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1 / 1)
萧一鸣听了这话,顿时一双眉毛又拧了起来,表情只凝固到了冰点。
原来这几日,因为萧一鸣不考科举了,萧夫人也拿他没辙了,就开始给他张罗起了终身大事来,萧夫人亲自选了几个自己满意的闺秀名单,让萧一鸣瞧一瞧,而那程兰芝正好就是这名单中的一人。那天自己差点掉茅坑的事情,就是被这个大嘴巴弄的一传十,十传百,最终成了人人皆知的秘密了,一想到要跟这样的大嘴巴过一辈子,萧一鸣觉得,自己想死的心都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搞定了……
☆、第137章
杨氏对萧一鸣一直很有好感,可她也单纯的以为,萧一鸣不过就是宋明轩在书院里面认识的同学而已,所以对萧一鸣的慷慨相助,也很是感激,见他已经把小偷抓到手了,便好客道:“萧公子既然来了,不如到家里坐一会儿,顺便喝一口凉茶吧,这大太阳底下,晒得怪热的。”
赵彩凤瞧着萧一鸣那张原本称得上白皙的脸颊也变成了小麦色,见杨氏既然请了他上门,自己倒是不好意思推他出去,便只跟着道:“萧公子如果不客气,就进来坐坐吧。”
萧一鸣原本是打算客气一下的,可见赵彩凤也这么说,顿时就有些害羞了起来,只开口道:“那要不然,就进去坐一会儿,走了一早上了,也确实累了。”
赵彩凤只稍稍的瞥了萧一鸣一眼,心道我们都贡院走了一个来回了,也没喊累呢。
进了小院,杨氏从灶房里倒了一碗凉茶出来,然后去隔壁接了赵彩蝶回来。
正巧今儿余嫂子上晚班,这会儿还在家里头没出门,就坐在门口洗衣服,见杨氏带着萧一鸣进去了,便喊住了杨氏,略带着好奇问道:“大嫂子,方才进去的那小爷是什么人,以前怎么没瞧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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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知道余家媳妇在宝育堂打工,眼界也比一般人高一些,见她问起这个,也没瞒着,只开口道:“说起来他可是有些来头的,是萧将军家的三少爷,还是明轩有能耐,认识这样的朋友,我家广济路上的那个门面,就是他帮忙弄的。这位萧公子真是人又和气,性情又好!”
余家媳妇只稍稍往里头瞅了一眼,拉着杨氏坐下道:“那今天宋秀才下场子去了,他到你们家来做什么?”
杨氏便笑道:“他正好在门口巡逻,我就喊他进来喝一口茶罢了,还能有什么!”杨氏说完,也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了,那边余家媳妇只朝着杨氏使了一个眼色,凑上去小声道:“大嫂,你家彩凤可是个好模样啊,如今她和宋秀才还没过明路了,你怎么知道他就不是冲着你们彩凤来的?”
余家媳妇在宝育堂上班,见惯了那些各式各样的八卦,大户人家好看的小丫鬟,没几个能逃得出少爷们的手掌心,便是那些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公子哥,谁心里不惦记着一两个俏丫鬟呢?
她方才冷眼瞧着萧一鸣跟在赵彩凤身后那热络的眼神,早就猜测出了一二,见杨氏还没反应过来,只接着道:“这萧公子若是真的和宋秀才关系好,直接给了银子资助宋秀才考科举也就得了,何必费那么大的劲儿,还给你们弄一间店面出来,嫂子你不在京城不知道,广济路上的那么大的门面,一个月少说也要五六两银子的,他收你们多少钱?”
杨氏只暗暗思考了片刻,才想起来这门面非但没付银子,萧一鸣还反过来给了他们一百两作为本钱,她们实在是做了一趟无本生意。杨氏停到这里,也有些慌了,也不着急进去抱赵彩蝶,只往自己家小院里瞧了一眼,见没什么动静,便蹲下来请教余家媳妇。
“大妹子,你这么说我可真有些慌了,上次我家彩凤出事的时候,还是他帮我把人给找回来的,后来又来来回回送了几次东西,我原本只当他是看在明轩的面子上,难道不是吗?”
余家媳妇只急得叹气:“大嫂子,这世上去哪里找你这么实诚的人啊?这世上有这么好的人吗?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再说你家那秀才,就算这次考中了,那也不过就是个举人而已,值得一个将军将的少爷对他这样上心吗?依我看,这萧公子八成是在打你们家彩凤的主意!”
