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1)
“我……”
沈妍不知该如何答复,她刚答应给平家做童养媳,一个富贵奢华的买主就从天而降。新买主很强势,看样子志在必得,而平家常居金州,平慕轩又是很刁钻的人,肯定不服。这场仗一不小心就会擦枪走火,她很有可能会成为炮灰。
年轻男子很不耐烦,“你快开价,一万两金子之内,不用跟我家主子商量。”
“什么?”沈妍的眼底升起两簇小火苗,越烧越旺,双腿不由发软。
一万两金子相当于十万两银子,一两银子大概值她前世的一千块钱,也就是说十万两银子等于一个亿人民币。这个时空的消费水准和她前世差不多,要是有十万两银子,他们母子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沈妍真的不敢想。
平慕轩狠剜了沈妍一眼,斥呵:“快告诉他们,你是我媳妇,童养媳。”
小弟,良禽择木而栖,你懂不懂?谁说我是你媳妇?婚书呢?聘礼呢?沈妍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高喊反驳,支持她弃平家,向金贵的主子投诚。而另一个声音也在不停提醒她见异思迁没有好结果,这金光贵气很可能是幻觉,来考验她的。
“她是你媳妇?”年轻男子转向沈妍,呲鼻问:“你怎么不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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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沈妍犹豫不决,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的伶牙俐齿、慧黠心思似乎都僵化迟钝了。她很清楚再僵持下去,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人就是她。
一个大汉见他们几方僵持,挤出人群,冲年轻男子喊道:“兄弟,你们那么有钱,马车一路上撞伤了好多人,你们怎么不说赔偿银子呀!”
“不要倚仗你们有金有银就在金州城横行霸道,金州人热情好客,但也不能任人宰割。你们撞伤了路人,先赔偿银子,再谈其它的事。”
平慕轩很会见机说话,他此言一出,立刻得到众人的响应。问价的年轻男子和双胞胎少年不堪人群的呵骂驱赶,赶紧向主子的马车退去,人群也涌了过去。
“金丝、金线,洒。”一个略带嘶哑的懒洋洋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来。
“是,主子。”
马车里下来两个少女,容貌装饰完全一样,应该也是双胞胎。她们从车里抬出一个沉甸甸的金盆,盆里装满花生米大小的金豆子,顿时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金丝拿出一个锦盒,抓了几把金豆子装进去,让两个随从送给被车马撞伤的路人。金线一手抓了一把金豆,向人群中洒去,金丝也过来抛洒金豆。两少女年纪不大,力气却不小,一抬手,金豆就扔出去几丈远。
众人反映过来,轰隆一声,就如潮水一般向金豆落下的地方涌去。金丝和金线洒金豆不停变换方向,人群被金子支配得昏头转向,街口乱成了一锅粥。
几把金豆朝沈妍的方向洒来,沈妍反映很快,身体又娇小灵活。她快速挤进人群,不惜受胯下之辱,两只小手齐出动,抓拾地上的金豆。六颗金豆抓在手里,她挤出人群,喜笑颜开,这些金豆有五六钱重,发财了。
平慕轩那张比锅底还黑的冷脸突然呈现,眼角眉稍挂满蔑视,沈妍脸上的笑容变得不自然。少妇和孙嬷嬷也一脸惊诧看着她,她的笑容就慢慢僵滞在脸上了。
“敢问天下人谁不喜欢金子?为什么是人都会见钱眼开?”一个淡漠忧郁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来,没故做嘶哑,倒有几分稚气,可见车中主人年纪不大。
“那不是废话吗?若不是人有贪心,怎么会被你这种人左右?”平慕轩义正言辞,飞快地把自己打造成威武不屈、富贵不淫的高风亮节之士。
“是被钱左右。”
车帘掀起,一座移动的金库呈现众人眼前,对眼球的杀伤力不亚于最强烈的x光。主人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头戴紫金镶玉冠,脚踩鎏金缀珠鞋,身上是一件镶金边、绣金花的金色长袍,腰上的金丝腰带镶满五颜六色的宝石。他眉眼俊美,贵气天成,浑身上下除了五官,没有一处不戴金镶钻。
“在下姓金名财神,金丝金线金砖金条都是我的仆人,我们的名字好听吗?”
