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叶海唯楞了一下,说,“你问这个做什么?”
“副市长今天来找我了,说想让他宝贝女儿回来,他还替他女儿向我道歉。”
“那你原谅罗清雨了?别忘了,她差点绑架了钱童儿。”
叶海唯这一说,季小婉突然想起来还有这件事,季小婉想了想后,对着罗堂说,“我想要你女儿给钱童儿陪个不是,要当众的,最好可以上电视的那种!”
罗堂听着差点气到吐血!他现在最怕的就是再闹什么新闻,可这丫头的要求,真的有点过分了。
“季小婉同学,我这个当父亲的,都已经向你低头认错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的女儿,派人绑架我的同学不说,还想对我同学施暴!我刚才一时气糊涂,把这件事给忘记了,现在才想起来!你的宝贝女儿如果不乐意跟钱童儿当着全市的面跟她道歉,就别指望我会帮你把她救出来。”
季小婉说这句话的时候,叶海唯听见了的。
叶海唯感觉,季小婉现在说话的时候,气势挺浓的!还很嚣张霸道呢!
叶海唯就是喜欢听她这个调调,就是想看见她嚣张,就是想让她对她自己不喜欢的人嚣张,把那些想欺负她的人,统统踩扁在她自己的脚下,让她感觉到什么叫报仇的快感!
他要把她宠得无法无天,杀人越货他都乐意帮她擦屁股!
那个罗堂算什么东西,活该被他小婉折腾!
叶海唯拿着手机的时候,嘿嘿笑了两声,那笑容,真心邪恶!
瘸子老三看见了,他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罗堂听见季小婉那话的时候,真的气得差点想冲过去甩她两巴掌,可是他知道,如果他动手打了这个丫头,估计他明天就会收到他宝贝女儿的尸体。
为了他的宝贝女儿,罗堂忍了忍后,说,“好吧,这件事我会好好安排的!你把我女儿放回来,我会让她当众向你同学道歉的!”
得到罗堂的保证之后,季小婉终于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她拿出手机,对着叶海唯说,“把罗清雨放了吧。”
叶海唯又笑了一下,说,“知道了。”
看在季小婉和罗仁的面子上,叶海唯不打算再折磨罗清雨了,他吩咐了小五,把罗清雨放了回去。
罗清雨被送回家的时候,她整个人都瘦了好几圈,罗清雨的母亲看见罗清雨眼神呆滞的模样,直接哭成了泪美人,罗堂知道罗清雨经历了什么样的场面,但是他的老婆还不知道,这要是让他老婆知道自己宝贝女儿被那些流浪汉甚至是被一群狗给那个的话,估计他老婆直接跳楼自杀去了。
罗清雨回去后,罗堂并没有履行他的承诺,他没有让自己女儿上电视向钱童儿道歉,但是罗堂自己上了一回电视,痛骂那些绑架他女儿,虐待他女儿,把他女儿弄成了抑郁症,罗堂竟然利用自己宝贝女儿悲惨的遭遇,博得了庆市好多一批百姓的同情心。
罗堂的政治地位上去了。
当易淩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差点笑喷了!这罗堂的确有点能耐,难怪以前他的官路走的这么顺风顺水。要不是他们两兄弟现在强强联手,恐怕他们真拿罗堂这老狐狸没辙。
庆市当今的市长林庆南,他没有多少强力的背景,只靠易淩这个金主帮他打通官路,而林庆南给易淩的好处,自然是很多很多的。这次,罗堂的地位上去了,林庆南这个市长的位置,也就有点危险了!
不过林庆南也不是个好惹的家伙!想想,一个没背景没家事的人,竟然有本事爬到市长这个位置,而且,他现在才四十岁!他这个狐狸脑子,也不是白长的。
林庆南为了报答易淩抬举,他开始四处找罗堂的麻烦。
罗堂答应季小婉说会让女儿当着电视上给钱童儿道歉的,但是季小婉等了好几天都没等到,等到的却是罗堂说自己女儿得了抑郁症无法说话的消息。
季小婉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她清楚的知道一点,就是这个罗清雨,是不会上电视和钱童儿道歉的。
知道这个结局后,季小婉没有生气。她也不打算再去向罗堂追讨什么理由。因为她没这个能耐。
其实,不管罗清雨是不是真的得了抑郁症,季小婉都是羡慕罗清雨的,她羡慕罗清雨有个好父亲,可以站出来为她说话的好父亲。如果今天,得了抑郁症的人是她季小婉,估计她的爸妈,绝对不会为她说半句话,或许,她会被他们关在屋子里,任由她自身自灭的吧。
天气越来越炎热了,天气越热,代表高考的日子也就快到了。
易淩和叶海唯这几天真心忙,因为罗堂这老家伙,开始对天地会的人动手脚了,不过他们在百忙之余,还是抽空回校参加高考来着。
季小婉对高考挺有自信的,因为她知道自己是被保送过去的,所以季小婉的自信心更加强了一点。
几天的考试结束后,所有同学纷纷把书本往阴沟沟里扔,或者直接卖给扫垃圾的人,代表自己从此解脱了。
季小婉看见同学们疯狂开心的样子,她也不自觉的开怀了起来,她也觉得自己彻底解脱了!她终于可以脱离那两个畜生的牵制了!只要去了大学,他们不会这样子烦人了吧!
