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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

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gassner批评“our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

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愧,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

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精,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一九五四年七月)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爱默森(ralphwaldoemerson)是十九世纪文坛的巨人。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分,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于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独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实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深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乐观的,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

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法国名作家蒙泰恩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在日记中几十年来积蓄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地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于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能够有毅力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

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欧的时候,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东西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英国名作家麦修。亚诺德曾经说: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

本书各篇,是从马克。范。道伦(markvandoren)编辑的《爱默森集》(theportableemerson)中选择出来的,共分“计划”,“生活方式”,“诗”,“人物”,“书信”五章,每章前面都有节译的“编辑者言”,以为介绍。

(一九六四年)

谈 看 书近年来看的书大部份是记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pernoud)写的文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句:“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时候爱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

多年不见之后,《聊斋》觉得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记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淡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淫,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妇出来,她也“册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象,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入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姑妄言之”(纪昀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了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着水喷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逼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噩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呦呦作声哀告叩头。放它走了,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

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侏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土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湿的柯文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

(little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拨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拨,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造不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有个檀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檀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groveday)所编《夏威夷的魅惑》(“thespeliofhawaii”)散文选。

人种学家瑟格斯(r。g。sug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侏儒。”原来棉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尼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却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家“暂定”夏威夷有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

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

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柄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

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阳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k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籽,可见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挨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我们且慢认侨胞。语言学家截安(i。dyen)根据计算机分析,认为夏威有人另有发源地,在所罗门群岛东南,纽海不列地斯或边克斯群岛,岛人打鱼为生,约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宾、台湾通商,又不知道在东南亚什么地方学到农业,印尼等地都还没有。倒了过来自东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从亚洲出海东行的理论,——日本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来自东方日出处,不知道是否指这批东来的航海者。当地本来已经有土著,但是他们有理由对这一支引以为荣。许多民间传说都像荷马史诗一样在近代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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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威夷人究竟是亚洲出去的还是西太平洋上来的,论争还在进行中,是倾向后一说的较多:先向西发展到东南亚,再向东扩张,商朝中叶的时候发现塔喜堤,是少数人遇见风暴漂流去的,内中有印尼人。他们有计划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遥,长程的都是飓风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鲁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为一族。后来发现夏威夷,也是无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说与影片《夏威夷》中的壮举。——见魏达(a。

pvayda)编《太平洋的民族与文化》——事实往往就是这样煞风景。

瑟格斯说夏威夷黑侏儒的传说,许多别的岛上都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换句话说,是大家共同的意识下层酝酿出来的神话,也就是所谓“种族的回忆”。南太平洋岛人的潜意识里都还记得几千年前在菲律宾、台湾、马来半岛遇见的小黑人。

夏威夷与塔喜堤语言大同小异,至今塔喜堤人称下层阶级的人为“棉内胡尼”,这名词显然是他们先有,带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认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内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后移用在神话中的矮人身上,“是轻侮下层阶级的表示”。

我觉得可能有个较简单的解释:夏威夷人称神话中的矮人为“下等人”,因为矮人曾经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刚果森林里很少露面,但是对当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体力优越,已经进化到铁器时代农业社会,小黑人打了猎来献上野味,交换香蕉铁器陶器。夏威夷人当初在东南亚,与小黑人也许是类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话里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样怕羞,胆怯避人,所以乘夜里来砌墙筑路。如果是这样,那么“棉内胡尼”这名词有一个时期兼指小黑人与下层阶级,因为二者是合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联络后,语言分别发展,各自保存了“棉内胡尼”两个意义中之一,另一失传。这样似乎也还近情理。

前面引戴教授书上说,棉内胡尼与欧洲民间传说的小精灵一样,不过是比较矮小的较早的居民。现在我们知道棉内胡尼其实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乡的小黑人。

欧洲没听说有过小黑人。传说的小人会不会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远的种族的回忆中的事,不在欧洲?

