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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门渐渐的开启,外面传来一阵阵战马的嘶鸣声。当大门完全打开的那一刹那,无数匹高大雄武的战马,宰着马背上一身黑甲的其实蜂拥而入!黑色的战甲,冷傲的眼神,还有他们手里那槊锋长达四尺的马槊,都在宣告着这支骑兵的名号!

修罗!

刘凌一马当先冲进了城门,身披重甲的他,用自己手里那柄长长的弯刀一指城中火光冲天的地方,他身后的修罗营重骑随在他身后,朝着周军大营扑了过去。在修罗三千重甲骑兵之后,是修罗营的两千精甲轻骑。这两千精甲轻骑没有跟随在刘凌身后,而是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朝着战斗最激烈的地方杀了过去。

修罗营之后,依然还是骑兵。这是一支足足一万人的骑兵队伍,他们就好像井喷的潮水一样,源源不断的冲进了城里。这一万骑兵分作了两队,一队追着刘凌率领的修罗重甲,另一队则同样杀向了城墙下的乱战之中。在后面,是数不清的汉军步兵,成建制的涌入了卫州城内!

随着大批汉军的进入,周军败局已定!

第三百七十九章 重骑踏敌

刘凌率领三千修罗重骑直扑周军大营,他永远波澜不惊的脸上,也带出了些许的急迫。他带兵去周军大营,主要的目的并不是歼灭周军主力,而是去救人的。刘凌自己也知道,作为一名统帅,这样意气用事是不对的。一名上位者,手掌千万黎民生死,冷血无情应该是必备的素质,该冷血的时候刘凌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但是很显然,有些时候,他做不到这一点。

一个真正的枭雄,为了达到目的是可以放弃一切的。无论是亲情还是爱情,在大业面前都必须让路。历史上凡是有大成大就的人,往往都不会将世俗的感情看得很重。比如曹操,比如刘邦。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可以让儿子断后的,可以把老婆孩子推下马车的,大有人在。

可是刘凌呢,为了几个普普通通的监察院密谍,竟然以身犯险!

他知道,卫州城里的密谍只有那么几个人,要想在戒备森严的周军大营放一把至关重要的大火,其危险程度何止是九死一生?这是一个很难完成的任务,但是那几个密谍做到了。刘凌记得,半年前,因为三处的档头意外身死,潜入卫州的几个密谍是赵大亲自安排的。当时刘凌恰好在场,那个叫做祀泉儿的密谍组率,给刘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那个女孩子,大概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但是有着完全不符合年纪的沉稳和内敛。她的样子刘凌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她离开时候对赵大说的一句话:“我活着,他们都活着,我死了,也是死在他们前面!”

赵大当时摇了摇头说道:“你是组率,是一组密谍的灵魂,他们都是你的手下,有为了保护你而尽忠的职责。为了保守秘密,为了达成目的,当需要你活下来的时候,即便你的手下都死了,你也要活下来。哪怕,是像狗一样窝囊的活下来。”

那个叫祀泉儿的女孩子没有说话,没有质疑赵大的命令,但是刘凌在她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那是,一种叫做责任的决心吧。

责任,她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自己的手下。当然,刘凌知道,这样一个女人,知道取舍。

刘凌是要去救那几个密谍的,去救那个发誓要保护自己手下的女孩子。他本来不必亲自去做这件事,只需派遣一员大将率领一万人马,就能趁乱将周军大营彻底摧毁。现在周军大营火烧的正旺,士兵慌乱,要想取胜很容易。但是刘凌没有那样做,他自己来了,带着三千修罗来了。

他知道,想摧毁周军大营很容易。想找到那几个密谍,很难。即便刘凌心里很清楚,那几个密谍或许已经战死了。但是他还是来了,如果他不来,或许会遗憾一生。

这就是刘凌,为了几个在他这个级别的人物看来应该是无足轻重的密谍,亲帅修罗,踏火而来!

