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_分节阅读_29(1 / 1)
凌希短促地笑了一下:“谢谢。”
话题在凌希那继续不下去,冯安只好一个人讲了起来:“我还以为你是阿吴的助理呢,没想到竟是个不错的歌手,单单看填词作曲绝对想不到你本人这么年轻。说起来,二十几年前我刚刚出道的时候就同阿吴合作过,算老相识了,他眼光一直不错,尤其擅长挖掘有潜力的新人。”
凌希不知该如何回答,所以只是羞涩地抿了抿嘴角,没说话。
冯安并不在意他的沉默寡言:“感觉你和之前那个男孩子唱的版本很不一样,怎么说呢……他比较情绪化,而你相对内敛一些。我的几名同事听过他演唱纷纷表示有种想哭的冲动,但我看他们今天的反应都很淡定。”
凌希侧过头去想了想,眉头疑惑地皱了起来:“为什么要让人哭?”
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提问,冯安微微一愣,笑容里多了几分玩味:“就像惊呼之于疼痛一样,‘哭’难道不是用来表现伤心失意最直观、最简便的手法吗?”
凌希不以为然地扬起眉:“电影剧本我在老师那里看到过,也看了几个版本粗剪的片花,我不觉得主人公是个伤心失意的人,他只是很孤独罢了……”
冯安没有插嘴,只是用鼓励的眼神示意他说下去,故而凌希又接着说道:“想想看,一个人住在荒凉的岛上,与妻子、女儿远隔重洋,周围的同伴都没办法交流,连唯一作为精神寄托的家信都根本没办法寄送出去……他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年复一年的,遇到困难就自己帮助自己,感觉难过就自己安慰自己,生病受伤就自己照顾自己,连说话也大多是自言自语……当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时候,又怎么会带着那么多复杂的情绪呢?”
冯安赞许地点点头:“你分析得很深入,苦难经历得多了,反而看淡了,尤其是被命运挟裹着看不到希望的时候。”
见冯安理解了自己的想法,凌希很开心:“如果不看淡的话,他可能根本就活不下去。”
正说着话,工作人员送了刚刚泡好的热茶过来,冯安盛情邀请凌希品尝了一番自己私藏的好茶,又扯了几句对茶道的心得,才重新切入正题:“可能是职业的关系吧,我一直对年轻人的生活很感兴趣,凌希,说说看,你为什么喜欢唱歌?”
经过前面的交流,凌希在冯安面前已经没什么顾忌了,他十分直白地回答道:“原因很简单,想出名,想拿奖,想站在舞台上看成千上万人同时为我鼓掌欢呼,想在那些断言我一定不会成功的家伙面前争口气。”
对于他的回答冯安丝毫不觉得惊讶:“那刨除掉利益层面的呢?”
凌希将目光投向墙角,认真思索了很久,久到差点让人误以为他睡着了,才缓缓开口道:“可能我这个人不太擅长表达吧,总觉得语言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同样的话同样的语气,有人听出一种意思,有人则听出另一种意思,多几个字,少几个字,哪怕只是语气助词,所传达的内涵就完全不同了。你想听懂一个人讲话,不光要看说话的内容,还要留神他说话时的语气,神态,背景……可音乐不一样,就算用你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也能瞬间领悟到歌里表达的情感,有些歌会让人微笑,有些歌会让人流泪,当我唱起小星星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小孩子,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说着说着他不自觉哼唱了起来,头还小幅度左右摇晃打着拍子,嘴唇弯弯翘起,嘴角边挤出颗大大的酒窝,笑容纯真干净得连冯安也受到感染,跟着一起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出于私心,冯安有意提及了一首不太有名的老歌,问凌希会不会唱,凌希十分自信地点点头,立马抱着吉他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清澈而富有磁性,转音自然流畅,尤其唱起一些富有年代感的老歌时,有种娓娓道来的从容,直听得冯安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恍惚间好像回到了自己青涩美好的学生时代,依稀记得,那也曾是孔繁珍最为中意的歌曲……
聊过了唱歌的话题,冯安又随口问凌希:“看你形象不错,有没有考虑过往演员的方向努力?”
凌希当即摇头:“没有。”
“为什么?”冯安凡事总要问个原因,“现在很多艺人都选择多栖发展,应该趁年轻多做尝试才对。”
凌希撇撇嘴:“做人不可以太贪心,要认清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
“保持这样的想法倒也没错。”冯安听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如果哪天你开始对这方面产生兴趣的话,倒可以联系我,或许我们有机会合作也不一定。另外我下一部电影与歌手有关,会使用到大量的原创音乐,不出意外的话到时还会与阿吴合作,年轻人,多多加油!”