欧洲的小精灵里面,有一种小妖叫“勃朗尼”(brownbie——即“褐色的东西*保��诵味��。�浅赡昴凶樱�2�茫�崦孛馨镏�肆侠砑椅瘢���谝辜洌�瞬恢�聿痪酰�丫��龊昧耍�朊弈诤�岬男芯度绯鲆徽蓿�还�桓鲈诩依锏辈睿�桓鲈诨�飧苫睢o执�19烙幸恢���泳�┖稚�品��胁�誓幔�嗣�家澹�墙兴�亲鲋鞲镜闹�帧r灿心型��誓帷s钟胁�誓崤谱拥牧�凵阌盎��罄捶彩潜阋说恼障嗷�冀胁�誓帷c拦�顺3砸恢执植诘那煽肆��矢猓�谐尚〕し娇椋�步胁�誓帷q栌铩安�誓峁ぷ鳌敝肝薇uサ男燎诠ぷ鳎��俗骷蕖6��适虏逋忌匣��誓嶙芑��谴┳趴x壬�闹惺兰徒羯砟匕溃���阃啵�ㄉ砗稚��涫怠昂稚�亩�鳌敝阜羯�目赡苄越洗蟆o匀皇翘姘兹朔�鄣男「谌恕��「谌硕际亲厣�し簦�缓芎凇*欧洲没有小黑人,这是亚洲还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how-ells)——著有《人类在形成中》(”mankin in themaking“)——认为两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变小,亚洲的是从非洲去的,但也承认两处的小黑人并不相像,倒反而是亚洲的比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头大身小,臂长腿短,不像亚洲的匀称。黑人实行多妻制,有时候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没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刚果森林里生活的苦处。——赛亚国(前刚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当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声。

亚洲附近没有真正的黑人,所谓“海洋洲黑人”如所罗门群岛人并不鼻孔朝天、厚嘴唇,头发也不一定是密卷,也有波浪形或是直头发。亚洲小黑人头发却与非洲大小黑人一样。

身量高矮,两千年左右就可以变过来,面貌毛发却不容易改变。浩伍士认为这种特殊化的头发,倘是适应环境分别进化,也不会这样完全一样。

他推测非洲小黑人是因为于旱避入森林,适应环境,才缩小的,在林中活动较便。然后沿着“热带森林带”,一直扩展到南亚、东南亚,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气候虽然屡经变迁,始终没有过热带森林,小黑人过不去。浩伍士也承认这是个疑问。但是他们缩小的原因并不确定,有人认为是缺乏钙质与碱。(见胡腾——e。a。hooton——著《出身猿猴》“upfromtheapes”)在森林里藏身,是被大一号的人压迫,那是他们的避难地区,起初到处住得,例如柏赛尔(j。birdsell)等发现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布全大陆,显然并不是必须依附热带森林。

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变小,也还是个疑问。根本黑人本身的来源就是个谜。至今没有发现黑人远古的化石骨殖。

这可能是因为黑人发源于西非热带森林内,气候湿热,骨骼很难保存。先有黑人还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也是个谜。大小黑人并不怎么相像,小黑人比亚洲小黑人还更不黑,也许是世代在森林里晒不到太阳,变白了。肤色灰黄,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长脸,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头圆,胡子多,汗毛重,往往浑身红毛。但是天生老相,脸上颈子上都是极深的皱纹,确是像“老缩了”的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他们另有多毛的个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后起的种族。中国春秋的时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说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见库恩(c。s。coon)

著《人类的故事》(“thestoryofman”)——四十年代有个人种学家莫维斯(h。l。movius)在地图上划了道线,沿着天山,下接喜马拉雅山,到印度洋为止,人称“莫维斯线”;过去一百万年间,直到一万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这一带地方都没有人类,两千英里的“无人区”,隔离了黄种白种人。只有夏季有个温暖的走廊穿过新疆,可能突破莫维斯线——至少突破过一次,抵达山西,南边也有一次从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两万年前冰河解冻,莫维斯线以东可以说没有白种人,只有黄种人与澳洲人种——澳洲土人是从东南亚下去的,本来华南也有。——近两年世界女网球单打冠军赛选手伊凤。古莱刚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许都看见过照片,是个黑里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头发,肤色苍黑,不像黑人黑得发亮,也有金黄色卷发,有些人种学家称为早期白种人,体型也相近,毛发特别浓重,像北海道的虾夷。库恩只承认虾夷是白种,来历不清楚,也许是最近一万年内来到东北亚。他将澳洲土人列为另一主要人种,视为最古老的人类,还保留人猿时代有些特点,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这两派主张其实分别不大,因为另一派认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种,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库恩也将白人列为一个古老的人种。

他写澳洲人种在东方与黄种人平分秋色,几十万年来边界开放,华南两广是他们的接触区。在与黄种人接触之际或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澳洲人种有一部分人变小了,成为海洋洲小黑人,与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库恩提出血型、指纹的研究作证。指纹的式样分三种。我们小时候只听见说有“螺”与“簸箕”的分别,螺是圆的,十只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钱,但是又说“男人簸箕好,会赚钱,把钱铲回家来。女人螺好,会积钱。”“手上没螺,拿东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种指纹却没有听见过,叫“穹门形”,几乎全是平行线,近指尖方才微拱,或为一个低塌的穹门。我们没听见说,大概因为少。全世界各种族,穹门形指纹没有超过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与南非另一种五短身材黄褐皮色的“布史门”人(bush-man),与几个新近与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门形占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欧洲、西亚、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占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门人,也包括虾夷,印度人虽黑,也是白种。换句话说:白种人与非洲人簸箕最多。黄种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