听说,大学挺大的呢,高中的生活和大学的生活根本是没的比的。这两只畜生可以再高中内玩得风生水起,她就不信,他们还有这个能耐,把整个大学都给吞进肚里!他们想再用学校来压着她,那是不可能的了!
只要一想起这个,季小婉心里就忍不住高兴起来!
以后到了大学,她就真的是自由了。
考试完当天,程香香提议,三人玩通宵k歌去,好好high它一番。
季小婉答应了!她竟然答应跟她们去唱歌了!
钱童儿有些不可思议,季小婉这丫头平时最不爱往吵杂的地方跑,没想到今天竟然喜滋滋的一口答应了下来,而且还答应的那么双开。可见这丫头,考完试后心情有多开心了!三个女生一起走去ktv,订了个通宵的包房。
季小婉其实蛮喜欢听歌的,但是她觉得,ktv挺吵的,如果可以的话,让音乐稍微轻一点,不要那么吵人耳朵就好了。至于唱歌吗,季小婉不是不会,但她从来没有唱过。她连说话都不怎么说,怎么可能还拉开嗓子唱歌来着?
唱的最起劲的,自然是钱童儿,她最喜欢飙歌了,嗓子也好,她还很喜欢跳劲舞,听说她很有跳舞天赋的,她看一下跳舞视频就能把那个舞蹈学的七七八八,再加上她身子柔软结实,钱童儿跳起舞来,真心好看。
而程香香虽然没有钱童儿这么疯,但她的嗓子也算是一流的,她比较喜欢唱抒情一点的,温婉一点的,程香香唱的歌,季小婉挺喜欢听的。
她们两个一人一首,轮流点着唱,后来,她们看见季小婉一个人坐在那里吃水果,就想着把她拖出来一起唱。
季小婉不怎么会唱歌,她都不知道要唱什么好,她想拒绝,可那两个家伙不停挠她痒痒,逼她屈服。季小婉真心没辙,她只好点了一首歌唱,唱的是两只老虎,雷的钱童儿她们黑了眼线。
大约唱到半夜的时候,钱童儿说中场休息,程香香叫了点服务,拿了一些水果之类的。
钱童儿因为唱歌唱得嗓子渴,不停的喝水,喝多了,她就想去上厕所。
钱童儿出去了,ktv包房内,就只剩下程香香和季小婉两人,一边吃着水果一边聊天,电视里还放着音乐,挺开心的。
钱童儿一出包房,她就看见安岚抱着胸,背靠在她们包房内的墙壁上抽烟。
安岚这几天一直跟着季小婉走东走西的,而安岚是塔苛的人,钱童儿怎么可能不认识,她一看见安岚这小子,钱童儿就忍不住想起那个死光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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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童儿白了安岚一眼后,去了洗手间。
钱童儿没发现,安岚叼着烟嘴的唇儿,哼的一声,笑了开来。
钱童儿上完厕所正在洗手,忽然,镜子里冒出了一个人影来,钱童儿吓了一跳,立马回头过去,那人影火速把她压上了洗手台面上。
钱童儿喜欢穿牛仔裙的,而且是越短越好,正好现在已经进入夏季了,她的短裙短得连大腿都遮不住。
钱童儿屁股被抱上了洗手台上,那人直接把手伸进她裙子里,三下两下把她内裤给扯了下来,他又迫不及待的解开了自己的裤腰带,往前一顶,很顺利的就进去了。
钱童儿一声惨叫,“妈的,死光头!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小野猫,你怎么不问问,这么大一个歌厅,这么大一个洗手间,怎么就你一个人呢?”塔苛呵呵的笑了一下,然后把头低下去,埋进了她胸间衣领里,闻着少女馨香。
钱童儿顿时醒悟了过来,“这歌厅是你的?”
