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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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诸葛先生一口气击败六大剑神以后,本身也元气大伤,无力再战。而且他以为七绝剑神只剩最后一人了。元四师弟必定可以应忖得来,轻易斩杀那叛变土司的。故此才作如此决定。

但万万没想到,事与愿违。七绝剑神中最后的“剑”罗左右,其武功之高,堪称七人之最。单单他一人一剑,已经相当于前面六名同门联手合力。所以当元十三限出手之际,他便狠狠踢上了这面铁板。

元十三限和罗左右激战一场,最后元十三限仍重创敌人,逼迫罗左右逃走,然后成功杀了那叛变的土司。可是元十三限自己也因此受伤不轻。更要命的,是除伤以外,他还有愤。因为他以为诸葛先生是故意把最难缠的敌人留给自己。虽然最后因为有天衣居土从中化解调停,元十三限没有立刻和诸葛先生翻脸,但由此为发端,双方关系越来越僵,终于彻底破裂,由无话不谈的亲密师兄弟,变成了仇人。

另一方面,七绝剑神被击败之后,从此负伤难愈,不复当年之勇,只好退隐江湖,并且各自收下一名徒弟,专心教导,希望他们能青出于蓝胜于蓝。这七人当中,除去陈上下收了自己外甥做徒弟之外,其余六人都是孤儿,所以都跟从了师父的姓。后来艺成下山,就被江湖中人称呼为七绝神剑。

七绝神剑,不负其师厚望。各自练成了一身独特技艺。也养成了自己的独特个性。

温火滚性格暴躁,动手时招招都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狠辣,恨不得玩火自焚,玉石俱焚。

梁伤心经常心痛,心一痛就脸青唇白,呼吸急促,非杀人致命不能治他的病。所以他一心痛就要杀人。

何难过则向来都认为杀人是种乐趣。故此杀人可以杀得很慢,其中一次,何难过把落在自己手里的敌人,杀了整整十七天又五个时辰。到那敌人断气之时,已经连他妈妈也认不出他原本是个人。

孙忆旧出手妖异,没有一剑有剑招,也没有一招有规则。使的仿佛不是剑法,而是妖法。掌中所谓仿佛不是剑,而是妖。人是妖人,剑是妖剑。

余厌倦就以倏忽飘忽,鬼神莫测为其剑法之精萃,所以他是剑中之鬼,整个人也鬼气森森。

吴奋斗则向来懒散,不愿死下苦功。也不知道是否因为这样,反而让他练成了一身清丽飘逸,不食人间烟火,曼妙如月下飞仙的剑法。他是广东人,粤语中“吴”与“唔”同音,而“唔”即“无”或“不”之意,加之于其名上,即是“不奋斗”之意。他还引以为谑,不以疏懒为忤。

至于罗睡觉……他几乎整天都在睡觉,连他的剑,也是睡梦之剑。也正因为是睡梦之剑,所以他的剑也如同梦幻。正是凭着这梦幻之剑,罗睡觉力压其余六名同门,成为七绝神剑之首。

但这神剑、魔剑、怪剑、妖剑、鬼剑、仙剑、还有睡梦剑,仍不是七绝神剑最厉害的武功。他们最厉害的,是《天行健》剑法。一种必须七个人合力运使,才能够发挥得出真正威力的奇异剑法。

当年,七绝剑神被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击败而不得不退隐江湖之后,他们始终念念不忘要报仇,要压过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真正成为天下无敌的剑客。既然他们不能一个人独自完成这个心愿,那么他们就要七个人一齐来完成。于是他们殚智竭力,秘密创出一种剑法,自信七人合使,天下无敌。

这是剑法,不是剑阵。因为剑阵就算无人能破,也只是阵法,并非属于个人的成功。七绝剑神所练出来的,正是一种绝世剑法。单人独使,显不出它真正的威力。但只凭个人,也施展不出这种剑法,

所以他们就七人联手,心意相通,一齐使用这种剑法。这种剑法就是《天行健》。同时具有七人剑法之长,却无七人剑法之短。七绝剑神坚信,他们这种剑法只要练成出世,必定世无所对,天下莫敌!

