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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迎家人将军当孝女,沈文竹誓绝姑表亲

啊多么痛的领悟!曹核醒悟过来后,整个人心境放平和,打破了那层隔阂之后,不再阴阳怪气的和沈今竹闹小别扭,两人在春雨绵绵的河堤上踏青闲聊,相处的十分愉快。

解开心结的曹核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沈今竹问道:“你爹爹已经是京城锦衣卫指挥使了,你将来打算如何?是回金陵,还是留在京城?”

曹核笑道:“我看起来是个还没断奶的孩子嘛?爹爹调到了京城,长公主以后也会在京城常住,好容易能自由自在的无人管束,当然是继续待在金陵的锦衣卫比较舒服。”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在金陵还能时常有机会见到沈今竹,到了京城就难了,距离太远,除非天津卫港口也解禁,日月商行在天津开分行,否则沈今竹不会踏入其是现在沈二爷起复举家回京居住了,沈今竹最头疼和家人相处,尽量避免见面,避无可避,必须做戏时才会出现,比如现在,沈今竹要做出一副孝女的样子,在通州港口亲自迎接父母,以示对她死遁行为的道歉和安抚。

官船在雨丝风片中靠港了,沈二爷夫妇远远就看见穿着玄色道袍、做男子打扮的女儿站在码头上迎接自己,曹百户亲自举着黑油布雨伞,周围还有几十名全副武装的锦衣卫保护着,好生的威风,此时此刻,再也无人指责沈今竹穿着男装不成体统,不符规矩,她的付出和成就,已经超越了世俗关于性别的界限。

第一个从官船上下来的居然是一条白色大狼狗,此狗上岸后很是兴奋,到处乱闻,然后在一个旗杆旁边抬起一条腿撒尿,沈文竹第二个下船,将狼狗强行拉走,“小雪!不要在游击将军面前放肆!”

沈文竹已经是十五岁的豆蔻少女了,相貌和沈今竹有些相似,她从小就喜欢养猫狗鹦鹉等宠物,而且只养白色毛发的畜生,全部都叫做小雪,以前那条西洋哈巴狗是如此,现在这条站起来足足有一人高的狼犬也是如此。

“姐姐!”沈文竹将小雪迁到一颗大树背后“放水”完毕,笑嘻嘻的给沈今竹行了一礼,“听到姐姐封了游击将军的消息,我高兴的一夜都没睡哪,之前在灵堂眼睛都哭肿了,姐姐,你真了不起,谁说女子不如男?咱们沈家几代人就姐姐最出息了。”

这时沈二爷夫妇和大哥沈义诺已经上岸,沈今竹规规矩矩行了家礼,对哥哥歉意的说道:“听说你耽误了今科春闱,真是抱歉。”

沈义诺大手一挥,说道:“你没事就是好,命只有一条,我可以再等三年。”

沈今竹说道:“今年太后七十大寿,皇上很可能会开恩科,哥哥早些准备。”

望子成龙,沈二爷听了,眼睛顿时一亮:“果真?吾儿有望矣。”,沈今竹笑了笑,说道:“皇上有意为太后的千秋节开恩科,大臣们也有奏本提议,有八成的希望吧,我已经将此事去信给了二堂哥,叫他也收收心,重拾书本,准备今年开恩科。”

听到这个消息,沈义诺的情绪立刻振奋起来了,在回家的马车上就开始温书。时隔三年多,石老娘胡同的宅邸重新迎回了主人一家子,当晚家宴过后,沈今竹告辞,朱氏有些局促的说道:“好容易劫后余生,一家团聚,就不要搬出去住了吧,你放心,我——你已经是游击将军了,我不会多说什么的。”继女的生活和事业早就脱离了她能认知的范畴,朱氏已经彻底认识到自己是无力管束女儿了,不再自讨没趣指手画脚。