“才发现吗?猫儿。”塔苛边说,边慢慢动了起来。
“混蛋!够阴险的!你就等着我出来上厕所,然后强暴我对吧。”
“什么强暴?说的这么难听。你我这不是两情相悦的么!你忘了之前你在我身下教床叫得那么舒服的样子了?你要是忘了,我可以帮你回忆起来。”
“臭流氓!你不要太得意,啊……你轻点啊。”钱童儿气呼呼的说,“死光头,要不要我配合你?”
“你说呢?把脚再打开一点,不然弄疼你,我可不负责任的。”
钱童儿邪气的笑了起来,说,“要我缠上你的腰,你得给我好处才行。”
塔苛停了下来,问,“你又想要什么了?”
“我想学狙击。”
塔苛眼一眯,说,“上次已经教你打枪了,你还没学过瘾?这次想玩长家伙了?”
“干嘛?不舍得教啊?那随便你咯……”
塔苛忍了一下后,笑了笑说,“这个暑假你找个借口来我这边,多给我睡几次,我就教你多多的本领。”说完,他还恶意的拿手用力捏了捏她屁股。
钱童儿也跟着坏坏地笑了起来说,“好呀!”说完,她把两条腿儿,紧紧缠上他的腰,还努力的扭动着自己的腰杆,用力取悦这个讨人厌的死光头。
钱童儿知道自己逃不出塔苛这死光头的魔爪,与其每次被他压得死死的,还不如翻身爬到他头上去,利用她自己的本钱,和他做交易,把他身上的本事偷偷学到手,然后再找机会狠狠报复他!为了这个目的,钱童儿不惜牺牲自己的小蛮腰,用力的给他扭到他爽翻天为止!
塔苛挺卖力的播种,也挺卖力的调教钱童儿,把他自己会的本领,一样一样教授给她。目的,自然是为了给安岚这小子放假用的。
虽然钱童儿已经很努力的在调节自己心情了,可每次办完事后,她还是忍不住对那死光头骂娘。咒他一家老小,统统不得好死!
钱童儿回到包房的时候,程香香骂了一句,“你便秘啊!那么久!”
钱童儿冷冷哼了一声说,“关你毛事!”说完,她走过去,抢走麦克风,然后大咧咧的唱起伤心情歌。
大学时期
第一章上大学啦,终于
更新时间:2013816 7:02:42 本章字数:11075
高考结束后的暑假,那些考生是怎么过的?除了颓废两个字,就没有其他词来形容更贴切的了。
白天蒙头大睡一上午,下午爬起来联络同学们去哪里嗨皮,晚上直接熬通宵,然后接着白天睡一上午,如此循环往复,家长也十分体贴的放任他们颓废。因为他们已经解脱了高中生涯,完成了人生旅途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大家都在快乐放松休息之余,恐怕也就季小婉这丫头,还一个劲的猛k书。
她白天继续窝在书城里,把韩语,日语,法语,加把劲的在练习,因为书城里面有免费的耳麦给她听,季小婉挺喜欢的,一整天都站在耳麦旁,看着手里的书,念着耳朵里的外文。
这个暑假,安岚和卡兰塔没有全部留在她身边,而是商量好了,你几天,我几天,轮流换班,省的浪费人力和时间。
今天是卡兰塔负责跟着季小婉的,他看见季小婉一直站在耳麦旁的时候,他原本那张比较黑漆漆的脸蛋,现在更黑了一点。
他搞不懂了,这丫头是铁人做的么?都站了一上午了,那脚也不酸的么?怎么都不坐下来休息一会?
季小婉的兴趣就是学习,所有她感兴趣而又不懂的知识,对她来说就是无穷无尽的诱惑力,就是因为这股诱惑力,能让她忘记疲惫和疲劳。
如果,这世上没有那两只畜生缠着她的话,她想,她会觉得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已经算是完美的了。
季小婉来书城好几回了,有个男生已经注意了她很久很久,算算,大概是从上个寒假开始,他就已经注意到她了,而且他知道她喜欢出现在书城几楼哪个区域,他也就一直窝在那边等她出现。
他知道这丫头名字叫季小婉,因为有一次她买书的时候,还办了张会员卡,他卑鄙的趁她办完卡转身离开的时候,偷看了一下。他知道她叫季小婉,还知道她现在是十七岁。
十七岁的孩子,明年应该上高二吧,就是不知道她上的是哪所高校,看她如此勤奋的模样,估计,她的成绩应该很好的,那么很有可能,她是a高的学生,也就是他以前同校的学妹。
那男生躲在角落里看了她一上午了,他也觉得奇怪,这丫头的耐力挺强的,他都站得脚酸的不行,想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儿,可这姑娘愣是没有动弹一下。
他对她的好奇心越来越浓,他就想着上去打个招呼也好。
想着,他终于付诸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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