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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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他的考舍在最里头的粪号边上,倒是没见到什么人从他眼前这样过去,这会儿只看了一眼,便觉得有些心惊肉跳的。宋明轩努力不去想那人苍白的脸色,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写了起来。

这一写简直就是浑然忘我,等宋明轩放下笔的时候,早已经过了午时,这时候巷子里到处都是烧饭的香味,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也不知道带了多少的研制好的鸡鸭鱼肉,炖成肉汤真的是让人口水直咽。宋明轩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道这要是一个穷秀才在边上,光被这香味薰的怕就只会咽口水了,连答题都不会了。

幸好宋明轩的行李里头并不缺这些,赵彩凤给他放了一大块的腌肉条的,进来的时候被兵丁们戳出了好多窟窿,看着有些难看,但还是能吃的。宋明轩从上面切了一条肉下来,放在蒸笼里头蒸着,下面的窝里烧上热水,把桂花糕碾碎放进去,做成一碗迷糊。他向来不挑食,觉得这样就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了。

第一天和第二天就这样平平安安的过去了,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宋明轩这条巷子里连续被拉出去了三个人。宋明轩这时候再看看赵彩凤给他准备的福袋,那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福袋了。睡不着可以吃安神丸,有蚊虫蛇蚁可以薰香囊,胃了难受可以吃健胃消食丸,太热头昏的时候来一颗提神醒脑丸。

宋明轩觉得自己犹如神助一样,直到第三天还是精神奕奕的,除了下巴颏上的胡渣有些长了一往外,他用洗脸盆照了照自己的模样,并没有像上一次一样,第三天就发现自己成了牛鬼蛇神的样子。

且说赵彩凤这两日也没有闲着,第二天下午靠晚的时候还去了一次贡院,给那在外面守着的汉子送了一些吃的,只嘱咐他好好盯着,千万别睡过去了。

那汉子见赵彩凤这精明健谈的样子,只跟她聊了起来道:“小媳妇,我告诉你,你找我那可真是你有眼光了,上一科我等的那几个人里头,就有一个中了解元的,就因为我有这名声,所以这次广济路上着几个人都专门送银子过来,请我守着,说我是个有运道的。”

那汉子在这边守了两夜,也不知道那一顿吃了韭菜盒子,一开口一股子味道把赵彩凤薰得都有些晕了,只笑着道:“那我可真是要谢谢你了,回头我家这个若是也中了,那你的名声就更响亮了!”

那汉子只嘿嘿笑了几声,紧接着小声道:“说句你不爱听的话,这考科举哪里有这么容易,我在这儿收了十几年了,也才上一科守到一个解元,之前那些年,连个举人都没中过,我守春闱也守了那么多年了,连个进士也没中过。”那汉子说完,只叹了一口气道:“还没我给送过宗的人多呢……”

赵彩凤一听,只觉得背后冷冷的,警戒着问道:“你手里死过几个?”

那汉子听赵彩凤这么一说,才知道自己说漏嘴了,只急忙陪笑道:“也……也没几个,就是两个而已,大多数都是病死的,送到住处大夫还没来得及请,就咽气了。”

赵彩凤看着那汉子嘿嘿的脸,小声问道:“都是怎么死的?”

“有一个据说是被里头的毒蛇给咬的,还有一个是食物中毒,还有一个怎么死的我也不清楚,反正拖出来就没气了,其他的我也记不得了……”那大汉只挠了挠后脑勺,皱眉说道。

赵彩凤默默的听着,忽然抬起眼皮,问道:“大叔啊,你刚才说死你手里的才两个,你一连串就说了三个,还说有其他的记不得了?”

