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重生]_分节阅读_14(1 / 1)
“哪能啊。”沈潘摸了摸鼻子,深吸口气。“我心里有数。”
有数就行。沈清满意点点头。从袖子里拿出个没什么花纹的细葛帕子来。“让他明日里带着这去云首书院。把这个给管事。”
“就这样?”沈潘挑挑眉,对这大街上遍地都是,三文钱一条的帕子抱有极大的怀疑态度。
昨天那招徕客人的姑娘用的都比这好吧。
“还想哪样?”沈清骄矜地哼一声。
“不要算了。”作势就要收回去。
世人何其庸俗,就看不出朴素表象里的金镶玉。
“要。”沈潘。一把抢了过来。
摊开那帕子,唯有一方红色的章印记。方方正正,像是谁临时起意,随手一戳。
沈潘看了心下大定,贴身装好,对着沈清嘿嘿一笑,见好就收。
“谢了。”沈潘说完,拱拱手,拍拍屁股就走。
日头不早了,他与范送有约。
结果还未走到府门口,就遇到了孙子锐。
“老大。”孙子锐眼睛一亮,看到沈潘迎面过来就凑了上去。
“嗯。”沈潘抬眼看看他眼角还没散去的淤青,忽然想起什么事情来,皱了皱眉。“你很闲?”
孙子锐是要去云首的。怎么会有时间老往靖国公府跑?
“不闲。”孙子锐眯眼笑笑。细眉大眼,眼里透着股澄澈。“我逃出来的。”
“好好读书,逃什么学?仔细你爹月底抽你。”沈潘一掌拍他脑门上。
“你都不去了。我去干嘛?”孙子锐倒是不以为然。撇了撇嘴,跟着沈潘出了府。
“我不打算去了。”沈潘静静说道。脚步未停,直往着范送家去。
“老大?”孙子锐愕然叫一声。脚步一顿,呆滞在原地。
“为何啊。”孙子锐大声叫道。却发觉沈潘未等着他。匆忙赶上,拽住他的衣角。
今日里沈潘仍然是一身短打。他就是个粗人,往日里与知武日日打架,穿长袍的机会很少。
孙子锐一拽,他便不能走了。只得停了步子站住向他解释。
“好马不吃回头草。”沈潘淡然道。“那地方也不适合我。”
他在宁国呆不久。二皇子明玦如今势头正猛。三皇子明琛便是靠着母族暂且还能与他分庭抗礼,可不久也会败下阵来。
他若是想报仇,定然不会容许明玦像前世般成了大气候。非得快点让凤连回去才行。
况且,他的明琼还在烈国当质子。若不是知道时机未到,沈潘恨不得插上翅膀回到烈国。抱着他的温香软玉,好好过日子。
可惜了,他咽不下这口气。前世明玦为了赢战功,不惜害了他爹挑拨离间。后来更是灭了靖国公府九族。他被孙子锐冒险偷偷救了出来,不曾想,连带着孙子锐也被连坐。
这些血仇,他自然要跟着明玦一笔一笔的慢慢清算。
重生一回不是白来的。明玦若是这一世还能轻易当上皇帝,他就不姓沈。
沈潘想及此,脸色更冷。眼里暗芒一闪,周身现出一股苍劲的戾气来。
“那你要去哪?”孙子锐看沈潘的样子心里一抖,下意识松了他的衣角,却还是不死心。
这盛都里的公子哥儿,没正经袭爵做事之前不都是在云首书院里混日子的?没去的都是考不上的。他老大都在那儿三年了,就因为摔了个碗就不去了?
孙子锐从小跟着他爹算账,不管怎么算都觉得这半途而废也太亏了。他和户部尚书张家公子刚搭上线,和云州首富姜家嫡孙刚拜完把子。这个时候不去读书了,再过几年,待到他们一个个继承家业了,谁特么还记得自己?
孙子锐一脸沉痛地看着沈潘,那眼里恨不得拧几滴泪来,表达他的心痛。
“去出人头地。”沈潘拍拍他的头。嘴角一弯,逗他。
他定然不会告诉孙子锐他日后的事儿,这孩子看着精明,对着自己却不使心眼。若是告诉他,指不定他就一心热血跟着自己了。他家和自己还不一样,自己说抽身就走了,他却是一脉单传的儿子。世代的皇商,在这盛都站得稳稳的。不管怎么样,这一世可再不能把他牵连进去了。
“出人头地?老大你想去哪高就?”一说出人头地孙子锐就眼睛一亮,灼灼地看着沈潘。商人谋利,对着这样向上的词永远都有一种执着的热情和期待。
“保密。”沈潘轻轻吐出两个字,转身继续走。毫不留情打碎孙子锐脑子里联想出来的各种出人头地的方式。
孙子锐一腔热血化为了虚无,只得再默默跟上。
柳家巷所在的地方是典型的穷人地。昨日里天黑,加上沈潘一身的短打,自己不说,没人会知道他是靖国公府的富贵公子。
如今青天白日里,带着孙子锐穿过一个个破落的巷子的时候才发觉,孙子锐的袍子漂亮得有点晃眼了。
孙子锐今日里穿了一身青瓷色牡丹刻丝锦袍,系着绣了暗纹的金丝腰带,腰间还别了块价值不菲的白玉佩。走在别处倒是不出挑,顶多一眼能让人看出是个不差钱的富贵公子哥。可走在穿着细葛粗布的人窝里,想不引人注意都不行。
沈潘在察觉到明里暗里不怀好意打量的时候才察觉到一丝不妥。心里一沉,脚步快了些。
“老大?咱们要去哪?”孙子锐悄然看了看周围,只觉得沈潘走的地方越来越偏僻。路越来越难走。
“柳家巷。”沈潘脚下不停,边走边说道。
“去那儿干嘛?”孙子锐皱皱眉头。他在盛都富贵窝里待了那么多年,还没听过柳家巷这样的地方。
“接人。”
“老大,他们是不是,都在看咱们啊?”跟在他身后的孙子锐明显也发现了。掏出把扇子来,盖着嘴与沈潘小声说。
也难怪孙子锐会发现,那些人眼神越来越露骨,还跟着他们好一段路。不被发现才奇怪。
沈潘不动声色,眯眼一扫。发现都是些一二十岁年纪轻轻的人。个个穿的衣衫不整,目光不善。该是整日里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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