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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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何京州的笑声虽然难听,却有着一股感染人的魔力,让人很自然地相信他是一个商人,一个奸诈的商人。陆不弃嘴角微扬:“神秘商人?据说跟宝藏猎人、游方乞人并称为三大最不可小觑的职业之一的神秘商人?”

何京州脸上的自豪瞬间升华为骄傲:“小哥实在是非常有见地,作为一个神秘商人,本人并不介意跟游方乞人并称,毕竟本人就见过一个游方乞人,将幻神阁的弟子打得跟狗一样。”

陆不弃坦言:“这并非在下的见底,而是在下一姐妹的见地!”

“哇,那更是让我高兴的一个消息,实乃英雄巾帼所见完全相同,我想那必然是一个拥有特立独行的人生价值观,并才华横溢,风华绝代的盖世佳人。”何京州眼睛亮得跟夜间的烛火一般,仿佛找到了心灵共振的那么个人:“不知小哥的这位姐妹姓甚名谁,仙乡何方,芳龄几何啊?”

陆不弃汗颜,眼前这哥们也太人来熟了吧?不过他这种诙谐说话的方式倒不会让人感到什么不爽。

“嘿嘿……嘿嘿……”见陆不弃表情有些窘态,何京州又是一顿一嘿的古怪笑了笑:“小哥,本人生性倜傥,却不风流,在阅尽繁华苍生,却是对一些胭脂俗粉没有丝毫兴趣,只对自强自立,特立独行之人颇为青眯,想不到这世间竟然有如此真知灼见的女子,心中激动,口不择言,还请见谅。”

陆不弃轻捏鼻尖:“何老板无需解释,君子爱财,更爱美人,许多人穷其一生也难寻志同道合之佳偶,乍遇期许之人,心中欣喜,自是人之常情。只不过我那姐妹如你所说,特立独行,要是知道我在外面这就把她给卖了,恐怕回头会扒了我的皮。”

不悔在旁也是一阵暗笑,对于陆不弃的言论,她也是深以为然。

“嘿嘿……嘿嘿……”何京州一阵贼笑:“小哥所言不错,不过既论买卖,那就有得一谈,不若小哥将你那姐妹的详细信息折价卖于本人,如何?”

“折价卖于你?”陆不弃抹了把汗,这神秘商人还真是有商人的本性,打蛇就缠绕而上。

“是的,而且本人保证绝对不会骚扰她,只是要多结识一个朋友,当然……他日如若她与我能两情相悦,想必小哥你也是乐见其成的,是吧?”何京州紧紧地盯着陆不弃,一个闯荡四海的神秘商人,自然不会是个心无城府之人,他只要看着陆不弃的眼神和表情,最起码能判断,他口中的“姐妹”是何关系。

如果真的只是姐妹,那就好办了,有认识的必要,可要是其他暧昧关系……当然也有认识的必要,只不过到时候本钱可能就要打点,得看值不值了。

“这么快就想着两情相悦的事?”陆不弃夸张地看着何京州:“你就不怕我那姐妹,脸如猪婆,妖如水缸,腿如棒槌?”

何京州的表情僵硬了,嘿半天没有嘿出来,嘴角抽动了下:“小哥,你说的不会真的吧?”

陆不弃耸了耸肩:“真作假来假亦真,假作真来真亦假,既然何老板对女子的外貌也有标准,那还是不要轻易在本人这里买消息,要不然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真作假来假亦真,假作真来真亦假?”何京州眨巴了下眼睛,却是颇为郑重地说道:“如此见底的女子确实少见,就算样貌极丑,也不影响结为……友人,不如小哥开个价?”

陆不弃轻捏鼻尖:“我开价十瓶合荷散,你买不买?”

何京州脸色一黑:“小哥,你怎么不去做商人?”

陆不弃晒然一笑:“我又没告诉你我的身份,你又如何知道我不是商人呢?”

“该死,该不会碰上同行了吧?”何京州的脸色更黑,在任何一个世界,同行堪比仇家这样的规律都是通性。

陆不弃心情颇为愉快,再次耸了耸肩:“一个真正好的商人,就算碰上同行,也没必要拉下脸来,互通下有无也不错,毕竟有利益可沾那才是王道嘛。”

“小哥说得有礼,可是碰上同行,就算有利益,那也是不大。”何京州表情稍显温和:“聊了这么久,你我也算是个朋友了,小哥怎么称呼?”

这就算朋友了?陆不弃有些错愕,这人与人对于友情的衡量标准可真不一样,但是他却也是轻笑:“在下不弃,既然是朋友,我自然也不好骗你,我不是什么商人,不过我想,告诉你这个事实等下你若做点什么生意,会不会死命要价?”

