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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锋芒大盛

文天佑身为一国丞相,虽然没有出席这次大婚,但是,文家祖宅中,依然是宾客满堂,有真心祝贺的,也有存心来看好戏的,不管是什么目的,整个文府祖宅中,府里府外全都聚满了人,当火绯月突然间撩起红盖头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即将要拜天地的新娘子自己将红盖头撩起来那可是犯大忌的,然而,大伙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又一个个被火绯月那绝美的容颜给迷得七荤八素的。

此时的火绯月,身穿一袭大红色新娘礼服,婀娜的身姿亭亭玉立着,满头青丝高高盘起,青丝上,十三根精致华丽的金步摇轻轻摇摆着,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将火绯月整个人烘托得高贵而端庄。

黛眉好似笼着一层烟,又似蒙了一层纱,那双琉璃般璀璨的眸子,更是溢满了火焰,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焚烧殆尽,肌肤莹白如玉,泛着珍珠般皎洁的光泽,红唇若丹,唇角微扬着,噙着一抹冷漠的骄傲。

这便是一国公主的与生俱来的尊贵,那样的绝色倾城,那样的傲然霸气,仿佛凝聚了天地间所有的灵气一般,只一眼,便能深深地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令人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所有人都惊艳得倒抽一口冷气,如此绝美脱俗,尊贵端庄,别说是丞相夫人了,就算是一国之后,也当之无愧呀,文家真是捡到宝了。

然而,就在众人沉溺于火绯月的绝色姿容无法自拔的时候,却见火绯月素手一挥,当着所有人的面,毫不手软地将那个即将与她拜天地的公鸡给灭杀了,出手之快狠准,令人瞠目结舌。

好不容易从惊艳中回过神来的众人,再一次陷入石化状态。

美人就是美人,连杀人都那么雍容华贵,轻盈脱俗,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只是……

原本,杀鸡是一件非常正常的合法行为,但是,此时此刻,却成了一个女人非常重大的,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了,因为,在这一刻,公鸡代表的是女人的丈夫,女人的天。

虽然这很好笑,很滑稽,公鸡也能做丈夫?那母鸡是不是也就可以做妻子了?公鸡是女人的天,那母鸡是不是也可以做男人的天了?当然,在这个以男性为尊的世道,迄今为止,还没有女人反驳过这么荒谬的理论过。

然而,曾经没有人反驳,并不代表永远就没有人反驳,火绯月已经用实际行动向所有人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文老太君首先回过神来,气颠颠地走到火绯月的面前,手指还在不断地发着抖,指着火绯月的鼻尖道:“濮阳寂香,你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斩杀你的丈夫,那可是要浸猪笼的!难道你不怕死?”

“哼!”火绯月冷哼一声,一脸无畏地道,“我只不过是杀了一只鸡罢了,何来杀夫之说?如果说杀一只鸡就要浸猪笼,那么,普天之下,不用浸猪笼的人还剩下几个?就说你吧,文老太君,难道你这一辈子都没有杀过畜生吗?”

一看文老太君所处位置以及年纪穿着,火绯月一眼便认出来了,在出嫁之前,濮阳家族曾经将文家的一些主要人物全部都绘成画像,让她熟记,以便知己知彼,所以只消一个照面,火绯月便能够将文家人一眼认出来。

“什么畜生畜生的,那可是你的丈夫,濮阳寂香,你如此没有妇德,你的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文老太君见状,原本发抖的手指抖得更厉害了。

“文老太君,你口口声声说这只鸡是我的丈夫,有何证据?难道说,你们文家人模人样的,生出来的子孙居然是畜生么?”火绯月冷冷地道,她只不过是杀了一只鸡罢了,居然给她扣上那么大的罪名,简直就是神经病。

闻言,那些围成圈儿看好戏的宾客们忍不住纷纷掩唇轻笑,眼前的公主,不但长得绝色倾城,就连骂人水平也是相当的高,还利用文家人自己的话来抽自己的嘴巴,真是高手中的高手啊。

文老太君早就被气得牙齿直打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坐在正厅主位上的文老爷文夫人急忙站了起来,将文老太君扶到位置上坐好。

“公主殿下,今天,你杀的这只公鸡,与一般的公鸡是不一样的。”文老爷试图跟火绯月讲一讲道理。

“哦?有何不一样?不都是两只翅膀两条腿么?”火绯月一脸的虚心求教样。

“公主殿下,明人不说暗话,我想,很多事情,你早已心知肚明,我想你也应该知道,你刚才所杀的公鸡,是代替你的夫婿文天佑与你拜堂成亲的。”文老爷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反正天佑逃婚也不是什么秘密了,公鸡都上了正厅了,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