杨氏一听,只一拍大腿道:“哎呀,那可不行,那我把他带回家,岂不是把彩凤往贼窝里头推了。”
杨氏说完,只忙就站了起来,连赵彩蝶也顾不着去抱回家了,只先回自己家去看去了。
余家媳妇只喊了她一声,见杨氏已经走远了,这才嘀咕道:“这赵大嫂也真够有意思的,她家彩凤都快飞上枝头变凤凰了,还什么往贼窝里推?那将军府能是贼窝吗?那可是一个黄金屋啊……”
却说萧一鸣跟着赵彩凤进了小院,一口气把杨氏送上去的凉茶喝了一个底朝天。赵彩凤并没有打算搭理他,可也不能把他当空气,况且萧一鸣对他们确实也多有帮助,这些待人的礼节还是要有的,不然杨氏一会儿见了,准又要数落自己不懂礼数看。
赵彩凤见萧一鸣一碗茶已经见底,便上前问道:“我再去给你沏一壶茶吧,我家也没有什么好茶,上回刘公子带过来的茶,宋大哥说是挺好喝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喝那个吧。”
萧一鸣心道刘八顺也挺会献殷勤的,茶叶都送给了过来,便点头道:“那就喝那个茶吧,其实我什么茶都喝的。”
赵彩凤进去沏了茶出来,萧一鸣就着喝了一口,只开口道:“这太平猴魁,确实新鲜的很,不过若论味道,就有些淡了,还是西湖龙井上呈。”
赵彩凤听他这两句话,就知道方才他说的那句:其实我什么茶都喝,多半是在骗人!口味明明很刁钻的。
赵彩凤只微不可见的撇了撇嘴,不置可否,萧一鸣抬起头瞧见赵彩凤那不咸不淡的表情,就觉得有些尴尬了,只又没话找话道:“啊……那个……这……宋兄今天不在家啊!”
赵彩凤低头睨了宋明轩一眼,笑道:“萧公子,您没事吧,今儿是秋闱第一天,宋大哥当然不在家了,你不能因为自己不考科举了,就连考科举的日子也给忘了吧。”
萧一鸣听了这话,只觉得牙龈都酸了起来,他是究竟脑子有多笨,居然还问这个。萧一鸣只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又问:“广济路上那铺子,装修的如何了?前几天我路过那边,瞧见里面有木匠正在做木工,瞧着应该差不多了吧?什么时候开业,我好去捧场。”
赵彩凤听了这话,还觉得靠谱一些,只想了想道:“三十文钱一碗的面条,你捧不捧场倒也无所谓的,不过你要是穿着这身捕快的衣服进去,那那条路上的小混混应该也不敢去我们店里头捣乱了,所以,你还是来吧!”
萧一鸣闻言,只瞪大了眸子问道:“谁敢去咱们的店捣乱,我拧了他脖子!”萧一鸣这话才说出口,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虽然这店确实是两家一起投资开的,但用上了咱们,就觉得有些变味了。萧一鸣见赵彩凤又用带着几分戒备的神情看着自己,越发就觉得有些尴尬了,只站起来道:“茶也喝得差不多了,我先告辞了!”
赵彩凤听他说要走了,也只开口道:“那我就不送了,你路上慢走,下次追小偷用不着跑这么快的,小心再掉茅坑!”
赵彩凤其实也就是好心提醒一句,可谁知道偏又触及了萧一鸣的痛处,只声色俱厉、咬牙切齿恨恨道:“那程四到底死不是姑娘家,怎么什么话都乱说呢!”
赵彩凤发现自己说漏了嘴,只连忙捂住了道:“哎,你别生气,我说错了还不行吗?再说了,女孩子才喜欢八卦吗,男孩子谁会说这些,你快别生气了,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能为了芝麻大一点的事情生气呢?”
萧一鸣原本在气头上,恨不得马上就跑去程家把程兰芝给教训一顿,反正他和程兰芝从小玩到大,小时候从来都没想过她会是个姑娘的,如今也是长大了以后,才渐渐疏远的,可这程兰芝这张大嘴巴,小时候专门打小报告!长大了还这么八卦,这让他如何招架的住啊!