沈妍和平慕轩没有沟通就达成了共识,他俩同时以同样的姿势冲金财神撇了撇嘴。金财神很受打击,他一手支起额头,一手搭在腰上,抬眼望天,满脸忧愁。
“主子,你要生气,杀人打人都行,千万别忧郁,多愁伤身哪!”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四十五度的明媚的忧伤,真长见识了,原来人吃撑了还可以这么表现。沈妍实在忍俊不住,抱着肚子放声大笑,这下子可惹恼了金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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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们==撞财神
第四十七章 竞争
金财神摆出一个优雅的pose,俊美的脸庞弥散着淡淡的迷离的忧伤。忧郁感伤交织着贵气塑造出的男士之美比意气风发、慷慨激昂更有勾魂摄魄的力量。
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放在不同的环境,会有不同的深度。就象此时的沈妍,母亲重病卧床,急需银钱救治,她只好饿着肚子卖身。因为经济基础不保证,她就不会欣赏金财神的美,反而认为他故做忧伤是吃饱了撑的。
听到沈妍的笑声,金财神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猛然转身,怒视沈妍,他的随从也摆出要打要杀的架势。沈妍吓了一跳,她深知自己处于弱势,惹恼金财神,可以把她当只蚂蚁捏死。可是,似乎在转瞬间,她就知道自己担心多余了。
金财神原来背对她,转身之后,面向她,依旧摆出优雅的姿势,继续他的忧郁。他的仆从丫头唉声叹气,满脸焦虑,金财神的忧伤牵动了他们每个人的神经。
平慕轩冲金财神挑起嘴角,满脸胜者的快意,转向沈妍,说:“媳妇,回家。”
沈妍皱了皱鼻子,站立原地,一动不动,寻思着要拿捏平家一把。有竞争就有压力,平慕轩是好面子的人,他要争一口气,就不会让金财神把她买走。
金财神就是花天价买走她,她充其量是个金贵的奴婢,那些钱财她有没有运气花还未知。这样一衡量,就不如给平家做童养媳,好在日子安定。
“没听到我叫你吗?”平慕轩扯了扯沈妍,满脸丈夫气概,“收拾东西回家。”
“你叫你的媳妇,跟我有什么关系?”没文书、没聘礼,沈妍才不认帐。
“十万两银子,做我的贴身丫头。”金财神见有机可乘,赶紧结束了忧郁。
“嘿嘿……财神爷,我怕你的金银把我压死,人世间最悲惨的事就是死在金银堆里,有银钱没命花。”沈妍冲他们耸眉一笑,又说:“我跟谁也没文书、没卖身契,现在还是自由身。断缘大师的话你们大可以不信,我也省去了麻烦。”
“金砖,她是什么意思?”愁云慢慢飘上金财神的脸。
“主子,你别……她、她不识抬举,她傻,十万两银子不要。”
平慕轩挺直腰,很神气,冷笑说:“我媳妇是有气节的人,她怕被你的铜臭气薰死。娘,咱们先回去准备,下午送聘礼、写文书,把我媳妇接回家。”
孙嬷嬷看了看平氏,又看了看平慕轩,轻叹一声,吩咐下人准备回去。平慕轩迈着大步从金财神主仆身边经过,那种胜利者的得意和骄傲足以让金财神再凝愁眉。平氏紧紧抓住丫头的手,觉得此事并不妥当,却深知拗不过儿子。
“轩儿,要不咱们去药房跟你大舅舅商量一下,再知会你二舅舅一声。”
平慕轩钻进马车,又探出头来,说:“他们说我是胎里的弱症,活不长,都想把我们的庄子铺子据为己有,让他们知道我媳妇旺夫,这事肯定成不了。”
孙嬷嬷笑了笑,说:“少爷,你也是读书知礼的人,不能老把媳妇挂在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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