“用公鸡代替丈夫与女子拜堂成亲?”火绯月一脸的“恍然大悟”样,“原来如此啊!你为何不早点说呢?瞧我,都把公鸡给杀了,这可怎么办?”火绯月装模作样的道,琉璃般的眸子中尽是得意之色,摆明了是气死人不偿命。

所有人见状皆唇角微抽,这公主演戏演得也太假了吧,很明显她是故意的,之所以演这么虚假的一出戏,目的自然是为了气死文家人。

在即将要拜天地的时候,新娘子身边出现了一只公鸡,谁都知道那是为了代替新郎用的了,哪里需要男方事先通知新娘子的呢?

文老太君差点又要当场发飙了,却被文夫人“一脸孝顺”地强压回了座位上。

“母亲放心,这件事情,老爷自会处理好的,你就别再生气了。”文夫人安慰着道,其实她心中早就已经乐开了花,她原本就是反对用公鸡代替天佑拜堂的,现在公主当众杀了公鸡,简直就是太和她的口味了,这个媳妇,不但长得倾国倾城,而且个性脾气也这般讨人喜欢,她真是越看越喜欢啊。

“你看看,你这都选了什么样的媳妇啊?真是造孽啊。”文老太君轻叹一声,垂头丧气地道,也懒得再站起来找火绯月理论了,火绯月那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她算是领教了,她还真是有点怕了,她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一口气上不来的话,就要红白喜事一起办了。

如果文老太君知道此刻文夫人心中所想,那一定会气得直接爬进棺材里算了,像文夫人这样的婆婆,普天之下确实难得见上一个,面对这样的媳妇,正常的婆婆不气死已经算是厉害的了,她倒好,居然越看越喜欢,真是奇葩中的奇葩。

文老爷深吸一口气,努力将自己的情绪调整好,这才虎眸微扬着对火绯月道:“公主殿下,所谓不知者不罪,既然你事先并不知道这只公鸡代表的是你的夫婿文天佑,那杀了也就杀了吧,鸡死不能复生,在这大喜的日子里,咱们也不纠结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为父这就命管家再去准备一只雄鸡便是……”

对方毕竟是公主,为了两国邦交,就算他心中有再大的火气也得忍着,更何况,公主也已经给了他们文家一个台阶下了,那他也只好顺着台阶往下走了,总不能真的将公主浸猪笼吧。

“且慢!”面对文老爷的妥协,火绯月却毫不领情,她冷冷地打断文老爷的话,扬眸问道,“文老爷,你们瞭月国的律法,似乎没有这一条吧?你今日用公鸡代替令郎与本公主拜堂,不知道用的是哪朝哪代的律法?”

“这……”对于这类律法,文老爷并没有深入研究过,他一时之间说不上来,更何况他们瞭月国成立的年代并不久,并没有什么哪朝哪代之说。

文老太君见自己的儿子答不上话来了,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冷哼一声道:“这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是自古便有的规矩,任何朝代任何国家的律法之中应该都有这么一条。”

“应该?”火绯月轻哼一声道,“文老太君,你可曾研读过律法?”

文老太君闻言一愣,事实上,她还真没研读过什么律法,她一个妇道人家,没事研读什么律法啊,相夫教子便足够她打发时间的了,只是如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后辈质疑,她的面子多多少少有点挂不住。

见文老太君脸色难看地望着她,火绯月唇角微勾,从纳戒中取出一本书,一看封面,众人全都惊呆了,那居然是他们瞭月国的律法。

文夫人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她的媳妇,居然随身带着瞭月国的律法,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啊,巾帼不让须眉,她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这位新媳妇了,就算不要儿子,她也不能不要这么好的媳妇。

火绯月将律法轻轻一挥,唇角微扬地轻声笑道:“根据瞭月国的律法记载,男子外出三年以上,或者男子染有重疾,方可用公鸡代替该名男子拜堂,文老爷,文老太君,文天佑如今就在这京城之中,何来外出三年之说?而且据闻他也没有染上什么重疾才对,所以,文家,是没有那个资格用公鸡来代替他的。”

火绯月此言一出,所有人皆目露震撼,他们没有想到,一个女子,居然将律法研究得那么透彻,有些正在考取司法类官职的学子更是一脸的激动,纷纷从自己的纳戒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律法书,一查之下,发现火绯月说得分毫不差,瞭月国的百姓们,对火绯月的崇拜与钦佩更深了。

