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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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大厅里都静默了,瞧他那义愤填膺的样子,好像是已经无法再忍耐下去,一下就爆发出来了。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怒火冲天之下,电话那头的乔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会不会被他吓到,电话的话筒直接掉到地上?还是会被吓哭?两个大人都不由自主地为那个孩子感到担忧,恐怕他长这么大以来,都没有被谁这么大声的吼过吧?这会儿只怕已经被吓傻了。

�谦谦在不顾后果地吼完了一轮之后,竟然也没有挂电话,似乎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一句什么,他奇迹般地立马换上了笑脸。

�满意地点了点头说:“唔,这才对嘛,以后你就用这样的声音和人家说话,知道不?不然我就不带着你演谍中谍了哦!还有啊,你明天早上起床别忘了去锻炼身体哦,间谍都要钻水管,爬玻璃什么的,体力要跟上才行啊!”

�接下来又是一大堆的废话,好不容易等到他闲聊完了,南宫暮雪才朝他招招手,示意他走过来。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了,让她很有想要八卦的冲动。

�小人儿还没走过来的时候,封予灏忍不住用手指轻敲桌面,小声提醒道:“请你保持好一个做妈咪的最基本姿态。”

�这女人一旦变得八卦的时候就会很可怕,完全会变成那种街头巷尾,吃饱喝足之后摇着大蒲扇,坐着小板凳在嗑瓜子聊天的师奶。这种形象是极其可怕的,每次一看到苗头不对,他就想拔腿逃跑。

�冷冷地赏了他一个白眼,南宫暮雪奸笑着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别管!在旁边待着!”啰啰嗦嗦的,干扰她和儿子交流。

�等到谦谦来到他们身边时,她果然换上了两眼发亮的神情,很是八卦地问道:“儿子啊,你今天怎么敢对你的爱人大声说话了呢?平时不都轻声细语的吗?吵架了?你们俩要分手了?你终于忍不住要甩掉他啦?”

�连珠炮似的一堆问题甩出来,让人有些应接不暇,封予灏更是头疼地用一只大手撑着自己的额头,真是看不下去了……

�静静看着她好几秒钟之后,谦谦才大声地抗议道:“臭妈咪!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乔丹不是我的爱人!我们只是约好了长大后一起出去闯世界,哎呀,这种事情,跟你们女人说了也不懂,男人的世界是很复杂的!”

�别看他只有三岁,想法倒是有很多的,至少有明确的人生目标。而乔丹则是他决意要带着一起成长的好伙伴,无论如何都不会丢下他不管的。

�不过这些跟妈咪说了也没用,男人之间的友谊,还有那份血性的义气,女人又怎么能明白呢?如果回到古代,他一定会成为一位名气不小的大侠,从小就有这样的气质了嘛!锄强扶弱什么的,他一直都有在做啊!

�不屑地用眼角余光瞥了他一眼,南宫暮雪凉凉地说:“这么屁大点的小鬼,能闯出什么世界来啊?”当年像他这样的年纪,她的理想就是做个公主,一切都有人伺候着,现在看来好像差距也不大。

�“我们要去闯好莱坞,拍《谍中谍10》!”声音响亮得能把天花板都掀翻了。

108章 你就是那个例外[文字版vip]

�“噗——”这回破功的是封老大,他实在不能在听到儿子奇怪的论调后还能镇定自若,这个志向也太那个了吧?居然从现在开始就立志要去做个电影明星?能打吗?能亲自上阵去表演那些惊心动魄的场面吗?

�小小年纪看到人家演个大英雄就羡慕不已,也不看看实际情况。这年头演戏的一大堆,但是能出名的能有几个?真正大红大紫的又有几个?

�不就是看人家拍出来的效果很惊险很大气么?那是特技好不好?经过专门训练的,而且还有替身演员,除了身手要矫健之外,还得演得像才行。两个小破孩还要立志去闯好莱坞?很好,很强大,终于明白什么叫“初生牛犊不怕虎”了。

�一脸嫌恶地递过纸巾给他,南宫暮雪转头看向谦谦说:“所以你们是想去做阿汤哥?有人家帅气有人家那么酷吗?”