那大汉闻言,只狠狠的拍了一把自己的大腿,郁闷道:“姑娘你贼精啊!把我诈的什么都说了,你这让我怎么好好的做生意啊……我的招牌都要被你砸了。”

赵彩凤只哈哈大笑了起来,挥挥手道:“算了,我都选了你了,难道还会后悔,你在这儿好好看着点吧,没准一会儿就有人要出来了。”

赵彩凤远远的看着那些侍卫守着的门口,果然有几个人被人拖着从里头出来,那些人脸上都是冷冷的神色,拖着面如死灰的书生,就更拖着尸体一样,扯着冰凉的嗓音喊道:“王彬,河桥镇王彬的家里人在吗?”

赵彩凤一听,王彬可不就是王鹰的表哥,只急急忙忙的就站起来迎了过去,果然瞧见李家的下人也迎了上来,上前将他从侍卫的手里搀扶了过来,问道:“堂少爷,你怎么样了?怎么样?”

王彬这时候面如土灰,连话基本都说不出来,一双眼虽然勉强睁着,却好像时不时要翻白眼一样,赵彩凤见几个小厮都吓得没了主意,只急忙上前道:“去药铺吧,这儿离哪个药铺近一点?救人要紧!”

那小厮在刘家见过赵彩凤一眼,也无暇辨认她是谁,见她这么说,只开口道:“快抬上车去,到朱雀大街找姑爷去!”

一旁的小书童见了,只急得抹泪道:“少爷,您可千万别有事啊!不然回去夫人可要打死我的,您快睁眼看我一眼啊!”

赵彩凤见那孩子不过十一二岁样子,只拍拍他的脑门道:“别哭了,你吵得你们少爷不安生,他回头醒了也该骂你了。”

这时候几个人已经把王彬给抬上了车,小书童去侍卫那边背了王彬的书篓子,方才那个年长一些的小厮见赵彩凤还有点主见的样子,只开口道:“姑娘,要不然您跟我们走一趟吧,万一……”

赵彩凤明白他们的意思,这王彬没事最好,万一有事他们几个在外面守着的,少不了就遭到连累的,她是唯一一个目击证人,到时候好歹能帮他们说上几句好话的,看来这小厮的脑子还算灵活,都这个时候了,还能想到这些。

王彬毕竟是一个村的,赵彩凤也不想他出意外,便点头道:“行,我跟你们一起走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错别字没改,赶车出门吃饭去了~~~捉虫有红包,么么哒,回来就修改~~~

☆、第140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弥补一下你们受伤的心灵,我今天就再加更一章了…………然后下面一章还是没通过审核,修改不了新内容,所以是重复内容,请明天早上十点再来刷新!今天我已经把晋江的电话都给打爆了…………

却说王彬是和宋明轩在一条巷子里的,可王彬被拖出去的时候,宋明轩正好在闭目养神。宋明轩还没练就出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事,方才看见几个被拖出的人,也隐隐觉得后背发冷,手臂发抖。他是吃过苦头的人,当然知道这九天不好过,所以只能尽量多关注自己,不去想别人的事情。

到下午的时候答完了卷子,正好有一晚上等着换场子,宋明轩便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放在书篓子里,烧了一窝咸肉汤,一边靠在墙上闭目养神,一边想一下明天会遇上什么考题。

前两天巷子里众人意气奋发的感觉已经渐渐消失了,耳边逐渐出现的是考生们的长吁短叹声,还有远处传来的□□声、哭声、甚至还有用脑袋撞墙的声音。宋明轩靠在墙上,打了一个哈欠,看着太阳从西边慢慢落下去,这时候锅里的咸肉汤已经好了。

宋明轩出去把锅端进来的时候,就瞧见分在他隔壁的那个考生用一双布满血丝的红眼睛怨恨的看着宋明轩,然后很不甘心的拿起放在一旁的硬得可以砸死人的馍馍,塞到嘴里咬了一口,那种感觉就像是要咬死一个人一样。

宋明轩见他这副样子,也知道必定是闻了这肉香难熬的很,只用手指了指那人放在考板上的碗,又用筷子敲了一下自己的碗,示意他想吃自己过来取。那人却是一个有骨气的,见宋明轩这样,只扭着他高傲的脖子,转头不去看那一锅咸肉汤了。