周军大营很乱,一部分被在救火,而另一部分人,则被将领们匆忙聚集起来赶赴城墙的方向。大营火起,城防危机,可以说现在周军的指挥者们已经焦头烂额了。卫州城的防守确实严密,严密到很难找到一点机会正面击破。也正是因为这种近乎于完美的防御,让周军将领们的心里稍微有了些松懈。

连续二十几天了,汉军拿卫州城毫无办法,除了粮草上让周军将领们比较担心之外,其他的方面,他们有着绝对的自信。楚飞虎和他手下的将领们,详细研究了汉军作战的特点,针对汉军攻城依赖火药抛石车这一点,他们想出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办法。然后搭建了高高的箭楼,将弓箭手的控制区域加大了很多,覆盖射击之下,汉军很难靠近城墙下。可以说,他们借助卫州城的特点,布置出了接近完美的防御。严密的封锁,也能阻止汉军的奸细作乱,即便卫州城里有汉军的奸细,也无法与外面的汉军取得联系。

可是千防万防,最终的破绽还是在城里,而且是重中之重的辎重营。而卫州看起来完美无限的防御,一旦裂开一条缝隙,这种看起来的完美就会在顷刻间裂开然后崩溃。周军的将领们集思广益,几乎想到了所有的守城方法,唯一没有想到的,是城破之后如何组织反击。

两万周军,有三分之一的人在城墙上轮守。三分之二的士兵在大营中休整,轮守的士兵要在城墙上待上一天一夜,回到大营之后往往会睡的很死。而一把突如其来的大火,让很多士兵匆忙的爬起来去救火,手里却根本就没有拿着兵器!

刘凌带着三千修罗重骑,一路朝着周军大营杀了过去,那火光起到了很大的指路作用,他只需朝着火光方向一直冲就好。

正往前飞驰,正遇到一支匆忙间集合起来的周军队伍。这支队伍大概五千人左右,是卫州守将楚飞虎亲自指挥的。卫州城没有骑兵,因为定安军所有的骑兵都被裴战带到冀州去了。当然,守城也不需要骑兵。但是这个时候,楚飞虎最无奈的就是没有骑兵,不能尽快的赶到城墙那里。他得到的消息是,汉军刚刚攻上城头,还没有完全控制住局面。如果现在有几千骑兵迅速赶到城墙那里的话,说不定就能将汉军再给赶出去。战机稍纵即逝,他现在只能拼命的催促士兵们往城墙那边跑。

楚飞虎跑在队伍的最前面,转过前面的街角就是卫州的正街,笔直的通往城门,只要上了正街,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城门下。楚飞虎现在是心急如焚,恨不得肋生双翅飞过去。才到街角,楚飞虎忽然听到一阵闷雷之声轰隆隆的在前面响了起来。这声音很闷,很震撼。作为一名统兵大将,楚飞虎在第一时间就判断出了那声音是什么。

骑兵!

周军无骑兵,那么,来得就只能是敌人了!

楚飞虎心里一震,从来不知道恐惧是何物的他,手也微微的颤抖起来。好快,汉军来得好快!

“停下!结防御大阵!长枪手都到前面来!快!”

虽然有些慌,但楚飞虎还是在第一时间下达了最正确的命令。他手下这五千士兵都是步卒,能对付骑兵的,就只有长枪手了。卫州的守军是正规的战兵,其素质不是怀州的那些郡兵可以比的。虽然惊慌,虽然恐惧,但是在楚飞虎发出命令后,出于本能反应,周军士兵们迅速的停下脚步,然后在中级和低级军官的指挥下开始布置防御方阵。

五六百名长枪手被抽调出来,在方阵的最前面站成五排。第一排士兵下蹲,第二排半直立,第三排直立,虽然被汉军围困这段日子以来,因为轮守的缘故他们并没有操练,但他们之前长期训练的效果此时彻底的发挥了出来。士兵们的反应很快,但是,汉军来得更快。

猛的,街角那边转过来一个高大的黑影,速度快的惊人。周军士兵们下意识的心里一紧,随后就看到那黑影后面,骤然间,队列整齐的重甲骑兵轰然而来!