这么美丽高贵聪慧优雅的女子,若是文相执意不想娶的话,那他们就算卯足了劲也要迎娶进门啊。瞭月国的未婚男子一个个皆摩拳擦掌,恨不得今天的新郎是自己。

当一本厚厚的律法书递到文老爷的手中时,他翻开一看,发现火绯月说得句句在理,他轻叹一声,将律法书合上,转身坐回到自己的主位上,虎眸望向火绯月道:“公主殿下,想必你也已经听说了,天佑他……不懂事,咱们一时半会儿也拉不回他,如果不用公鸡替代天佑拜堂的话,那……”

“既然如此,那就不必拜堂了,我从千里之外的北岳国赶来,一路颠簸,累了,不知道我的房间在哪里?你们派个人带我回房休息便可。”火绯月淡淡地道,一点都没有因为新郎的缺席而难过质问,仿佛就跟在自家后院散步似的,神情自若。

文老爷见状松了一口气,之前见火绯月满脸怒容地将那只公鸡给杀了,他还以为火绯月接下去会大哭大闹地要求他们将文天佑给拖回家,此时见火绯月居然毫不在意文天佑的事情,也算是通情达理了,这件事情确实是他们文家理亏在先,若是对方抓住这件事情不放一定要追究到底的话,他们也是无话可说的。

“既然公主殿下累了,那自然是休息最为重要了,其他的事,等改天再议吧。”文老爷一脸赞成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唤来一个伶俐清爽的丫鬟,让她带着火绯月先回新房。

火绯月轻轻地点了点头,一个优雅的转身,在夏新荷的搀扶下,款款地朝着新房方向走去。

众人一脸痴迷地望着火绯月离去的背影,心中暗道:那个林玉诗与寂香公主比起来,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啊,根本没法子比,也不知道文相看上了林玉诗什么地方,难道是床上功夫么?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

其实,众人是误会了文天佑了,事实上,文天佑虽然沉迷于林玉诗,却并未与林玉诗有过什么肌肤之亲,这话说出去也许没人相信,但这件事情确实是千真万确的。之所以会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情,男女双方都有原因。

林玉诗,外表长得柔柔弱弱清纯可人,但事实上,她就是个**荡妇,与她上过床的男人不计其数,但她每次跟男人上床,都会易容一番,所以,与她上过床的男人,并不知道自己身下的女人就是那个以清纯玉女闻名瞭月国的林玉诗。

如此**至极人尽可夫的女人,却一直强忍着心中的熊熊欲火,与文天佑保持着该有的距离,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她走的是清纯路线,既然要假装清纯可爱,那自然不可以随随便便就跟目标人物上床的,否则让人家怎么想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深谙男人的心里,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男人,她林玉诗多了去了,少一个人上床根本不会影响她的生活,她必须与文天佑保持距离,在他的面前装玉女,那样,她才能牢牢抓住文天佑的心,如果在还没有嫁入丞相府当上女主人之前就与文天佑上床的话,那要不了多久,文天佑便会厌弃了她,到时候她想嫁入丞相府的宏伟目标可就要搁浅了。

林玉诗每天装着圣姑玉女,文天佑自然是不知道的,在文天佑的心目中,林玉诗她就是个圣姑,就是个玉女,如此纯洁无暇的女子,怎可轻易亵渎呢?林玉诗越是与他保持距离,他就越是觉得林玉诗高贵,所以当周围的人都反对他与林玉诗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越觉得周围的人都是蠢蛋,就他是个聪明人,明白人。在他看来,如果林玉诗真的像大伙说的那么恶心假仙的话,怎么会一直洁身自爱,守身如玉呢?这说不通啊!

虽然林玉诗和文天佑彼此之间的目的不一样,但是,却彼此保持着距离,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众人猜测的什么因为床上功夫很好,那还真的是冤枉了林玉诗了,这林玉诗的床上功夫确实一流,但那并不是她得以拴住文天佑的原因,其实最好的床上功夫,便是舍弃床上功夫,这就好比是武术的最高境界一样,无招胜有招!