知道陆不弃不是商人,何京州眼睛明显一亮,而他似乎也是个颇有原则之人,当下凛然道:“卜兄弟,你这就说笑了,今儿认识了个新朋友,本人高兴,如果有买卖可做,不说什么让利的假话,最起码不赚你钱,算是结个善缘如何?”

想来这何京州,是以为他姓“卜”了,陆不弃轻捏鼻尖,也不说破:“那不如我就跟你做点小生意?”

第七十五章 元器

“噢?什么小生意?”商人不欺利小,这是一个最起码的素质。

“以何老板你的修为,不论是我自己修炼还是我的守护玄兽,都需要大量的精血丹,我这有四枚新鲜出炉的七阶心核,既然碰到你,我也懒得跑一趟玄修隐市了,卖给你,换点精血丹,能有多少?”

何京州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陆不弃这只是试探性的交易,可是试探性交易却能拿出四枚七阶心核,这也不算是特小的买卖了。

心核这种东西可是保值畅销货,这样的买卖从来没有哪个商人会拒绝,他当下就大气道:“一枚七阶心核在玄修隐市里,稳定的收购价是十一瓶谷元丹,精血丹比谷元丹价格稍微要昂贵一点,我用十瓶精血丹收你一枚七阶心核如何?”

陆不弃又哪知道价格?他只听龙不离说过随便一个心核都能换上几瓶谷元丹,现在看来,这何京州倒是个耿直的人,虽说商人的话多少也有些水分,可眼下看来水分也不算大了。

陆不弃当下点头:“成交!”

两人交易丹货两清,何京州有用他拿炙热的目光看着陆不弃,在他以往的经验中,一般很多人总是在这个时候会拿出不少各种各样的物品,有些东西总是能让他有些不菲的利润。

可是陆不弃完全没有要继续交易的意思,他不由有些郁闷:“卜兄弟,你还有没有其他的需要?我这边还有各式各样的法纹,还有气诀,当然更是有一杆拉风的法器长枪……”

见陆不弃一直摇头,他突然嘿嘿一笑:“那个什么补阳健体的膏药,阴人的迷粉也是应有尽有,只要你想得到的,我这都有。”

补阳健体的膏药?阴人的迷粉?陆不弃翻了翻白眼,神秘商人果然有其神秘之道,却是摇了摇头:“这些我还真不需要!”

何京州眼珠子一转,突然正了正衣领:“那好……不知道小哥手头上还有什么不太需要的东西没,都可以在我这换取一些你需要的物品,比如精血丹,不是本人吹牛,不管你有什么好东西,本人都绝对有足够的本钱把它给买下来!”

“真的么?”陆不弃心中一动,却是将鱼肠剑亮了出来,他一直想找人看看,这鱼肠剑到底是什么级别的宝物:“你说说这把小剑值多少精血丹?”

“看上去有些不凡,我看看……”何京州双手频掐指诀,一缕眼睛一般的银色光芒出现在他指尖,而在指尖轻抖间,那片银色光芒如一片飘叶,落到了他的左眼之中,眼睛轻眨,一缕宛若实质的气芒射在了鱼肠剑之上。

陆不弃惊愕的发现,他手中的鱼肠剑被气芒照射的地方,竟然流动着一层细密的银芒,这些银芒似乎是由一些极其细微的特殊光纹组成,只不过肉眼难辨,看上去就是流动的银芒。然后陆不弃就发现何京州那原本非常灵动的眼珠子突然变得僵直,表情也变得很是古怪。

从何京州那微微颤抖的喉结可以看出,鱼肠剑必非凡品。陆不弃刚刚放下的戒心也再次拾起,匹夫无罪的道理他可明白得很。

“你确定你要卖么?”何京州表情变得很有几分淡定从容,这是一个优秀商人必然该有的素质。如果一碰到好东西就咋咋呼呼,白痴才会低价卖给他,可他不知道他的一点非常细微的表情,却是落入了陆不弃的眼中。

陆不弃上辈子是什么人?对于一个暗部最低级的屠者来说,优良的观察力都是必备素质之一,何况陆不弃还是最高级的屠者,天级屠者。

陆不弃不着痕迹地收起了鱼肠剑,口中喃喃:“看来跟老爹送给我的那柄也没什么区别嘛,还以为他会更大方呢……你说值多少丹药呀?”

这话听到何京州耳朵里,却无疑如同一阵暗雷,轰隆作响,让他刚才的镇定变得更加真实,他自然地交了个实诚的底:“我用‘气鉴术’,只能断定它是一件元器,至于什么品阶还得另做鉴定,不过即便一般的元器,至少也价值千瓶合荷散,如果折合精血丹的话,那就是十余万瓶……”

“哦,那你带了这么多丹药么?”陆不弃剑眉轻扬:“我想很少人会拿下品的东西作为礼品吧?这小剑怎么也该值个二十万瓶精血丹吧?”