�她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要做观音菩萨,尤其是在看了《西游记》之后,就觉得观音比谁都牛叉,连孙悟空那泼猴都要对她俯首称臣,如来也不得不给她几分面子。

�也许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吧,现在儿子的梦想也不输于她的,甚至还要强悍很多倍。因为人家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梦想,还是两个人共同的愿望,貌似连角色任务都分配好了。他们估计是代沟太大了,所以没有办法理解小孩的世界……

�他们的吐槽完全不被谦谦放在眼里,他很是淡定地回以一句:“阿汤哥怎么了?我们走的是不同的风格和路线啊!再说了,等我们长大的时候,阿汤哥都已经息影了,到时就是我们的天下!嘿嘿!”

�瞧他那志得意满的样子,仿佛阿汤哥之后,影坛就不会有新人去接班演那《谍中谍》,人家制片商就等着他长大似的。

�封予灏只是浅浅地瞥了他们一眼,云淡风轻地说:“儿子啊,我刚才下来吃饭的时候经过你的房间,好像看到有一张什么东西在墙上乱飞呢,是不是有什么没贴好?”

�此话一出,小家伙立刻就像一枚火箭似的,飞奔而去,生怕他那幅宝贝的画就这样被风刮走。什么都可以丢,唯独革命友情不能丢!

�好笑地看着那略显得圆润的小身子急匆匆地上楼,南宫暮雪似笑非笑地斜睨身旁的腹黑男,言不由衷地赞道:“行啊你,现在随便一句话都能把人给支开,厉害啊!说,最近你们父子俩又有什么阴谋诡计瞒着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别以为她一天到晚在家做主妇就什么都不懂,虽然她晚上偶尔也要练一会儿瑜伽,或者在房间里看看学术方面的期刊什么的,但她还是知道有两只腹黑的狐狸常常背着她在书房开什么秘密会议。

�如果不是有计划要瞒着她,父子俩是不会突然之间感情变得那么好的。也不是说他们平时就不好,而是因着某种特殊的目的,他们就会变得“如胶似漆”起来。

�她能理解大家对她的爱护和关心之情,可也不表示怀孕了就要做个废物,至少她认为自己还是有那个能力去参与行动的。手脚不行,不是还有脑子吗?出谋划策什么的总可以吧?说不定她的点子比他们想的都要好呢!

�被她狐疑的眼光看得全身都发毛,封予灏还要故作坚强地扯出一抹笑意:“怎么会有呢?你儿子不过就是经常来骚扰我,要我教教他,怎样才能让那个乔丹变得更加开朗外向而已。就算儿子有什么诡计也不可能会告诉我,他向来都是单独行事的。”

�这话不假,就好像上次打电话去捉弄富森克茨一样,完全是他自己的意思,想到就做了,根本就不会通过他们这两个家长的同意。

�再说了,很多都是孩子临时起意的做法,他们不可能整天都盯着孩子吧?尤其是他们家这个,就像是脱缰的野马似的,管都管不住。就算看着挺老实的,但谁也不能保证他的小脑袋里没有什么想法。

�半信半疑地盯着他好半响,南宫暮雪才幽幽的说:“好吧,我姑且相信你了。要是有事敢瞒着我,你们俩就给我小心点!哼哼!”

�最烦像个闲人似的整天待在家里了,好不容易发现一点苗头,谁知这腹黑的死男人还断掉了她所有的幻想,还想着要去参与一把的说。

�不管他们的计划如何,哪怕真的瞒着她,那也没有关系,她总有办法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不无聊。谁规定大肚婆就要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

�于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上午,父子俩都不在家,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她就挎着包包开车出门了。怀孕对她来说并没有丝毫的影响,她依然像以前那样生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行动上稍微注意一点,仅此而已。

�专门挑了一家和安舜禹的公司毗邻的商场去逛,其实她也没有什么要买的东西,单纯只是想撞上一个“凑巧”。当然,偶遇这么狗血的剧情是不会从她这里出现的,只不过她觉得地点要是比较近一点,至少不会让人家有拒绝的理由。

�眼看着时间已经临近中午了,南宫暮雪这才气定神闲地拨出了某个号码,对方几乎是在电话刚响起的时候就立马接通了:“暮雪?!”

