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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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新主人体恤它,一脚没有踢到它的身上,狗知恩图报,更是铁定的认主了,这个新主人不禁给它把断腿治好了,它犯错了,还没有责罚它,只是好言好语的跟它说着话,不管它懂与不懂,它只是知道这个主人比原来的主人好。

紫薇可没有心情琢磨着狗是怎么想的,她心里惦着向阳,希望他不要怪她,爬起来就去追赶向阳去了。

狗见紫薇不要它,爬起来就跑。就急了跟在紫薇身后,汪汪的大叫着,希望引起主人的注意,把它抱回去。

这个不知趣的狗,在她身后大叫,搅得紫薇心里毛焦火辣,她转过身子,从地上捡起一个石子,朝着狗砸过去。怒不可遏地吼叫着:“滚,不要跟着我,你是个惹祸狗。把公子气跑了,我现在要去找公子。”

这声怒吼像炸雷一样滚动着,传得很远很远,吓得狗止住了脚步,不敢大声叫唤,只是十分无奈的瞧着发怒的主人,呜咽着认错:不该贪吃,惹主人朋友生气了。

这个声音传得很远很远,传到向阳的耳里,愤怒的向阳如同涨满河槽的洪水,突然崩开了堤口,咆哮着,势不可挡地涌进了大街。路上的行人见他暴怒的像一只狮子,个个纷纷躲避,生怕触到了霉头惹上一身的骚。

他无视路上探查的目光,毫不掩饰自己愤怒的模样,怒到了极点,那两颗如黑宝石似的圆圆眼珠要突出来了。他的脸扭曲成暴怒的狮子,一张阳光惯了的面庞,燃起火来格外地可怖,如同温顺的的兔子忽然尖叫着露出尖利的牙,张嘴就可咬人。

不错,就是你错了,不然他的阳光灿烂的笑容哪里去了;就是你错了;不然他如何燃烧着,引燃着周身的空气,树林里惊人的安静,却让怒吼撕扯你的心跳。

错了!都是你这个恶女错了,你把我当什么?我问你,你把我当成了什么?

你对谁都是赞赏,对府里的公子赞不绝口,特别对狩琪称赞有加,俯首帖耳,他每说一句话,你都点头称是,从来不忤逆他。

水芝寒对她冷冰冰的,她也从不说他的坏话,还时常看他的脸色行事,叫她练武她也就练。

袁野对她邪邪的,从来都没有出言赞过她,他自己选择出府,她还把赢来的青楼送给了他,让他在外面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曹风更是不用提了,他根本就不敢接近女子,接近女人就心慌气短流鼻血,据曹风说,这个女人活活气死了他的父亲,曹风对她只有恨,没有好感,曹风离府,她还专门给王爷写了一封推荐书,现在曹风也找到了英雄用武之地,当上了副将。

只有他给她做过风筝,为了一锭银子报恩,刻意的巴结过她,反而引起她的不满,经常欺负他。

典型的一个欺软怕硬,专门挑软柿子捏。

见面专门挑他的刺,不是讽刺就是挖苦,对他最不敢兴趣,连那只从未见过的流浪狗也学会看主人的眼色行事,狗仗人势的欺负他,真真是气得吐血。

这口恶气如果不出真是妄为男人。

这个恶女?上辈子欠你的,这一辈子入府来还债!

哼!

向阳恨恨的越走越快,走得急了,脚下踩着一个硬东西,他低头一看,地面突出了一块尖石子,石子踩在脚底下,把脚板心也给踩痛了,他没好气的朝着石子踢过去,石子随着力道远远的踢到了路边的一个小溪里,沿着水面,打着圈圈划过去,打破了平静的水面,在静静的水面荡起了涟漪。

向阳此时的心如被划破的水面,在心里荡起了一圈圈的波纹,前尘往事在他的脑子画起来一个个圈圈。

今日不知怎的,袁野和曹风的影子反复在他的脑子里出现。

曹风和袁野已经离府了,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把两人当成郡主的夫侍。

他在她身边呆了这么久,从来就没有听这个女人提起他们,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就当府里没有出现过他们的身影,他们已经成了路人,远远离开了人们的视线范围。