沈今竹笑道:“母亲莫要如此,实则皇上另给我赐了宅邸,皇恩浩荡,不敢辜负,这些日子都住在赐宅里。离这个也不远,就在陈皇亲宅附近,明日一早我会回来给爹娘请安的。”沈今竹不想在家住,一来是合不来,一家人客客气气的生怕说话造次了,二来是她担心刺客们追杀,殃及池鱼,祸及家人,还是一个人住着清净。

朱氏毕竟是在京城长大的,很熟悉西城的宅邸,“陈皇亲宅?临安长公主的府邸就在那里。”

沈今竹点头说道:“是啊,我和临安长公主是邻居。”庆丰帝赐的宅邸恰好就在那里,她又没得选,何况长公主人还不错,公主府守卫森严,曹铨又高升了指挥使,大树底下好乘凉,那里安全是可以保证的。

沈文竹心直口快,拍手笑道:“那曹大哥就住在姐姐隔壁啰?更方便保护姐姐了。”沈二爷和朱氏迅速交换了一个诡异的眼神,沈义诺轻咳了一声,最小的沈义言则问道:“曹大哥,刺客都长成啥模样?你们是怎么发现他们、擒获他们的?”

坐在贵客席上曹核笑道:“皇上命我们锦衣卫严密保护沈将军,你们放心吧,首恶已服诛,剩下的一些不过是小虾米罢了,对于刺客是格杀勿论,捉到活口的都投了诏狱严加审问。”

书香门第,甚少听闻这些打打杀杀的,朱氏听了觉得渗的慌,文竹和义言倒是颇有兴趣,连连追问,家宴结束,沈今竹和曹核告辞,此时京城已经开始宵禁了,不过宵禁对于锦衣卫而言是不在话下的,沈家二房一家子将竹核送到了二门外,看着两人上马前行,两人个性相貌着实般配,曹核看起来是个愿意妥帖周全的,沈今竹和他相处起来格外自在融洽,好像她和曹核才是一家人似的,诸人心中不禁都唱起了夫妻双双把家还。

睡前朱氏替沈二爷换上寝衣,又是担忧,又是高兴的说道:“听说今竹儿时就和曹核相识了,算是青梅竹马吧,临安长公主也很喜欢她,皇上又命曹核贴身保护今竹,是不是有撮合他们,以后赐婚的意思?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用再操心她了。”太好了,大女儿终于能嫁出去了,而且对方门第人品家世都不差,是一门难得的好婚事。

沈二爷瞧着也像,但是以前他曾经亲眼瞧见徐家八郎和自己女儿牵手过,结果却——唉,还是等等看吧,女儿的心思捉摸不透,她不明确点头同意,他这个当爹就不能发话,何况女孩儿家的要端一端,等着长公主请了媒人说媒提亲,总不能自己贴过去说你要不要娶我家女儿吧?

所以沈二爷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尤其是今竹,她向来都是自己做主,你操心太多也无用,静观其变吧。倒是文竹已经十五了,得空给她物色好人家,这孩子从小没吃过什么苦头,性子天生开朗活泼,你给她找个家风开明的人家。”

朱氏说道:“我省得,相公如今起复高升了,文竹的亲事也更容易说一些。”说什么来什么,次日沈二爷一早去了户部衙门报道,朱氏则带着儿女们去了阔别三年的娘家拜见爹娘。

朱老太太常年茹素,老了身子有些熬不住,太医都说要适当吃一些荤食,但是老太太坚持不肯吃肉,这身体就垮了。朱氏见到母亲时,母亲已经病的三天都没下病榻,朱氏含泪劝道:“母亲,吃些肉粥吧,都是三净肉,不碍事的。”

朱老太太虚弱的摆摆手说道:“不行,菩萨会怪罪的。人固有一死,我不怕的,反正死后会再世轮回,我终日吃素念经,将来定会投个好胎。如今女婿起复升了官,你也回京城了,我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走的也安心。”

