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毕竟,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害怕外国人,还有一些中国人对于外国人抱有敌意,这类人大多是草莽起家,并不会在乎所谓的“国际局势”,行事自然大胆。
“是的,听说有些危险,所以才派人来求助。”管事恭敬地询问道,“凌小姐,您知道三爷的去向吗?”
“我知道,但是他现在在外面,最好不要去打扰,而且远水救不了近火。”凌晓皱眉摇了摇头。
管家有些迷茫:“那该怎么办?”
“凌小姐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吧?”二小姐突然插话道,“既然三叔不在,那么只有凌小姐能替他出面了。”
“二姐?!”五小姐惊讶得看了二小姐一眼,连忙反驳,“这怎么可以呢?这么危险的事情……”
四小姐沉默不言,六小姐则懵懵懂懂,凌晓的目光在四人脸上扫过,沉吟了片刻:“二小姐说得对。”
二小姐一惊,正对上凌晓黑白分明的眼睛,不由得有些心虚地低下头,觉得自己的想法似乎被看了个分明——活脱脱,就像三爷那般,令人无所遁形。
凌晓淡淡地移开视线,道了声失陪后便带着管事一同离开。先不管二小姐心里打得是什么主意,凌晓知道,她的话并没有错,现在也只有自己才能助杰诺特一臂之力。
三爷不在,周宣华也随他一同离开,唯一能够轻易指挥动三爷手下势力的就只有凌晓了。
凌晓不知道三爷先前将这些交到自己手里的时候是不是打着倘若他与周宣华都不在的情况下,还有另一个人能够处理紧急事物的盘算,但是凌晓不得不为了这种信任而动容,也努力想要回应这份信任。
既然杰诺特有危险,不能拖太长时间,那么也只有她借助三爷的声名出面解决这个问题了。
在书房内,凌晓首先打电话给了周宣华,询问了一下妥善的处理方法,同时也托他在恰当的时候将事情汇报给三爷。毕竟,周宣华跟着三爷的时间最长,也深得信赖,比起擅自妄动,还是听一下他的建议比较妥当。
周宣华听完后,自然也知道了情况的紧急,迅速将处理方式说完后又叮嘱她务必要小心。大概是听出了凌晓有些紧张,他还开玩笑地表示,倘若因为救一个杰诺特而将一个凌晓搭进去,那么三爷的怒火大概会毁掉整个沪市。
有了周宣华的建议,凌晓就胸有成竹地多了,几个电话之后就安排好了一切,接下来就要等底下的人运作完毕,再由她真正出面了。
虽然沪市明面上的掌权人换了一个,但是三爷在沪市的势力却不是三五日就能连根拔除的。强龙难压地头蛇,更何况三爷可绝非是地头蛇所能形容,新掌权的人要想坐得稳,绝不可以对三爷下手,反倒要礼遇有加。
凌晓并未等候多久,就有了消息,希望她能够亲自去将杰诺特接出来。对此早有准备的凌晓自然是一口答应了,毕竟她不是三爷,对方肯把杰诺特放出来,就已经是给了她面子了。
时隔许久第一次出门,孟家管事如临大敌,给凌晓安排了好几个配枪的练家子以保护她的安全,一群人坐着车去了市政府,见到了这个短暂掌控沪市的男人。
然后,凌晓结结实实地愣了一下。
原因无他,而是这又是一个熟人。
男人其实很年轻,不过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与下巴上青色的胡渣让他看起来硬生生地大了十多岁,好好的一身军服穿在他身上却总给人一种颓废的感觉,与他此时懒洋洋地坐在座椅上的模样如出一辙。
他的眼睛很亮,像是猎鹰一样锐利,又黑又硬的短发与左颊上的疤痕让他称不上英俊,却有一种野性的魅力,极其能吸引女人的视线。
凌晓努力控制住自己,掩饰住流露的异样,礼貌地朝对方笑了笑,而男人的目光却仍旧失礼地徘徊在她身上,显得有几分兴味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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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凌晓身后的人都有几分的愤然,而凌晓却不以为意,因为她早就熟悉了这个男人的德行,知道他并无恶意。
显然,凌晓的坦然给她加了不少的分,男人满意地收回目光,勾起了唇角:“你就是三爷的女人?看着倒的确有那么点味道,我喜欢!”