宋明轩盛了一碗汤,躲到号舍里头喝了起来,热乎乎的汤喝到嘴里发出呼啦啦的声音,真是让闻者流口水!站在隔壁的考生终于是忍无可忍了,只卸了考题板走出来,居然端着锅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宋明轩就听见隔壁传出呼啦啦的喝汤声音,好像这一碗咸肉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宋明轩只笑着摇了摇头,继续低头喝汤。一盏茶之后,那考生把锅放回了炉子上头,里面已经连一口肉渣也不剩了。

宋明轩笑着去水缸里面重新舀了水,把锅洗干净之后,烧上了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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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彩凤跟着李家的下人一起去了朱雀大街的宝善堂,正巧杜太医从宫里下值了回来,见李家人把王彬松了过来,只忙不急就让人抬上了二楼自己的看诊的诊室里头。

杜太医按住了脉搏诊治了半天,几个小厮都站的笔直的,大气都不敢出,赵彩凤也只皱着眉头看着王彬的症状。

虽说她是法医不是医生,但一些基本的科学常识都是一样的。赵彩凤方才在马车里的时候,就觉得这王彬应该是中暑了。

因为口吐白沫的症状并不算是太常见的,一般来说都是癫痫或者中毒居多。如果王彬有癫痫,那说什么赵彩凤也不信他们家会让他来考科举;但是如果是中毒的话,嘴唇和指甲也没有明显的紫绀,所以也不应该是中毒。

“放心好了,没什么大碍,大概是这几天太阳太大,中暑了,我先给他施针,一会儿等他醒了,你们送他回去,我会派店里的伙计把药送去府上的。”

那小厮见杜太医这么说,也是松了一口气,只擦了擦额头道:“姑爷,幸好有你在,不然我们几个小的可真是要被吓死了。”

杜太医只安慰了他们几句,又问:“那现在贡院外头还有人候着吗?”

“见王少爷出来,大家都过来了,对了!咱家少爷还在里头呢,我得回去!”那人想起刘八顺还在里面,急得直拍大腿。

杜太医便笑着道:“放心吧,这只是意外而已,要是每个考生都这样,那还有谁敢去考状元,你们先把王少爷送回去,然后换一些人过去守着,这都第三天了,明天里头也要换场子。”

那几个小厮见杜太医这么说,也都放下了心来,转身见赵彩凤还在这边,只开口道:“姑娘,那一会儿你先跟我们会刘府,等我们把堂少爷送回去,小的再送你回去。”

这会儿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若是让赵彩凤一个女孩子自己回去,只怕也不□□全,所以那小厮便这样提议。

赵彩凤倒是觉得没这个必要,太阳下山和天黑那还要大半个时辰,朱雀大街虽然离讨饭街是有些远了,但是这一带很是繁华,到处都是街灯,就算是天黑了也不至于看不见路。唯一的不便之处就是,她要是回去晚了,只怕杨氏又要担心罢了。

“没关系,我自己走回去就好,路也不远。”

那小厮闻言,就越发不好意思了起来,只开口道:“那怎么行,回头让我们太太知道了,又要骂小的做事不经过脑子了。”

那边杜太医见了,便开口道:“你们送堂少爷先回去,我派宝善堂的车送这位姑娘回去吧。”

赵彩凤原本也是要推辞的,可想想坐车怎么滴也比走路舒服,再说她要是一个劲的推辞,也就显得有些矫情了,便笑着应了道:“那就多谢杜太医了。”

赵彩凤回讨饭街的时候,果然见杨氏已经在巷口探头探脑的了,见赵彩凤从马车上下去,只急忙迎了过来道:“彩凤,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去哪儿了?刚才你坐的谁家的马车?”