是好是坏自然也就没有人再去评判了,知情的人都知道,两人离府与她有关,是被她逼走的。

他们走了,去过自己的生活也许对他们是幸事,他们可以在外面有更大的拓展的空间。

可他留在府里,掀开红袍撑起一张大伞,为这个恶女遮风挡雨,风里来雨里去,躲避着冷箭,过着刀光剑影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这个恶女从来就没有给他好脸色看,对他百看百厌,鸡蛋里挑骨头,把他说得一无是处,竟然会为一只流浪狗动手打他,当着他的面堂而皇之公然宣称:“狗是她的朋友。”

“何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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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 向阳身世

“狗是她的朋友。”

紫薇一句无心的话令向阳浮想联翩,向阳无法理解,狗可成为紫薇的朋友,紫薇为何不把他当成朋友,善待与他。

他想不明白,在紫薇的眼里,为何他看见的是嘲弄,而不是友善

“那他在她的眼里是什么?

“难道他就这样令她生厌。”

向阳把进府以来,紫薇苏醒以后的过往联系在一起,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在他脑子里放大了一幅幅僵硬的表情,她叉着腰,站在院子里,提着八哥,叫八哥嘲笑、戏弄着他,有如皮影戏里剧情的特写,久久地定格在了他的脑海里。无法消散,他的心凉了一截。沉到谷底。

“生亦何欢,死亦何趣。”曹风临出府时对他讲过的一句话,此时在他耳边回响着,当时,他不明白曹风为何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此时他明白了。他话里另有深意。

向阳为她遮风挡雨,承受着一切一切,这是他的责任,是身为贴身侍卫应该做的事情,可是这个女人,从来都是理所当然享受着自己赋予她的一切,她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他的付出。

这个女人正眼都没有瞧过他一眼,不给他一个肯定目光。令他心寒,怎可为她而生?生亦何欢?

今日早膳未用,生怕她有一丝闪失,赶到赌坊把她救出来。明明说好了请他吃大餐,可是这个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快走到好再来酒楼时,临时变卦跑到豆腐脑摊子上卖豆腐脑喝,这个女人成心就是与他作对。

好再来去不成了明说啊,干嘛糊弄他,给他买了十个包子让他填肚子,为了一只狗,她却把世上最好的稀世珍宝拿来救狗的命,为狗治腿。

“我是她的夫侍,在她的眼里,我难道连一只狗都不如,把我当成了什么?,狠心的女人,恶毒的女人。”

向阳恨恨的咒骂着

呆在她的身边,为她出神入死,死亦何趣?

紫薇没有想到她的一句无心的话,一个欠思考的冲动,触及了向阳内心深处最不为人知的秘密,他长着一张圆圆脸,喜欢穿着艳丽的红袍,在阳光底下,艳丽十足,给人一副阳光明媚的感觉,而忽视了他内心深处的最为柔软的地方,就是男人也有着自己的自尊和尊严。

他平时只是用灿烂的笑容来伪装着自己,让别人误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他用阳光遮住世人的眼光,给人一个错觉,此人不可俱,从而把自己给保护起来了。

他喜欢别人把自己看成一个头脑简单的人,行事鲁莽的人,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只有这样他才会在郡主府安得广厦一间,向家寒士俱欢颜。

寻到一安身立命的净土。博得王爷的喜欢,他的家族的人才会高兴,他的父亲才会在家族的地位稳如泰山。

向阳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心里异常难受,无法排解,他冲到无人的地方,对着空旷的地方放声呐喊:“啊啊啊,为何这样待我,我做错了什么,连老天也不帮我。”

嘶吼声吓得树上的小鸟,扑腾着翅膀惊飞了。

吼完以后,向阳瘫在草地上,四脚朝天的躺在草地上,四肢软软的不愿动弹,两眼直直的望着蓝天,像水芝寒那样望着蓝天,好似在问天:老天,为何你不帮我?

好半天向阳的身子才动了一下,他伸出手指着蓝天,责问着上天:“|你有着一张欺世盗名的骗人的嘴脸,蓝天白云,白云悠悠,为何我的心这么痛?无法开朗起来?你不帮我解忧,我还祭拜蓝天干什么?”

蓝天白云不语,无法回答他心中所思所想,最后向阳收起问天的目光,从地上爬起来,拖着疲惫的身子,满脑都在想着:“我是什么?我在她心里到底是什么?我为何而活?为谁而活?”的问题,漫无目的的行走。

他感到孤单,寒着脸行走在街上,街上的行人见他神色极其难看,悄悄打量着他,纷纷绕道而行,离他稍远一些,免得触怒了这位公子,人们的规避引起向阳不满,向阳瞪着充满血丝的大眼,怒视着看着他的人们:“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滚!”

