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天色暗下去,再也看不清路了,前面的人点起了火把,石头也将葵花杆子点了起来,火光明亮而温暖,照亮了大家脚下的路。大家快步疾走,赶到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场十分钟了,大家在外围找个地方坐下来,男人们跑到别人家的草垛那儿抽了两大把干草来,铺在地上,大家挨挨挤挤地坐了下来。
赵明月抬头看着电影荧幕,专心地看电影,不一会儿,有几个男的起身离开了,赵明月抬头看了一眼,她哥也走了,估摸着是去买瓜子去了。她又专心看电影,没过多久,离开的那几个人又回来了。有人在赵明月身边坐了下来,在她耳边问:“吃瓜子吗?”热气都喷到她耳朵上了。
赵明月一扭头,就着电影荧幕的光线,看清了对方的模样,居然是沈旭跃,之前坐在她旁边的人好像是于有清,她来不及多想,沈旭跃又问了:“赵明月,吃瓜子不?”
赵明月赶紧回话:“好,谢谢。”
沈旭跃将手放进口袋里,抓了一大把瓜子:“给你。”
赵明月只好赶紧伸手去接,沈旭跃抓的那把瓜子比较大,他担心赵明月的手小接不过来,便将左手放在赵明月手下,护住了赵明月的手掌。赵明月只觉得一股电流从手背上传到心房,酥酥麻麻的,居然是触电的感觉,沈旭跃的手明显也有同样的感觉,他的手一抖,瓜子都没拿稳,撒了点出去。
两人都有点面热心跳,沈旭跃强自镇定下来,小声地说:“拿好。”
赵明月赶紧伸出另一只手,双手合捧,沈旭跃将瓜子放在她的手心里,赵明月耳朵有些发红:“谢谢。”
“不客气。”
于有清回来,发现自己的位置已经被沈旭跃占去了,而且赵明月正在吃沈旭跃递给她的瓜子,情绪有些低落,他捏住了手里的两包瓜子,心说,早知道就直接倒在口袋里,不叫那人用纸包了,直接倒在口袋里拿回来了,不会耽误时间,被人抢了位置。
第二十八章 心醉
电影放的什么内容,赵明月印象并不十分深刻,整个电影放映过程中,她都有些心不在焉,沈旭跃也是如此,两人的交流虽然不多,但注意力都在彼此身上。他们挨得近,沈旭跃将自己的左腿微微往左一靠,便碰着了赵明月曲着的膝盖,虽然隔着厚厚的裤子,但是对方身上的体热却还是能够感受得到,这种间接的肢体触碰让两个人禁不住面热心跳。
与喜欢的人进行肢体上的触碰,这是一种最原始最本能的心理与生理上的渴望,双方各自怀着隐秘的心思,按捺住内心的欢喜,小心翼翼地与对方触碰着。赵明月心想,沈旭跃也许跟自己的感觉是一样的。但是她没有更为丰富的经验来判断自己猜测的真假,虽然再世为人,她在恋爱经验上未必会比别人更丰富一些。
电影总算是放完了,赵明月懵懂地站起来,机械地跟着大家往回走,沈旭跃始终走在她旁边,两人一言不发,周围的人都在热火朝天地讨论着刚才的电影。于有清跟在赵明月身后,看着她和沈旭跃肩并肩,两人步伐一致地走着,虽然他们没有交流,但是那种无形的默契却让他感觉到了,赵明月应该是喜欢沈旭跃的。意识到这个事实,于有清内心无比伤怀,同时也无比自卑,他的初恋,第一次喜欢的女子,正喜欢着别人,而那个人,很显然比自己要好太多了,赵明月会喜欢,也很正常。自卑是于有清的习惯,他把自己隐秘的情怀小心掩藏起来,默默地关注着、关怀着。
到了村口,火把都照完了,一切归于黑暗,在熟悉的环境中,没有灯火,大家也都能够自如地找到回家的路,人们都四散离去。沉默了一路的沈旭跃站住了:“那个,赵明月,我送你回去吧。”
赵明月看了一眼走在前面一点的三哥,心里万分犹豫,她很想让沈旭跃送她回去,但是三哥还在呢,如果他送自己回去,三哥第一个就发现不对劲了,家里人是不允许自己和沈旭跃走得近的。
这时赵明朗回过头来:“明月,我们先送有芬回去,晚点咱们再回家。”
赵明月对沈旭跃小声说:“谢谢沈书记,我三哥在呢,我和他一起回去。”
沈旭跃沉默了一下:“那好吧,你们路上小心,再见!”