何京州眼神有些无辜:“精血丹这种东西谁会带这么多在身上?如果卜兄弟真有心出手这把小剑,我可以用更高级的消耗类丹药,百草丹和凝血丹跟你交易……”

见人诚意十足,陆不弃却也不好意思捉弄于人,当下轻摇了摇头:“我知道何老板是个大商人,小小一件元器自然有能力收下。只不过这是人送的礼物,虽然我暂时用不上,却也不能将之就此变卖,回头老爹可会骂我不义的。”

何京州不无遗憾地笑了笑:“那倒是……”

“好了,在下还要赶路,就不打扰何老板休息了!”陆不弃伸手轻拍不悔一直保护着他的螭尾,不悔会心的游动了开来,在陆不弃跃上的一刻,骤然运转玄珠之力保护着他,然后四爪踏湖,瞬间飞上空中,只留下满脸艳羡和遗憾的何京州。

“这云泽、汶舟和故宋三国境内,能动辄用元器当礼物的有多少人?”何京州目光微眯,他发现,这样的人恐怕一双手就数得过来,而且无一不是一方巨臂。

陆不弃一句刻意伪装的话,因为说得自然且小声,反而成为了何京州这个神秘商人对其身份判断的最大依据,而无疑,他的判断错得相当离谱。

“不说元器,能有绯云螭这样的全能玄兽当守护玄兽,而且年纪轻轻却拥有热血三重以上的实力,这样的人物,肯定来头不小。”这样的人物,手上就是有宝器,恐怕不是穷凶极恶之人,也不敢动手抢,毕竟要是惹上不该惹的人,就是想死都死不了。

何京州想到这,突然有些懊恼:“该死,刚才忘了跟他说,让他光顾下在故云隐市的铺子了……唉,再看下次吧,希望下次有缘再见,能在他身上问清楚那见地独特的‘姐妹’到底是何方人士……”

陆不弃自然不知道,这个何京州作为一个神秘商人,最大的遗憾不是没有做成一笔大买卖,而是因为没有问清楚龙不离的情况。

要是龙不离知道,这世界上在不经意间又多了一个念想着她的人,也不知她会作何感想。

在不悔再次没入云层之中,陆不弃这才忍不住释放出了他的兴奋:“元器……哈哈,没想到,明严送给我的竟然会是一件元器……”

法器、玄器、元器……据龙不离所说,能拥有几件法器就是不错的人物,至于玄器,那可都是一些袅渡、府城的高级玄修者才可能拥有的。

而元器,那已经不是玄修者所能奢望的了,毕竟元器的制作需要的最基础的条件都是达到元始期,也就是无痕冲击失败的那个高度。

元始境的修士才能用上的宝物,这是多么恐怖的存在啊,难怪什么厉害的武器在它面前都摧枯拉朽,什么样坚硬的事物在它的锋芒下都要开膛破肚……二十万瓶精血丹?

恐怕真要拿一件元器出去卖的话,还不止这个价吧?正所谓万金易得,一宝难求!有谁会用难得的元器,去换这些在玄修圈子堪比金钱的低等丹药?

感受到陆不弃话语间的兴奋,不悔倒是有些诧异:“不弃大哥,你难道原来不知道你的鱼肠剑是件元器么?”

陆不弃耸了耸肩:“连法纹和法器我都是在认识你之后才见过,怎么可能认识这传说中的至宝?咦……不悔,当初你凝练玄珠,遭遇雷劫那夜,莫不是因为从鱼肠剑身上感觉到了危险,才没有主动攻击我?”

第七十六章 思念是一种病

不悔的声音中多了几许愉悦:“现在追究这个干什么,那天鱼肠剑是在你手,要是在别人的手中,恐怕已经刺进了我的心脏了。”

陆不弃听明白了,不悔这是根本不在意当初他强不强大,不悔在意的是,陆不弃所展现出的那份仁厚。

“听说玄器以上级别的法宝,都是需要用各种方式让其认主,那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不悔继续说道:“不离姐姐对这方面好像有点研究,回头大哥可以跟她交流下。先生说,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你有那么好的法宝,不好好利用岂不是让法宝蒙尘。”

陆不弃郑重额首:“你说得很有道理……噢,不悔,我发现你自从去了学馆听课,这人类的道理你是懂得越来越多啊,那先生应该是个很睿智,学识很渊博的先生吧。”

“是啊……我觉得除了不弃大哥和不离姐姐外,孔子夫先生就是最厉害的人了!”不悔应道:“他讲的许多故事,说的好多好多话都很有道理,我每天听了都受益良多。”

“孔子夫……”陆不弃表情有些僵硬:“你每天去听讲的那个老师,就是洪山郡三师之一孔子夫,孔老夫子?”