萧一鸣只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决定今天晚上回去之后,首先要把程兰芝的名字从他娘的脑子里去掉,他这辈子就是娶不上老婆,也绝对不能娶这样一个姑娘进门的。
萧一鸣想到这里,只又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一眼赵彩凤,见她穿着素色的杭州裙子,很显然今儿为了送宋明轩去考场,还特意打扮了一番,只是她的头上却简单了连最朴素的簪子都没有一根,着实让人看着很心疼。
萧一鸣家中虽然没有妹子,可赵家却有几个小侄女,几个丫头只要凑在一起的时候,不是攀比谁的衣服好看,就是攀比谁的发簪精致,从来都是这样。就连自己府上的小丫鬟,手上就算没几个银子,也都把自己弄的漂漂亮亮的,哪里有一个是像赵彩凤这样,真正的荆钗布裙的。
一想起这些,萧一鸣便又忍不住多看了赵彩凤一眼,这时候杨氏正火急火燎的从外面回来,差点儿和萧一鸣撞了个正着,杨氏见萧一鸣这是要走的样子,也一改方才对他热络的表情,只尴尬笑道:“萧公子这是要走啦,那我们就不送了啊。”
萧一鸣见杨氏这忽然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样的态度,就越发郁闷了。
杨氏瞧着萧一鸣走了,只往外头看了一眼,稍稍把门关上了,这才进来。
☆、第138章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好了,下一章是加更章节,然后最后两章为明天的防盗章,可以明天买,么么哒~~~
赵彩凤倒了方才沏给萧一鸣的茶喝了一口,赵彩凤虽然前世也不喝绿茶,但是茶得好坏也是喝得出来的。再说,刘八顺特意带过来送人的茶,怎么可能差到哪儿去呢。
赵彩凤只喝了一口,便觉得口齿留香,连自己这个不爱喝茶的人都觉得好喝的茶,萧一鸣还觉得一般般,看来即便他有一颗怜贫之心,可这身体上娇养出来的习惯,也是改不掉的,这大概就是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别吧。
赵彩凤想到这里,只轻轻的叹了一口气,那边杨氏见了,只神色匆匆的上前问道:“彩凤,你没事吧?”
赵彩凤哪里有什么事,不过瞧着杨氏这个模样,倒像是有事的模样,便问道:“我没事啊,娘你有事吗?不是说去抱彩蝶回来吗?怎么没回来?”
杨氏瞧着赵彩凤似乎真的没什么事情,只松了一口气,尴尬道:“我能有啥事儿呢,这不彩蝶还在里头跟涵哥儿他们玩,我就先回来做个午饭,省得带着她也忙不开。”
杨氏说着,只觉得有几分心虚,往后头灶房里去了。
赵彩凤见杨氏走了,也没喊着她,她今儿起的太早了,这会儿太阳底下一晒就觉得困的很,便打算回房补个觉。
赵彩凤睡到了床上,却又睡不着了起来,满脑子都是宋明轩,也不知道他这会儿怎么样了?这么大的太阳,要是晒上一天,第二天也得脱一层皮了,更别说连着晒上九天。赵彩凤想着想着,就朦朦胧胧的睡着了。
却说宋明轩进了号子,也是跟以前一样,两眼一抹黑,只跟着人群一味往里头走,他身上带着不少东西,人多又挤,不一会儿就挤出一身汗来。一开始他还跟着刘八顺一起,到后来听见人群中有人喊了领试卷,大家就不约而同的往发试卷的地方挤了过去。
宋明轩这还算是有点经验的,上一次赶考他也是听了这喊声就挤过去领试卷,可那时候他才十五岁,细胳膊细腿的,在人群中被挤来压去的,这大热天一股子的汗味混在在一起,加上他早上吃的不好,顿时就恶心的想要吐了。
所以这次他故意不挤进去,等着人群稍微散开一些了,顺着人流往里头去。第一场考的是八股文,不过就是一千来字,若是发挥好,不消一夜也能写好的,所以宋明轩这会儿倒是一点也不着急。
他在人群中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被挤在前头的刘八顺,只向他招了招手。刘八顺见宋明轩在后面,便停下来等他,一个不留神,和自己一起进来的王彬又走散了。
考棚里的号舍是按照每个每个考生的生源地来分的,宋明轩和刘八顺他们都是河桥镇来的,只都分在差不多的地方。宋明轩只领了考卷,背着身上的书篓子,带着刘八顺和王彬一起去找号舍。
进了号舍刘八顺也开始傻眼了,这长长的巷子,一眼看不到边的号舍,让人心里直发怵,还当真和宋明轩那日在玉山书院说的一样,但凡是胖一点的人,都要横着从巷子里走进去。
宋明轩带着刘八顺和王彬到了他们的号排前,刘八顺看了一眼自己的谍谱,并不在宋明轩一起,倒是王彬和宋明轩是同村人,因此在一条号舍里头。
宋明轩便先送了刘八顺过去,只把一应的东西都替他打点好了,这才小声嘱咐道:“刘兄弟,我和王兄就在你前面一排,若是出什么事情,只管喊一声,好歹也能有个照应。”
刘八顺这时候早已经紧张的脚底打飘了,他头一回下场子,虽然早已预料到会是这样一个场面,可还是应验了那句话:想象太丰满,现实太骨干。
刘八顺把考题板架好了,宋明轩在外头替他遮起了雨布,挡着头上**辣的太阳,刘八顺扫了一眼那号子里头乱七八糟的蜘蛛网和半个废弃的鸟巢,呆愣愣的坐了下来。他一辈子没想到,原来秋闱会是这样的!