当火绯月一身清绝地转身离去的时候,众人爆发出阵阵议论声,毋庸置疑,火绯月杀鸡事件将会随着众人的添油加醋被传得沸沸扬扬,就算文家有心想要遮掩,也根本无法遮掩。这么具有八卦价值的话题,老百姓是最感兴趣的了,在场亲眼见到这一幕的宾客们,甚至产生了与有荣焉的感觉,仿佛自己也跟着走上了高贵霸气的皇族之路。

火绯月在夏新荷的搀扶下,一步一步走进新房。

新房布置得高贵大气,红艳艳的充满了喜气,桌子上摆放着不少的美食,还有一壶合卺酒,火绯月打发其他人退下后,独自一人享受起美食来。

都说美食要与人分享才更具滋味,但是火绯月却不这么想,有人分享固然不错,但是独自一人品尝美食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就像今晚,一个人的洞房花烛夜,有酒有菜有红烛,唯独少了新郎官,实在是非常不错。

火绯月怡然自得地享受着眼前的一切,压根儿就没有因为文天佑的缺席而有半丝难过。火绯月是真心真意不在乎,新房内只有她一个人她开心都来不及呢,如果文天佑真的要和她拜天地入洞房的话,她还得费精力来对付他呢,现在多好,免去很多麻烦。

火绯月不在乎,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不在乎,夏新荷就很是愤愤不平,为火绯月感到委屈。

“公主,这个文天佑也太过分了,洞房花烛夜,居然跑去与别的女人卿卿我我,简直就是该死!”在这些日子的相处中,夏新荷早就将火绯月当神一样崇拜了,现在见火绯月洞房花烛之夜便要独守空房,她整个人都快要气炸了。那个叫林玉诗的野女人有什么好的,该死的文天佑居然为了一个假仙女人如此对待公主,简直就是气死人了。虽然公主是假冒的,虽然公主嫁入文家别有目的,但是,不管怎么说,他文天佑逃婚就是不对,而且还是为了那么恶心的一个女人逃婚,她就是受不了。

这个夏新荷特别护短,无论火绯月是对是错,她都力挺到底,相反的,谁要是敢伤害火绯月一丝一毫,她就恨得咬牙切齿。现在见文天佑逃婚,留下火绯月独自一人面对着新房,她心中对文天佑的恨便更上了一层楼。

“他不来才好呢。”火绯月轻笑着朝着夏新荷招招手,示意她在自己的身旁坐下,夏新荷也不扭捏,就那么坐下了,公主的脾气她是知道的,她最讨厌那些所谓的规矩了,所以夏新荷服侍了火绯月一段时间后,也就习惯了不规不距。

夏新荷刚刚坐下没多久,便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听那声音过来的人数应该不在少数,夏新荷急忙站起,飞奔着过去开门,顺便看清楚来的都是些什么人。

火绯月随意地抓了把花生,一粒一粒悠闲地吃着,整个人惬意地就好像是来这儿度假一般,当文夫人一进房门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

“文夫人,你带这么多人闯入我的新房,不知道有何贵干?”火绯月没有站起来,依旧自顾自地吃着她手中的花生。

“红玲,你的新媳妇似乎不怎么欢迎咱们,要不,咱们还是改天再来吧。”一位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女人转身欲走。

“我就说嘛,红玲,今天的日子,跑到新房来打马吊,这会不会夸张了一点?”另一个打扮得同样高贵的女人也打起了退堂鼓。

“有什么夸张的?你们也看到了,天佑他压根儿就不在新房之中,难道你们想让我的新媳妇泪湿枕巾么?今晚大伙都别睡了,都陪着我新媳妇一起打马吊,咱们女人啊,就该抱成一团互相取暖,也不想想,当初你们的夫君纳小妾的时候,是谁陪着你们打马吊的?”文夫人一把拉住那两人,连旧账都翻出来了,说什么也不让他们离开。

“得得得,红玲啊,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咱们都听你的就是了,谁让咱们是好姐妹呢,只是,你觉得,你的媳妇需要咱们陪吗?我看她高兴得很,一点都没有身为弃妇的自觉性。”那个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女子偷偷地瞄了一眼火绯月,小心翼翼地抗议着道。

“需要,当然需要了!”文夫人,也就是史红玲一脸肯定地道,然后转眸望着火绯月道,“寂香,别怕,有母亲支持你,今晚,你不会寂寞无助的。”

火绯月见状摇头浅笑道:“文夫人,谁告诉你我今晚寂寞无助了?谢谢你们的好意,但我并不需要人陪,一个人挺好的,真的。”

“呃……”众位夫人闻言一愣,没想到好心上门帮人排解寂寞,最终被告知不被需要,新婚之夜,新郎出逃,身为新嫁娘的不寂寞才怪,可是眼前的女子,那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的自信,让人根本无法怀疑她的话,她是如此的耀眼,如此的迷人,让人情不自禁便相信了她的话,她,是真的不寂寞,根本就不需要她们的相陪。

“寂香,你看你都已经嫁进我们家了,还叫我文夫人那么见外,你应该叫我母亲才对。”文夫人一脸亲切地挽起火绯月的手道,“打马吊很好玩的,俗话说得好,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嘛,说不定你能大赚一把呢……瞧我说的,不好意思寂香,我绝对没有笑话你的意思,咱们都是女人,将心比心,咱们都能理解你的……”

“大赚一把?”火绯月敏锐地抓住了这几个字,至于文夫人的其他话,她压根儿就没怎么仔细听,她只在乎钱,既然有赚钱的机会,她完全没有理由放弃,打马吊,她向来是个中高手,火绯月强压住心中的窃喜,一脸“迷茫”地道,“母亲,你的意思是说,咱们打马吊,有银子做筹码?”