但从出山至今,七绝神剑仍未遇上一个他们认为有足够分量,逼得自己七师兄弟非得使出这种剑法来应付不可的敌人。甚至连元十三限和诸葛先生,也被他们认为不够资格接《天行健》之剑。

这是很顺理成章的推理。当年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虽然能够击败七绝剑神,但自己也元气大损。严格说起来,只属两败俱伤而已。七绝剑神的七名徒弟,也就是七绝神剑,修为绝不逊色于他们师父当年的全盛状态。而《天行健》剑法的威力,更不是简单的七人联手可比。所以七绝神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要找试剑对手,至少也得是大侠萧秋水或天下第一狂人燕狂徒这种等级的才行,其他人都不配。

但现在,当他们终于破天荒第一次使出这《天行健》剑法的时候,他们却败了。第一次,就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七绝神剑败了。败,就要死!不管生前多么名声显赫,陈胜对于死人也没有任何兴趣。归根究底,“拨云开雾铺血途”这次前来相府,目标只是秦桧。

眈眈虎视,直罩向这名大宋朝的当朝丞相。瘫坐在地的秦桧接触到陈胜双眸,登时一个哆嗦,涕泪横流地嘶声哭叫道:“别,别杀我!只要不杀我,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黄金,美女,还是要当官?都好说,什么都好说啊!”

“这些东西,陈某没兴趣。留给你拿去陪葬吧。”陈胜冷冷道:“秦桧,你贪图富贵,勾结外敌,出卖大宋,陷害忠良,以权谋私,奉迎昏君,迫害百姓,不仁不义,不忠不孝,无良无耻,所犯罪恶,桩桩件件,罄竹难书。举头三尺有神明,天日昭昭,岂能容你这奸贼再祸乱红尘?”

秦桧浑身哆嗦,心下则是一片冰凉。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次是死定了。绝望到了极点,原本的恐惧和惊惶突然间尽数转化为愤怒。秦桧直起脖子,尖声嘶叫:“你懂什么!你这种江湖武夫懂什么?你曾经做过俘虏吗?你知道做俘虏究竟有多么可怕吗?你知道外面到处滴水成冰,自己身上连件破烂袍子都没有,只能穿单衣是什么滋味吗?你知道天天提心吊胆,随时可能毫无理由地就被一刀捅死的滋味吗?你什么都不懂!只懂得唱高调说大话,有个什么屁用!

受够了!我早就已经受够了!什么天下?什么百姓?什么圣贤书什么狗屁良心?世上有谁是真信这些狗屁的?我曾经信了,所以我就变成了傻子,终于沦落到连做狗都不如的地步。所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一切都是虚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要自己过得好,其他人我管他们去死!良心?草泥马的良心能值得几个铜板一斤?金子银子,权势富贵,这些才是实实在在的!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又怎么样?至少我已经享受过了他们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干过了他们一辈子也见不到更加干不到的漂亮女人,我值了!就是死也值了!”

面对秦桧这临死之前的疯狂叫嚣,陈胜全不动怒,只是冷眼旁观。等到这奸贼好不容易暴发完了,吼完了,陈胜方才淡淡道:“好个无耻之徒。竟然能够把如此卑劣之事讲得那么理直气壮,也算是样本事了。然而,既然曾经身受其苦,将心比心,又怎忍心更把自己的同胞也推入火坑,同受其苦?罢了,像你这种天性凉薄之人,陈某也懒得和你多费唇舌。既然你都说自己死得值了,那么现在就送你去死,也该深感死而无怨了吧?”

“你……你……你就是杀了我,也没有用的。”秦桧粗声喘息,咬牙切齿地死盯着陈胜,道:“人性本来就是这样,像我这样想法的人,才是多数。你杀得了一个,难道还杀得了千千万万的我吗?杀得了一世的秦桧,还杀得了千秋万世的秦桧吗?”

“有多少,杀多少。见多少,杀多少。”陈胜语气依旧平淡,但其中所蕴含的杀性之厉,却令人感觉不寒而栗。他顿了顿,续道:“不管你千秋百世,不管你亿万化身,总而言之,只要撞到了陈某手里,便统统杀了,一个都休想逃得脱。”

秦桧不甘心地张开嘴巴,仍想说些什么。但陈胜却已没兴趣和他多说下去了。随手一翻,虎啸宝刀已然上手。沉声念道:“邪恶业障,枉渡轮回,妄行无端,荼害生灵,一切罪恶,如是我斩!”挥刀一斩。血光冲天,人头落地。奸贼授首。那张如簧巧嘴,三寸不烂之舌,从今以后,永不能再构陷加害他人。

第二百九十九章:天行健,德载物(下)

“铜皮铁骨功?哼,练得皮粗肉厚,顶破大天了也不过是个沙包而已,毫无前途。须知过刚易折,要破你,楚某只需半力即可。”