�从那略带着颤音的效果中不难看出,声音的主人此时情绪很激动,甚至因为这个来电而显得兴奋异常。

�安舜禹知道,自己的手是在轻轻颤抖着的,以为已经死心了,在看到手机屏幕上跳动的那熟悉的名字时,才知道自己原来还不曾忘却这个人。所谓的尘封的一颗心和所有的感情,只因着她的一个来电,就再度破茧而出,来势只凶猛,挡都挡不住。

�明显能感觉出他的激昂情绪,即使隔着电话,南宫暮雪还是可以想象得出他现在的激动表情,自己也觉得尴尬。

�轻咬了一下嘴唇,故作轻松地说:“我就在你们公司旁边逛商场呢,不知道有没有人可以请客吃个午饭呢?”那口吻就像他们以往经常开玩笑时一样,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两人的关系还是和原来没差。

�有时候也想过,自己这么做会不会显得不太厚道,甚至很卑鄙?毕竟她一直都知道安舜禹对自己的感情,也知道他还没有放下——纵使他曾许诺过,会尝试着去放手。

�感情的事,大家都知道不是去做买卖,说要就要,说不要就不要。如果能轻易就放下的,那就不是爱了。她不敢断言,说安舜禹有多么多么的爱她,但是她很清楚要从心里拿走一个人的那种切肤之痛。

�当初光是眼睁睁看着老爸离开,都已经痛不欲生,何况是自己所爱的人?就算下了狠心要从心里连根拔起,只怕那根刺上也是流着血带着肉的吧?

�与其让自己忍受那非人的撕心裂肺之痛,那还不如就放任它在原地,虽然偶尔触碰到的时候还是会痛,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一个甜蜜的存在。

�回忆是个伤人的东西,同时也是一种疗伤药,尤其是当你得不到某个人的时候。你会特别珍惜曾经和他(她)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哪怕只是说过一些无聊的话,做着和其他人无异的琐事,都觉得格外珍贵。只因是他(她)。

�所以,对安舜禹来说,不管南宫暮雪最终的选择如何,有没有给过他一个机会,他始终都会把她放在首位。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即使是在将来,只怕还是会如此吧?

�听到她的请求时,他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就立刻满口答应下来:“当然没问题,你在什么方位?我现在就过去找你。”一边问清那边的情况,一边抓起自己座椅靠背的外套,急匆匆地往外走去。

�火急火燎的样子,就像是刚陷入初恋的毛头小子一般,生怕让心上人多等一会儿,恨不得脚底能踩着两个风火轮,这样就可以提速了。

�得到确切的地址后,他连忙开口道:“你先在那里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到,千万别走开!”心急得仿佛他只要晚了一分钟,南宫暮雪就会凭空消失掉,或者没有多一些耐心会离开。这样的见面机会并不多,所以他才会如此重视。

�临出门的时候,还不忘叮嘱秘书:“下午的会议全部都给我推掉,我应该不会回公司了,有事给我电话,不是急事就不要打扰。”从那快步走向电梯的动作,也能体会到他此时的心情是多么紧张和激动。

�秘书就这样怔怔地看着老板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电梯里,还没回过神来。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最近这半年来,老板都像个工作狂似的,每天都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会议一个接着一个的开,忙着到处去开发新项目,马不停蹄地做个空中飞人往返于各个国家之间,好像一停下来他就会很空虚似的。

�虽然看上去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但是身为他的秘书,又岂能看不出区别来?那张俊脸上还是会经常挂着微笑,只是那笑意已经到达不了眼底,甚至能察觉到一丝苦涩的意味来。

�不知道他曾经经历过什么,隐隐发现不太对劲的时候,他和以前就不太一样了,直至那次因为饮酒过度而胃出血。大家都以为是应酬太多所致,可是以往每次陪着老板出席那些场合的时候,他喝酒都很有分寸,知道什么时候该喊停,从来都不会让自己喝醉的。

�是什么原因让他有了这么大的转变呢?从那经常站在落地窗前出神的落寞背影,可以看出一点端倪来,这世界上,也许“情”这一事最是伤人吧?

�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把他们原本何须如春风般的老板,变成了如此境地?现在俨然已经化身为一个忧郁王子了,就连那双剑眉都常常会在不经意之间紧紧地皱在一起。

�静静站在电梯里,看着上方不断跳动的楼层显示数字,安舜禹的一颗心也跟着狂跳不已。他以为以后都不会再接到南宫暮雪的电话了,再也没有机会和她见面,没想到今天居然出乎意料的还能听到她的声音!