“再见!”
沈旭跃转身走了,消失在黑暗中,赵明月追上赵明朗的脚步。于有芬笑着说:“明月,沈书记跟你挺熟啊?”
赵明月心头一跳:“啊?没有啊,不是很熟。”
于有芬没有再追问,赵明月松了口气。于有清一直竖着耳朵听她们说话,但是赵明月一口给否决掉了,他心里七上八下的,她和沈旭跃到底要不要好呢。
赵明月的话骗得过于有芬,但是骗不过赵明朗。送回于家姐弟,兄妹俩往回走,赵明朗问妹妹:“明月,你喜欢沈旭跃?”
赵明月说:“你胡说什么呀,哥?”
“真不喜欢?”赵明朗又确认了一遍。
赵明月非常无语地看着她哥:“哥,干嘛呀?”
赵明朗认真地说:“沈旭跃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你喜欢他也正常,但是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控制一下自己的感情,他跟我们不一样,迟早是要回城去的,所以他不可能会娶你,你别在他身上浪费太多的感情。”
赵明月就知道家里人是这种担忧,便说:“哥,你能不能控制不去喜欢有芬姐?”
赵明朗被问住了,过了一会他说:“哥是害怕你受到伤害。”
赵明月又说:“我知道哥的好意,这件事你就别管我了,我自己会处理好的,也不会做糊涂事。哥,你别跟爹妈说起这事好吗?”我喜欢他,那是我的事,与他无关。
赵明朗犹豫了一下:“你不让家里帮你介绍对象,是不是因为他?”
赵明月摇头:“不是,我倒没往这方面想。我只是觉得自己还年轻,以后会有无数的可能,为什么要这么早就把自己的下半辈子给定下来?现在都是新社会了,我想自由恋爱结婚。”
赵明朗说:“嗯,我也觉得自由恋爱比较好,不过呢,人还是要切实际一点,不要太好高骛远。”
“哥,你放心,我知道的。”
临近过年,家家户户都准备杀年猪了。这是每个家庭一年中最大的产出,一般人家都是养两头猪,一头是给队上养的,一头是给自己家的,不能养多了,养多了就变成了资本主义,要被割尾巴的。
队上的猪早在中秋节的时候就送走了,自己家里的一般都是养到年末才杀,这样过年就有肉吃,也有钱花,可以过一个好年。杀年猪了,就意味着要过年了,孩子们都欢欣雀跃,因为有肉吃了。
过小年这天,赵明月家里杀猪,这天她没上工,和堂妹赵明秀一起去打柴了。赵明月挑了一担柴从小岗山回来,到家门口的时候,看见两三个知青站在自家门口聊天,沈旭跃也在其中,他看见赵明月肩上的担子,赶紧走过来:“给我吧,我来。”说着就伸手来接她肩上的扁担。
“谢谢。”赵明月的脸红了,不过她本来挑着柴走了很长时间的路,脸上早就红扑扑的,不大看得出来,这种红让她的脸色面若桃李,千娇百媚,一时间看得站在走廊上的两个知青都愣了片刻。
赵明月心里纳闷,沈旭跃他们怎么过来了。她指点沈旭跃将柴挑到柴房里:“放在这里吧,谢谢沈书记。”
沈旭跃说:“不客气。”
赵明月没有当面问沈旭跃来自家做什么,走到厨房去问正在忙着做饭菜的母亲:“妈,沈书记他们怎么来了?”
胡年春笑着说:“他们来咱家买肉,正好过来帮忙杀猪,我留他们在家里吃饭了。”几个知青知道她家杀猪,凑钱跑来买肉打牙祭,正巧猪还没杀,就一起帮忙抓猪宰杀。
赵明月心里高兴,嘴上说:“当心他们给你吃穷了。”都是一群壮劳力小伙子,个个都能吃,得多少才能喂饱他们啊。
胡年春笑道:“一顿饭还能给咱们吃穷了啊?”
赵明月看母亲揭开锅盖,里头炖了满满一大锅海带和骨头,她揭开旁边的锅子,里面也有满满一锅芋头炖肥肉,不由得抿嘴笑了。
赵明月将菜一碗碗端上来,因为人多,盛菜都是用的大海碗,一大碗一大碗地堆得冒了尖儿,足见主人的热忱。
沈旭跃笑着说:“婶子,你别是把你家整头猪都端上桌来了吧?别太客气了,随便吃点就好。”
赵明月抿嘴乐,小声地说:“想得美!”
