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1)
为什么要把琢玉轩单独分出来?因为小姑娘和大姑娘不一样,还不到七岁,不必受太严重的约束。
女人活的苦,所以,童年愈发显得弥足珍贵。至少七岁之前,该玩耍的时候,玩耍吧。
阿玖得到确定的答复,道过谢,牵着温雅回了教室。
中午晌,阿玖正和几位同窗走出教室,打算去享用美味的午餐,曹顺笑吟吟过来了,“听说你的大名是裴玖?你这名字真有趣呢,裴玖,陪酒,哎,你很爱陪人喝酒么?”
曹顺这会儿缓过气了,笑的很得意。曹颖矜持的站在远处一株花树下,仿佛是在看花,仿佛对这边的事漠不关心。
曹顺掩口而笑,对自己终于能找着阿玖的弱点,满意到无以复加。听听,裴玖,陪酒,这算什么名字,太丢人了。
温雅跟在阿玖身边,霸道的伸手推了曹顺一把,“才骂过你,又来了?记吃不记打么。”其余的方欣欣、梅琼等人,却是有和温雅一样生气的,也有冷眼旁观的,梅琼这不爱说话不爱笑的小姑娘还掩口笑了笑,裴玖,陪酒?裴家千娇万宠的独养女儿,陪酒?
阿玖笑了笑,客气的颔首,“我家里养了条黑点子哈巴狗,名字叫小顺。窃以为,哈巴狗小顺的名字,才叫有趣。”
曹顺今天穿了件大红底宫锦衣衫,上面印着黑色的圆球图案,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黑点子。
曹顺被骂哈巴狗,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怒目瞪了阿玖好半天,气冲冲走了。
花树下的曹颖又是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温雅眉开眼笑,“阿玖你又把她骂跑了!”梅琼神色复杂的看着阿玖,她不光有爹娘家人的疼爱,还很是伶牙利齿呢,曹家姑娘不过跟她开个玩笑,她便骂人家是哈巴狗。
梅琼打小跟着赵贞这样的亲娘长大,见惯了眼泪,习惯了遇事忍让。像阿玖这样和人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的,梅琼真是不能理解。不就是个玩笑么,忍忍就过去了,计较什么呢。
阿玖笑了笑,招呼大家往前走,“快呀,我都饿了。”小女孩儿们嘻嘻哈哈的,往餐室走去。
乾清宫里,皇帝才接见完一拨大臣,就被十皇子缠上了,“爹,您想个好听好看典雅浑成的女孩儿名字,给我小师妹。”小师妹因为名字的谐音不好被人笑话了,这还得了。
皇帝脑子里全是军国大事,听到小十这话,颇觉头疼,“要好听还要好看还要典雅浑成,哪那么容易。小十,你等爹召个饱学之人,代想一个。”
翰林、科道都属于天子近侍,随时可以召见。
十皇子不依,“他们想的,不尊贵!爹,还是您想一个吧,使劲想。”小师妹的名字要是翰林、科道起的,那多不威风。
皇帝乐了乐,“爹起的名字,你不是不喜欢么?小十,你的名字,便是爹起的。”十皇子想到自己的大名,呆了呆,可不是么,爹起的名字真是……
“女诗经男楚辞,您从《诗三百》里给小师妹挑个名字。”十皇子不由分说,命人拿来一本《诗三百》,立逼着皇帝翻看,好给阿玖起个典雅浑成的名字。
皇帝正在盘算春季大赦的事,沉吟道:“起名德音,如何?德音,美好的品德,善言,正乐,也是诏书的一种。”
十皇子怦然心动,“好啊。”德音,这名字真有气势,也只有小师妹才配得起。
皇帝命内侍拿过纸笔,凝神想了片刻,大笔一挥,用正楷写下“裴德音”三个大字,“小十,别的字体不能用,你小师妹看不懂。”这么大点儿的孩子,也就是认个正楷吧。
皇帝书法很好,这三个字写的遒劲丰润,骨力道健,结体严紧。十皇子看了又看,满意的微笑,“谢谢爹。”拿过皇帝的私章,细心在下方盖了个鲜红的印章。
“爹,您怎么在我已经长大之的,又学会起名字了呢?”十皇子抱怨。
皇帝乐呵呵拍拍他,“小十,爹这本事是很有用的,这不,给你小师妹起名,不就用上了?”十皇子想了想,觉得有理,小心把纸张折起来,“我给小师妹送去。”
“去吧,去吧。”皇帝显示了卓越的才华,给阿玖起了个绝世好名,心中得意,大方的答应了。
第72章 十皇子