凌晓无奈地笑了一下:“多谢夸奖,苏伦先生。”
“你可以叫我弗伦,我比较喜欢被叫做这个名字。”男人眨了眨眼睛,“对了,先生二字就免了,我可不喜欢被漂亮的女人如此生疏地称呼。”
弗伦,的确没错,凌晓的目光闪了闪,这个男人可以称得上是她上辈子第三个重要的男人。只不过当时凌晓遇见他的时候,弗伦是个冒险家与商人,没想到如今见面,他竟然成了和刘铭作对,并且成功击败他占据沪市的军阀。
……倒还真符合他喜欢尝试各种危险事物的习惯,也不知接下来被刘铭轻而易举地将沪市夺走,到底是他当真敌不过,还是恰巧玩腻了,趁机抽身——就凌晓对他的了解,这并非是毫无可能的。
毕竟对方是老熟人——即使这辈子才第一次见面——但是凌晓一下子轻松了很多,惬意地坐在弗伦的对面,与他海阔天空地闲聊了起来,似乎都忘记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当然,只是似乎罢了。
对于弗伦的了解,让凌晓能够准确跟得上他的思路,并一再提起符合他口味的话题,令弗伦不由得万分惊异于她的知识广博。一段时间之后,兴致高昂的弗伦轻松地同意了她将杰诺特医治并带走的请求,凌晓摆了摆手,让一部分人迅速前去安顿杰诺特,而自己却仍旧留了下来,与弗伦天南海北地调侃。
凌晓之所以能成为今日的凌晓,不仅仅有三爷的功劳,也有面前这个男人的作用。第一次进行间谍任务的时候,为了讨好弗伦,凌晓努力按照他的喜好去塑造自己,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再也难以改掉。
显然,弗伦对于女人的喜好从始至终都是相同的。看着侃侃而谈的凌晓,弗伦的眼睛越来越亮,总觉得她举手投足间都是吸引人的风情,就像是为他的喜好量身定做那般。谈起海洋,两人如出一辙的品味更是令他欣喜万分,同样也越发惋惜这样的女人早就名花有主,而主人还是一个自己惹不起的人,连强抢都做不到。
……不,也不应当说是做不到……弗伦微微眯起眼睛,遮掩住眼底有些贪婪的光芒,愉快地提议道:“既然凌小姐这么喜欢在海上冒险,而我也自认为对海洋有些了解,不知有机会的话,是否可以邀请小姐跟我一同出海?”
凌晓微笑,只把他的话当成是一般性的社交提议,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如果有机会的话,这是我的荣幸。”
“我记住您的话了。”弗伦捏起凌晓的右手,紧盯着她的眼睛,暧昧地在她的指尖轻轻吻了一下。
凌晓笑容不改,而她身后的人却再也忍不住了,逾举地跨前一步,用着不大不小的音量提醒她时候不早了——毕竟,身为仆人,要眼睁睁看着自家的女主人被挖墙脚,这实在是一件极其考验人心的事情。
弗伦惋惜地放开凌晓的手,与她同时站起身,绅士的亲自送她离开,而凌晓在对他嫣然一笑以示感谢后,毫不拖泥带水地弯腰钻进了车里。
直到汽车消失在道路尽头,弗伦仍旧没有移开目光,而坐在车里的凌晓在离开没多久之后,却在路边见到了一个算不上熟悉、却印象极其深刻的人。
“停车。”凌晓扬声说道,然后在汽车停在路边后凝视着那个有些狼狈的身影,微微蹙眉思考自己该怎么做。
见死不救,或者施以援手?
☆、第五十八章 青年(十九)
陈怡看着逐步逼近自己的两名士兵,惊恐地逐步后退着,新接管沪市的人显然不怎么喜欢约束手下的军队,只是放任他们在沪市烧杀抢掠。明知道此时危险,不应当独自一个人外出,但是陈怡却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来,寄希望于能运气好一点,不要碰上什么心怀不轨的兵痞。
只可惜,她的运气显然很糟。
由于陈怡的冲动,陈家被沈家彻底厌弃,像是扔掉一块烫手的山芋那般急切地丢开手去,自然,在举家离开沪市的时候,他们没有想起也带上陈家。
陈怡的双亲本就在从东北辗转流落到沪市的时候伤了身体,没有修养多久便又逢遭此难,情绪大恸之间一病不起。无法眼睁睁看着父母遭遇不测,陈怡不得不偷偷离家,希望找一间仍旧开着的医馆抓药,却不料没走出多远就被拦住。
耳听着士兵的污言秽语,陈怡几乎想要将自己瑟缩成一团整个消失不见,却无论如何挣扎求饶都无法让对方放过自己。
就在陈怡绝望的时候,一声清冽的嗓音吸引了两名士兵的注意,陈怡心中一喜,抬头却只见到一个比自己还年轻的女孩子,不由得更为绝望。
凌晓皱了皱眉,扶住有些跌跌撞撞的陈怡,不悦地看向两名士兵:“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未免有些不太厚道吧?”