嘿声冷哼,绝灭王漫步走过,不偏不倚,恰好一脚踩在九兵卫之“铜皮鳄”那霸的胸口。那霸所修练的外门硬功,原本无惧刀砍斧削,护体罡气更浑厚坚韧,哪怕如六分半堂总堂主雷损这等高手之一击,轻易亦摧破不得。然而此刻,他浑身上下都已经被《冰魄寒光劲》所封锁冻结,变成了一尊冰雕。

绝灭王随意踏下,尽管看上去并未曾用多少力量,却登时传来“喀嚓~”的清脆裂响声。那霸的胸骨登时尽数被踩断。尖锐断骨倒回去刺进心脏,那霸当场气绝,就此丧命。

“丧门鞭法,远攻近守,俱有所长。但花巧有余,力量不足。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下辈子转世投胎,好好记得这个教训,莫要再犯。”

目不斜视,绝灭王目光气机,皆紧锁在金国皇孙完颜亮身上。却忽然随意举手一抓,恰好将从旁挥舞袭来的丧门鞭抓个正着。《赤焰烈火功》一催,“丧门犬“鲁鲁如刀立刻嘶声惨叫,连人带鞭同时着火燃烧,任他如何翻滚扑打,那火焰始终死咬着他不放。片刻之间,叫声止、动作停。世上再无鲁鲁如刀,只有一团乌黑的人形焦炭。

“刀法刚猛,大开大合,用以沙场,定是一把好手。可惜你家主子却不让你上沙场带兵,反而只让你来给那乳臭未干的小鞑子当保镖,根本本末倒置。摊上这么一个毫无识人之明的主将,你今日败死,既冤枉,也不算冤枉。来世,记得好好选择主子了。”

话声才毕,绝灭王剑指已起。凝冰成剑,驭剑行凶。虽然这冰锋之剑不过三尺上下,仅与寻常兵器相同,远远不能与适才那仿佛能开天辟地般的巨大冰火神锋相比。然而若论灵活,却是眼下这三尺冰锋更胜几筹。“月下狼”哈杀奋勇挥舞狼牙斩抗敌,然而在绝灭王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的密集攻势之下,他的刀法根本破绽百出。不过眨眼工夫,三尺冰锋陡地加速如箭激射,从狼牙斩刀网的空隙之中穿过。“噗~”一声响过,冰剑刺入哈杀右眼,剑尖从他后脑处穿出。他闷哼着就地扑倒,当场魂飞魄散。

连杀三名九兵卫,绝灭王与完颜亮之间的距离,只剩余不过区区数步而已。要取这金国皇孙之性命,简直易如反掌。不过女真人毕竟是出身于白山黑水之间的民族,虽然野蛮粗鄙,相对来说,却也显得比较有血性,不似秦桧那种文官一样懦弱软蛋。故此在绝灭王气势压迫之下,完颜亮居然还能站着,没有曲膝跪倒,更没有那屎尿齐流的丑态。

非但如此,完颜亮更企图用自己的方式,来扭转眼前这个必死之局。他深深吸一口气,忽然开声道:“楚相玉,是赵佶的表亲。从小学文习武,堪称全才。十五岁时随军出征西夏,横山之战,连斩西夏十七员大将,被西夏称呼为绝灭王,威名显赫一时。但后来在攻取燕云的白沟之战时,被赵佶授意童贯以诡计陷害,以至于几乎全军覆灭。虽然侥幸逃生,却被赵佶追究战败责任,株连全家抄斩,自己也被囚禁于沧州铁血大。若非我大金国雄兵南征,绝灭王名号,早已不存。”

“嗯?哼!小鞑子,看来调查过了不少嘛。”绝灭王眉宇间杀气流泛,剑指圈转,向上一招。击杀哈杀的三尺冰锋立刻嗡嗡震动,从尸体之上抽离并且凭空飞起,盘旋一圈之后陡然急刹悬停,锋芒所指,正在完颜亮眉心。绝灭王淡淡道:“小鞑子,想说什么,便尽管讲吧。不过没有用,此时此地,就是你葬身之所。这点早已注定,无可改变。”

锐利冰锋的酷寒剑气,令完颜亮只觉眉心阵阵刺痛,僵硬感觉从那一点之上,不断地向自己周身上下内外所蔓延。速度虽不算极快,却显得无比坚决,绝不肯有半刻停顿。深知自己时间无多,完颜亮连忙急急道:“绝灭王,你文武双全,是当世大才。可惜却生在南朝,以至于非但满腹才华得不到施展,反而被姓赵的一再欺辱迫害,终于家破人亡,只能隐姓埋名过活。这样的朝廷和的皇帝,你还替他们卖命干什么?