在队伍最前面的正是刘凌,今天,他的坐骑不是红狮子,而是黑豹破敌。

刘凌不是神仙,他的眼睛无法穿破墙壁看到转角后面的周军。但他有破敌,黑豹破敌对于危险的敏感,远超人类。所以虽然看不到敌人,但刘凌在黑豹的提醒的下还是敏锐的判断出,街角后面有敌人!

刘凌转过街角后向前喷跑了一段,距离周军二百米左右停下来。只是他停了下来,他身后的修罗重骑却没有停下来。刘凌骑着黑豹立在街道正中,修罗重骑潮水一般分开两边,在刘凌的身边往前冲了过去。

楚飞虎的嘴里有些苦,借助着火光,他看清了那些骑兵。浑身被铠甲包裹的严严实实,就连战马都披挂着锁子甲。重骑兵,步兵的克星!

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

呼!

根本就无需下令,训练有素的修罗营重骑将手里的投枪猛地掷了出去。修罗重骑,每个人标准的配置是,一杆制作精良造价昂贵的马槊,一柄百炼精钢打造的横刀,一杆投枪,一张硬弓,一壶破甲锥,一柄匕首。在他们的左臂上,还有专门设计固定在手臂上的连弩,可以连续发射十支弩箭。说起来,如此多的武器,他们是如何携带的?这就是刘凌的设计了,重甲骑兵,无论是战马还是士兵,几乎每一样武器都放在手能触及的位置上。马槊,在得胜勾上挂着,投枪,插在马鞍一侧的枪囊里,硬弓背在士兵的身后,横刀在腰后面,箭壶悬挂在身体一侧,匕首,在战靴上。

被楚飞虎寄予厚望,也是唯一能指望的长枪手,在一片投枪狠狠的撕下来一层又一层,周军的长枪手歪歪斜斜的倒下去,手里的武器颓然而落。沉重的投枪,可以轻而易举的将人活活的钉在地上。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攻击,周军显然准备不足。

还没有等他们反应过来,修罗重甲已经来了。

毫无花哨的,撞击,沉重,犀利,冷酷,血流成河。

第三百八十章 轻敌则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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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飞虎不是第一次与重骑兵接触,当初大周进攻南唐的时候,唐兵中就有一支万人的具甲骑兵,号称天下无敌。即便如此,还不是被当时的大周兵马大元帅,指挥周军生生的将那天下无敌的具甲骑兵打的溃不成军?

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重骑。沉默,冷血,杀人不眨眼。那些黑甲重骑,更像是一群只知道杀戮的人形兵器!周军的防御方阵,在修罗重骑面前就好像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一样,才一接触就被撞击的粉碎!

有时候,厚重和锋利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词语,在某一种事物上会完美的契合并且充分的体现出来。毫无疑问,修罗营重骑就是拥有这两个特质的队伍。厚重,如泰山压顶,锋利,无坚不摧。周军半成型的防御方阵,在重骑面前不堪一击。楚飞虎大声的下达一个又一个命令,但却于事无补。他不是神仙,不能赐予他的士兵们刀枪不入的本事。他也不是战神,能靠一己之力力挽狂澜。

虽然他的武艺很精湛,在定安军诸多的将领中也算得上较为靠前的人物。但是他能做什么?就算他冲上去,杀死几个重骑兵,能阻止那势不可挡的洪流吗?

这五千周军中,没有弓箭手,即便有,一般的羽箭根本就破不开重甲的防御。而周军中唯一能与骑兵正面交锋的长枪手,被重骑兵那一阵投枪已经杀死的七七八八。剩下的士兵大部分用的都是大周的制式横刀,这样的武器相对于汉军重骑的精制马槊来说,太弱小了。他们的横刀太短,根本就触及不到汉军重骑的身体。而那些该死的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味道的战马,浑身上下都披挂着锁子甲,横刀根本就斩不断!