因此从指纹上看来,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土人是近亲,而与非洲小黑人是毫无关系;凡是非洲人,都与白种人接近。莫维斯线以西,黑白种人显然打成一片,但是内中非湘两种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两万年前冰河时代末期从西伯利亚步行到美洲的,黄种成份居多,“红种”这名词已经作废。

澳洲土人虽然黑,虽然长相像白种人,却与黑白种人相距最远,倒是黄种人居中。这也是符合库恩书上,根据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张种族关系表。——书名《现今的种族》(“the living races”)。

个人的血型不是像父亲就是像母亲。中国从前判案,当堂滴血测验父子关系,还真有点道理。当然如果像母亲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遗传性是父方的影响更强,所以还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个种族内,各种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纹、耳蜡——黄种人耳蜡松碎,黑白种人耳蜡油腻,澳洲土人则未经调查——这几种遗传性,不是适应环境养成的,比较固定,用来判别种族比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会分道发展,异族接壤通婚,也会同化。而且血型多寡虽说与适应环境无关,有些血型——例如b型——对于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较强。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这地区b型的比率势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还是受环境影响。根据血型等等推断种族来源,也不能完全作准,只能供参考。

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人种血型指纹相像,也许是长期杂居的结果。

刚恩(s。m。garn)——著有《人类的种族汉》(“humanraces”)

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个来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说:大概有个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东亚沿海。

胡腾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种人掺入小黑人血液,现代人里面最与虾夷相近。虾夷从前可能横跨亚洲,蔓延到欧洲俄国西部都有。俄国农民大概虾夷的成份很大。

胡腾把小黑人分作“婴儿型”与“成人型”(也就是老相)两种。据他说,刚果森林里两种都有,新几尼亚内地山上也两种都有,马来半岛大概也都有。菲律宾、安达门群岛只有“婴儿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体毛胡须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婴儿型”大概后起。非洲与海洋洲都是两种都有。他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同源,发源地应当是一个中间区域——亚洲。亚洲别的种族比他们高大健壮,又比他们进化,把他们排挤到边远地区,分投东西两端,到他们现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并不矮,是最初还不分种族的人,比较接近早期白种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腾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远。“非黑人”也“非黄种”,因为黄种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种人比现在还更是“老毛子”。

胡腾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统,叙述他们在一两万年前远足赴美的时候,黄种人、“澳、虾”早期白人、现代型白人、与刚变小的小黑人都在东亚“转来转去”。不论小黑人变小是在亚洲哪一部分,从东亚去非洲,从西亚或南亚到东亚,新疆都是必经之地,应当有过小黑人。“红柳娃”就是躲在红柳树林里的小黑人,当然没有后来传说的那么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会衣冠楚楚。把他们打扮成华丽的玩偶,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装点。

关内就没有小人的传说。笔记里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黄种人里的汉族始终与小黑人隔离,汉族扩展后,小黑人已经分投深山密林海岛藏匿,东亚大陆上与小黑人共处过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没在汉文化里,失落了种族的回忆。

新疆与俄属中亚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还通行印欧系语言,大概是波斯话。印欧系语言最初传入欧洲,是三四千年前从俄国南部带到英伦三岛,称为早期赛尔梯克(celtic)语言,大概是德国人带去的。同时也带到法国西班牙,后来罗马兴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欧洲神话里的小人似乎在爱尔兰、威尔斯这两个塞尔梯克国度传说最盛,德国次之。显然这民间传说是跟着第一拨印欧语言西来,在拉丁国家就没扎下根。

英国本身被诺曼人征服过,多少有点拉丁化,对这些小精灵不太认真。荷兰邻近德国,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传说,殖民美洲的时候带到北美,写进华盛顿。欧文的《李伯大梦》小说。格林童话《白雪公主与七矮人》里面的,也同是与实际生活里的侏儒一样大,头大身小,发育不均,显然就是胡腾所谓“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种——“婴儿型”后起。

神话中的矮人当是传说初期,还是小黑人的原形,后来逐渐加油加酱,种类繁复,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来高,都是浑身匀称。

