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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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鱼讶异地看了眼那老汉,西北地区,那是呈现两个极端,和西南地区一样,那真是穷的四壁皆空,富的金银满仓,贫富差距太大。

西南地区那些小土司,管着巴掌大的地盘,治下一群叫花子似的百姓,看起来很穷。可人家操办一次婚事,能杀两千头牛,酒是倒在山顶的泉水槽子里,一路淌下山的,宾客沿途上山,渴了掬起来就喝。

这等气派,搁在京畿之地,那些权贵要员们没一个做得到,不全是因为天子脚下得有所收敛,也是真挥霍不起。在西北地区的土豪们也是一样,土是土了点儿,可口袋里是真有钱。

李鱼没想到龙家寨的当家人居然穿着如此朴素,羊皮袄、灰鼠皮的帽子,身边连个随从都不带。以这龙大当家的身家,怎么也得一领沙狐裘,一顶紫貂帽,身边再带上七八个部曲……不,应该是奴隶。

李鱼自踏入陇右地界,已经见过一些有权有势的人,身边是带有奴隶的,完全当畜牲一般使唤,生杀予夺,那等气派,中原罕见。可这龙大当家,实在有点出人意料。

龙大当家没理会他这句问话,只向那大婶儿挥了挥手:“你带他去见啸啸,把他编入“飞龙卫”吧!”

龙大当家说完,转身就走了。那大婶儿忙凑过来,笑容可掬地对李鱼道:“哎哟,你可真是有福啊,不但入了我龙家寨,居然还成了‘飞龙卫’!”

李鱼好奇地道:“大婶儿,这‘飞龙卫’是什么?”

大婶儿道:“‘飞龙卫’,那可是我们龙家寨最风光、最厉害的一队人了。西北地区,盗匪横行嘛,咱们龙家又是做皮货生意的,那些上好的皮货,一件就价值千金,要是一车,你想得值多少钱?马匪能不眼红?‘飞龙卫’,就是咱们龙家寨的保护神,平日里不事生产,什么都不用干,薪酬还最多,就是每次出货,得一路护送。”

李鱼恍然大悟,闹了半天,就跟保镖护院差不多,终于有一天,他也走上了李伯皓、李仲轩两兄弟走过的路。想到这两兄弟,李鱼心中忽又一动,那两个夯货说过,他们是陇右李家的人呐。

年关之后,武都督才会卸任离开,他们两兄弟那时才会离开都督府,也不知道他们到时是会继续游历江湖,还是返回西域。如果返回西域,凭着一份故交之情,说不定能得到他们李家的帮助。在陇右,李家可是连无法无天的马匪轻易都不愿招惹的势力。

李鱼想着,却听那大婶道:“我们大当家的为人四海,轻财重义,你能得他的欣赏,那是你小子的福气。以后好好干,可别叫人给踢出‘飞龙卫’,珍惜这个好机会啊!”

那大婶自打李鱼入了“飞龙卫”,就异常地热情起来,一路引着他走,絮絮叼叼,介绍情况,大有巴结之意。

杨千叶前腿弓,后腿绷,胸抵“刮马”,手持刮刀,看着李鱼离去的方向,悲怆、委屈、愤懑……

最终融汇在一起,变成了哭笑不得:“凭什么啊,本姑娘要财有财、要貌有貌,混进龙家寨,却只能做个刮皮工人,那个混蛋!那个混蛋!居然一来就做了‘飞龙卫’!真是气死本姑娘了!”

杨千叶比李鱼早来了一天半,已经对寨子有所了解,“飞龙卫”那是养兵千日、用兵只一时,眼看就要大雪封道,寨子要‘猫冬’了,这个混账东西等于来了龙家寨,什么都不用干,就吃香的喝辣的,领着最丰厚的薪水,而自己……

杨千叶脑海中浮现出三个月后自己的模样:肤色黎黑,嘴唇皲裂,两腮一抹高原红相仿的健康红晕,经常浸泡还受风吹的纤纤十指变的粗糙粗壮起来。身上一袭肮兮兮的破烂皮袍子,杵在那儿,傻啦吧唧的……

而李鱼,鲜衣怒马,荷弓挎刀,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还有火辣热情的西北大妞儿傍在身边……啊!想一想都要气疯了!凭什么,凭什么啊!我堂堂公主,却不及这个神棍滋润逍遥!

杨千叶把“刮马”上的那张皮子当成了李鱼,恶狠狠地一刀刮下去。挺完整的一张皮子,这次终于没有撑住她的蹂躏,被刮出一个大口子。

杨千叶心中惨叫一声:“完了!工钱要被扣光了!我辛辛苦苦……咦?我在乎那点小钱吗?那混蛋真没说错,哪怕是被逼无奈,一旦真的走上一条路,心境也会变。我不要真的变成一个村妇,我要尽快找到那个人,恢复自由身!”