沈旭跃含笑看着赵明月,咧嘴傻乐。
这顿饭非常丰盛,菜式也十分粗犷,大骨炖海带,肥肉炖芋头,炒肺片,小肠汤,大白菜,还有一碗冻鱼,这已经是这年头最丰盛的菜色了。满满一桌子的菜让一众长期都缺油少荤的人们眼睛都发出了绿光。
按照惯例,家里有客人在,赵明月和母亲都是在后头厨房吃饭的,不会上桌。堂屋里客人们都上了桌,沈旭跃问:“婶子和赵明月呢,他们怎么不来吃饭?”
赵顺生说:“不用管,我们吃吧。”
沈旭跃说:“那怎么行,他们是最辛劳的人,忙碌了那么久,怎么能够不来吃饭。”说着站了起来,“婶子,赵明月,你们都到外面来吃饭啊。”
胡年春摆手说:“你别管我们,你去吃饭吧,我们在这边吃就好了,这边也有菜。”
沈旭跃站在门口不动:“我们家里,我母亲和姐妹都是跟我们大家一起吃饭的,没有女人不上桌的道理。毛主席都说了,男女平等,这平等首先就要从消除男女分桌吃饭开始。”
赵明月听他这么一说,抿嘴笑,拉着母亲的胳膊:“好了,妈,沈书记都在批评教育我们了,走吧,我们到外面去吃饭。”
沈旭跃含笑看着赵明月:“我可不敢批评教育。”
赵明月和母亲到桌边坐下,加上屠户师傅,一桌子正好八个人。因为家里人多,担心不够吃的,赵明月的大哥二哥帮完忙,拎着猪血和小肠回自己家去了,要到晚上才会过来一起过节。
刘卫国说:“这就好了,正好一桌人。今天过小年,虽然现在还是中午,我们也凑个热闹,跟大家一起团个圆。”
沈旭跃端起酒壶,给胡年春和赵明月都斟了一杯酒,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感谢赵叔和胡婶招待我们几个,这杯酒敬你们。”
杯子里是家酿的米酒,因为粮食少,酒也就显得弥足珍贵,只有逢年过节以及重要的日子才有机会品尝得到。
大家都端起酒杯来敬酒,就连赵明月,也端起了酒杯,她的酒量起码在上辈子还是挺不错的,所以对沈旭跃倒的酒并不拒绝。
胡年春看见女儿喝酒,便说:“明月,你不会喝酒,少喝点。”
赵明月嘴巴笑成了一个弧度:“知道了,妈,我学着喝一点,不喝多了。”
赵顺生举着筷子夹菜,说:“别客气,吃菜吧。”
主人带了头,客套了许久的客人们都举起了筷子,伸向了早就瞄好了的菜碗里,这么久没吃到肉了,如今有机会吃杀猪菜,岂有不放开肚皮大快朵颐的道理。
一时间大家都不喝酒了,只埋头苦吃,胡年春给女儿夹了一大块肥肉,放在她的碗里:“吃吧,明月。”
赵明月看着那一大块切成三角形的肉,只有最上面一层有一点瘦肉,下面全都是白乎乎的肥肉,她有些犹豫,这么粗犷的吃肉方式,她已经多年没有见识过了。这年头吃肉以肥为美,肥肉才有滋味,瘦肉太柴,大家都缺油水,见到肥肉就欢喜。赵明月看大家包括沈旭跃在内,都兴致勃勃地嚼着大肥肉,只好硬着头皮咬了一口,幸而肉炖得也烂了,入口即化,滋味还是很不错的。赵明月吃下一块肉,她妈还要夹第二块过来,赵明月赶紧端上自己的碗转到一边:“妈,我不要了,你自己吃。”
胡年春将肉已经夹了出来,见女儿不要,只好转个弯,将肉放进了旁边老伴的碗里,赵明月看着母亲的动作,心里有种酸酸的滋味,这年头的女人一旦做了母亲,心里就只剩下了儿女和丈夫,自己就完全弱化到无,任何需求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赵明月赶紧给母亲夹了一块肉,放到她碗里:“妈,你也吃。”
胡年春笑了一下:“我吃了的,你别给我夹,自己吃吧。”
“女儿给你夹块肉怎么了?吃了吧,妈。”赵明月看着消瘦的母亲,默默地埋头扒饭。
对面的沈旭跃将她们母女的动作都看在眼里,他垂下眼帘,默默将这一幕记在心里。
赵明月的酒量显然还没有锻炼出来,才喝了一杯酒,脸就红得跟花瓣一样娇艳了。胡年春说:“明月喝醉了,不要再喝了。”
赵明月知道自己喝酒上脸,尽管还没醉,也坚持不肯再喝了,便收了杯子,含着笑听大家说话,慢慢吃着饭。
沈旭跃坐在她对面,看着娇艳如花的赵明月,喝着度数并不高的米酒,也觉得自己有点醉了,他在心里说,男人要是能娶到赵明月,这辈子就已经值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白百里香的地雷mua~我回来了,以后就能保证及时清缓存了╭(╯3╰)╮
第二十九章 做鞋
酒足饭饱,沈旭跃和他的知青朋友连连道谢着离去,几个人都喝了点酒,那点酒不至于喝醉,却足以刺激大家的神经,三人都有点兴奋。刘卫国感慨说:“赵家的女儿真漂亮啊,看得我都差点心动了。”
另外一个人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朋友妻,不可戏,卫国,你可别乱打人家的主意。”
刘卫国喷着酒气,摆摆手:“我哪有,只是那么一感慨,赵明月确实挺漂亮,老沈眼光不错。老沈,你真不考虑把那丫头追过来?”