杨氏因为听了余家媳妇的话,越发觉得萧一鸣没安好心,可眼下自己一家人在京城还没个着落,胳膊也拧不过大腿,用着人家的店面,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她虽然心里担心,却还是没有办法把这天大的好事给推出去。况且这店面眼看就要装修好了开业了,在这个时候要是出一些事情,那投下去的银子就全都打水漂了。

“娘你别着急,我刚才去贡院外头走了一趟,正好遇上王大哥从里面中暑了出来,所以跟着李家的下人跑了一趟医馆而已,送我回来的是医馆的马车。”赵彩凤只说完,又问杨氏道:“今儿刘家有人来递消息吗?有没有说王大哥什么时候过来?”

杨氏听赵彩凤问起这话,只开口道:“正要跟你说呢,刘家的下人来说了,明儿王鹰要到城里来送菜,让我在家里等着,他过来接我走,我现在就是担心,你一个人在这边行不行?”

赵彩凤只笑着道:“有什么不行的?你不在的时候我不是好好的吗?再说了,这几日宋大哥都是里面,我一个人顾好自己就行了,哪里还会有什么不行的呢?”

可杨氏担心的哪里是赵彩凤的一日三餐问题,而是那萧一鸣的问题,杨氏又不敢直说,只拧着眉头道:“那你可别乱跑了,京城里不安生,要是再发生向之前那样的事情,我可去哪儿找你呢?”

赵彩凤只拍了拍杨氏的肩膀,安抚道:“娘,你胡思乱想什么呢,哪能天天有这样的事情,这儿可是京城,天子脚下啊!”

杨氏瞧着赵彩凤一脸无知的样子,也只犹犹豫豫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进了房里。

到了第二天一早,到了里面换场子的时候,宋明轩早已经把东西都给整理好了,只等着外头的人开了号房门口的锁,重新领了卷子找自己地方。

这时候在号舍里头呆了三天两夜的人纷纷都出来了,因为交了卷子,彼此也可以攀谈上几句。昨天那个吃了宋明轩一锅肉汤的人便上前,向宋明轩拱了拱道:“这位兄台,一汤之恩,没齿难忘,敢问兄台尊姓大名,若是他日小生得中,一定备了厚礼去谢兄台!”

宋明轩只回礼道:“免贵姓宋,河桥镇人,暂寄居在京城世康街,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那人只谦逊道:“在下怀柔高逸清,只因穷困,目前住在怀柔驿站里头,家里的人都等着我高中,好衣锦还乡!”那人说着,只叹了一口气,继续道:“我看兄台一表人才、气宇不凡,能在这里头呆上三天还有这番仪态的,那都是久经考场的高手啦!”

宋明轩见他健谈的很,便问道:“瞧高兄的年纪,应该比我虚长几岁,不知这次第几次应考?”

高逸清只叹息道:“说来惭愧,高某我十四岁中秀才,如今已经是二十有八,考了四届,却还是没考中,也不知道这一回有没有这运气了!”

宋明轩见了,心里便有些发怵,他也是十四岁中的秀才,可千万不能像这位,二十八岁还没中举人。

这时候外头已经有人来开锁了,考生们排队站在巷口,一个个都是灰头土脸,哪里有进来时候意气奋发的样子,宋明轩瞧着大家伙顶着熊猫眼眼神呆滞的样子,只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长达九天的考验,这才刚刚过去三天而已。

领了第二场考试的卷子,宋明轩在巷子里遇上了刘八顺,刘八顺只着急道:“宋大哥,我没找到王大哥,他不是和你在一条巷子吗?”

宋明轩只细细回忆了一下,摇头道:“刚才出来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王彬,难道他没出来?”

刘八顺毕竟经验不足,听了这话,只着急道:“那怎么办,快回去找一找?”