�这的确是个值得高兴的好消息,比他谈下一个价值几百亿的项目还要令人激动。看到光亮如镜面般的电梯内壁中,自己那张有些瘦削的脸庞,他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中国有句诗怎么说的来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呵呵,他算是这样的情况吗?从来没有想过要用什么苦情的戏码去引起她的注意,更没有想过要以一个弱者的立场去换取她的一个回眸,只是心不由着自己,那也没办法。

�对着电梯内壁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让它看起来不会显得太凌乱,再将身上的衬衫扯平,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让自己看起来不会显得太糟糕。

�他虽然不是什么游戏花丛的花花公子,却也不会为了见谁而如此在意,哪怕是要去见一个大客户,也不见得会这么重视。

�不得不承认,曲云哲那小子有句话说得很对,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命里的克星,显然南宫暮雪就是生来克他的。没有谁能让他方寸大乱,也没有谁能叫他牵肠挂肚,更没有谁会让他愿意放下所有,只对他言听计从——即使是安老也不行。

�想起这段时间以来做的事情,他都忍不住要骂自己,他竟然可耻地利用了封予馨对他的好,而尝试着去喜欢她?

�最可耻的是,他极力说服自己去对她好,给予她同样的关爱,却往往在对上那双纯净的大眼睛时,有种想要落荒而逃的冲动。

�没有办法坦然去面对她,因为安舜禹很清楚,自己的心里还有某个人的存在,他不可能这么快就把南宫暮雪放下!而他该死的还是去招惹另一个不错的女子了,而且是利用了人家对他的同情,对他的怜悯。

�仔细回想,他都想狠狠地抽自己一个耳光。他不是不明白封予馨对他的日渐依赖,也不是不明白她那双灵动的眸子背后,蕴含的热切希望和满腔情意,但他目前来说,还是做不到去接受另一份全新的感情。

�至少要等到他放下南宫暮雪,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去迎接新的人生,才有可能容纳得下另一个人。每天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她,不管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每一寸回忆都像是渗入了他的呼吸里,不能剔除出来。

�“叮——”电梯发出的清脆声响让他收起了所有的思绪,迈出电梯时,已经恢复了常有的微笑神态。和大堂里的员工随意点了点头,就迈着大步朝外面匆匆走去。

�此时大厦外的明媚阳光照在身上感觉暖暖的,就像他的心里,活像是揣着一个火炉似的,让人觉得很是温暖。他甚至希望,时间能在这一刻就停止,这样他就可以自私地拥有那和她独处的记忆,直到永远。

�是从什么时候沉沦到这么可悲的境地?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只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上已经贴上了别人的标签,是某人的老婆。

�他还记得某人当初英勇地开着车子撞他的场景,所有的故事仿佛都只是发生在昨天,依然在他的脑海中那么清晰。

�就如同她偶尔笑得很灿烂的时候,眼角那浅浅的细纹,一直都清楚地刻在他的心里,从来不曾淡忘半分。有什么药可以让人吃了以后会失忆吗?如果真的有,他愿意去尝试,不是没有想过要花重金去求这样的良药。

�但转念一想,真能忘掉吗?不见得吧?有些记忆深刻入骨髓的,只怕就算是灵丹妙药也不会有那个起效。何况,他也舍不得忘却那个人。

�上到三楼,刚出电梯就看到那抹熟悉的倩影正百无聊赖地趴在栏杆上,正低着头不知道在看着什么,神情还是那么心不在焉,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兴趣。

�额前的刘海因为这个动作而轻轻垂下,遮住了她的侧脸,看不清楚她的眼神,让安舜禹很有冲动想要走过去替她把头发拨开。只有不熟悉的人才会觉得南宫暮雪很冷,虽然她的本性的确如此,但在熟稔的朋友和家人面前,她还是有着自己活泼,甚至是顽皮的一面。

�对于这一点,安舜禹一直都很庆幸,自己还属于这一类人之列。还能见到她惯有的冷漠之下另外的表情,这可是无上的殊荣。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南宫暮雪转过头来,朝他漾出一抹会心的微笑,自然而然地挂在唇边,没有丝毫做作,更没有强装出来的尴尬。

�在商场暖色调的灯光映照下,竟让人觉得格外的温暖。像是远航的人看到了一片雾霭之中的灯塔,这是一种充满着希望的光芒,能轻而易举地就将他心底的阴霾驱散。

�微微一怔,安舜禹很快就回以一个更灿烂的笑容,大步走过去束手立在她面前:“今天怎么有空跑到这边来了?”