那些可怕的马槊啊,为何如此锋利?那些可怕的骑兵啊,为何如此冷酷?

一个一个的周军士兵被挑飞,被践踏,被撕的支离破碎。

周军的防御阵型,很快就像玻璃一样碎裂。打头的五百重骑,就好像一柄巨斧,将周军的防御阵型硬生生的劈成两半。五百骑兵之后,刘凌亲自率领剩下的重骑对周军进行第二次打击,这第二次打击,就是血洗长街。

楚飞虎被他的亲兵保护着往后撤去,他不是怕死,不是没有放手一搏的勇气,而是他必须回到周军大营去。现在他回去的话,虽然会损失五千士兵,但却能救回大营里将近一万名士兵。他丢下了五千兄弟,能救回来两倍的人,这牺牲虽然巨大到难以接受,可是从目前的局面来看,是值得的。楚飞虎清楚的知道,自己麾下这五千步卒是绝对挡不住那些汉军重骑的。挡不住,也要挡一阵子。他下达了死战到底的命令,用五千人的牺牲换一万人的活命,这个选择题,并不难做。

如果他同自己手下的士兵们一起战死了,谁去通知大营做好防御?谁带着剩下的士兵们谋求一条生路?他是一城的主将,必须这做出选择。当汉军重骑势如破竹的杀入自己麾下的步兵当中的时候,他就做出了选择。很艰难,但他做出选择所用的时间并不多。从这一点来看,楚飞虎是一个果断的人。仅凭着这份果断,他比他哥哥楚离火就要强上一分。如果,当初在玉州的时候楚离火肯放弃自己的士兵,也不会那么凄凉的战死。

他撤离战场的速度足够快,可惜的是,他没有马。

刘凌也没有马,但他有一头速度超过所有战马,就连那匹骄傲的特勒膘红狮子都望尘莫及的黑豹。一百多名亲兵保护着楚飞虎往周军大营的方向拼命的跑,他们不敢回头,也不忍心回头去看。他们怕一回头,就会看到自己被屠杀的袍子脸上愤怒和不甘的表情。战场上,最被人看不起的就是逃兵。而一个将军选择了丢弃自己的士兵逃跑,且不论他会被多少人鄙视,他自己的内心里,也会痛苦不堪吧。

最后面的一名亲兵忽然感觉后背上一凉,然后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他连回头都没来得及,就被黑豹破敌一爪子将整个后背抓的稀烂,巨大的爪子抓过之后,这个亲兵后背上的衣服完全破碎,同时破碎的,还有他的后背肌肉和一整根脊椎骨。白色的骨头被黑豹一击之下完全抓碎,一节一节的骨头随着血肉一块掉在了地上。而这名周军亲兵最大的痛苦,则是他还活着。

黑豹如同一道魅影,黑色闪电一般迅速的追上下一个目标。它猛地往前一扑,将那士兵扑到在地,随即一爪子将那士兵的头颅拍的粉碎。然后,黑豹微微回头,似乎是在征求刘凌的意见,感觉到身上主人的意图,黑豹突然提速,然后猛的往上一跃!

巨大的黑影,笼罩在那些周军亲兵的头上,还有他们的心里。

刘凌借助黑豹落地时候的惯性,手臂平伸,轻而易举的割掉了一颗大好的头颅。那没了头颅的躯体还在往前奔跑着,一边跑,一边从腔子里不断往外喷着血。而此时,黑豹已经再一次跃起。那血,竟然没有一滴落在刘凌和黑豹的身上。速度,如闪电一般的速度。这速度太恐怖,似乎能冻结时间。周军的奔跑本来很快,但和黑豹比起来他们的速度就好像电影中的十倍慢放一样。

刘凌割下第二颗人头的同时,黑豹第三次高高的跃起。

刘凌看准了那个身穿银甲的将领,观察卫州城防的时候,刘凌不止一次的见到这个人出现在城头上,他能确定,这个人就是卫州周军的最高指挥官楚飞虎。监察院的情报工作相当到位,楚飞虎的个人资料,能收集到的情报都送到了刘凌的手里。可以说,刘凌对这个人有着一定程度的了解。