他的行径引起人们的不满,有些人瞪了他一眼,回敬了一句:“疯子。”

人们纷纷像躲避瘟神一样避开了他,向阳一个人孤独的走在热闹的大街上,这里的热闹已经离他很远了,冷漠的外表令人不寒而栗。

街上热闹远离向阳,他低着头走了很远很远,走得双腿都有些麻木了,他也不知自己要往哪里去,他只是漫无目的的如僵尸一样行走着。

在一个空旷的场地里,人们围着一个圈,圈里面的人们传来叫好声,向阳出窍的灵魂似找到了感觉,他呆立了一会儿,准备离开这里。

又一阵叫好声不断传过来,催促着向阳不知不觉的挤进人群里。见到一个上十岁的小男孩在卖艺。他拿着一把大刀挥舞着,耍枪弄刀,动作娴熟,看上去很有几分功力。

大家便热烈鼓掌。接着小男孩开始表演下一个节目,只见他连续翻了几个倒立,身体在架台上旋转,小小的身子在寒风中微微颤动。

向阳见此情景,心阵阵抽痛,望着小男孩卖艺的身影,久久的伫立着。

小男孩卖艺完了以后拿起破碗,朝着围着一圈的人说道:“叔叔伯伯们,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今日小五卖艺为的是救命,爷爷与我相依为命多年,生病无钱医治,我就出来卖艺,请叔叔伯伯行行好,看在小五努力卖艺的份上打赏几个铜板,救我爷爷。”

破碗里叮叮当当的零零落落的落下了一些铜板,当碗伸到向阳的面前时,向阳眼睛只是定定的盯着铜板出神。

小五哀求着:“哥哥,请赏几个铜板吧。”

哀求的声音把向阳拉回来,向阳抖动着空空如也的袍袖,叹息了一口气,都是这个恶女害得他成了最穷的公子,幸好他还藏了一锭银子,许久没有见到袁野了,近几日手气不顺,准备装门面出府找袁野下棋喝酒,顺便找他下注赌几两银子度荒年。

现在看来这个希望落空了,他把最后的一锭银子从怀里摸出来,塞进了小男孩的手里:“小弟弟,快回家,去给爷爷治病吧。”

小五弯腰行了个大礼:“谢谢大哥哥,时候尚早,我还可在耍会拳脚,多挣一些银两回去。”

小男孩把铜板收拾好,就向四周的观众抱拳行礼,说了一番场面话:“谢谢叔叔伯伯,谢谢叔叔伯伯,小五再给叔叔伯伯耍一套拳法吧。”

话毕,小男孩马上扎好马步,出拳划掌。一套拳法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小五表演实在卖力,浑身都是汗,围观的人们叫好声不断传出来,以此鼓励小五。

人们的叫好声向阳没有听见,小男孩的身影深深的吸引了他,在他的眼前,只是看见男孩出拳,闪腾跳跃的身影,这个身影在他的眼前晃动,与另一个身影重叠在一起了。

小时的一幕幕在向阳眼前闪烁着,他记得她临出门被家族的人送上马车的时候,母亲拉着他的手,告诉向阳:“孩子,滴水之恩当思涌泉相报,王爷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到了王府,好好听王爷的话,好好的侍候郡主,博得王爷的欢心,我们的家族就会兴旺发达,就会在山庄占有一席之地,振兴家族,就靠你了。”

向阳似懂非懂,点点头,算是回答母亲,等他慢慢的长大以后,他才明白了,原来他是向家庄的少庄主。

山庄是由向姓,袁姓,王姓,陈姓四大姓氏组成的。

隔几年由四大家族的族长,通过比武的方式选出武功高,德高望重的贤者担任山庄的庄主。前任庄主由袁姓家族的族长继任,袁庄主是个武痴,武功极高。一心追逐武功的最高境界。想在他继任期间,把山庄推上武林霸主的地位。

他野心勃勃,把自己的想法与袁家的四大长辈密谋,征求他们的同意,谋求他们的支持,依靠他们的力量,准备崛起。

他违反了四大家族定下的规矩,参与了江湖争霸,后来与人结怨,山庄寡不敌众被仇家所毁,袁庄主也被仇家所杀,他们为了赶尽杀绝,到处买凶派人追杀山庄的人。

为了保存实力,山庄四大家族悄悄密谋,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决定化整为零,以求东山再起。同时约定谁有能力把他们的山庄重新崛起,谁就是下一任山庄庄主。

