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_分节阅读_395(1 / 1)
这可以跟之前那一篇连在一起发表。
最后穆琼更是写到,文里的“我”身负血仇大恨,却没办法报复,才会来了上海。
而“我”在上海居住多年,最近看到日本人颠倒黑白,才会气愤之下写文章投稿……
这一来……看着就更真实了。
穆琼花一个多小时写好掌柜的故事之后,当即又提笔,以一个妓女的身份开始写故事:“我是十里洋场的一个女妓……那日,我和弟弟去了外婆家玩,父亲说好过了晌午来接我们,但迟迟不见人影,我便带着弟弟往家里走。路上,我想着父亲言而无信,我定要跟他讨鸡蛋吃,弟弟又说,他要让父亲给他做大马……我们一路回去,说说笑笑,突然抬头,竟发现家中冒起火光……”
这个故事,写的是这个妓女的父亲,因为日本人要抢走他的牛,跟日本人起了争执,最后不仅一家人被杀,还被放火烧了房子。
上一篇,穆琼是以中年掌柜的角度写的,用词还有心理描写之类,都很符合一个中年男人的人设,而这次……他写的东西,完全就像是一个女人写的。
特别是文章最后,更是写的字字泣血。
霍英自认是个铁石心肠的,看了之后也不免对这个女子心生同情,甚至都想慷慨解囊去帮她了。
然而,写这个小说的,其实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他这么想着,神情古怪地看向穆琼。
穆琼接连写了两篇,有点累了,这时候却是翻起霍英让人送来的资料。
这些资料,写的基本都是大事。
穆琼翻了翻,发现最下面还有日本人做过的所有的事情的汇总记载。
他打开一看,最后目光在其中一条记录上顿住了。
1894年11月21日,日军攻陷位于辽东半岛的旅顺。
穆琼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旅顺大屠杀……在这时还没有被披露出来。
日军在中国的屠杀,最有名的是南京大屠杀,只是这样的屠杀,其实不止一次。
事实上,早在1894年,日军攻占旅顺之后,就对城内进行了四天三夜的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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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那场战争,清军战死两千余人,日军仅死了二百八十人,可以说日军是大获全胜的。
可他们并不满足,在将清军全部杀死之后,竟然又开始屠杀城里的百姓,杀死了约莫两万平民。
按照当时随行的国外记者的说法,这座城市最后只有负责掩埋尸体的三十六个人幸免于难。
当然,后来经过考察,发现生还者应该不止三十六人,约莫有八百个。
原本有两万人的城市,最后只活下来八百个。
更可气的是,日本方面把这件事隐瞒了下来。
当时有英国美国的记者见证了这场大屠杀,英国的泰晤士报还在几天后,就报道了旅顺发生大屠杀的事情,又过了几天,美国的世界报同样刊登了报道。但紧跟着,英国的中央通讯社和路透社,还有美国的华盛顿报先后被日本人收买,在刊登时,竟然写“除战时正当杀伤之外,(日军)无杀害一名中国人”,并表示之前的报道都是谣言。
而在中国方面,这事虽然有零星一些人提起,但很快就没有了浪花。
在现代,山村里的百姓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都没地方发声,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那些在大屠杀里幸存的百姓,根本就没有向人诉说这一切的机会。
这场屠杀,一直要等到1935年5月,才由孙宝田调查清楚,披露出来。
日本一直坚称他们没有侵略中国,说他在《传染》里写的东西是污蔑……真的挺可笑的。
穆琼突然想玩一场大的。
只是,这件事,他是不应该知道的……这场大屠杀的真相早已被掩埋,霍二少都不见得知道。
事情已经过去二十二年了,那场屠杀发生的时候,霍二少估计还光着屁股到处跑。
穆琼按捺下来,继续翻看最近的资料,然后又以去年刚刚被日本人占据的山东百姓的角度,控诉起日本人的罪行来。
穆琼这一写,一直写到了凌晨两点多,一共以四个人的角度,写了他们经历的悲惨事情,共计一万五千多字。
到后期,他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字也写的乱七八糟缺胳膊少腿,或者应该说,他是忍不住用了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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