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1 / 1)
再到叶秋雨那里去。
就在赵建辉送黄琳回家的时候,在贴近城南的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就看到了在十字路口的东南角,一栋大楼的外部闪烁着七彩的霓虹,从楼顶到一楼门厅,变换着色彩映出七
个大字“西部风情夜总会”,霓虹招牌足足有二十多米的高度,端的是富丽大气。
“这里是大运市首富叶家的三公子开的,里面据说很热闹呢……”黄琳看到赵建辉透过前挡风玻璃看那一排大字,好像不在意的说了一句。
赵建辉心里笑了笑,这丫头不知道又想说什么呢?里面很热闹?是不是意有所指?
此刻,在豪华的夜总会里面,昏暗的ktv包房里充满了五音不全变调的歌声和男女间的嬉笑,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手拿着瓶啤酒,另一手拿着话筒站在房间的中央,扯着嗓子在吼一
首名人演唱的西北民歌,不时还猛灌一口啤酒。
沙发前的茶几上摆放着几个空酒瓶,其余的十来瓶啤酒全开着盖,一个女孩子和一个青年男子在沙发的转角上歪坐着,面前的一瓶红酒已经底朝天了。
女孩子年龄不大,看上去也就是十六七、十七八的样子,她上身着一件v领短袖汗衫,下面则是一条牛仔短裙,灰色的棉袜配着一双黑色运动鞋,样子打扮得很青春。但却很明显和这
个季节、这时候的气温有点脱节的感觉。
那男子的肩头紧靠着她的肩膀,脑袋几乎就贴在了女孩子的秀发上面,女孩子半边身体倚靠着沙发,好像有点喝多了的样子。男人不停的低声说笑着什么,女孩也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他
说这话,相互之间有一股暧昧的气息在心头萦绕,倒也不觉得冷。
青年男子姓叶,名叫叶枫,是这家夜总会的老板。那个唱歌的是叶氏集团的一个老客户,姓谢。别看他年纪才35、6岁,但却已经是南方很有名气的大富豪,人也能说会道,人也长得
比较帅气。这次来大运市,是来采购叶氏集团公司生产的一批矿山设备的。
第二卷:迷情旅店第七十四章 :让人心动的大美女
叶氏集团生产的矿山设备在本地的销量已经趋于饱和,这几年越来越注重于和谢总的业务发展。平常的时候,谢总也不会亲自来大运市,但因为这一次采购的数量较大,谢总就亲自带
着人来了大运市,主要也是出来吃喝游玩散散心。
公司的大客户来了,叶氏集团自然是好吃好喝好招待,尽力地满足谢总的一切要求。叶枫在叶氏集团的工作,主要是搞接待和协调工作,在接待谢总的半个月时间里,几乎天天陪着他
吃喝玩乐,不仅陪着他去了长安的华清池、兵马俑包揽风景名胜,还在自己的夜总会里可着劲儿的陪着这位谢总,和来自北部那个国家的高鼻子蓝眼睛的洋妞们联络感情。
可是,该吃的吃了,该玩的玩了,该乐的乐了,眼看着还有两天谢总就要离开大运市回南方了,这位谢总就是不提签约的事情。
这下子可愁坏了叶枫,也不知道自己哪个地方还没有让谢总满意,可是自己也不好意思问的太直白了,就只好借着晚上吃饭的时候,问谢总道:“哈哈,谢总马上就要回南粤去了,还
想吃点什么地方风味啊,等到走了之后可是再也难以吃到了哦。”
谢总笑了笑,眼睛里面满含着深意的说道:“真的很感谢叶老弟的盛情款待哦,这半个多月的时间你一直都在陪着我,也耽误了老弟很多的时间啊,你的那个小学妹不会怪我不通情理
吧?哈哈,要不然的话今晚上我做东,请她来大家一起唱唱歌跳跳舞怎么样啊?要是老弟愿意的话,咱们现在就可以签合同了。”
叶枫这才明白,原来这个家伙的眼神瞄上了自己的那个小学妹潘菲菲了。