他们经常来无影,去无踪,居无定所,漂泊不定。成为江湖中最神秘的人。

他们聚在一起很难,怕人多势众,容易引起仇家的注意,寻到他们落脚的地方,一举迁灭他们,山庄将永无翻身之日了,于是,他们决定不见或者少见为妙,有事飞鸽传书互通有无。

就这样四大家族的人从此不再相见了。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七章 振兴向家

有一天,当向阳的父亲,向振武正在院子里习武,无意之间,他看见了空中有一只鸽子在飞翔,他停止了习武,走到墙边取下剑鞘,把剑插进去,挂在墙上。

眼睛直直的注视着鸽子飞行的方向,他认出来了这一只鸽子是袁姓家族袁明祥养的信鸽。

从鸽子飞行的速度上看,估计鸽子爬上涉水,飞行了几天几夜了,已经极为疲劳,翅膀张开的力度不是很大,有些耷拉着往下倾斜。

“何事令信鸽如此辛苦,不辞万里,爬上涉水也不休息还在飞行着?”向振武暗暗嘀咕着。

他心里一动,从屋里端来了一碗吃食放在院子里,口里发出“咕咕”呼唤信鸽的叫声,信鸽听到熟悉的呼唤声,马上一头栽下来,落在了院子里,慢慢的走向吃食,他悄悄挨近信鸽。

信鸽见识过他与主人见面时的情景,因此也不惧怕他,见他走近,没有躲避振翅高飞,还在哪里不紧不慢,慢悠悠的吃着。

鸽子又饿又渴,很快就把碗里的吃食吃光了,还舍不得离开,在碗边啄着碎末。

他朝一个家丁使了眼色,这个家丁很机灵,老爷的一个眼神马上心领神会,明白老爷的心思,他进屋马上端来吃食和一碗水,悄悄的搁在地上,远远的站着。

这个鸽子也是见过世面的,对熟悉的人不害怕,它对与主人熟悉的向振武颇有好感,冲着他发出“咕咕”的友好的叫声,继续在他的面前又是吃食,又是昂起脖子喝水。

他趁鸽子吃食吃得很欢畅时,口里发出“咕咕”声音唤着鸽子,解除鸽子戒备之心。

鸽子不理会“咕咕”的叫唤声,耸拉着翅膀,埋头在碗里吃着,他悄悄的挨近,一把抓住了信鸽,从它的腿上抽出了一根绑好的竹筒,从竹筒里抽出一张卷起的纸条,展开一看,就明白了袁姓家族的人掌握了什么信息。

他照原样把纸条塞进竹筒,绑在信鸽的腿上,信鸽吃饱喝足了以后,飞向空中,围着他的院子在空中盘旋了三圈,表示感谢以后,振翅高飞了。

望着鸽子扑腾着翅膀振翅飞翔的身影,渐渐的在远方只是出现了一个小白点,他的眼里噙着笑,一个计策在脑子里形成。

晚上,他一直在院子外头徘徊着,远远望着窗户外透过的一明一暗的烛光。沉默着。

晚风送过来夫人哄着孩子睡觉的催眠曲,低低的吟唱声搅动了他内心深处最为柔软的一面,他作为向家的长子,奉子成婚,娶了王姓家族的长女,生下了第一个儿子。

巩固了他在家族中的地方,提高了向家的声望,向家得到王家的支持,取代了刘家成为第二大家族,众观形势,向家可以与最有实力的袁家相抗衡,争夺下一任的庄主。

袁家的一切动态他都要掌握,作为他下一步决策的重要依据,从纸条中他得知了,袁家掌握了最为重要的信息,王爷在为郡主挑选冲喜夫侍,这个信息无疑是最为有效的,如果攀上了王爷这颗大树,无疑是寻到了一个保护伞,可以助他早日实现父亲的夙愿,成为山庄的下一任庄主,为向家光耀门楣。

他在屋外徘徊着,不知如何跟夫人开口,向阳是他与夫人成亲以后的唯一的一个爱子,从小他乖巧,听话,夫人为他倾注了所有,十分痛爱他。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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