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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只是细微处的功夫,蓦然间,天一双目一睁,精芒大射,双掌击出,一股磅礴浩瀚的掌力击出。
“轰!”
只见天一双手掌前,一寸之地,却无海水。他竟是一掌将海水击远了一寸,此等掌力,的确称得上排山倒海!
而且,天一还不一定用足全力,如果还不是全力,他内力强横之深渊莫测,超迈前人。除了某些规格外的变态天才,天一这个努力型凡人,可以让那些一般天才掩面泪泣了。
这股排山倒海的掌力打出,天一也微微气喘,运气千斤坠,沉实的步子,一步一步迈着,登上海岸沙滩。
“今天修炼到这里,已经可以了。这个阶段的修炼基本完成,以后可以进行第二阶段的训练,从护体真气凝聚成气墙,隔避海水到掌力化势,一掌击出一个制空圈。”天一喃喃自语。他的壮丽一掌的确有排山倒海之威,只是威能所限,仅有前方一寸。
每一次练功之后,天一都会远眺前方大海,练功疲惫的心神立刻豁然开阔,心胸敞开。
“嗯,那是”
可是,当他今日远眺大海,忽然眉头一皱,远处大海波澜起伏,有一个黑点正随波逐流,朝着岸边行来。
一个人,有一个人抱着一块木板,驾驭着季风暖流卷起滔滔海水,急速朝内陆漂行。古时候的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古代船队同样如此,海洋航行依靠的不是人力,而是风力水流。
一条船和一个人相比,自然后者体积小,重量轻,顺流飘行,比船快很多。
“终于到了。”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天一看到了踏浪漂流的莫七,驾浪漂流的莫七,也看到了天一。确切说,莫七眼中看的不是天一,他看到是海岸。
旁人根本无法理解,莫七在海水漂流数年,一直泡在水里,起起伏伏的生活,当他看见陆地时,那种喜极而泣的心情。
莫七和白衣公子花月影的目的一样,都是寻找其他大陆,可是他们却并非一路人。
白衣公子集一个大陆王朝的力量建造了一列庞大舰队,到了东大陆就只剩下一艘行将沉没的旧船。
莫七就比较惨了一点,他只有一条小船自己掏腰包。不过,终究是一位巅峰强者毕生积蓄,莫七的小船虽然小,却是沉木所制,铁皮包木,防水防潮,还有很强的抵御海浪潮汐之力。
只是,无论多坚固的船,经历了数年的大海风浪,水流侵蚀,如今能剩下一块木板,已经算很好了。故而,莫七虽然在白衣公子一行五人前面出海,却落到了他们后边,这一年里借洋流力量才渐渐赶上。其中还有一事,就是白衣公子和莫七,英雄所行略同,其实却并不认识,或许也有,花月影单方面对莫七的神交已久。
里海岸还有数里距离,可莫七已经不想等了,几年的海水漂流生涯,中间只有偶遇荒岛的时候,在陆地上休息过几天。使他对海水深恶痛绝,以前别无选择,一眼望去,前后左右,只有海水,只能忍受。但是现在,陆地正在眼前,莫七就觉得,海水什么,从此以后,有你无我了。
“嘭。”
一脚蹬在海面上,方圆一里的海水蓦然下沉了半尺,借助强大的反作用力,莫七飞腾空中,一身衣服在海水浸泡下已是衣衫褴褛,他将上衣一掀,做成了一张披风,仿佛大鹏展翅,翱翔天际。
第九十五章 追魂
“列子御风,也就如此了。”天一喟然低语道。
莫七乘风而行,轻虚飘渺,微妙无比,一飘九万里,天一赞叹之际,他已经飘然而落,登陆海岸。
莫七落到海岸沙滩,脚掌定定抓住地面,像是一根立根山岩的苍劲古松。咳咳,因为海洋漂流的关系,莫七的鞋子,早已马革裹尸,命丧沙场了。
他静静的站在陆地,微微闭目,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脸回味的表情。脚踏实地!这种脚踏实地的充实感充实心中,这种满足感,实在无法用语言表达。
天一眉头一挑,看着莫七旁若无人的沉浸自己幻想,心道:“这人,是不是有病?”