刘八顺见宋明轩帮他打理好了,便只起身送他出去,宋明轩这才背上了自己的书篓子,急急忙忙回到了自己的号舍,待刚刚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安顿下来,看管这一条号舍的考官就在号子的巷口敲起了锣鼓,正式锁上了号门,开始了长达两天一夜的考试。
宋明轩这次运气不错,号子的位置在最门口的地方,并不是在最顶头。上回考科举的时候,宋明轩的号舍在巷子的最里头,边上就是粪号,虽然他肚子不舒服倒是方便了他去里面出恭,可那臭气熏天的气味,当真是把他所有做题的思路都薰的丁点儿也不剩。更郁闷的是,但凡有人去他隔壁出恭,宋明轩只要听见了那些噗噜噜,酷啦啦的声音,自己的肚子就忍不住又疼了起来,足足折腾了几天几夜!
宋明轩想起上一次的遭遇,还有些后怕的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卷子一早就领了过来,可他这时候倒是不着急答题,时间还早,他只把放在书篓子里的东西一样样的安置好了,这才把考题板隔上了,打开卷子看了起来。
不过这次宋明轩再来考试,却也有不如上次的地方,比如上次他才年方十五,个字很矮,压根就碰不到这号舍的顶头,可这一次宋明轩却只能弯腰答题了。稍稍弓了一会儿身子,宋明轩便觉得脖子酸得厉害,只蹲下来,上下左右的活动了一下筋骨,看着太阳从东边一直绕到西边。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是吃饱喝足的过来的,并没有多少人生火做饭。到了晚上就不一样了,大家伙都拿着家伙开始做起饭来了,宋明轩把早上吃剩下的煮鸡蛋热了热,又蒸上了一块香喷喷的桂花糕,美美的吃上了一顿。
也就几个考生懒的生火做饭,就直接拿起挂在脖子里的馍馍,咬上了几口,就着水囊里的水,梗着脖子硬是把馍馍给咽了下去。
宋明轩见了,就有一种似乎快要被噎死的错觉,只觉得连自己的胃都隐隐作痛了起来……
大家吃过了晚饭,各自点起了蜡烛,因为宋明轩在最外头,所以门口有一盏很明亮的号灯,他都不需要点蜡烛,就可以看清楚自己写下的字。这个时候也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埋头用功了起来。
第一天基本上都是在审题,很少有人开始往卷子上誊写,宋明轩只把细细的把这么多年学过的东西都想了一遍,觉得已经有些胸有沉竹了,这才阖上了卷子。
这时候考场里已经响起了打更的声音,都已经不早了,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宋明轩翻开书篓子,把赵彩凤为他整理的耳塞和眼罩拿了出来,把东西往地上角落里放好了,只侧身坐上了答题板,靠在墙上睡起了觉来。
这样睡觉其实并不怎么能睡着,但宋明轩一想起过后几日还要熬下去,便觉得不睡又不行,只站起来,点了火折子,去书篓子里头找了那个福袋出来,从里头拿了安睡丸出来,吃了一颗。
不过半盏茶的时候,宋明轩果然就睡着了。
不过赵彩凤在家里,虽然睡着床,却并没有比宋明轩睡得安稳几分。这两天虽然白天很热,但是毕竟入了秋,晚上还是有些凉意,也不知道宋明轩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找一件衣服自己盖一下?