陈怡茫然侧头,看向扶着自己的凌晓,半晌,因绝望而混乱的思绪才稍稍清醒了过来,认出了身边的女孩子到底是谁。随后,陈怡不由得有些发愣,因为她不知道凌晓为何要冒着被牵扯进来的危险搭救自己,她难道不是应当讨厌她,所以才逼着沈随钰抛弃她吗?
“你是谁?这里没有你的事情!”虽然凌晓长得比陈怡更为美艳,但是那一身价值不菲的衣衫与凌人的气势仍旧让士兵不敢随意招惹,狠声想要将她吓走,却毫无效果。
凌晓并不想与弗伦手下的士兵起冲突,以眼神制止了因为担心她而蠢蠢欲动的随从,打算以语言结束这一场纷争,却不料尚未等她多言,便又看到一抹熟悉的影子悄悄从士兵身后潜过。
沈随钰虽然是文人出身,但是几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在偷袭的情况下击败两名普通士兵还是不算太过困难的。凌晓冷眼看着他气喘吁吁地将其中一人搁到,却无法阻止另一人快步逃开,然后走向凌晓与陈怡。
“随钰哥!”喜极而泣的陈怡想也不想就扑进了沈随钰的怀里,死死抓着他的衣服微微颤抖着,沈随钰下意识地扶住她的肩膀,随后有些尴尬地看向凌晓。
与饱受惊吓的陈怡不同,凌晓安静地站在那里,表情镇定,微微扬起的下巴透着一股高高在上的气势,看上去非但不像是孤身一人遇到麻烦,而更像是身处上流宴会之中,等待着男人们对她百般殷勤。
沈随钰怔了怔,连忙将陈怡推开,皱眉问道:“外面很危险,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最危险的应当是你吧?”凌晓反问。现在的沈随钰已经换下了军装,伪装成了平民的模样,大概是为了躲避所搜,“我们毕竟是真正的平民,而你则是虎子哥手下的军官。”
“我原本躲得好好的,却看到你们遇到了麻烦,所以过来帮忙。”沈随钰急促地说道,“好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间,我们快走!”
沈随钰想要带着凌晓与陈怡离开,但是这时候,却有些晚了。方才跑掉的士兵在跑出不远之后迅速吹响了警笛,立即便引来了周围的士兵。
沈随钰脸色很是难看,微微后退几步环视着听到报警后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的士兵,明知不敌的他狠狠咬了咬牙,抬手突然抓住凌晓的手腕,低喝一声:“跑!”
凌晓一怔,被他拉着踉跄了几步,突然感觉这情形是如此的熟悉。
当年,她也是这般与陈怡巧遇,相互扶持着四处寻找沈随钰,却在终于找到他后被敌人发现。
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沈随钰毫不迟疑地伸手抓住的人,却是陈怡。
凌晓踉踉跄跄地追在沈随钰与陈怡之后,大声呼唤着,希望他们能稍稍等待一下自己,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越跑越远,而她无论如何努力,也追赶不上。
这个场面曾经反反复复出现在凌晓的噩梦里,令她一而再再而三地品味着那时的绝望,却只能无助地在黑暗中醒来。如今情况逆转,凌晓心里却只余下无尽的嘲讽与冰冷,丝毫没有得偿所愿的快.感。
凌晓眼眸暗沉,稳住自己的身体,停下脚步。随三爷习武多年,凌晓的下盘不能说稳若泰山,却也比一般人稳固得多,沈随钰一下子没有拽动,莫名地扭头看向她,不知她为何要停下来。
“为什么要拉着我?”凌晓开口问道。
沈随钰皱眉,完全不懂她为何要这么问。
“为何是我,而不是离你更近的陈怡?”凌晓冷冽地微勾起嘴角。
沈随钰有些心虚地随着凌晓的视线看向踉踉跄跄追过来的陈怡,烦躁地催促:“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凌晓施力,将自己被握在沈随钰手中的手腕挣脱开,却反而后退了三步。
此时,陈怡也跟了上来,脸上虽然带着被抛弃的绝望,却也有着对生的渴望,就像是曾经的凌晓那般,无论如何挣扎也要继续活下去。
凌晓当真觉得有些可笑,上辈子心心念念不断追求、却总是失之交臂的东西,如今反而唾手可得,凌晓却已然不再在乎了,只是觉得更加心灰意懒。
就像曾经的自己是一个笑话。