这时朱氏的嫂子朱大夫人端着一碗燕窝粥进来,“娘,您吃燕窝粥吧,这燕子窝又不是肉。”如此这番解释,朱老太太方同意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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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氏忙接过粥碗,喂母亲吃下了,朱大夫人识相的笑道:“母亲和姑太太三年没见了,说会子体己话吧,我先退下准备家宴了。”

朱老太太吃完燕窝粥,和朱氏继续聊着家常,话题当然是如今最炙手可热的女游击将军沈今竹,“……想当年她伶牙俐齿,诡辩不肯吃素,说我上一世吃人,这辈子才是人,亵渎佛祖,歪曲教义,把我气晕过去,如此不堪管教,我就担心你这个做继母的难当。现在她出息了,据说以前还当做东厂,你想想东厂都是些什么人呐,个个手上都是有人命的,这样也好,全京城,不,是整个大明都知道她是个狠角色,家族都管不了她,即使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也不是你这个做母亲的责任。依我看,你就别再操那份心了,把继子义诺拉拢好,再把两个亲生儿女的婚事做好就行了,别人也挑不出你什么错事来。”

朱氏点点头,“母亲说的是,以前是没有看清今竹,无端做了恶人,现在我早就想通了,她不是我能管的。现在要紧的是义诺和文竹的婚事,我离京三年,好多人家都没有走礼走动了,也不晓得哪些孩子们的品行如何。”

朱老太太一笑,说道:“三年不见,文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那模样品格真是惹人爱,你舍得把她远嫁了啊?依我看,肥水不流外人田,现成的好亲事,把文竹嫁回来吧,和你大嫂的哥儿正好配对呢,亲上做亲,两家都知根知底,你大嫂是个软和性子,她对文竹定会像亲生女儿似的,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亲上做亲?”朱氏有些犹豫说道:“这个——”朱家是正统的书香名门,祖先是朱熹,倍受读书人推崇,朱家家学渊源传承至今,可以说大明除了衍圣公孔家,就是他们朱家了,大明各个书局刊印朱子著作,都是要交一定的稿酬给朱家族长,以供祭祀祖先的。其家风严谨,古板老套,朱氏生于斯,长与斯,最了解自己的娘家是何做派了,同时也很了解自家女儿文竹的个性,文竹比起今竹来,当然要娴静听话许多,但纵使如此,文竹也不适合当朱家妇,若嫁回娘家,恐怕要磨好几年的性子还能适应这里。

见女儿举棋不定,朱老太太又说道:“这也是你大嫂子的意思,她很喜欢文竹,想娶这个外甥女当儿媳妇,发誓定会对文竹好好的,你还犹豫什么呢,今晚姑爷会来吃完饭,你和他提一提这事,他定同意的,这是朱家祖传的青玉透雕葡萄玉佩,我压箱底的宝贝呢,你拿着当做定亲信物吧。”朱老太太觉得自家门第高贵,儿孙规矩懂事,沈家没理由不同意这门婚事,葡萄玉佩也有多子多福的意思,正好适合当做定亲信物。

“总要先和孩子她爹说一声的,玉佩我现在不能拿。”朱氏见母亲缠绵病榻,不好当面拒绝了,何况这个提议她也有些心动,朱家家境殷实,规矩讲究,起码女儿嫁过来不用受委屈,便含含糊糊嗯了一声,心想这事她也不能自专,主要是相公意下如何。谁知还没等到相公晚上来岳家赴宴呢,宝贝女儿文竹就主动找上来说道:“娘,我不嫁表哥的,你赶紧回绝外祖母和大舅母吧,免得结亲不成,反成了仇人。”

朱氏很震惊,“你!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瞎说什么——你是如何得知的?”

文竹撇嘴说道:“是弟弟在门外偷听到的,他也不愿意表哥当姐夫,就告诉我了。”

朱氏怒道:“你们两个越大越不听话了,一个大姑娘家说起亲事来没羞没臊的,你弟弟堂堂男子汉,居然学鸡鸣狗盗之辈听壁角,这成何体统!”