因为心中高兴,火绯月自然而然地将文夫人的称呼给改了过来,这位文夫人人挺好的,处处维护着她,替她着想,像这样的长辈,她叫她一声母亲也不为过。

文夫人一听火绯月喊她母亲,顿时心花怒放,笑眯眯地道:“那是当然了,打马吊不用银子做筹码,那多沉闷啊,反正咱们也都算是有点闲钱的人,输得起。”

“好,既然母亲如此有雅兴,那寂香就舍命相陪了,今晚,咱们就来个通宵打马吊吧。”火绯月从善如流地道。

“好好好,寂香啊,这里都是自己人,这几位婶婶姑姑的,全部都是过来人,摊上这样的事情,不是你的错,都怪我,没有把儿子教好,所以啊,今晚,你就放心大胆玩吧,明天一大早的请安什么的,那些个乱七八糟的规矩全都免了,明儿个咱们全部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文夫人一边说,一边取出马吊,开始准备起来。

“母亲,谢谢你。”火绯月能够感觉到文夫人的真心,对于真心对她的人,她从不吝啬自己的微笑。

“一家人,谈什么谢不谢的。”文夫人轻笑着摇摇头,于是,在这个没有新郎的新婚之夜,婆婆带着闺蜜陪新婚媳妇打马吊,这件事情,在第二天一大早,传遍了整个京城。

龙翔楼,是瞭月国最好的酒楼,此时,三个绝美出尘的男子正坐在临窗的一个雅座上,一边享受着美食一边随意地闲聊着。

这三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瞭月国的国君元祈,征北大将军冷闵皓,以及大学士文天衍。

元祈今日身穿一袭紫色锦袍,头戴紫金冠,如玉瓷般的肌肤闪烁着莹白的光泽,幽深的眸子仿佛古井一般,波澜不惊,红润的唇瓣正默默地抿着茶水,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风华,酒楼内的女子一个个春心摇晃,一双双勾魂的水眸有意无意地朝着元祈身上瞄,但元祈却仿佛没有见到一般,依旧面无表情地自顾自抿着茶,令那些个女子更加沉迷不已。

冷闵皓长得也非常俊美,但是他的俊美与元祈是完全不同风格的,元祈的冷,属于冷漠,他只是不想搭理一些人罢了,其实内心深处还是火热的,他还有希望,还心中的火焰还在燃烧,所以他的冷,冷在外表,但是冷闵皓却完全不同,他的冷,冷在内心,冷在灵魂。

与元祈和冷闵皓不同的是,文天衍却是一个温暖的人,从内到外,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息都是阳光的,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俊逸挺拔的外表,再加上开朗阳光的个性,文天衍向来深受瞭月国少女们的喜爱,不过,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从不乱搞男女关系,在他看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很重要的,那是名分,两情相悦也是很重要的,那是爱情,两者缺一不可,说白了,他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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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是个是非传播之地,文府发生的事情,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的了。

“你听说了吗?昨个儿拜堂的时候,寂香公主将那只代替她丈夫的公鸡给杀了。”

“你这个消息早已经过时了,我可是听说,昨儿个晚上,文夫人陪着寂香公主打了整整一个晚上的马吊,据说,寂香公主赢了好多钱。”

“是啊是啊,这个我也听说了,据说寂香公主开心得不得了,打完马吊后,既不向公婆请安,也不睡觉休息,而是上街疯狂购物了。”

“对对对,我听说啊,那个寂香公主是个财迷,一见金子银子,那个眼睛啊,笑得跟一弯月亮似的,可迷人了。”

……

一听财迷这两个字,元祈的唇角微微翘起,想当初,她也是个财迷,就算有天大的不开心,只要金子从她眼前一晃,她那琉璃般的眸子立马便弯成了一弯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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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叔嫂不打不相识

“看来,昨天,咱们是错过了一场好戏啊,都怪我娘,若不是她强逼我代替大哥拜堂的话,我也不至于错过了这场好戏呀。”文天衍一脸惋惜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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