心中思忖着,天一思绪纷飞,想着自己日常繁重的工作,忙里偷闲的努力修炼,整整一天都没有休息时间,确实很劳累,可更多的却是充实感。
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天一对自己说:“你的一生并未虚度,也不是碌碌无为,你已经将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献给了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为了我们游戏玩家的利益而斗争。”
这个世界并非游戏,更不是玩家的乐园,这是一个乱世!
作为外来者,游戏者本就是弱势群体,即便对于土着人员游戏者是不死的,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所以,游戏者必须联合起来,可是当一个间隙——“游戏者可以杀死游戏者”出现,任何一个游戏者的消失,都会令这个团结出现致命破绽,因为,消失的游戏者必然为另一个游戏者杀死的。
一个组织必然有着纲领,一个庞大的组织必然有她的利益核心,而藏剑山庄作为游戏者第一组织,其纲要条例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游戏者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尤其是游戏者,不得已任何利益剥夺另一位游戏者的生命。
就是这一条核心法则,为笼罩在黑暗恐惧中的游戏者,拉开了光明序幕。藏剑山庄也由此跻身江湖巅峰势力之林,可堪与少林、武当、明教相媲美。
先不说其他人或势力如何,只说游戏者的利益,作为藏剑山庄二把手,天一可以自信的说,我做的事业可以流芳千古。
“嗯!不对。”
天一神色一怔,蓦然一惊,自己竟忽然失神。这几乎不可能的,武者心念通明,不为外物动摇,又怎么会在敌友未明之人前,忽然失神了。
天一自从突破200级,他就可以感知到周围天地元气的变化,此时,他心中一动,感到天地元气有异样波动,细细体会,似乎是被一种意志或情感影响了。
一种充实且满足的意念充斥在天地元气中,甚至一度压制了天地元气流动,将方圆范围内凝聚成一个伪领域。
天一的目光回转,凝视莫七,一动不动。莫七一身褴褛,衣不裹身,狼狈不堪,比之乞丐都有不如,却自有一股令人不能瞩目的强大存在感,一股对天地万物生杀予夺的强大心魄。
“能够以个人意志干涉天地意志,这种境界,深不可测啊!”并非是武者意志干涉天地元气的天人交感,而是更进一步,以个人意志侵蚀现实的天人化生境界。
天一眼眸动了动,开口道:“阁下踏海而来,可是海外高人?”
“高人!”莫七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自己,一脸惊讶。
“谦虚,还是装傻?不过这样开来,这人还不错。”天一心里想道。
莫七仰头望天,一连不可一世,狂妄道:“高人,这个称呼怎么配得上我,我可是”
“神!”
天一一怔,继而讥诮冷笑,这人武功虽高,却是有些年少无知,狂妄过度了。
莫七蓦然回头,看着天一道:“你不相信我是神吗?”
天一淡然摇头,也不知他表达意思,究竟是不相信,还是不是不相信。
莫七嘴角翘起危险的笑容,说道;“看你也是一个武功高手,我们就用武功高手之间的方式,来辩论辩论。”学者之间的学术辩论是雄辩滔滔,武者之间的武道争执自然就是大打一场啦。
天一神色一凝,腰间一抹,一柄软剑落入手中,真气一摧,无物不斩的锋利剑锋已然迸射出光芒。他知道自己无法拒绝,这是弱者的悲哀,也是强者的权力,他们有资格,有能力命令弱者服从。
“好!”莫七赞赏地看了眼天一。识时务者为俊杰,聪明人总是令人喜欢。
自认神明,高人一等的莫七,自不会以大欺小,天一用剑,他则有自己不很擅长的拳法出招。不过,到了绝顶层次的高手,如何武功只有用心,登堂入室都不太难,如果肯下苦工,练至大成也不困难。
“轰!”