文竹抱着朱氏的胳膊撒娇说道:“娘,表哥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草包绣花枕头,今日我带着小雪逛花园子,一条狗就能吓得他丢了魂,腿脚直哆嗦,半天都起不来呢,反过来还教训我说姑娘家不该养这种猛兽的,种莲养兰方是雅事,我就喜欢养猫狗嘛,爹爹都没说什么,表哥倒是越俎代庖教训起我来,哼,表哥连骑马都不会,风吹就倒,缩在舅舅舅母的羽翼之下,一点担当都没有,不是良配。”

朱氏教训女儿道:“我看你是越来越野了!瞧瞧这些话是名门淑女说出来的么?我平日是怎么教育你的,女子应当——”女儿反应如此激烈,朱氏实在意外,如今看来,这门婚事是八成成不了了,但首先要纠正女儿的态度,放任这样自作主张下去,实在太危险了,可不能走她姐姐的老路,何况女儿也没有今竹的本事啊。

“娘!”沈文竹着急了,以为母亲执意要结这门亲事,“我是沈家女,又不是朱家女,为什么非要用朱家的规矩要求我?先不说当游击将军的四姐姐了,就说二姐姐沈韵竹、三房的几个堂姐妹、还有大房的大侄女,她们的婚事都是自己相看过了,点头同意,家里才会准备婚事的,怎么到了我身上就必须盲婚哑嫁,一点都不能做主?我叫沈文竹,不叫朱文竹!”

啪!朱氏扇了女儿一耳光,训道:“朱家怎么了?朱家那点配不上你?论门第,朱家远高于沈家,你嫁入朱家是辱没了?我就是朱家女,你难道以我为耻?”

沈文竹十五岁,叛逆中二期尚没过去,左脸火辣辣的疼,她居然也没哭,反而指着自己的脸冷笑道:“我什么时候说瞧不上朱家了,我只是不愿意嫁给表哥。娘打的正好,今晚我就顶着五个手指头印去家宴,大舅母她们瞧见了,就不好再提婚事。”

“你——”朱氏哑口无言,她痛心的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十几年的教诲毁于一旦,文竹脸上有今竹的影子,这对同父异母的姐妹长的有些相似,只是没想到日防夜防,文竹的个性还是受到了今竹的影响,若是以前文竹才不敢这样顶嘴,而且用脸上手指印相要挟。

这时在门外听壁角的沈义言赶紧跑进来劝架,“娘,姐姐,都不要吵了了,传到外祖母那里就不好了,老人家还病着呢,有事咱们回家慢慢商量着办。”

这句话挺管用的,朱老太太沉疴已久,禁不起刺激,朱氏命丫鬟取了冰给文竹敷脸消肿,文竹也不吵嚷了,暗想家里做主的是父亲,等父亲来再说。

沈二爷下了衙门,径直到了岳家赴宴,朱氏稍微提了提,沈二爷就摇头说道:“昨日就和你说过了,文竹比较适合家风开明,人口简单的大家,亲上做亲固然好,但是文竹不适合嫁到外祖家,你面皮薄,不好回绝,我出面婉言拒绝就是了,挨岳母大人说一顿也没什么,何必和孩子们闹成那样,文竹长这么大,你就打过她的手心,何时往她脸上招呼过?姑娘长大了,也要脸面的。”

朱氏不会眼看着丈夫被亲娘训一顿,自己先拒绝了,朱老太太很生气,病症似乎更严重了些,当晚家宴上大哥一家子的笑容也有些勉强,文竹倒是该吃吃,该笑笑,就像平常走亲戚似的,只要不嫁给表哥,她并不反感外祖家。朱氏瞧见女儿的表现,不由得暗叹血缘的强大,或许沈家人骨子里就是如此,她也无能为力了。