没有再去看陈怡与沈随钰的表情,凌晓转身跑向了另一个方向,然后在沈随钰的惊呼声中扑到了一个男人的怀里,就像方才陈怡将突然出现的沈随钰当成救赎那般。
男人伸手将凌晓纳入怀里,原本有些阴沉的表情猛地平和下来,温柔地抚了抚凌晓的发,似乎是在安抚。
在他的身后,是数十名气势迫人、训练有素的私军,与周围的散兵游勇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自然让原本追击沈随钰三人的士兵们望而却步,不敢再擅自靠近。
见那男人显然来头不小,沈随钰也略略安下心来,不再急着逃跑,反而定睛去看那显然与凌晓颇为亲密的男人。
他看上去年纪并不算大,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眉眼细致温和,却气势凌人,沈随钰越看越心惊,只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他,潜意识里便觉得对方危险得很,绝对不能招惹。
这时候,扶在男人怀里的凌晓也终于冷静了下来,抬起头,笑靥如花:“三爷,您怎么来了?我以为你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办完事情呢。”
“原本是这样。”被唤作三爷的男人淡淡地回答,语带责备,“但是听说你一个人跑去见那个苏伦了,我自然要快些赶回来。”
凌晓眼眸晶亮,抬手搂住三爷的脖颈,猫儿一般蹭了蹭他的面颊,笑道:“三爷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我哪里是那么冲动的人,自然是安排好了一切才去的,不会出事。”
“不会出事?”三爷嗤笑,“那刚才被人拉着狼狈逃窜的人到底是谁?”
凌晓面上一红,虽然知道三爷不过是夸张,但是被他看到那副场面的确有些丢人,尴尬地轻咳了一声:“不过是没有防备罢了,我有带人来呢,对付几个兵痞还是绰绰有余的。”
三爷顺着凌晓的话扫了一眼那几名负责保护她的随从,看得几人忐忑地低下头,生怕被迁怒。所幸三爷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人,虽然气他们放任凌晓乱来,也明白真正的责任是在凌晓身上,而他们也只是不得不听命行事,稍稍教训教训就够了。
至于凌晓么,到时候他自然会亲自好好收拾一下。
听到凌晓称呼对方为“三爷”,又听到那人说话不紧不慢的口吻,沈随钰脑中灵光一现,终于记起了男子的身份。
“三爷”这个称呼,在沪市只有一个人能应承,而沈随钰也曾亲眼见过刘铭亲自将他送出司令部,看上去要多恭敬有多恭敬。
见凌晓与三爷神态亲密宛若一对恋人,沈随钰的脸色更是有些发白,真真切切意识到了自己做错了什么。
原本以为凌晓是刘铭的义妹,才被他如此重视,却不料事实却并非如此。
一想到自己曾经竟然妄图挖三爷的墙角,先前沈家遭遇的一切便立刻有了解释,甚至,三爷已经是手下留情了,仅仅只是让沈家在沪市难以立足罢了。
而凌晓呢?她为何不说明一切?是在耍他?还是在害他?!
仿佛就像是印证沈随钰的猜测那般,斥责完凌晓后,三爷便将视线投注在了他的身上。那目光看似温和却冰冷得很,仿佛是看死人一般,令沈随钰冷彻心骨。
“这个人你要他怎样,生,还是死?”三爷柔声说道,似乎是在商量今晚的晚餐。
沈随钰身体僵硬地无法动作,只能无力地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凌晓扫了沈随钰一眼,像是看陌生人一般的满不在乎,轻巧地回答:“三爷想如何便如何吧。”
三爷笑了一下,看上去很满意这个答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揽着凌晓的肩膀转身离开,留□后的人面面相觑半晌,最终还是没敢擅自揣摩三爷的意图,将沈随钰干掉。
毕竟,倘若三爷想让他死,那很简单,而如果杀了,三爷却想让他活着,那他们可当真找不出一个活的沈随钰来交差了。
等到一群人走得干干净净,沈随钰才脱力般后退了几步,靠在了墙壁上,狠狠抹了把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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