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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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慕轩点点头,紧紧抓住沈妍的手,浓烈的离愁别绪中满含不舍。他不想去京城,可他也知道此事由不得他,他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对于武烈侯府那个未知的世界,他不敢去想,如今已被人推向边缘,他不得不小心翼翼迈出这一步。

夏末秋初,七月流火,薰风吹拂湿热的气流,更显燥闷烦乱。

马车自从平家出来,就一直在街上漫无目的瞎转,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时辰了。

透过车窗的纱帘,平慕轩看着街巷上的一景一物,稚嫩的脸庞布满就任,令人心酸。沈妍静静坐在他身边,体会他的离愁别绪,心中暗自叹息。

“小贼,别跑,你给我站住――”

尖利高亢的声音带着震颤耳膜的威力传来,喧闹的大街上顿时寂静无声。沈妍和平慕轩都被刺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赶紧挑起车帘,寻声望去。

一个矮小精瘦的男子手里紧握一个绣花钱袋,慌慌张张跑来,一路上撞翻了路人和摊位。见他玩命似的飞奔,眼快的人赶紧躲避,给他让出一条路。

“小贼站住,再跑我就打断你腿――”

听到这一声厉吼,男子的脚步突然停住,身体向前倾斜,他一把抓住平家的马车,才站直身体,张大嘴巴喘气,身上的汗水湿透衣服,脸上更是大汗淋漓。

“你怎么不跑了?接着跑呀!我还有力气追你,快跑呀!”一个身穿白布洒花衣裙的女孩悠哉悠哉走过来,冲男子抬了抬下巴,满脸促侠挑逗的笑容。

路人的目光落到女孩身上,想到高亢的声音发自她的喉咙,都很惊诧。平慕轩和沈妍也被女孩吸引了,上下打量她,却看不到一点泼辣的气势。

男子筋疲力尽,好象一只被热坏的狗一样,吐着舌头喘了几大口气,他抹掉满脸的汗水,断断续续说:“臭丫、丫头,你、你钱、钱袋里就、就几两银、银子,你、你值得、值得追我六、六条街吗?累死、累死老、老子了,你……”

“谁让你偷我的钱了?我一进北城门,你就扒了我的钱袋。我正想熟悉金州城呢,有你带路,我何乐而不为?这下好了,我一进城就把金州城跑遍了。”

凡熟悉金州城的人都知道金州城就六条主干街道,每条街道都不短,加起来的长度也有二三十里呢,逃命似的一口气跑下来,不累个半死才怪。

花衣女孩上前几步,冲男子勾了勾手指,说:“把钱袋还我,饶你一条小命。”

看热闹的路人指指点点围上来,高声议论,大街上的气氛更加喧闹烦乱。

沈妍坐在马车里,隔着窗纱往外看,正跟花衣女孩保持在一条直线上。这女孩身材高挑,容貌俊美,脸上笑容纯净,说话的声音娇滴滴的尖细,是个典型的美人坯子。可沈妍总觉得这女孩哪里不对劲,却又一时说不上来,心里迟疑。

看了女孩半天,沈妍终于发现了端倪,不由皱起眉头。这女孩个子很高,可从脸庞上看,也顶多就是十几岁,按说身体还没有充分发育。可女孩胸部的双峰很高,也很圆,与纤瘦的身体很不协调,而且那两块越看越觉得突兀。

“丫头,你真一口气追了他六条街?”一个老妇人满脸好奇,开口询问。

“追他六条街有什么?他要是还能跑,我能一口气追着他围着金州城绕上十圈八圈。”女孩脸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映衬着阳光,如同她那清澈的眸子一样晶莹闪亮,“小贼,你还跑不跑?不跑把钱袋还我,我还有事呢。”

男子捂着胸口,身体摇晃了几下,喘着粗气,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别说,这做贼没体力、没耐力也不行,一口气跑了二三十里,还能站得住,这就是本事。