第155章 说亲事皇帝当媒人,论传承昏君变明君

在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和冷兵器占主导的人类历史上,劳动力是关键因素,因此生育显得格外重要,人们看到青春年少的美少女,总是会想给她配一个丈夫。看到年轻有为的少年,总是想着他一定需要一个妻子,这种下意识的反应就像饿了要吃饭,累了要睡觉一样天经地义,在那个年代,生育是本能,更是责任和义务。无论东西方的农耕文明,都是一样的想法,简。奥斯丁笔下的英伦乡村也是如此,她在《傲慢与偏见》中写道,“凡是有钱的单身汉,都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而且这种潜意识的影响已经融进了骨子里头,即使现在人类社会已经从工业文明进化到了知识文明,头脑成为最主要的谋生手段,女人在体力上劣势可以通过知识弥补,机器代替了劳动力,思想的解放,尤其是透明的“小雨伞”让婚姻和生育不再是满足生理需求的必要条件和结果。生育不再是必须的、唯一的选择。但即使如此,大部分人还是和千年前农耕文明时代的祖先们的思想一样:必须结婚,必须生育,哪怕婚姻不幸呢,离婚总比一辈子不结婚更能融入这个社会,不会被边缘化,不会遭受那么多的非议。选择单身或者不要孩子,需要强大内心和钱包。

只要超脱了世俗的方外之人,人们才会放弃对生育的要求,比如出家的和尚或者尼姑,除此以外,只要人还在红尘之中,都肩负着婚姻和生育的责任。沈今竹身处在农耕文明时代,若是执意不肯结婚生育,这种行为是不可能被容忍的,内心再强大,金钱再多,她的祖母最后选择了招赘婿的方式来和世俗达成妥协。沈今竹身为游击将军,人们议论最多的不是她的传奇历险,而是她定亲了没有,或者何时招赘。

连庆丰帝都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朕偌大的江山,有无数好男人,你就挑不出一个当丈夫?快点告诉朕,朕可以为你赐婚,自己早点下手,别等着别人替你决定,太后这几日都问起过你的婚事,还有意无意提到朕的外祖家几个青年才俊,不是朕自谦,朕的外祖家还真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

沈今竹绝非温柔和顺之人,但是她也有她的长处,娶了她会给家族带来政治和金钱上的好处,京城盯上游击将军的人家不在少数。沈今竹对婚姻的憧憬和期待早在三年前大报恩寺九层琉璃塔独坐的那个雪夜里破碎了,但是也绝对不会自暴自弃,为了堵天下悠悠之口而胡乱找个人家嫁了;出家当尼姑或者道姑?这也不可行,因为她不能放弃日月商行的生意,况且还不能吃肉,这也太自虐了。

先拖一拖再说,缓兵之计。沈今竹呵呵笑道:“等林凤他们的船只到了天津港,我就顺道乘船去海澄县了,三个月没碰到账册,微臣手心痒痒,商行一堆事等着,当忙完一阵再说吧。”

庆丰帝好玩乐,但他又不傻,能玩出那么多名堂来,也是需要智商的,如何听不出沈今竹话里的推脱之意呢,不过他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说自己外祖家是为了抛砖,目的是为了引出外甥曹核这块玉来,“朕平日是最不喜欢赐婚当红娘,今后小夫妻日子过的好就罢了,过不到一出去,这种赐婚又不能和离,真是造孽哟。不过这次朕倒是觉得有一人和游击将军十分相配,若不说出来,白白的错过了,朕恐怕要叹息一生。”

庆丰帝就是这点好,很少刚愎自用,乱点鸳鸯谱,一道圣旨下去,从或者不从都要接旨谢恩,他能这样迂回的试探沈今竹的意思,已是很难得了。沈今竹目光一黯,直言说道:“相配也好,错过也罢,微臣已经经历过一次了,觉得寒冷彻骨,没有勇气再折腾一次。人生苦短,韶华易逝,微臣打算用青春之年换取心中未尽的事业,看见日月商行的铜钱旗帜在整个航海线路上飘扬。爱情和婚姻与微臣而言,已经是可有可无了,微臣也不愿意从事业中匀出精力来结婚生育——起码现在没有这个想法,微臣一年到头都很忙碌,孕育生命需要时间和精力,生下来之后要养育教育,更是一桩难事,微臣觉得自己不是个好母亲,倘若为了生育而生育,那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沈今竹此言在那个时代算是大逆不道了,也就庆丰帝这种皇帝能容得住她口出狂言,庆丰帝愕然,而后说道:“你一生心血换来的基业,难道不希望有一个和你同一血脉的人继承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为人父母,也是每个人必须迈过一个坎,你连汪洋大海都能征服,何惧一婴儿?”

