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可是仔细看,他便能发现这尚未长开的五官之下,有多少与记忆中那个人的相似之处。
周唯一在梦里面梦见亲爱的霍阿姨,他的妈妈,带着他去吃冰激凌。从小到大,爸爸都像一个老妈子一样,叮嘱他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尤其是一吃冰,他就要肚子疼。
五彩缤纷的冰激凌店里,店员姐姐都穿着糖果色的衣服,简直是梦幻的国度。亲妈的妈妈对着他说:“一一?你要香草味的,还是巧克力味的?”
周恪初眼神一点点发暗,周唯一嘴里喃喃着:“妈妈,我要那个,香草的。”
“妈妈。你真好。”他又喊。
不知道是做什么梦,竟然能够笑得那么甜。
周恪初终于抿着嘴笑了笑,然后关掉了床头灯,回到了自己房间里。
夜越来越深了,周恪初洗了个澡出来已经晚上十一点,他放在床头的手机一闪一闪。他心底微微有些异样,吹完头发之后,翻开了收件箱。
“我们分手吧。”陆横波写道。
时间是十点三十五分,应该是她回到家就发出来的。念书的时候,陆横波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都是坚决而没有余地。
周恪初看着手机发呆,眉目之间有些疲累。手枕着头发靠在床上,没有回复,就直接放下了电话。
他关掉了所有的廊灯,只开了一盏床头灯。
只有在这幽暗隐蔽的空间里,他才敢让自己稍稍回忆一下过去。
高中毕业之后他去了剑桥读药学,刚刚去了医学院才知道这里是多么枯燥。同学都是一群无聊的英国佬,好多都是美人眼中的loser。
周恪初那时候刚刚订婚,对家里安排的未婚妻真是看都不想看一眼,出了国,立刻就如鱼得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通通得了f。
不得已便要去找教授,于是在那时候便认识快要毕业的陆横波。恋爱这是谈得那样顺其自然,就连分手理由也那样正常:陆横波要毕业了,并且不留在英国,她要去波士顿。
分手那天,周恪初喝醉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哭得跟傻子一样。
命运就那么奇怪,在那一天,他第一次见到霍明朗。
并且在那一天,就上了她。
周恪初想到这里,偷偷拿出了自己的钱包。
毫无疑问,他在听到陆横波的求婚之后,几乎下意识就将钱包扔在桌子上。他丑陋的心,在最柔软那一层里,告诉他那么做。
他可恶地想,陆横波看到照片之后,一定会主动分手的。
周恪初掏出那张藏在背后的照片,暗黄色的灯光下,霍明朗的眉眼隐在阴影之中。
他带着薄茧的手指慢慢地摩挲着照片上的人。记忆里的五官,鲜活而美好。
突然寒意四起,恨意难消。就这样一个人,不但抛弃了他,还将未满月的亲生儿子抛弃。
他现在还记得,伦敦的圣诞节,下了第一场雪,他喝醉在家,迷迷糊糊之间听到有人敲门。
极为烦躁,他揉揉惺忪的眼,打开门。
圣诞老人给他送来了礼物,是一个孩子。附带出生证明,小孩子出生在纽约州的一个小镇上。母亲的名字是霍明朗,父亲是他。
那一刻,他开始恨霍明朗。
然后每一个月,每一年,在无止尽寻找与等待之中,这份恨意就更深一层。
最后,时至今日,一颗想爱的心,已经被恨意折磨到残缺不全,难以为继,只能接受现实,希望江湖里也不要再见。
周恪初猛地就掏出了那张照片,一下子扔进了床头柜的抽屉里。那里面还躺着他犯贱甚至去偷来的一张证件照。
总有一天要烧掉它。他想。
他又马上拿出了手机,翻出了陆横波的那条短信,编辑回复:“我不同意分手,明天是否有时间,我想跟你谈谈?”
十分钟之后,陆横波回复到:“十点钟,我家旁边的咖啡馆。”
第10章 chapter10
第二天周唯一便起了一个大早,今天是星期一,是爸爸定期送他上学的日子。每个礼拜也就这一天,他不是坐着司机的车去学校。
周恪初昨晚没有睡好,起床的时候带着两个黑眼圈,一同吃早饭的时候还被周唯一笑话:“爸爸,你成国宝了。”
有儿子还真是闹心。周恪初把烤好的吐司片放到小朋友面前,又给他倒了一杯牛奶,戳了戳他的脑袋:“快吃。”
“别这样戳我,同学们都说这样会变傻的!”
“哼,你已经很傻了。”
“我才不傻!我上次数学小测验还得了100分!全班只有我一个人!你不是签过字了么!你应该知道的!”
周恪初想都不想就反驳他:“那看你在霍阿姨面前那副蠢样。”话说完,才知道失言。他不该提她的。
周唯一瞪了瞪眼,刚才爸爸是在说妈妈么!他捂着嘴偷笑起来,直到出门了才跟他爸爸说:“你不知道,爸爸,我这叫情商高。”
“不知道是谁教你的这些乱七八糟的词汇。好了,把安全带系上。”
到了学校,周唯一笑眯眯跟他爸爸告别:“爸爸,你别忘了来接我啊!”
周恪初看着小家伙蹦蹦跳跳的背影,有几分钟的愣神,他抬眼看了看手表,还有一刻钟上课,于是他便下了车,在周唯一没有走远的时候喊道:“一一?”
周唯一转过头:“啊?爸爸?”
几步路,周恪初很快就俩到他跟前,他蹲下了身子,与小朋友平视,十分认真地问道:“一一,昨天陆阿姨要跟爸爸分手,你有什么感受?”
“这个……”周唯一皱了皱小眉头:“陆阿姨人挺好的,是一个很好的女朋友。如果你们要分手,一定是有原因的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