赵彩凤想到这里,越发就睡不着了起来,便起身想去外面透透气,走到客堂里的时候,就瞧见宋明轩原来住的房间里布帘挽着,里头黑漆漆一片,空无一人。
赵彩凤只点了一个油盏,往里头走了进去,在宋明轩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宋明轩虽然穷苦,但是个人习惯却很好,书桌上整理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赵彩凤便手拿起一本书来,瞧见里头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的字虽然是繁体的,可赵彩凤却还是认得。
彩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赵彩凤微微一笑,把纸条又夹到书里,翻了两页又看见一张纸条,上头写的是一首五言短诗歌:“此去名利场,但求青云路;只恐天弄人,不待及第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赵彩凤看着手里这薄薄的纸片,饶是自己古文学的不好,但这几句简单直白的诗句,她还是看得懂的。
这是宋明轩留给她的诗,告诉她,自己去求青云之路,就是怕天意弄人,没办法等到及第这一天,如果自己还活着,就一定会回来,如果自己死了,必定生生世世想着赵彩凤,只要能活着回来,那必定要娶你为妻!
赵彩凤一时已是泪如雨下,眼泪滴到这染墨的宣纸上头,片刻间就染出了一团黑色的墨迹来。赵彩凤只慌忙就擦了擦眼泪,手指微微颤抖着,把这纸条又夹回到书里头。
☆、第139章
其实宋明轩在写这首是的时候,心里却是也是充满了忐忑的。对于别人来说,科举之路虽然残酷,但大不了就不考了,在身体出现问题的时候,大多数的考生都是以保命为先的。可宋明轩这次却是卯足了劲,非要一雪前耻,打算交出一张让人满意的答卷。他迫切希望自己能中举人,因为他迫切想改变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他想担负起一个男人应该担负的,而这一切,只能靠他手中的这支笔。
赵彩凤将宋明轩读过的书抱在手中,抬起头看着窗外那一轮峨眉弯月,脸上的泪痕已干,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宋明轩大概是从来没想过要亲手把这些交给赵彩凤的吧,他可想的真周密啊!若是宋明轩真的在考场里头真的出了些什么事情,她们整理他东西的时候,必然也会看见这里头的纸条,只是现在,赵彩凤早看见了几日而已。
赵彩凤想到这里,心里暗暗骂了一句宋明轩迂腐!不过就是去考个试而已嘛,用得着这样像上刀山下火海一样的,还偷偷写个遗言。不过这样闷骚的性格,才是真正的宋明轩吧!
赵彩凤只又把那纸条从书中拿了出来,出门打了水,碾了一点儿墨,拿笔蘸饱了墨水,在这小诗的下方,写了已阅两个字。赵彩凤倒是很想看看,宋明轩回来时候发见这东西已经被赵彩凤看见了,会是什么样一个表情?
却说宋明轩吃了一颗安神丸,倒是一夜睡的安稳。到了第二天早上,天才蒙蒙亮的时候,已经有人在巷子里生活做早餐了。很多考生在家里头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为了出来考试,可能现学了一下生火,可是技术不过关,弄的整个巷子里烟熏火燎的。幸好宋明轩这次的号舍在门口,倒是没有被薰到。
考试的时候考生之间不能交谈,因为每条巷子里都会有巡考人员监督,但是允许考生自说自话,所以有的考生一边答题,一边还在嘴里唧唧歪歪的,这时候赵彩凤给宋明轩准备的耳塞就起了大作用。
昨天花了一天的时间审题,到了今日下午就可以开始写起来,入夜写完一遍草稿,第二天白天誊写好了,就可以交卷,剩下的时间好好休息一下,准备下一场的考试。
宋明轩不紧不慢磨着墨水,伸手往笔筒里面摸出几支毛笔,摊开掌心的时候就瞧见了赵彩凤给她做的那支胎发笔。说实话这笔的做工真是的够粗糙的,宋明轩在家里写过几次,墨水一蘸多,上面的胎发笔头就会掉下来,实用性真的是有待改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宋明轩还是把这支笔给带了进来,好像只要多看几眼,自己就会跟着交好运一般。
宋明轩拿起这支笔,蘸饱了墨水在一旁的草稿纸上写了两个字,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写的是彩凤两个字。宋明轩只忍不住笑了笑,收起笔来,重新拿了一支小号狼嚎笔,略略弓背,低着头开始答卷。
约莫写了有大半个时辰,太阳也越来越拉了,宋明轩出门把油布挂起来,就瞧见已有巡考的兵丁拖着口吐白沫的人从巷子里出来。因为巷子太窄,三个人根本无法并排走路,所以只有一个人先背着,另一个人从后面推着往前,等过一段,两人再轮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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