沈今竹说道:“人流芳百世,或者遗臭万年,难道是因为他们生下的后代吗?就像现在的衍圣公孔家,人们尊敬孔子,难道是因为孔家人能生育,血脉几千年都不断绝吗?若说传承,血缘继承只是一个途径,影响更多的人的生活和思想,在他们的人生中刻在自己的名字,被后人认同效仿,这才是真正的传承。微臣去年死遁的时候,当时是九死一生,写的遗嘱就是将名下的股份分给了五个人,这五人和微臣都没有血缘上的关系,微臣相信他们可以把商行继续做下去。”

沈今竹口才了得,庆丰帝被说的哑口无言,心想沈今竹能出此言,肯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并非一时之气而放弃了当妻子和母亲的念头,不由的感叹道:“朕是觉得可惜啊,都说龙生龙,凤生凤,朕很期待看见你的后代有何本领和才智——难道你不期待么?你说婚姻和生育会影响你的事业,朕觉得未免太武断吧,若嫁给一个庸才俗人,满腹道德文章来约束你,当然会拖你后腿,但是若嫁给一个志同道合、互相体谅了解、能说得上话、可以信任托付、关键时刻还能挺身而出保护你和商行的男人,对你的事业也是大助力,哪怕生育孩子会短时间分散一部分精力,但总体也是弊大于利的啊。”

“朕向来视一些规矩为狗屁的,可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条铁律是需要遵守的。你说传承不需要血脉,可是朕觉得血脉传承还是很重要的,比如这大明江山,朕能当上皇帝,难道是因为朕聪明绝顶,英明神武吗?朕和游击将军说句推心置腹的话,宗室之内,论起才华本事和品行,朱家好多男儿都比朕强,但是为什么朕是皇上,而他们连藩地都不得出?就是因为血脉传承啊!”

“你的商行和孔圣人的思想毕竟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实体,一个是精神,两者传承就不同了,你的商行就是一个小王国,和朕的大明一样,传承靠血脉才能稳定。”

沈今竹很是意外,庆丰帝居然没有被她一席话糊弄过去,不再提婚事,反而敏锐地指出传承的不同之处,又把话题给绕过来了,着实聪明,难怪能从太子顺利继承皇位呢,而且当了这么多年荒唐皇帝,大明也没有起大乱子,国运居然还从好的方面开始转变,可见庆丰帝也是有几把刷子的。

不过沈今竹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她见识多广,习惯打破陈规,说道:“说起商行传承,就拿荷兰东印度公司举例吧,如此庞大的一个商行,掌握的金钱、土地、军队早就超过了好多王国了,可是他们的决策并非由某一个人,而是一个叫做‘十七绅士’的联盟决定的,微臣的日月商行将来可以效仿‘十七绅士’会议,商行的传承主要是靠对金钱利益的追逐,和国王还是不太一样的。”

庆丰帝笑了笑,说道:“其实也是一样,国王和帝国传承是对权力的追逐游戏,比金钱更加残酷。你还是太年轻了,有些天真,太理想了,对人性和世事看得不够透彻。朕再和你说一句大实话,为何朕坚持你要血脉传承?因为这是最简单、最有效、最得世俗认同、雅俗共赏、老幼妇孺皆知、才高八斗和大字不识都认可的、最容易成功传下去的方式啊,你把朕这句话牢牢记住,好好琢磨琢磨,这种大实话朕不方便说的太透,朕对大皇子都没有说的这么直白,今日破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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