沈旭跃虽然喝了酒,但是头脑却无比清醒,他仰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吁了口气:“现在说什么都言之过早。”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么漂亮的姑娘,难保不招别人惦记,等哪天嫁作他人妇了,有你后悔的。”刘卫国说。
“她还小,嫁人应该还早。”沈旭跃迟疑着说,这话明显是在安慰自己,“再说我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在哪儿,这种朝不保夕的感觉很不好,我有点怕耽误人家。”
另一个朋友叹道:“赵家的女儿挺好的,不过就是农村人,以后要是回城就麻烦了。对了,你为什么不上大学,你的资历什么都够了吧,而且村里的推荐名单不都是要经你的手?要是能早点回城,也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城里人娶农村人,和知青在农村结婚的概念又不一样,至少回城没那么多麻烦事。
沈旭跃说:“我们这几年才轮得上一个名额,之前还被赵金云那些人捏得死死的,他们哪里肯让我出头?”
刘卫国突然嘿嘿笑:“我说啊,你要是真想娶她,做个上门女婿也没什么。”
沈旭跃苦笑一下,谁叫男人总是贪心呢,江山美人想全都拥有,一辈子窝在这个小村里,他实在有些不甘心。能不能有那么一天,他功成名就,赵明月也云英未嫁,然后把她风风光光娶回去?
另一个朋友感叹说:“还是慎重一点好,别跟老缺一样,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后撒手不管,这种事太缺德了,对谁都不公平。”老缺原来也是他们这儿的一个知青,年纪比他们大几岁,娶了个农村媳妇,孩子都生了两个,后来有机会回城,因为没办法将老婆孩子的户口迁回城里,为了能回城,便离了婚,说是以后安顿下来再来接老婆孩子回去,结果一去不返。
刘卫国叹气说:“是啊,老缺这还是个男人嘛?自私自利,太缺德了。这种事咱们老沈也干不出来。”他拍拍沈旭跃的肩,“再等等吧,运动已经结束了,大家的问题都陆续要解决。没准会有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沈旭跃此时不由得有些庆幸赵明月年纪还小,不到结婚的年纪,运动已经结束了,接下来会有无尽的可能。
另一个朋友说:“对了,老沈,那个经常来找你的大小姐呢?她最近是不是要回城了?”他指的是吴婕,吴婕虽然也是个跟他们一同下乡的知青,但是一向都心高气傲,脾气很不小,除了沈旭跃,谁都不怎么待见她,当然,她也不怎么待见别人。
沈旭跃想到吴婕,又想想赵明月,突然有些心烦气躁,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别提这事了,顺其自然吧。”
沈旭跃当然知道吴婕要回城了,她的父亲已经恢复工作,虽然还没有平反,但也是指日可待了。吴婕家里已经帮她找好了接收的单位,马上也要返城了。前几天吴婕还来找过他,问他愿不愿意同她一起回去,她说要是他同意,她会跟她爸写信,让他帮沈旭跃也安排一份工作。
吴婕没说出来的意思是,只要他点头,那就等同于他们两个确立了恋爱关系,以后就要娶她。沈旭跃没有答复吴婕。他不喜欢吴婕,她太娇气,甚至有点跋扈,活脱脱一个大小姐,离他理想中的伴侣差着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吴婕喜欢他,他一直都是知道的,只是装聋作哑,把她当妹妹一样照顾,毕竟双方父亲关系不错,又下放在同一个县。他知道吴婕想了很多办法想调到月亮湾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还是没能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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