我大金却绝对没有南朝的这些臭毛病。只要有才干有能力,不管出身是什么,曾经有过什么经历,都一概不吝重用。绝灭王,只要你愿意改投大金,小王愿意保举你。凭你如此才华,将来非但荣华富贵不可限量,一身才学更从此有能够用武之所,尽展平生抱负,那岂不是好?对了,当年下令杀你全家的赵佶,虽然已经死了,但小王做主,可以让你把他的骨头重新挖出来鞭尸。还有他儿子赵桓。所谓父债子偿,小王也可以把他交给你处置,无论要杀要剐,都随你喜欢。你看这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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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真是好吸引的条件啊。不错,当年巨变之后,这二十年来我楚相玉再别无所求,唯一求的,就是把赵佶那昏君的狗头砍下来,以祭祀我父母妻儿的在天之灵。然而,这是私仇,岂可以公事混为一谈?”

绝灭王连声冷笑,道:“楚某生是汉人,死为汉鬼,岂能背弃祖宗,卖身投靠你们这些粗鄙野蛮的鞑子?趁早死了那份心吧。意图以什么荣华富贵来收买楚某,更加可笑之至。我楚相玉要得富贵权势,要找机会施展才学,以遂平生抱负,亦自有办法,根本用不着别人施舍恩赐。小鞑子,你把楚某看得忒小了。”

完颜亮也不知道究竟是冻的抑或吓的,面色一片苍白。他百思不得其解,焦声道:“绝灭王,这又是何必?你爱这个南朝,但这个南朝却不爱你。当年你蒙受不白之冤而下狱,从朝廷到民间,又有谁替你喊一句冤枉?更有谁为你叹一句可惜?既然如此,你又何苦留恋南朝了?”

“神州大地,万里江山,生我养我,教我育我。若无这片土地,岂有楚相玉?所以这片土地,就是楚某的父母。天下间岂有嫌弃父母,另投别家的儿女?”绝灭王慨然道:“楚某爱的是神州江山,怜的是我华夏文明,悯的是无辜黎民,可不是爱那些昏君奸臣,不忠不孝不贤不肖之辈。他们如何对待楚某,楚某也全不介意,你这鞑子却休想混淆是非,挑拨离间。”

“好!说得好!楚兄这番说话,深得我心。”一声叫好,陈胜迈步走近,手上还提着个鲜血淋漓的人头,正是秦桧首级。他击节赞叹道:“什么我爱国家,但国家不爱我之类的狗屁说话,根本是那些自甘堕落的汉奸走狗,为了让自己可以心安理得地卖国,方才特意编造出来的矫情言语罢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朝廷庙堂中有昏君奸臣,我当杀之!乡野间有不忠不孝不贤不肖之辈,我当除之!杀出个青天白日,杀出个朗朗乾坤,这才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

完颜亮面色已成一片惨白。惨笑道:“你……你们!好,好一个绝灭王,好一个拨云开雾铺血途。我在北方,原本以为南人都是像秦桧,赵构一样的怯懦无能之辈。即使有个岳飞,又有个韩世宗,却也只是愚忠愚孝,算不上真正英雄。但今日……但今日……哈哈,哈哈哈~我终于见识到了。好,南朝果然卧虎藏龙,英雄辈出。能够死在英雄手下,总算没有辱没我完颜家的男儿。来,下手吧。但你们也别得意。我们大金国气运正盛,同样多的是好汉。今日你们杀我,他日我叔祖完颜决定会来找你们报仇的。到时候你们全部都要死,而且还会死得很惨很惨!哈哈,哈哈哈~”

“聒噪!”绝灭王冷冷道:“什么完颜决,听都没听说过。他若要替你报仇,楚某就在这里等着,看他是否真有三头六臂。至于你这小鞑子,既然话已说完,那就安心上路吧。放心,过不多久,便会有很多人下去陪你了。黄泉路上,绝对不愁寂寞啊。”

话声甫落,绝灭王剑指向前一松。寒冰神锋随之深深刺入完颜亮眉心,剥生机,夺性命,呼吸停,意识终。完颜亮,这位原本在其他时空之中,将成为金国第四位皇帝,并且提兵百万南下,意欲跃马西湖吴山的海陵王,就此被斩断了他可能的未来。成为一堆死尸烂肉。

秦桧和完颜亮,大宋丞相和金国皇孙,两人至此,尽皆毙命。当下陈胜又取出虎啸刀,一刀把完颜亮的首级斩下,然后将它和秦桧首级一起提在手上,向绝灭王点点头。道声:“成了。”两人旋踵转身,随之施展轻功,纵身跃上墙头。不过区区几个呼吸之后,已然遁入夜幕深处,再也难觅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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