皇帝这么多儿女当中,他亲自给起名的也就太子和十皇子两个人。其余的庶出皇子,受重视的,皇帝召位博学翰林过来,命他拟出几个待选名字,皇帝挑个顺眼的;不受重视的,交给宗人府,让宗人府按照排行、五行起一个便是。至于公主们,他更是不管了,宁寿公主是长女,出生的时候他还蛮喜欢的,就这样,硬是叫了好几年的“大丫儿”,才由皇后起了名。
“爹给起名是多大的荣耀,你个臭小子,还嫌爹起的大名不好听。这天底下,敢当面嫌弃爹的,也只有你了。”皇帝微笑看着十皇子远去的背影,目光中满是溺爱。
相比较起沉稳英迈的长子,皇帝更喜欢十皇子这任性的小儿子。十皇子是任性的,也是明净的、天真的,他在皇帝面前什么都说,无所隐瞒,皇帝每每对着十皇子,觉得无需设防,轻松自在。
“小十,爹这回可是给起了个好名字呢,裴锴的小孙女定会喜出望外!”皇帝得意想道。
琢玉轩。快该下学的这段时间是最难熬的,阿玖坐在座位上,样子看着很乖巧,心中却在默默念叼,“熬啊,熬啊,我终于熬成了……”熬成了什么来着?年代太久远,曾经很熟悉的广告,现在阿玖已记不清广告词。
不过,“熬啊,熬啊”,那种悠远、漫长的感觉,却是记忆犹新。每到快该吃中午饭的时候,每到快该下学的时候,阿玖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这一句,在心中吟哦,“熬啊,熬啊”。
阿玖才没念几遍,只见台上的老师蓦然停下了。“下学时间到了吗?”阿玖大喜,振奋起精神,摩拳擦掌,打算收拾好纸笔,放学回家。
老师出去了片刻,回来之后,便宣布放学。阿玖和温雅高兴的相互击掌,“放学,回家!”兴致勃勃的动手把纸笔书本收好,提着小书篮出了教室。到了教室外头,自有小丫头接了过去。
阿玖身后,其余的小姑娘们也陆续出来了,个个脸上都有轻松之色。她们才五岁多,正是好玩的年纪,下学了,哪有不高兴的。
琢玉一轩、琢玉二轩的教室门也打开了,一个接一个的学生鱼贯而出,三三两两,说说笑笑,向门口走去。这时的琢玉轩,恐怕是一天当中最暄哗的时候了,简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常。
“哎哟,这不是裴九小姐么?”一声尖利的嘲笑声传了过来,阿玖不必回头,也听得出是那位哈巴狗曹顺。这位曹二姑娘也不知是过于执着,还是事出无奈听命于人,总之跟打不死的小强似的,又来了。
“陪酒小姐,陪人喝酒的小姐。”不知是谁嬉笑着说了一声。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小姑娘们有不少停了下来,好奇的向这边张望。陪酒小姐?闺学之中,怎会有陪酒小姐?
阿玖慢吞吞的停下来,看向一脸挑衅的曹顺。曹颖还是远远的站着,矜持而傲慢,曹顺换了身衣裳,不再是那件有黑点点的,而是浅湖水蓝色的锦缎褙子,没有杂色。
“换件衣裳,便不是哈巴狗了?”阿玖轻蔑的一笑。
曹顺不只衣裳换了,头饰也取下,换成了几朵新鲜的玉兰花。玉兰花洁白芬芳,高雅动人,戴在她的头上,怎么看怎么难受。阿玖讥讽的说道:“一头驴就是一头驴,哪怕是驴头上插满鲜花,它还是一头驴。换身衣裳就会蠢得好一点么?真是不知所谓。”
曹顺脸涨的通红,周围传来吃吃的笑声。温雅在旁津津有味的看着,心里对阿玖佩服的不行。阿玖,你几句话丢过去,那哈巴狗脸色快成猪肝儿了!
曹顺恼羞成怒,忿忿道:“裴玖,你的名字真是太难听了,好像你要陪人喝酒似的!”别的毛病挑不出来,别的话不会说,就逮着这一点,没完没了。
周围看热闹的小姑娘很多,听到“陪人喝酒”,便有不懂事的、或是别有用心的,发出哄笑之声。
“谁在胡说八道?”一声略带冷淡的质问响起,哄笑之声渐渐低了,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投向方才发声的方向。
前方,数十名内侍、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千户,簇拥着一位年约九岁、身穿朱红锦缎长袍的男孩儿。他的衣袍很讲究,两肩、胸前、后背,都绣有张牙舞爪的飞龙,体态矫健,好像奔腾在云雾波涛之中似的,威风凛凛,气度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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