莫七一拳击出,天一只觉脑中一声轰响,几乎握不住剑,他知道,这是莫七雷霆一击,瞬息之间将周围之内的天地元气打得飘散,变成真空,而天一借助天地元气的感知,随着天地元气消失了,灵觉一时失常,只好用视觉捕捉莫七拳势。
莫七的拳势包容天地,混沌帷幄,此拳一出,令人避无可避,只能迎接。仿佛皇天之命,不容更改,所有人只能遵从,不得允逆,倒是不负莫七自称为神的气魄。
天一先机已失,仗剑抵挡,用剑挡拳,总不会出现更槽糕的情况了。可是,莫七的拳势不止浩大,其中还似乎包罗万象,内藏奇妙劲道,天一几乎弃剑。仅仅一招,逼得天一两次近乎弃剑投降。
莫七哈哈一笑,说道:“我这一招【混沌帷幄吐奇气】如何?”
莫七一生所学,就是三大奇功——翻天三十六路奇,忘情天书,破体无形剑气。
破体无形剑无双,翻天奇功霸天下,忘情天书得仙道。
奇门三大绝学,莫七一人全部学会并融会贯通,当年在他家乡亦是一段佳话。只不过,这三门巅峰绝学,任何一门一个人穷尽毕生精力都不一定可以修炼完成,何况莫七一人身怀三部。
他虽然天资绝伦,却有自知之明,明白一个人的精力终有极限,兼容并包不如专注其一。于是,他就只选择了其中一门全心钻研,其他两门则是浅尝则止,并没有深入研究。
“《翻天三十六路奇》吗?”天一若有所思,眼前这个狂妄之人的底细,果然有些问题。
不过,这里并非追究莫七底细的时刻,现在是决战之时!
天一摒除杂念,心湖无波,软剑一转,发起凌厉攻势。他一连刺出数十剑,而且剑剑夺命,丝毫不留情。
可是,这般仅仅追求技艺的武学,如何能伤到到底武学巅峰境界的莫七,只见莫七只是淡然地后退几步,就避过了连环数十剑,没有一丝费力的表情。
“一般高手刺出一剑的时间,你竟然刺出了三十六剑,只论技艺的话,你也算努力了,甚至超越了身体,呃,灵魂敏捷的极限,但是,没有灵魂的招数,如何伤得到我!”莫七高声道。
脚步一顿,莫七准备反攻。他之所以后退,非是天一快剑所迫,而是为了看看天一的武功如何,只是,这种有形无神的剑术,入不得莫七法眼,他也就不想再继续下去了。
不过,就在莫七准备结束这个娱乐的时候,天一眼神一凝,本就快绝天下的剑速,竟又猛增一倍,“嗤嗤!”“嗤嗤!”刺破空气的爆鸣声连在一起,连绵七十二剑,接连刺出,迅如急雨,骤然降下。
“教而不改,朽木不可雕也!”莫七摇着头,一脸蹉叹,一副为人师表,可学生不可造就的失望表情。
不过他依旧不想以强力压人,仍是只躲不攻,欲让天一深刻理解一件事剑不是技艺的快就可以,更有要境界充实。
“嘭嗤!”似乎护体劲气被刺破的声音。
天一表情黯然,收剑而立。他知道,自己胜了。
“好快的剑,不止是技艺上的快,更是境界上的快绝人伦,超出了人类反应极限的一剑!”莫七震撼的看着胸口要害的一道剑痕,推翻了方才对天一剑术的批判。
那是浅浅一道剑痕,看似仅仅刺破匹夫而已,其实凌厉的剑气已经斩断了莫七心脉。
对于武林高手来说,突破了对方的护体罡气,就等于掌控了对方的性命。强弩之末,力不能穿鲁缟。这句话说的是弩箭,不是武林高手,武林高手可是能随时追加气劲的。
莫七看着伤痕,又是摇头,不过上次对天一摇头,这回却是对自己摇头,叹息道:“骄兵必败啊!面对一位绝顶高手,任何时候都不能小觑,一个够资格称上一个【绝】字的人,必然有着远超他人的惊人艺业,甚至是可以一招定胜负的绝招!”
