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1 / 1)
“局长,我让人去取证了,想必过一会就来。不论事情如何,以我们目前所了解的事实还是比较偏向顾小姐和月先生这一边,而且月先生身份特殊牵涉到外交,一些事情还是不能太过超之过急。”
闻言,那龚局长危险的眯了下眸子,阴狠一闪而过,最终温和的点头,“既然如此我们就等一会,不过还是要有个时间界限,就算身份再特殊也不能浪费国家警力在这件事上。半个小时,如果半个小时内没有的话,就必须按程序来。”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其他人自然无法再反驳。
顾琉璃和月明轩还有月梓琪被迫困在了公安局,而熬玖夜在等了几分钟之后俨然明白了什么,想要出去却被龚局长叫住,顾名思义是有事情让他做,实则是不让他出去帮忙。
顾琉璃和月明轩也明白过来,可如今在人家的地盘上,有些事情想做也做不了。
那刚才气焰嚣张的队长和要拉顾琉璃去录口供的警察,纷纷露出有些得意的眼神。
就连那个试图杀自己的人的律师来了,熬玖夜先前留下的那两位警察至今未归。
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那龚局长也放了熬玖夜自由,可就那么点时间,就算是想要做什么也来不及了。
沉着俊颜,事关顾琉璃,而且他们根本不清楚对方为何执意要单独审问顾琉璃,熬玖夜不得不联系姬月珩。
只是这电话还没拨过去,警局里就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人。
望着那清俊冷傲的身影,那刚才还得意的龚局长立刻迎了上去,“什么风把安副检吹来了?”
瞧着那阿谀奉承的笑容,顾琉璃有些别开眼,琉璃色的瞳眸却是忍不住放到这位这位清俊冷傲的男人身上。
似乎是天生的优越感让这个男人习惯了睥睨以前,就算是深处这样的境地,都有着刺痛人的抗拒态度,让人想要亲近却又不敢亲近。
那龚局长刚才就连姬月珩的面子都不给,如今却是给这个男人的面子,不由有些好奇对方究竟是个什么人物?
安副检,难道他是个检察官,可如果仅仅只是个检察官应该还不至于让这个有着弥勒佛肚子的局长这样笑脸迎人。
就连月明轩都忍不住的望了望来人。
“龚局,我今天来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就连声音都泛着冷傲。
顾琉璃看着他将一个袋子交给那个龚局长,上面好像有张纸条,因为距离有点远,她看不真切,却大约可看到那凌飞凤舞的字体是篆体。
篆体算是书法中比较难的一种,很少有人能够写出其精髓,她虽然看的不是很清楚,可就这么模糊的印象都能让她感受到那字中的灵魂,可见那人功力之深厚,不过可惜似乎是打印出来的,没有那种宣纸笔墨描绘出来无可比拟的味道。
不过,这样好看的字体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欣赏,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看得懂。
眼前的这个龚局长,显然是一个不热衷于山水笔墨的人,对于这简单的几个字压根就看不懂。
求救的望向那男人,后者示意他翻开,那里赫然还有着简体的翻译。
然后——
顾琉璃看到那龚局长顿时变了脸,一阵倾一阵白的,立刻转眸盯着顾琉璃,那怪异而不敢置信的眼神让她微拧了下眉头。
这到底是封什么信?
“龚局,这袋子里面是今天发生在路口的监控录像,还有另外一辆试图撞向这位小姐的车也被找到了,嫌疑人正在被带回来的路上,不过这上面有他之前亲口承认与人合作意图杀害顾小姐的口供,我想着这些应该足以让龚局长定案了。”
明明是很轻很淡的声音,可听在耳里有着震撼人心的威慑力。
那龚局长此刻左右为难的怵在那,办也不是不办也不是。
上面来电话让为难一下这位顾小姐,他还以为这顾小姐不小心得罪了上面,却没想到她竟然跟那位认识,而且照着上面说的还是……
两边都不是他可以得罪的,他如今还真是生活在强风中,不论跑哪边都只有被撞死的份。
“龚局长,有些事情难以抉择的时候事实可以替你选择。”淡淡的,那男子又是一句,却顿时让那龚局长茅塞顿开,冲着他感激的笑笑,“多谢安副检提醒。”
随后这才冲着顾琉璃和月明轩道:“既然有证据证明,那还请顾小姐和月先生简单的做一下笔录,然后就可以离开了。”
事情的转变还真是奇特,顾琉璃不由笑笑,并未收回打量那安副检的目光,被转过来的他恰好捕捉了个正着。
顾琉璃也不躲闪,就那么直勾勾的望着,微眯着的瞳眸泛着精锐的光芒。
这个男人亦不是简单的人物。
多年来工作练就了安軺铭眸光比之一般人要锐利很多,很少有人能够与自己对视这么长时间,这个女人算是第一个。
想着今天难得的休息日接到的一通电话。
那个跟自己一样骄傲的男人,何时求过人,今天却不惜放低姿态来求自己帮这个忙。
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就连月家轩少都以身相护?还有那个熬副局长,似乎是这次新人市长钦点的人物。
她在打量对方的额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自己,顾琉璃知道。
只是她从来不认识这样一个人?或者说是这具身体以前认识的?
但如果是这样,这个男人不该用这样陌生的眼神看自己才是。如果不是——
想着他之前说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莫非是认识那拜托之人。
那人绝对不会是姬月珩。
因为之前熬玖夜提到,那个龚局长都不怎么给面子。
她倒是第一次遇到不给姬月珩面子的男人。
事情办完了,那男人似乎也不打算久留,又跟那龚局长说了几句,转身便离开了。
顾琉璃和月明轩录了口供,而熬玖夜则是留下来调查这件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