楚飞虎,周军大将楚离火的弟弟,定安军中武力值排名前五的高手。而且,还是一个做事心狠手辣,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的阴谋论者。如果楚飞虎站的位置在高一些,或者再过几年,他的成就绝对不止是一个州府的守城大将这样低。这个人,具备了枭雄的品质,唯一欠缺的就是时间的沉淀和一个发迹的机会。但是刘凌对这样的对手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因为,这样的对手,刘凌击败的足够多了。

刘凌唯一看重的一点,并不是楚飞虎的心狠手辣和比其他哥哥来强的太多的果断。刘凌看重的,是楚飞虎的个人武力。毫无疑问,在这一点上,楚飞虎比楚离火也是强上不少的。定安军在北上之前用兵十五万,占据开封之后兵力暴增到三十万。在三十万大军中,一个武力值能在将领中排进前五的人,是很可怕的。

刘凌的自出道以来,每一个对手都是可怕的。但是,都倒在了刘凌的刀下。如果说,还有一个人,仅仅是凭借着自身的武力值就让刘凌刮目相看的,绝对不是楚飞虎。而是永兴军节度使,谢俊。那才是真真正正的绝世强者,一刀在手,没有人能无视他的存在。即便是比起监察院那十二名金衣,谢俊也丝毫不弱,甚至,那十二名金衣单对单的话,也未必是谢俊的对手!

楚飞虎再强,也强不过谢俊。

在战场上的时候,刘凌只缺少一样东西,那就是害怕。

高高跃起的破敌,直扑楚飞虎的后背!楚飞虎到底还是一个高手的,感觉到了身后的腥风和浓烈的杀气。他下意识的往一侧闪去,同时一把抓起一名亲兵往后掷了出去。一百多斤的大活人,竟然被他像砖头一样轻松的掷出。黑豹破敌两只前爪往下一扑,恰到好处的将那个倒霉鬼亲兵从半空中压到了地上。嘭的一声,那亲兵后脑勺落地,坚硬的脑壳就好像西瓜一样轰然碎裂。

刘凌一刀侧劈,直奔楚飞虎的后颈。楚飞虎矮身,让过刘凌的弯刀,然后抽刀,直刺刘凌的小腹。他这两个动作做的干净利落,瞅准了刘凌出刀后的空门。他这一生到目前为止,杀过的人已经过百,杀人的经验之丰富少有人敌,尤其是在战场上,他的眼力和狠辣总是能让他占据上风。幸运的是,每一次拼杀,死的都是他的敌人。不幸的是,这一次,他遇到的是刘凌。

刘凌的战斗经验,比他更丰富。

一刀横扫落空之后,刘凌刀势一变,弯刀在手腕里一转,反手握刀,猛地的往下一刺。刘凌举高临下,从十几岁开始,每天坚持不懈的练功,他的出手速度已经少有人及!噗的一声,刘凌的刀后发而先至,一刀刺穿了楚飞虎的手臂,弯刀一转,锋利无比的刀锋将一截手臂轻而易举的割了下来。

反手刀,从下而上,切断了楚飞虎的手臂之后,弯刀斜着往上撩了上去。

刷的一下,楚飞虎的胸前被弯刀切出来一道长长的伤口。他胸前的衣甲挡不住千锤百炼的弯刀,衣甲整整齐齐的被切开,还有他的胸口。刘凌根本不给楚飞虎反应的机会,从黑豹上一跃而下,一脚踏在楚飞虎的胸口,弯刀动如铡刀,猛的往下一压!

铡落人头!

这几下,看似简单,看似轻易,但却是建立在刘凌的出手速度上,他的动作远比楚飞虎要快!而楚飞虎如此轻易的被刘凌杀死,其根本愿意之一,则是他不认为一个高高在上的汉王,会有一身出神入化的本事!