�据他所知,似乎她经常活动的范围不在这里吧?要么就是去rhk集团旗下的分公司,要么也是在那附近的商圈。虽然这里也是市中心的繁华地带,但纽约毕竟也不小,能晃到这里来,是不是说明她也有意来看看他呢?

�像是一眼就看出了他心里的猜测,南宫暮雪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说:“没什么,就是在某些地方逛腻了,总会有视觉疲劳,所以就想换个不同的位置去感受一下。你也知道的,大商场大都相似,品牌、布局什么的全都大同小异。不过这个商场里头还有比较多的小铺可以逛逛,也有不少有意思的小东西,但最主要的,也是想顺便过来看看你。”

�尽管带有某种特殊的目的,她还是照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的确是来看安舜禹的,撇开更深层的动机不计的话,算是朋友之间的小聚也没什么。

�她这么大大方方的承认,倒让安舜禹有些不知所措了,愣愣地站在原地,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心底隐隐地就像是有无数朵礼花绽开般,灿烂无比,让他的俊脸也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开心的笑意。

�“呵呵,这可是莫大的面子啊!行,你说吧,想吃什么,我做东。无论你是要吃鸵鸟蛋还是蚂蚁腿,我都想办法给你弄来。”这是他们曾经一起吃饭时,南宫暮雪说过的一句话,那时纯粹就是为了调侃他。

�还记得那个有着东南亚风情的雅座里,她皱着鼻子不屑地说:“原来你请我吃饭就是吃这个啊?我还以为你这样的大老板应该是动辄就随便煎个鸵鸟蛋,或者是用蚂蚁腿酿个丸子什么的呢!真是小气,抠门鬼!”

�嘴里是这么说,但是那天晚上她还是喝下了好几晚海鲜冬荫功,还大赞那汤底够味。那满足的样子,至今都能让安舜禹记忆犹新。

�听到他用自己曾说过的话来堵住她的嘴,南宫暮雪不怒反笑:“你还别说,今天的状态似乎不太想吃那个呢!不如就去你那个餐厅吃香水鱼吧,我都好久没有碰这么重口味的东西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过的日子比人家坐牢的还凄凉!”

�一边小声跟他抱怨,一边迫不及待地拖着他的手臂就往电梯那边走去,着急的样子好像立刻就要吃到水煮鱼才甘心。

�隔着西装外套那略厚的毛料质地,还有一层贴身的衬衫,安舜禹仍是能清楚地感觉到,有着灼人的温度透过她握着自己的地方不断传来。

�也许是心理作用吧,不然隔着这么多的布料,又怎么会感觉到她的温度呢?隐约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强烈而快速,让他几乎都不敢开口,生怕一说话,那颗心就会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就这么任由她拖着自己急急地穿过人流,走到电梯前等待着,这时他才说:“恐怕今天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了,因为那个餐馆我已经转让给别人了,他们换了师傅,估计水煮鱼这道菜也从菜谱上消失了。”

�当初本就是为了她,才会特地去聘请那个川菜师傅的,想着她偶尔过来的时候可以吃到最爱的水煮鱼。

�可是当他决意要学着去放手的时候,害怕再进入那家餐厅会触景生情,会想起她吃水煮鱼时那痛快的表情和大呼过瘾的样子,会想起她那麻得有些红肿的菱唇……

�转手之后,那个川菜师傅也换了东家,他已经无意去打听他的下落。因为不会再有谁,能让他去做这么疯狂的事情,专门请一个厨子回来,只为让某个人一年能吃上那么一两次,他便心满意足。

�果然,这个消息让南宫暮雪很是沮丧,而她更加不能理解的是安舜禹的做法,不由得纳闷地问道:“好端端的你把餐厅转让了干嘛?要转手给人家也不先问问我的意见,你转给我也好啊!可惜了那师傅的手艺啊!我至今想起来都要流口水。”

�尤其是这段时间吃的都很清淡,她就更是怀念那个味道了,恨不得喝下满满一碗飘着红红辣椒油的热汤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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