莫七肃然问道:“此剑何名?”
天一黯然答道:“追魂!”
第九十六章 快剑
天一今日所使的剑法,叫做《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当今江湖高手辈出,绝学问世,这门剑术不是第一流的剑法,也不有名。而知道的人其实多喜欢称这门剑术叫无尘快剑。不似《九阴真经》或《九阳神功》这般传奇武学,武功本身比着作者出名许多。这门剑术名扬武林,更多缘由在于无尘的事迹,除此之外,也不过是一门快剑而已。
当初天一向无尘道长求教这门剑术,无尘哈哈一笑,也不敝扫自珍,倾囊相授,将七十二路剑式的要点,法门,衔接一一道出,既称追魂夺命,自然剑法需要更快,更狠,还有更稳。
然而,天一尽心修炼《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虽有小成,可是剑快则快矣,狠也够狠,却没有无尘本人施展时快绝人伦,惊艳江湖。是练法不对,还是有一些剑法精奥理解错误。
天一再次求教无尘,无尘道人哈哈一笑,答应告诉他快剑秘诀。
无尘领着天一去喝酒,很快,无尘醉了,还醉得很厉害。无尘问天一道:“你说,我的剑是不是还太慢?”
“不是,当然不是!”天一也是久经江湖,但只说剑法之快,无一人超越无尘的快剑。
可是,无尘却不满意,剑还是太慢,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剑客和管家小姐的故事:
剑客喜欢一个女孩,一个官家小姐。剑客是江湖人,总是在江湖上行走。终于,官家小姐不高兴,说剑客总不来陪她,还说,如果剑客真的爱她,就切一条手臂给她,她看见手臂,就好象剑客就在她身边。于是,剑客斩下了自己的手臂,但是,等到的却是房间外头忽然进来的好多官兵!
剑客有很多好兄弟,劫了监狱救剑客出来,两人再一次见面,官家小姐剑客的俘虏。
剑客觉得,自己是江湖人,快意恩仇,他应该杀了她的,所以剑客出剑!
只是,剑客的剑太慢了,每次还没有刺到她,剑客的心就软了。所以剑客决定要练成真正的快剑,在他来不及心软的时候,就杀了她。
无尘说道:“剑客一直再练剑,他已经是江湖第一快剑。可惜他忽然发觉,他似乎永远快不到他希望的程度了。因为,有些事有些人是永远做不到有些事的,比如那个剑客想练的快剑,能快过感情的快剑!”
无尘又对天一道:“我感觉,你能练成。”
那一天无尘醉倒了,快剑的秘密,天一也知道了。
天一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天资不出众,依靠努力成为了高手。
他很平凡,没有天才波澜壮阔的奋斗史,只有十年如一日的刻苦修炼。江湖上,努力的人很多,努力程度超过天一的人,也很多。这些人今日站做及武林格局的高层,是大多平凡江湖人的偶像,可是,他们是为了来日的天才做踏脚石的。因为,努力所取得的成就,终究有一个极限。
可是,平凡人也可能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天一就有,他智谋出众,为藏剑不可或缺的帮人,任何事都能坦然以对,但是,他平淡的面目下,其实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也许,情殇!
无尘快剑,招在意先,剑比情快,如果没有刻骨的感觉推动,即便一瞬间刺出七十二剑,也只是技术上的极致,不能臻至武学的高妙境界。
情到浓时方转薄,刻骨的感情往往会渐渐趋之平淡。天一用来推动无尘快剑的激烈情绪,超出了一般人理解的极致,正是情深致淡,以莫七的武学修为,都没有察觉那凝聚成一滴的激烈剑气,一剑破防。
“追魂!”这快过心魂的一剑,无尘做不到的一剑,天一仗之而一剑败巅峰强者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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