字典上“勃朗尼”归入小仙人(fairy)类,都是人形而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会飞。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树梢飞跃,“会飞”大概是从这上面来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蝉翼式,透明,似有若无。小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坏,最小的只有两三寸高,但是多数有“三尺之童”那样——小黑人身长四嫡以上。我觉得这一点最有兴趣,因为凡是臆造的小人国,小人总是至多一两尺高,决不会只比我们矮那么一截子。其实比例稍微改变一点,会有一种超现实的怪异感。专凭幻想就是想不到。这一点,西方电影戏剧也从来没有表达出来,总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连灰姑娘的教母也没扮出成年妇女的模样,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员,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装,显得狼犺笨重。近代由于影剧的影响,已经渐渐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种穿绿的小人叫“艾尔夫”(elf),大都在山区——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爱捉弄人,所以渐渐给说成顽童,本来似乎多数是青壮年,在草丛中出没,运气好的人遇见他们,碰他们的高兴,有时候会发现一小罐金子。圣诞老人有许多艾尔夫帮他制造玩具,分赠全世界儿童,这是近人附会。艾尔夫似乎不事生产,代表不驯服的小黑人,对人好起来非常好,但是喜欢恶作剧,容易翻脸。绿衣似是象征性,住在树林里的原始人都擅于隐蔽自己,往往对面不见人,所以在传说中变成穿着保护色的衣服,像侠盗罗宝汉麾下的“绿色人”。

又有一种丑陋的老头子叫“诺姆”(gnome),住在地洞里守矿或看管宝藏,像守库神一样,会吓唬人,使可怕的事故发生。也像一群艾尔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题屡次出现,使人联想到太平天国的藏镪、北非维希政府埋藏的金条,都是战败国藏匿资金的传说,引起无数掘宝的故事。显然原始人在土地被占领后,转入地下,也有他们珍视的东西埋在地里。至于矿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来都秘不告人,沦陷后也许仍旧暗中守护,吓退开矿的人,或者暗加阻挠,也不一定是老头子出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

现代有个英文名词:“祖利克的诺姆”,指瑞士银行家——祖利克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为了吸收资金,特创隐名存户制度,代守秘密,在国际金融界特别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

还有一种隐形的叫“格软木林”(gremlin),调皮淘气,与这些小老头子同属妖魔类,都对人类不怀好意。韦布斯特字典上说:“二次世界大战,有些飞行员说有格软木林作祟,使飞机发生故障。”二十世纪中叶的空军还相信这些,真是奇谈,也可见这传说实在源远流长。

格软木林这名词有时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国《新闻周刊》上,华盛顿“议会雇员格软木林们”选出十大邋遢议员,衣着最不整洁,不入时。称议会雇员为格软木林,因为是议员各自雇用的幕僚与职员,默默无闻,做幕后工作,永不出头露面,等于隐形小妖。

汽车也有个新出的牌子叫格软木林,号称“成本最低的美国制汽车”,表示坦白,成本低当然廉价。取这名字是极言其小而神出鬼没。原先的格软木林当是小黑人被淘汰后剩下极少数遗民,偶尔下山偷袭,做破坏工作,事后使人疑神疑鬼。

至今英美儿童还买来玩的有一种小型烟火,叫“仙光”

(fairylights),一尺多长的一根木签握在手里,另一端不断地爆出蓝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点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随身携带火种。有些民族已经发现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样钻木取火,例如安达门群岛的小黑人。这一群岛屿刚发现的时候,岛上不许别的种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纯,他们就不会取火。那更要把火种带来带去,不让它熄火。

又,草地上生一圈菌类,叫“仙环”(fairy 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牵手跳圆舞,像“步步生莲花”一样生出来的。蘑菇有时候有毒,这是小黑人绝迹后已经被美化,仍旧留下的一丝戒备的感觉。

这一大套传说,内容复杂丰富,绝对不是《镜花缘》或《葛利伐游记》里面的穿心国、大人国、小人国可比。是传统,时间与无数人千锤百炼出来的。传到后来神话只有孩子们相信,成了童话。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许多人种学的书,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我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thefarawayandlongago),连“幽州”这样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远,近北极圈,太阳升不起来,整天昏黑。

小时候老师圈读《纲鉴易知录》,“纲鉴”只从周朝写起,我就很不满。学生时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学的图片,才发现了史前。住在国外,图书馆这一类的书多,大看之下,人种学又比考古学还更古,作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远了。逃避本来也是看书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阳山外山”,至少推广地平线,胸襟开阔点。

