教训,谁知道她倒好,转头就搭上了战翃谋,叫他以后还如何在这个圈子里立足?

他当时真是气极了,毫不犹豫地将她训斥了一顿,待出了高尔夫俱乐部,立即就吩咐司机把车子开到她家楼下,本来是想同她谈一谈,可是她倒好,竟然将他拒之门外!

不仅如此,还说只是“同他玩玩”,现在她大小姐不玩了,而他周世礼被甩了!

真是不可思议!

他周世礼活了几十年,从来就只有他拿钱去打发女人的份,还从来没有被女人打发过——他简直都懵了!

一直等车子停在了自家门口他都没有缓过劲儿。

他心不在焉地敲开门。

佣人林嫂一见是他,立即就笑着打招呼:“周先生回来啦……”

周世礼点了点头。

厨房里的邢筠筠已经如小鹿一般,欢快地奔了出来,一面殷勤地伺候他换鞋一面同他招呼:“世礼你回来啦……”眼中有着不容错识的惊喜。

她是今晨才到的北京,在此之前已有好几个月没有见到周世礼了,这让她感到十分不安。

刚才他出了高尔夫俱乐部就丢下她走了,她自然知道他是为了谁,可是她不敢生气,不仅如此,还一脸讨好地让他“一路小心”。原本她还以为他要在那里过夜,谁知道他竟然回来了,怎能不叫她喜出望外?

她抱着他的胳膊进了客厅,待他在沙发上坐定,又立即转身接过林嫂端过来的茶,小心翼翼地递到他手里,温柔地看着他说:“世礼你喝茶……”

不知道为什么,周世礼转过了头。

他被那样的目光看得心里头怪怪的。

欧韵致从来都不会这样看他。她看着他的时候,眼光是温柔的,平和的,是彬彬有礼而又充满自信的。从来没有哪一刻是这样的卑微,带着明显的讨好意味。她对谁都温润有礼,从不刻意亲近,也不冷冷冰冰、让人感觉不好亲近。

周世礼放下了茶杯。

那一边,林嫂已经将晚餐准备好了,一边请他入席一边向他介绍:“今天的菜都是邢小姐做的,周先生您快来尝尝,味道一定很好……”

周世礼站了起来。

广东有句俗语说:“饭前先喝汤,胜过良药方。”周世礼喜欢喝汤,邢筠筠为此,特求了港城闻名的荣福馆的大厨教她煲过汤,手艺还不错,周世礼因此还赞过她“懂事”。

她一脸期待地看着周世礼。

周世礼扫了一眼自己面前的党参驴骨汤,拿起勺子喝了两口。

又很快放下了。

邢筠筠见状连忙放下筷子,问他:“怎么,味道不好吗?”神色微微不安,看得周世礼不觉皱起了眉,又拾起了筷子。

邢筠筠的表情更加忐忑,又急忙给他夹了一筷子鱼。

周世礼顺着她的动作看到桌上的鱼,果不出所料,鱼眼已经被挖去了。

不知是哪里传出的迷信说法,怀孕不能吃鱼眼和鸡爪。

他的眉头不由得皱得更紧。

邢筠筠看到他这幅模样,表情已经快要哭了。

眼中包了一包泪,模样楚楚可怜,看上去要有多委屈就有多委屈。

可惜周世礼无心观赏。

他满心烦躁,草草吃了几口饭就回了房间,洗完澡,一个人趴在卧室的阳台上怔怔地望着远方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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