第131章 夜会豆腐房

飞龙队新来了一个人。一个男人,年轻的男人,长得还挺不错。这消息在龙家寨很快就传开了,然后李鱼就知道那位大婶为什么对他那般热情了。

因为当那位大婶把他带去见了飞龙队大主事刘啸啸,再回家把自己闺女领来的时候,已经有五户人家的大娘或者老汉带着自家闺女很恰巧地偶然经过,遇到了李鱼,并且很热情地与他交谈了一番,并且把自家闺女介绍给他认识了。

于是乎,一个时辰之后,李鱼已经被七位适婚年龄的姑娘甜甜地唤称过“李大哥”了。

等用过晚餐,和刚刚认识的飞龙队的几个哥们拉呱了一顿家常,李鱼才明白为什么他会如此受欢迎。

陇右地区不安宁,战事频繁,而战争中死的最多的就是男人,所以男女比例在这里相差悬殊。

西北地区相较于更文明的中原,由于不安宁,所以更崇尚武力,更崇拜力量,弱者和女人也更愿意依附这样的男人。因为战乱频仍,只有力量强大者才能成为他们的保护者。

你是一个高明的手艺人,你是一个才高八斗的读书人,在这里,不值钱。你的脖子和一个升斗小民一样,抗不住马匪乱兵的一刀,而握着刀把子的人,他能左右他人的生死。

越乱的地方,越接近生物最本能的生存原则:强者生存、强者拥有一切资源。在男少女多、崇拜强者的这里,但凡比较有力量的男人,早被人抢光了。李鱼简直就是丢进狼堆里的一块肉,抢晚了就没了呀。

以飞龙队来说,最初是一千二百人,但现在基本维持在七百六十人左右,因为每次出任务都有减员,有死有伤,而要挑选一个够资格入选的新人则很困难。

如此看来,选择一个加入飞龙队的人当女婿,女儿守寡的机会就大很多。可要知道,如果不选择一个强大的男人做家庭的主心骨,这个家庭连存活都成问题,守寡又算得了什么呢?

综上,李鱼甚至感觉到,只要他点头,马上就得有几个火辣辣的西北大妞很乐意脱得赤条条的主动钻他的被窝,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李鱼不是矫情,作为一个身心正常且成熟的男人,这种艳福大概每个人都想像过,可是你若真的遇到这种场面,一群年轻女人用饥渴的绿幽幽的狼一般的目光盯着你,似乎你稍一疏忽防范,她就能恶狠狠地扑上来,那感觉真的很可怕。

李鱼那些飞龙队友当然不和他住在一起,这些年轻小伙子早就成亲了,都是有家有业的人,吃罢晚饭,和他这个新来的伙伴拉呱一阵,人家就拍拍屁股回去休息了,李鱼才回到自己住处。

李鱼的住处是由寨子里给安排下来的,就住在一个孤老头子家里。孤老头子原本是兴旺的一大家人,可是在频繁的战争中,死得已经只剩他一个人了,房舍空着,空寥荒凉。

寨子里不用给他付房钱,安排李鱼住了,那就住了。不仅寨里人认为理所当然,就连那老头子都认为理所当然,所以把修缮的还算完整、干净的一间住房让给了他,自己搬去了厢房。

原因无他,别看他们终日忙碌,但在这里有得忙碌,也是一种幸福。而这一切,是靠李鱼这样的年轻人,用他们的刀、他们的力量、他们的热血给他们换来的。

所以,他们享用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间,每日无所事事地游荡,在每一个人看来,都是天经地义的。

李鱼虽然对此觉得有些不安,但他刚客气了一下,那老汉就惶恐的脸都胀红了,如果李鱼真的住进厢房,老汉大有一副觉都睡不好、饭也吃不香,出门还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感觉,李鱼只好无奈地住进那唯一的上房了。

似乎今晚真要下雪,因为天气忽然反常地暖和起来,这是下雪之前的征兆之一,一旦大雪覆盖了大地之后,天气又会骤然变得极度寒冷。不过,看那厚厚的羊皮褥子、羊皮铺盖,再加上炕灶前贴墙码得整整齐齐的劈柴,这个冬天,应该不会太冷。

李鱼把自己摔在软乎乎的被褥上,头枕着双臂,想到下午见过的杨千叶,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对她出现在这里的好奇,而是……想笑。

那位大隋公主殿下,真是越混越不堪啦。犹记得初次见到她……喔,应该说那一次只是见到了她的下巴,那是什么排场,再看如今。前后对比,李鱼真的想笑,好笑过后,才好奇起来:这位公主殿下居然也跑到陇右来了,她的随从呢?她怎么会跑到龙家寨打起了工?

李鱼正想着,忽然有人敲门,李鱼以为是那位客气热情的房东老人,忙答应一声,迅速起身,快步过去开了门。房门一开,李鱼便是一怔,来人居然是杨千叶。

杨千叶已经脱去了臃肿的皮衣,一身青素,布衣钗裙,原本的雍容高贵,顷刻间就成了小家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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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李鱼,杨千叶下巴一扬,向他示意了一下,纵身便掠开了。李鱼未加思索,快步跟了上去。杨千叶在前方左转右绕,每到易跟丢处都会停下来等一等李鱼,最后二人进了一处豆腐房。

大锅中的水已经冷了,但空气中依然弥漫着豆腐的味道,房间里非常潮湿。杨千叶转过身,冷冷地看着李鱼,道:“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李鱼摊了摊手,道:“这话我正想问你。”

杨千叶冷哼道:“阴魂不散!”

李鱼失笑道:“千叶姑娘,我可没有跟踪你,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罢了。”

杨千叶啐了一口道:“谁跟你有缘千里,你快说,混进龙家寨,究竟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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