宋明轩急忙拉住了刘八顺道:“你别着急,一会儿会有巡考去清场,要是他在里面,总会出来的。”

其实宋明轩这时候也隐隐觉得不对劲了,如果王彬在自己的巷子里,方才排队时就应该来找自己才是。宋明轩想到这里便觉得有些后怕,只一味安慰刘八顺道:“还有六天,我瞧你眼里头都是红血丝,晚上没睡好吗?”

☆、第141章

刘八顺想起这个事情来,眼睛就更红了,恨不得哭出来一样,只拉着宋明轩诉苦道:“我号舍边上是一个十四多岁的大爷,睡起来那声音比打雷还厉害,我哪里能睡一会儿,只能等他白天做卷子的时候,稍稍眯一会儿。”

宋明轩闻言,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从书篓子里掏出一副耳塞子,递给刘八顺道:“这个你拿去用,稍微还能盖住一点声响的。”

刘八顺瞧见那小软木做成的耳塞,只开口道:“这是嫂子给你准备的吧?你给了我,你怎么办呢?”

宋明轩只笑着道:“你嫂子人可细心了,给我准备了两副,深怕我在里头弄丢了。”

刘八顺这时候对宋明轩的羡慕简直是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只一个劲道:“回头出去,可得好好谢谢嫂子,我要是中了,我请你们到我家来,好好喝一杯!”

宋明轩瞧着这才两三天,刘八顺那原本还有些婴儿肥的脸就尖了起来,只笑着道:“回头再说回头的事情,还有六天呢,快去吧!”

两人领了卷子,重新找了自己的号舍安顿后,等外头的锣鼓声响起来,巷口上的大锁就锁上了。

宋明轩没着急做卷子,只先打了一盆水,给自己洗了一把脸,然后把油布挂起来,遮着外头的太阳。这号舍是统一朝南的,要是不带着遮雨布,这种日子晒上一天,确实很容易中暑。

第二场考的是官场应用文,包括上下往来的公文和案件的司法判文,这一项对于大多数读书人都算不上很难,不需要别出心裁,只要中规中矩,一般都没有大问题。

宋明轩之所以能写一手好的状书,其实也是得益于对这一向的研究,所以很多秀才考了多少次都没考上举人的,就干脆回老家当状师了。

宋明轩只不急不慢的审核了题目之后,磨了墨开始练笔。

这次分到宋明轩隔壁的又换了人,是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者,大概是这几日被这巷子里的烟火气给薰坏了,嗓子里总是齁着一口痰,每隔一会儿就用力的咳嗽,直咳的感觉心和肺都要被吐出来了一样。尽管宋明轩带上了耳塞子,但还是没办法阻挡这声音的穿透力。

越是心急,越是容易烦躁,宋明轩这时候也忍不住叹起了气来。

那老爷子边上大约是一个年轻的后生,也忍受不住这老爷子要死要活的咳嗽,每次老爷子咳嗽声一起来,他就拿起锅铲在墙上砰砰砰的敲起来,一时间整个巷子都吵得要冒烟了。

巡考的人听见了动静,往这边过来,便问那考生道:“你在这儿敲什么敲?大家都在答卷,不想考就出去!”

那人只笑着道:“官爷,我可不是为我自己敲的,您看看我隔壁这位老爷爷,这再咳下去,命都没有了……”

说是迟那是巧,那老爷子见巡考的人过来,一时惊吓,竟然把一口痰给憋了出来,这噗一口的吐在地上,痰里头还夹着好些血丝呢!

那考生眼睛尖,见了那血丝只急忙开口道:“你们看见了没有看见了没有?他都吐血啦!弄不好是痨病,我们一整条的学生都要遭殃的呀!”

那两个巡考的果真见那血中带痰,只相互使了一个眼色,上前左右开工的把那个老头子给驾着往外走。

可怜那老爷子身子瘦弱,嗓子又哑得说不出话来,只扯着撒呀的嗓音大声喊:“我……我没病啊……我要考……考……考……”

这话还没说完了,外头大锁一开,老头子就被那两个巡考给丢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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