“还、还你,过、过来拿。”做贼累掉了半条命,一无所获,真是亏大了。

女孩灿烂一笑,眉目生辉,扯起衣裙,婷婷袅袅冲男子走去。男子见女孩走近,目露凶光,趁人不注意,抽出一把匕首向女孩刺去。女孩提起裙摆,长腿一挥,转眼间,男子的匕首飞起,人摔出一丈多远,以狗啃泥的姿势趴到地上。

“哼哼!玩阴的,你还嫩着呢。”女孩丢出匕首,扎在男子身边。

人群中响起喝彩声,议论声更大,人们打量着女孩,也惊叹称道她的功夫。

男子见女孩冲他走来,眼看辛苦得来的银子保不住了,马上降低姿态,痛哭流泣,跪地求饶,“小妹妹,求你饶了我吧!惹上你是我有眼无珠,别杀我,别打我。我有家里一贫如洗,有八十岁的老母,正等米下锅呢,要不她会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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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停住脚步,猜疑寻思,问身边的中年男子,“他说的是实话吗?”

金州人本来就排外,这女孩一看就知道不是金州区域内的人,又见她孤身一人,功夫厉害,人们就起了糊弄她的心思,你一言、我一语替小贼遮掩扯谎。

“等银子救命不早说?活该你累死,银子我不要了,滚吧!”

男子如遇大赦,磕头道谢后,连滚带爬走了。看热闹的人群都知道女孩被蒙骗了,都兴致勃勃议论,好半天才慢慢散去,仍有谈论声传来。

女孩擦了一把汗,活动着双手坐到树荫下,眯着眼睛扫过平家的马车。趁没有人注意,她的手伸进胸口,掏出一个白面大馒头,咬了一口。

“还好我早有准备,要不把银子送了人,我岂不是要饿肚子?”女孩大口吃馒头,又从肩膀上解下一个小包袱翻找,脸上慢慢露出失望。

沈妍和平慕轩坐在马车里,看到女孩一连串的动作,都睁大了双眼。馒头掏出来,女孩胸口的双峰就变成了单峰,更加显眼,原来……如此……这女孩的模样标致纯净,可胸口那两块水份弹性太大,让人不得不叹服,不得不惊奇。

平慕轩满脸新奇,收回目光,又别有意味地落到沈妍的胸口上,继而放声大笑。自沈妍认识平慕轩以来,从没听到他笑得这么响亮,估计今天的事让他大开了眼界。原来馒头除了能吃,还在一重作用,真是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

“别笑了,烦人。”

“哈哈……妍儿,你的‘馒头’太小了,其实你的只能算‘桂花糕’。”

“真是不学好,讨厌。”沈妍下意识地遮住她的“桂花糕”,面露愤愤之色。

平慕轩十二岁的了,正是对男女身体构造有模糊认识的年纪。他是一个很规矩的人,从没有出格的举动,所以,看到馒头的伟大作用,他才会暴笑开怀。

“妍儿,别生气,别着急,‘桂花糕’会长成‘馒头’的。”

“你……”沈妍见平慕轩好不容易丢掉这些日子的离愁别恨,欢笑开怀,不忍心斥责他,恼恨的目光投向车外正在大吃馒头的罪魁祸首。

若不是馒头现身,丰胸塌陷,沈妍还真不敢断定这漂亮的“女孩”原来是男扮女装。他的相貌如此俊美,十几岁就让人分不清男女,等他长大了,肯定是个十足的妖孽。就他这用馒头代替硅胶的“壮举”,就知道他心如煤黑。

(注意:没识破男扮女装前,用“她”代称,后换成“他”,不是笔误)

沈妍嫉妒假女孩的美色,心里郁郁不平,带着火苗的小眼神瞄向车外。越看越觉得这个假女孩眼熟,好象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假女孩显然是饿了,不顾忌往来行人的目光,大口嚼馒头,咽得真打嗝。平慕轩赶紧抓起马车上的冰镇酸梅汤,跳下车,陪笑去向假女孩去献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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