前文引库恩等,也需要声明一声,库恩在他本国声誉远不及国外,在英国视为权威,美国现在多数人种学家都攻击他的种族研究迹近种族歧视。胡腾是哈佛教授,已经逝世,那本书是一九四六年改写再版,年代较早,所以不像库恩成为众矢之的。我觉得时代的眼光的确变得很厉害,再如《金银岛》作者斯提文生,他有个短篇小说,不记得题目是否叫《瓶》(“thebottle”),套《天方夜谭》神灯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写土著有些地方看着使人起反感。这是因为现代人在这方面比前人敏感——当然从前中国人也就常闹辱华,现在是普遍的扩大敏感面——但这是道德与礼俗的问题,不应当影响学术。库恩书中一再说今后研究种族有困难,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样东西,只有遗传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说黄种白种人智力较高,无形中涉及黑人教育问题,是美国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题目之一。其实库恩认为黑种白种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渗杂,对于有种族观念的白人是个重大的打击。

但是反对派认为用骨骼判别种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无法查考,因此绝口不谈来历,只研究社会习俗,以资切磋借鉴,也就是社会人种学。

二次世界大战末,是听了社会人种学家的劝告,不废日皇,结果使日军不得不“齐解甲”,——见黑斯(h。r。hays)编《自猿猴到天使》选集引言——可见社会人种学在近代影响之大。这本书特别提到玛格丽。米德研究撒摩亚——也是个泡丽尼夏岛屿——的青少年,促进西方二十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当然中庸些——此后她研究新几尼亚几个部落,又发现两性阳刚阴柔的种种分别大部分都是环境造成的。这学说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发型衣饰上,以及男人带孩子料理家务等等,不怕丧失男子气。近十年来也许由于西方的一种彷徨的心理,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难怪米德女士成为青年导师,妇运领袖,一度又提倡“扩展家庭”,补救原子家庭的缺点,例如女人被孩子绊住了,妨碍妇女就业。“扩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责任照应孩子,儿童也来去自由,闹别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种“夏威夷”制度,印尼马来亚与泡丽尼夏诸岛都有。热带岛屿生活比较悠闲,现代高压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恐怕行不通。历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处。美国有些青年夫妇组织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亲族为单位的还没有,也住不长,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过得惯。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进,佛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扩展家庭”有许多长辈给孩子们作模范,有选择的余地,据说不大会养成各种心理错综,至少值得作参考。

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风靡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

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又有“南海泡泡”(southseabubble)大骗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热,投资热,英法意大利都卷入,不久泡泡破灭,无数人倾家荡产,也有移民包下轮船,被送到无人荒岛上,终年霖雨的森林中,整批、大批的人饿死病死。

这些都是《叛舰喋血记》这件史实的时代背景。两次拍成电影我都看过,第一次除了却尔斯。劳顿演船长还有点记得,已经没什么印象。大致是照三十年代的畅销书《邦梯号上的叛变》——诺朵夫、霍尔合著(nordhoff&hall)——写叛舰“觅得桃源好避秦”之后,就不提了。马龙白兰度这张影片却继续演下去,讲大副克利斯青主张把船再驶回英国自首,暴露当时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们反对,当夜有人放火烧船,断了归路,克利斯青抢救仪器烧死。

烧船是事实,荒岛当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岛上克利斯青的后裔靠雕刻纪念品卖给游客度日,一度到欧洲卖画,五○年间向访问的人说:当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投案”,曾载《读者文摘》。照一般改编剧本的标准来说,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个悲壮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十八世纪英国法律本来严酷,连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残忍,总也是因为帆船远涉重洋,危险性太大,不是实在无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数是囚犯,或是拉夫拉来的酒鬼,不用严刑无法维持纪律。叛变不分主从,回国一定处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愿为社会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这批人以性命相托,刚找到了一个安身处,他倒又侃侃而谈,要他们去送死。我看到这里非常起反感,简直看不下去。

名小说家密契纳——著有《夏威夷》等——与前面提过的戴教授合著《乐园中的坏蛋》散文集(“rascalsinparadise”),写太平洋上的异人,有的遁世,有的称王,内中有郑成功,也有“邦梯号”的布莱船长。布莱对于太平洋探险很有贡献,并且发现澳洲与新几尼亚之间一条海峡,至今称为布莱海峡,可算名垂不朽。这本书根据近人对有关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并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岛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领头,带着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们的恋人。

但是叛变是临时触机,并没有预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郁郁地想念他的绮萨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决定当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间特别炎热,甲板上不断人,都上来乘凉,他走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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