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71章(1 / 1)
徐安之对他有一瞬间的好奇,不过很快被科普了他的英勇事迹。和庄墨一样,他并没有被偏见和愚昧左右,而是认定这是个命苦的可怜人。可惜这个穷山僻壤最不缺的就是命苦的可怜人,徐安之只打算来这里支教三个月。
他在日志里写道:“我越深入地学习金融,越是对它缺乏兴趣……人自以为是资本的主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驾驭资本,在资本主义出现的那一天,就是资本在奴役人类。人在钱面前毫无尊严……几十亿人像蚂蚁一样的工作,却无法揣度它何时周期性地崩盘……这是一条在拖着整个社会走向深渊的大船……如果像父亲一样,一心谋划着投资回报,我就将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怪圈……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出人意料地复杂……投入如此多的计算,最后除了得到更多的钱以外,对这个社会、对除了资本家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实质性地帮助,没有产生任何价值……那么,这份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
比起从商,徐安之更想做的事是教育。
“高考,是实现阶级流动最要紧的阀门,是目前来说唯一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然而只有中产阶级拿到了’跃龙门’的门票。在我们国家广袤的农村,还有很多穷苦的孩子,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苦,连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怎样把教育带到底层,把那一潭死水盘活,这是我想去做的事。这比玩钱更有价值……至少我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我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计划要走访137个贫困县,去考察它们的共性,并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解决方案。”
然而,徐安之却终究慢慢偏离了他的目标。
他后来在凤河村扎下根来,再也没有离开过。
起先是有一次在外面摄影的时候,徐安之看到傻孩子在垃圾堆里拣甘蔗皮吃。
那时候正是吃甘蔗的时节,村民一路吃一路丢,傻孩子不好意思跟在人家后面捡,就抱着个扫帚,任劳任怨地将甘蔗皮扫在无人的偏僻处。东张西望一番、确定四面无人后,他蹲下来,仔细挑拣人家吃得潦草的老结和青皮往嘴里塞。他大概真得很饿,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别的东西充饥。
这幅场景对徐安之太有冲击力了,他把自己口袋里的火腿肠给了傻孩子。
傻孩子正嚼吧嚼吧着甘蔗皮,突然被人点了点肩膀,塞了一根火腿肠,懵逼过后很有些羞赧。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他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受了这嗟来之食,一副很想逃走的样子。
而徐安之逃得比他还快。他跑出一段路就躲了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想看着傻孩子好好吃下去。
结果这个时候,垃圾堆的另一头跳上来一只恶犬,冲傻孩子龇牙咧嘴,显然是对火腿肠虎视眈眈。这只恶犬徐安之认得,脾气暴烈,村里人人喊打,他差点就跳出来要把它打跑了。
然而,傻孩子做了一件徐安之始料未及的事情——
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上的火腿肠,胆怯地伸了出去,喂了狗。
“好吃么?”傻孩子看它风卷残云地吞了下去,伸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竟然不是个哑巴,他会说话的。
村里恶名昭著的恶犬喉咙里狺狺,却接受了傻孩子温柔的试探,吧砸着嘴不太习惯地眯了眯眼睛。
傻孩子紧接着说了一句:“你的脚疼么?”
徐安之一愣,朝狗望去,原来它的腿被人打断了,正不住地流血。
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
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
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
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性,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
“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
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
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
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
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
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有力的字——
姓名:任明卿
任课老师:安
时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拥有了自己的作业本。
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个看不见的学生。
任明卿在窗外听课,放学后留下作业;徐安之教完课,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台上。该订正的订正,该打100的打100。
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
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
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
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
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
“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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