在运城大学,叶枫比潘菲菲高一届,现在自己都毕业了,潘菲菲才上大三呢。要说这个潘菲菲可是个让人心动的大美人儿,每个星期都会到自己这里来疯玩上一回。可是那丫头虽然玩
得很疯,可是也只是限于唱歌跳舞这些很正常的娱乐项目,从来没有见她玩过别的,更没见她和哪个男孩子在一起。谢总的意思可不仅仅是唱唱歌跳跳舞那么简单啊,这老小子分明是
醉翁之意不在酒。
潘菲菲那娇俏俊秀的小摸样,就是自己看到了也心里喜欢的很。看那丫头的眼神,分明也暗暗地喜欢自己。但是好几次找借口向她暗示,小姑娘都假装不明白,问她家里是干什么的她
也从来没说过。
自己连手都还没摸过呢,怎么就被这个老流氓看上了呢?但是,想想潘菲菲整日穿着廉价的衣服,素颜朝天的好像也没有用过什么高档化妆品,每次跳起舞来都是一副声嘶力竭的小太
妹样儿,也许花几个钱就可以的吧?看在是自己学妹的份儿上,为了叶氏集团这一笔大生意,就算是多花点钱也合算。
于是,吃了晚饭后,谢总和叶枫就在西部风情开好了房间,也不用打电话找她,今天是周五,按照惯例,每个周的周二和周五潘菲菲一般都会来夜总会玩到半夜才回家。
果然,刚刚过了七点,门口自己安排好的人就打过来了电话,说是潘菲菲已经出现了。叶枫就赶紧从包间里面迎了出去。
年轻的潘菲菲今年唱的娇小玲珑,看上去她只有十七八的样子,其实她已经二十二岁了。因为父母的离婚,潘菲菲从心里有着一股子叛逆的心理。
但她母亲潘敏敏管得她很严格,潘菲菲在人前像个小淑女似地,但是进了娱乐场所之后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大声的唱歌,疯狂的跳舞,尽情的发泄着自己的不满和怨恨。
因为潘敏敏每周的周二和周五值班,所以,已到了周二和周五,也就是潘菲菲尽情放纵自己的时刻。
尽管潘菲菲有点叛逆,有点怨恨父母不顾及自己的感受离了婚,但是潘菲菲骨子里面还是个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她疯狂的唱歌跳舞,也不过只是发泄心中挤压的怨气罢了,却从来不和
那些自称的青春前卫女孩子一样,什么k粉、摇头丸的几乎拿着当饭吃,看到顺眼的帅哥什么的玩玩更是家常便饭。
潘菲菲也知道歌舞厅夜总会这些地方很容易出事情,所以别的地方他也不敢去,就只是在自己学长叶枫开的夜总会里面黑天胡地的发泄一通,在半夜十二点之前一准儿回家睡觉,从回
来就不会夜不归宿。
由于她掩饰得很好,两年多的时间了,潘敏敏一直当潘菲菲是个乖乖女,居然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女儿还有叛逆的另一面。
今天的潘菲菲外面穿了一件长及脚踝的厚重风衣,里面却穿的还是六月天的装束。v领短袖汗衫,牛仔短裙,灰色的棉袜配着一双黑色运动鞋,披肩的长发,看上去就像卡通宝宝一样
,很阳光,很青春。
她却是不知道,就她这么一身装束,出现在这种脂粉堆里面,却是更加的出众,更加的诱。惑人心。谢总上次见过他一面,也就是她的这种很另类的打扮,以及那种和夜总会格格不入
的情调深深地打动了他的心。
接到叶枫的邀请,潘菲菲没有一点儿迟疑,没有一点儿怀疑,就直接跟着叶枫进了他和谢总的包间。对方是自己的学长,也是自己暗暗喜欢的人,还能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可是,一瓶红酒和几瓶啤酒喝下去,潘菲菲渐渐感到了不对劲儿,叶枫不时的出来进去,好像很忙的样子,而那个谢总却总是缠着自己喝酒,还要搂着自己跳舞。当时潘菲菲的脸就冷
了下来,站起身就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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