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80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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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墨安排好了一切,让同事留意白殇殇绯闻的发酵情况,自己则马不停蹄地赶去了拘留所。到现在,任明卿的过去只剩下最后一个谜语:在他与姜勇发生冲突的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他需要直面任明卿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一刻。

姜勇并不敢说实话。他反反复复地说是任明卿对不起他,而绝口不提他对任明卿做了什么。无论庄墨如何软硬兼施,姜勇要不蒙混过关,要不保持缄默。他狡猾的眼睛闪躲着,即使庄墨承诺既往不咎,承诺只要了解了情况就立刻、马上把他从这里弄出去,他依旧不为所动。

庄墨的心猛地一沉,从这缄默中明白那件事对任明卿的伤害会有多大:姜勇自己也清楚他做的事不会被轻易原谅,所以他根本不抱希望庄墨会因为他吐露实情而放过他。

“没用。”庄墨抖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一个一个开始报名字,“方梁,白一甲,姜红波。”

姜勇的脸色变了。他没有想到庄墨查到了这个地步。

“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办法了?那天打架的人不止你一个。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全都搞到了。”庄墨把烟掐灭在他面前,转身就走。

姜勇最后还是没有勇气叫住他。

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都想当然地认为,任明卿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玩闹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而他自己却因为那次事件丢掉了一条胳膊,丢掉了整个的人生,这笔账当然是任明卿欠他的,毫无疑问。

但是在庄墨凌厉得想要杀人的眼神中,他却产生了略微的动摇。也许他们所做的,对于任明卿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呢?他回忆起任明卿的挣扎,任明卿的恐惧,任明卿的眼泪和绝望,也回忆起了心底里那一点不为人知的不安——他们当时,是不是真的做过分了?

庄墨按着朋友给出的线索来到了青城监狱。

他在任明卿的老家查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唯独对导致任明卿背井离乡的那起斗殴只能打听个大概。那件事又是如此重要,在此之前任明卿即使长期遭受姜母的虐待,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暴力倾向,但是在那起斗殴中,他的人格一瞬间产生了解离,高远由此诞生,从此再也没有离去。

这是很重要的转折点,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于是他向教导主任问了另外几个参与斗殴的学生的去向。他料到姜勇也许不肯说真话。

方梁,白一甲,姜红波,这几个曾经的同乡已经出门打工很多年了,庄墨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去打听这三个人的下落,其中一人刚好在B市,蹲在监狱里。去监狱的路上,庄墨始终有一种面对最终审判的不祥之感。

白一甲的年纪照理说和任明卿和姜勇差不多,但是庄墨第一眼看去,觉得这人已经四十岁了。他又矮又瘦,皮肤黧黑,剃光了头,操着一口浓重的乡音,眼神飘忽空洞,五分钟里问他要了两根烟。他看上去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一个普普通通的进城务工人员,然而他被判了二十年,因为强奸和故意杀人。

“哦,你说小瘸子……”白一甲没花多少工夫就记起了他,“他是姜家的继子,但克死了姜勇的爹,我们和姜勇是拜把子的兄弟,经常帮他一起揍他。我们看到他就揍,看到他就揍,有时候在操场上,有时候在田里。但我们不打他脸,我们一般踹他肚子。有一次我把他的脸按进了厕所里,他就吱哩哇啦哭。”

白一甲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容并不邪恶,甚至还称得上是憨厚,他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件事本身挺搞笑的,没有善恶的预设。

庄墨握紧了拳头:“他后来把姜勇的胳膊打废了,这件事你记得么?”

白一甲的笑容渐渐消失,面露恐惧:“记得!记得!安老师来了以后,要挟我们说,要是再欺负小瘸子,就不用去上课了,我们在学校里都找不到乐子。那天我们放学了出去玩儿,在泥头沟撞见了小瘸子。他本来想跑到邻村去,姜红波跑得快,把他抓住了。姜勇就说要淹死他,因为他爹就是在泥头沟淹死的。他站在石头上面放哨,方梁和姜红波一人按着小瘸子一条胳膊,我按他的头。”看着庄墨要杀人的眼神,白一甲安慰似地冲他笑笑,“姜勇天天挂在嘴上,说要把他淹死在泥头沟,我们经常这样同他玩。小孩子玩玩嘛,也不会真把他淹死。”

他吸了一口烟,继续往下说:“那天玩了一会儿,小瘸子就没什么力气,还装晕,踹了几脚也没声响。方梁说他会不会死咯,把他衣服扯开,在那里按他肚子。他吐了几口水,就诶呀诶呀在那边叫唤。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们说,这小瘸子好像镇上录像厅里放的日本女人一样,嘿嘿。”

他还没说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来,对面猛地一收手,他一头撞在铁窗上。来探监的男人原本体面优雅,此时眼底一片红晦,咬牙切齿地问:“你他妈说什么?”

