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1 / 1)
对不起我又晚了……我有罪呜呜呜……
情敌变夫夫[全息] 第八十章 乱变
第八十章
整整千人将传送阵围得密不透风,外加各种用作灵气预警的触发性符篆,叶时维三人在冥思苦想了许久之后,仍然找不到办法。
偷偷的进村?
那密密麻麻的人足以让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要撸小说网 www.YaoLuxs.com
暂时撤退以图后效?
药堂那里的消息很快就会传来,丢失的‘冬眠’解药不是秘密,哪怕宁可错杀一千,剑阁都会在这里再次加派更多的人手。
声东击西?
外面正在风声鹤唳的抓捕他们,这里仍然岿然不动,还有什么能让他们离开这里。
所以几个人商量之后,最佳的办法居然是攻击。
“现在攻击,他们没有防范,得手的几率要大一些。”叶时维道。
林许看了眼对面,缩缩脖子,“可是他们有一千人。”
“最多不过金丹顶峰而已,”萧煜的语气里带着自信,“何况我们要做的只是将他们驱逐并且改动一下传送阵而已。”
林许还要说什么,叶时维截过话,“我们还有贝壳,撑住一刻钟并不成问题。”
林许终于同意,于是简单粗糙的进攻计划就这样匆匆制定而成。
先出去的是林许,在遇到敌人的时候,尤其敌人弱小的时候,第一波攻击往往不会太猛烈,而在遇到第二波第三波敌人的时候,警惕之心才会渐起,攻击的力度也会随之加大,所以初场挑衅的任务交给了林许,而叶时维负责第二波,萧煜压轴。
林许已经出去,叶时维并不担心,这个人这么惜命,至少还有几个保命的杀手锏没有用出来,不会这么容易死掉的。
反而是叶时维,虽然功法武器都在,但是防护用品却是少之又少,之前用掉的这么长时间也来不及补充。
“这些给你,”萧煜将东西挂在叶时维的身上,“小心。”
叶时维看着身上的防护用品,那几乎是萧煜的所有了吧,神色有些怔然,“不用了,我自有保命的法子,这些你留着吧。”
说着将身上的东西取下,但是却被萧煜拦下了。
“收着吧,我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会收回,而且你若是不安全,我这边也不放心。”
萧煜说的理所当然,还不待叶时维再次推拒,就将人从藏身的地点推了出去,等叶时维应付面前的敌人回过头的时候,刚刚藏身的地点早已空无一人。
不知为什么,心里有点热热的,叶时维摸了摸腰间被挂上的坠饰,对自己的心情感到莫名。
林许那边果然如叶时维所想,虽然总是险象环生的样子,但其实林许一直很安全,即使有攻击落在身上,也不过是些许的皮肉小伤,一粒丹药就能解决的,那些诸如内伤之类的根本就没受到过。
而他的身法也很奇怪,在多人的乱战中居然难得的做到了片叶不沾身,叶时维看了半天才想起来林许的动作到底像什么——游鱼。
不愧是海边来的,叶时维赞叹。
还有他终于确信林许真的不像表面那么实诚,上次遇到剑阁的人时,他可是非常险象环生啊,一点也没有现在的水平。
林许安全,叶时维也就不再关注了,转而看向萧煜的方向。
萧煜身着玄衣,脸依旧是青山无悔的,一柄万魔剑虎虎生威,碰到谁至少也会伤筋动骨,严重点直接被吸成人干。
而也因为萧煜的威胁逐渐增大,那些剑阁弟子的攻击重心也逐渐转移到他的身上。
三个人从三个方向向着传送阵的方向前进着,虽然剑阁弟子人数众多,但是几人混在一群弟子中间,反而让人投鼠忌器。
而就在情况渐好的时候,叶时维却突兀的感到一阵威压。
那是——元婴期的威压。
“不好!快进传送阵!”
叶时维感受到了,萧煜自然也感受得到,说着也拿起万魔剑直接一荡过去,面前的弟子纷纷扑街,两人急速的向着传送阵略去,此时已经不是讲究消耗的问题了,连叶时维也用起了消耗最大的自爆阵盘*,虽然那点杀伤力对剑阁弟子造不成致命伤害,但是只要拦一拦他们就好。
而那边林许却还慢悠悠的前进着,叶时维看的着急,“林许!快点进传送阵!”
可是也许是后继无力,也许是没别的办法,林许还是那个速度,慢悠悠,等他进传送阵,元婴真人肯定早就到了。
叶时维心下一横,舍不着孩子套不找狼,索性直接向林许的方向前进起来,希望能在元婴真人到来之前将林许接进传送阵。
可是叶时维刚行动一会,就听见耳边传来萧煜的声音:“快点向传送阵前进,林许那边交给我。”
叶时维转头一看,萧煜正以他两倍的速度向着林许的方向掠去,叶时维深吸口气,压下心里烦乱的思绪,不再看向林许的方向,而是一心一意的朝着传送阵而去。
既然如此,那他就争取在传送阵那边帮他们安好一个避风港吧。
心无旁骛的叶时维速度很快,脚下的泥土早已被鲜血浸湿,踏着一地血腥,叶时维终于到达了传送阵所在之地。
而萧煜与林许却仍然在五分之四的路上蹉跎。
元婴真人终于到了。
看着传送阵里的叶时维与还在弟子群中挣扎的萧煜和林许,元婴真人直接一剑劈向叶时维的方向,谁知道这小子是不是传送阵的原有者,而面对这惊天一击,叶时维只能拿出林许的贝壳来,那攻击袭击在贝壳上,除了带来两条深深的白印外毫无建树。
元婴真人脸色一沉,又劈出一剑,但还是同样的白印,不禁脸色铁青。
随即看向路上的萧煜和林许,这两个可没有什么防护,于是一剑劈下,也不顾那些旁边的剑阁弟子。
萧煜这边却在警惕之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