之后凌希又就歌曲的细节询问了冯安一些意见,就告辞离开了。冯安亲自将他送到了门口,转回身又将负责纪录片的助理叫了过来,两人直接头碰着头在摄影机里看起了回放。凌希的脸没什么棱角,却很上镜,睫毛,鼻尖,嘴唇,下巴,都是微微向上翘着的感觉,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倔强,低头弹琴的时候又莫名显出一丝忧郁。
助理由衷感叹:“他确实很符合Lyle的形象,就是人青涩了一些,不知道演技怎么样。”
冯安耸了耸肩:“他不是Lyle才需要去演,如果他是Lyle,就根本不需要演技了。不过说再多也没用,他对演戏没兴趣,还是继续找合适Lyle的人选吧,里岛这么大,不信找不到……”
回家的路上凌希满心欢快,他喜欢这种被认可的感觉,尤其是被自己崇敬和钦佩的人认可。他很想有人能跟他一起分享这种心情,然后脑子里瞬间就跳出了陆孝严的脸……陆孝严是第一个用手亲笔写下“生日快乐”四个字给他的人,而且写得很好看——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
凌希兴奋地掏出手机,又放下了,仔细想一想,其实他也没什么可说的,而且他怕耽误到陆孝严做事,怕陆孝严觉得他烦。要是陆孝严烦了,很可能明年就没人记得他的生日了。
人行道上黄色地砖夹杂在灰色地砖里排列出了不同图案,凌希孩子气地一路踩在黄色地砖上,左脚两步,右脚三步,再绕出一个大大的L形……中间插|进几块红色的地砖,他还特意跳了过去。
经过那间乐器行,凌希有意无意朝着橱窗瞄了过去,想顺便看望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却发现原本摆放吉他的位置是空的。虽然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他还是忍不住小小的慌张了一下。玻璃有些反光,他靠近几步扒着窗子朝里望去,可仔仔细细搜寻过每张货架,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店老板认出了他,热情地走到门口打着招呼:“小伙子,来逛街啊?你那把吉他卖掉了,什么问题也没有,放心吧。”
凌希匆匆“嗯”了一声,转身朝街对面的车站走去。
十字路□通灯“嘀嘀嘀”响着,凌希被淹没在黑压压的人潮当中,大街上车子来来往往,两侧大厦墙壁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抬头看看,天很蓝,有团云彩从天空一角飘了过来,形状神似奔腾的小马,风吹着,小马飘啊飘地奔向另一角,又慢慢消散成了一片片不成形的棉絮。
警示音停止,红灯转换成绿灯,凌希鼓起嘴巴蓄了一大口气,在憋到极限时“噗”一下吐掉,然后大踏步朝斑马线走去,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亲人会老、会死,朋友会走、会散,没了就是没了,强求不得。与其哭天抢地自怨自艾,不如大踏步走下去,人生有无数个路口,会和无数的人相遇,就算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也要一直走下去……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凌希都在忙着比赛的事,根本没机会碰到陆孝严。
璀璨之星的组织者为了给比赛造势,替选手们分别安排了综艺节目进行表演。凌希刚好和那名叫程澈的男孩一组,一个负责弹琴唱歌,一个负责舞蹈Rap,两人从气质到风格到音乐路线都截然不同,看着完全不搭,可配在一起却新意十足,出奇地有火花。
程澈是个热情奔放的多动症患者,无论站着坐着还是走路都没办法保持安静,手脚一定会带出各种眼花缭乱的舞蹈动作。他爱帮助人,也很爱活跃气氛,只是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关系,中文不太灵光,常常因为用错成语而闹笑话。好比某一次他为了表达对里岛的路况很熟,就形容自己是“老马识途”,并固执地强调说他虽然不姓马,但他妈妈的妈妈姓马,所以他也勉强算得上是个“老马”了。
撇开才艺不谈,单单看外形他们这对搭档也是整场节目最出挑的,所以编导特意将他们安排在了前面醒目的位置,可惜他们一个少言寡语,一个词不达意,录了快一半时间几乎都没开过口,宣传人员不得不在下面又是打手势又是举牌子,鼓励他们多说话,尽量参与到其他人中间去。
因为选手都是二十岁出头的男孩女孩,所以节目特意安排了一个宠物环节,由嘉宾带着小猫小狗来到现场,表演一些可爱的技能,进行一些趣味问答,再跟选手们进行一些互动,不管怎么说,画面是绝对养眼的。嘉宾们的猫猫狗狗都是名贵品种,既漂亮又聪明,一上场就引得选手纷纷凑过去逗弄起来,只有凌希立刻躲开老远,一个人默默缩在镜头外的角落里。
程澈见状好心凑过来拉了拉他的胳膊:“凌希,看你惊心动魄的样子,是不是怕狗?”
凌希回头看了程澈一眼:“惊心动魄不是这么用的。”
程澈虚心求教:“那么惊天动地对不对?”
凌希无奈摇头:“也不对。”
宣传人员发现两人脱了队,跑过来小声询问道:“你们俩,站在那嘀咕什么呢?还不快过去好好录节目。”
见凌希磨磨蹭蹭不肯挪地方,程澈替他解释道:“凌希害怕那些动物。”
凌希皱了皱眉,还在死撑:“我不怕,我就是……不太喜欢。”
宣传人员很替他着急:“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有问题对台本的时候怎么不说?那等下主持人要是问起你记得解释一下,就说对动物皮毛过敏。你知道的,不喜欢小动物很可能被人发散成没有爱心,这是为了你好。”
可凌希很坚持自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宁愿他们因为我没爱心而讨厌我,也不愿意他们因为说谎而讨厌我。”
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宣传人员脸上现出不悦的神情:“喂,你这个孩子真是……”
察觉到气氛不对,程澈赶紧出面充起了和事老:“不要这个样子,大家都和蔼可亲一点,和蔼可亲一点嘛……”
这么胡乱一闹,那名宣传人员也没了脾气,刚巧编导招呼全体选手过去拍个大全景,程澈趁机拉着凌希跑了过去。镜头先是集体扫了一遍,又要求大家同时比出爱心的手势,凌希没反应过来,探出头想跟左右两边学学,可惜笨手笨脚比划了半天也没比对,还是程澈主动帮他摆好了位置,两个大男生在一起摆弄手指的画面傻乎乎的,却很可爱,虽然耽误了不少时间,可镜头始终都对准了他们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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