白一甲脸上岁月静好的表情消失了,惊恐地加快了语速:“我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我们正忙着救他呢,那条野狗来了。那野狗平时在山上乱窜,威风得跟条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谁说得准呢——它谁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亲,一看到我们打他,就从山坡上冲上来要赶我们走。我们四个花了好大的力气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闻到香味醒了,我们想到一个特别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给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肉,不肯吃,我们硬塞到他嘴里……”说着恐惧地看了庄墨一眼,“结果他吃了一口就发疯了。”

第71章 他就是因果报应

庄墨从青城监狱回来的时候,把车速飙到了一百八十迈。他心里有无法排遣的戾气,如果刚才不是有狱警拦着,他差点冲进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为什么这世上会有无师自通的恶?明明生来就是同样天真纯洁的孩子,有人可以长成如此善良温暖,有人却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

他不敢想当时的任何细节,关于他们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里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残忍地杀害纽约,又给他喂同伴的肉。庄墨不敢想他被四个身强力壮的同学按住身体、观摩极刑时他会有怎样的眼神,那眼神会多害怕、多绝望、多无助。他全都不敢想。

虽然纽约只是一条狗,但他对于任明卿的意义不是宠物,而是家人与朋友。

从徐安之的日志中,庄墨看得出来,那条狗很有灵性。它自由自在、生性高傲,和人类保持着距离,在那群山上像风一样来去。任明卿救过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儿,充当他的保护神。事发前三天的那场斗殴中,它还为了救任明卿受了伤。

在徐安之还没有彻底俘获任明卿的时候,任明卿就是跟纽约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间长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类,却愿意相信这野兽,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羁绊。

结果他们杀了这漂亮、高傲的生灵,还逼迫任明卿加入他们其中。

任明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徐安之那里继承了完善而开明的道德观,而他们不但让他弑亲,还要他嗜肉。这对任明卿来说,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恶的乱伦,冲破了他的心理底线。

任明卿不是从《士官长》中学会反抗的,他是在纽约躺在河滩砂砾上的半截鲜红的尸体边,爆发出他自七岁以后的第一次怒吼。徐安之以纽约为原型创造了高远。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远从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来。他握紧了手边的碎石,冲那些丑恶挥出了稚嫩的拳头。

他从来都是他的犬神,不曾离去。

在那一次斗殴中,任明卿没有遭受实质性的伤害,甚至还是胜利方,把那几年中承受的暴力伤害统统宣泄一通。但他的心确确实实生病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痊愈。

纽约被杀害、自己被毒打的梦魇时时刻刻紧跟着他,除了忘掉别无他法。

所以他把这段记忆整个地删除了。他把自己最黑暗的人生交给了高远,让高远来处理,习惯性地逃避人生的难题,直到再也戒不掉这种依赖。

他成了一个懦夫,一个人格解离患者,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一个疯子,为自己时不时丢失记忆所苦恼,为自己曾经打伤了恩人的孩子而愧疚终生,以至于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所有,毁掉自己的前途也在所不惜。

与此同时,高远却在他的逃避之下变得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暴力,也越来越难以克制。

他的人生整个都被扭曲了。即使他碰到了可以救他的人,脱离了原来的泥沼,他也无法改变。

可庄墨不信这个邪。

徐安之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徐安之救不了的人他可以救,而且必须救。他不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可以选择转身离开,他知道了一切之后他就没得选。他没有办法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任由任明卿在那里继续受苦、受盘剥。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庄墨骨子里是强势又自负的人,他不信什么天道轮回、因果报应,他自己就是因果报应。

他决定要给任明卿最好的。任明卿值得最好的。他有这个使命把徐安之教给他的一切传承下去。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庄墨从失控的边缘被拉回了现实,将车停在路旁,发现是个陌生号码。他接起一听,里头传来任明卿的声音:“庄先生……”

庄墨的戾气一瞬间被抚平了,他自己都没有发觉自己的表情变得有多温柔,但他很快蹙紧了眉头:“你在哭?怎么了?”

任明卿哭得喘不上气。他原本是性格坚毅的人,但少年时期被虐待得没有了尊严,越长大反而越懦弱。庄墨理解他的胆小怕事,焦急地哄道:“你在哪儿?”

对面只传来“扑通”一声。

原来徐老发病中挥手打落了他的手机,手机掉湖里去了。

任明卿懵了。徐老硬撑着最后一丝清明告诉了他开机密码,他拨通了120,然后习惯性地找庄先生,却把手机沉了湖。任明卿茫然失措地原地坐了三秒钟,然后下意识地攥紧了左手。他的眼神变得空茫,似乎他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然后很快,他脸上茫然失措的表情消失了,变得有些嘲讽。

“哭哭哭,就他妈知道哭。”高远撇了撇嘴,起身把徐老摊平,听了听他的心跳。

“呵,得亏遇到我。”他熟练地按压着徐老的胸口,帮他做心肺复苏,等到徐老恢复了呼吸,轻松地把他背在身后,往灯火通明的墅区走去……

任明卿哭了两声后挂断电话,然后再也打不通了,这直接把庄墨逼疯了。庄墨满世界打电话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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