陆不弃如今好歹也是在洪山郡小有身份的人物了,何况在当初铁器魁首陆力行一干人过来找茬之后,他就有刻意去了解一下,对洪山郡这些基本的牛人自然是知道的。

在洪山郡,天地人三师,可是连陆洪山都敬让三分之人,其中人师孔子夫,因为最有识人之明,和最有育人之才,门生无数,被誉为洪山第一德高望重之人。

即便是天师张五灵和地师陆灵阴行,都没有孔子夫那么强大的人气,因为如今年岁高达一百三十岁的此人可还拥有“金口断龙蛇”的美誉,意为他口中说谁会成龙,那这个人日后即使是缩着也会成为让人不可小觑的人才。

当初陆洪山年轻的时候,还叫陆鹰,曾经去听过孔子夫讲课,在一次应答之后,孔子夫曾经当着众门生的面赞其“此鹰必旋瞰洪山!”

什么叫“旋瞰”?看过老鹰捉小鸡的人就会懂得,老鹰在寻找小鸡的时候,就是在空中盘旋,然后突然飞扑而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然不让之势把小鸡抓住。

而三十年之后,陆鹰在众多兄弟中杀出重围,可谓是一刀一剑拼来了陆家家主这个位置。真正成为了一个在空中俯视洪山郡的一方霸主,陆鹰改名成为陆洪山,也有感怀人师孔子夫当初对他的肯定之意。

虽然陆不弃本人觉得,这种相人之事稍显玄乎,可他明白,这孔子夫绝对是一个真正的高人。最起码,能以非玄修者的身份,活到一百三十岁高龄,就当之无愧为洪山第一师。

“是呀,先生如今年岁已高,每年只收九个学徒,那天姐姐带我前去,就剩下最后一个名额,先生看了我一眼,白眉就像打了个结,然后说了句‘骨破首,玉裂天’,却还是将我收了下来。”

“骨破首,玉裂天?”陆不弃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不悔说道:“当时有其他学员都很诧异,不解这是什么意思,可是先生却是摇头不语,只是开始讲课。”

陆不弃的眉头锁在了一起,先不说着骨和玉是什么,这“破首”和“裂天”,怎么让人有种不太好的感觉?而且孔子夫在说这话的时候,白眉就像打了个结?这种形容虽然古怪,但是其意却明显,那就是他当时的思绪很纠结,或者孔子夫也很错愕?

“我也不管那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听老先生讲课,然后再看看这个世界,我发现人类世界也没有姐姐说的那么复杂呀。”不悔的心思终归还是单纯。

而这种单纯却也感染了陆不弃,他轻轻一笑,也没有再想那六个字:“恩,用简单点的思维去看待世界,那这个世界也就简单,我们只要好好地过好每一天,开开心心就好。”

“嘻嘻……就像我现在可以驮着不弃大哥飞来飞去,我就觉得好开心呀!不弃大哥,你开不开心啊?”

龙不离的声音在劲风中不算很大,但是却能清晰地将情绪传染到陆不弃的心里,陆不弃轻捏鼻尖:“当然开心……”

而陆不弃的心绪,也在这一刻,飞到了果槛镇,飞到了果槛密林……也不知道爹娘、老王和巧儿她们现在怎么样了。

思念似乎是一种病,会传染!在陆不弃思绪不时飘飞向果槛镇的这几日,在那块沃土上,也有许多人在想他!

不说陆康和慧娘,作为爹娘肯定是无时无刻不在想念自己的儿子,尤其是在她们心目中,是被追杀得走投无路而选择走大洪山,去她们做梦都多次到达的故土的儿子。

在这半年里,王双巧在每日练功和生活之余,做得最多的就是站在东门,看着落叶或者尘土发呆,无论雨打风吹,雷打不动,最少半个时辰。而每多发一次呆,她脑海中的人儿的影响就越清晰几分,最后不仅仅是深深印入心中,还刻入了骨子里。

当然,偶尔陪着的是她的母亲包子寡妇,而在她嘴中,却是忍不住说上几句“那混蛋不弃小子,把我们巧儿的魂儿都勾走了,总有一天,这傻丫头连娘都认不得了。”

王礼寿想陆不弃倒是想得不多,只是每次吃早餐时,每次看到拉风箱的人,每次动用五禽仿生拳时,都会念想这个亦师亦友、亦徒亦子的家伙。而往往那个时候,包子馅会掉地上,手中锤子会偏离方向,而拳法却越发刚劲异常。

不过这一天,最想陆不弃的不是陆康和慧娘,也不是王双巧,更不是王礼寿,而是果槛镇的大管事王应福。

王应福为什么这么想陆不弃?他跟陆不弃虽说交情也有,可终归没有到那种感情深切的地步,偶尔想想也是会有的,可是这一刻,他却真的非常想念陆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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