刘凌根本就不理会楚飞虎的尸体,在他看来,斩杀了一个小小的守城将军,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他站起来的时候,黑豹已经将两名来救援楚飞虎的周军亲兵撕扯的粉碎。它昂起巨大的头颅,仰天一吼!

刘凌跃上黑豹,伸刀往前一指,修罗重骑,再次冲锋!

第三百八十一章 七士庙

轰隆隆的马蹄声传进了糟乱的周军大营,祀泉儿听到战马踏地的声音,费力的抬起头看向远处。她模糊的视线里,看到了那一队队整齐前进踏敌而行的黑骑。她没有见过汉王殿下那支神秘的修罗重骑,但是她清楚的知道,这是汉军的骑兵。她是卫州城里的密谍组率,城里的周军配置她十分的清楚。卫州城内周军无骑兵,那无敌的黑骑,属于无敌的汉王!

她的身体上压着一具尸体,祀泉儿用力的翻身,将身上的尸体抱在怀里。怀里的尸体已经变得冰冷且僵硬,那张熟悉的面容上已经没有了一点生机。那是祀常,为了保护她被周军士兵一刀捅穿了心脏。虽然在她的指挥下,他们的计划完成十分完美,但是在点火的时候还是被周军发现了,这是他们之前就预料到的事。如果,如果没有刘福牺牲自己引发的骚乱,他们这一把火放的不会如此彻底。刘福,用自己的死,给他们换取了足够的时间。

当无数的周兵朝着他们围杀过来的时候,三处的密谍依然在点火,他们抓紧生命力最后的一点时间,尽力将战果扩充到最大。昨天他们商议计划的时候,已经估算到了最终的结果。他们会烧掉周军的粮草,也会被周军杀死。这是一个没有解的局,必死之局。这个局是他们设的,把自己的生命也算计了进去。

祀泉儿的武艺在这些密谍中是最差的,武艺最好的是刘福,却为了激起那些无辜的劳力们暴乱而服毒自杀。他们不是四处的刺客,也不是六处的护卫,作为一名密谍,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着非常好的身手。作为这次计划的制定者,祀泉儿的头脑不可谓不冷静,胆子不可谓不大,她的智慧和判断力令人刮目相看。

说她手无缚鸡之力,或许并不为过。但是今天她来的时候,带了一把匕首。这把匕首,不是用来杀人的。昨夜,她抚摸着这把冰冷的匕首的时候,她就告诉自己,宁愿自杀,也不要被敌人杀死。

祀泉儿没有死,她的本事是最差的。

所以,她的手下都死了。祀常是最后一个倒在她身边的同伴,为了保护组率大人,保护那个昨夜问他们谁还没有碰过女人的组率大人,三处的密谍先后战死。当周军刚刚发现他们的时候,祀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掌将祀泉儿打晕了过去。然后在一名密谍帮助下,他们将祀泉儿藏在了一辆大车下面。

这是他们昨夜商量好的,一旦被发现,就要把祀泉儿打晕然后藏起来。因为他们知道,组率大人,绝对不会苟且偷生。刚被发现的时候,远远的,周军是不能确定他们的人数的,这就是他们有把握救下祀泉儿的机会。然后,六个人朝着六个方向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继续放火。

大队的周军士兵围过来,逐渐将他们逼着又回到了一起。密谍们互相看了看,随即释然的一笑。总归是要死的,只是在昨天之前,他们都没有想到死亡会来得这么快。虽然,他们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不可否认的,他们心中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恐惧。准备好了死亡,并不代表已经能淡看死亡。

离开祀泉儿的家之后,他们并没有就此散去,而是坐在村口的那颗老槐树下面,围拢在一起,彼此间沉默着。大家心里都在想着一件事情,心照不宣。刘福笑了笑问:“会有遗憾吗?”

那个扮作货郎的密谍点头道:“如果组率大人跟咱们一起死了,才遗憾。”

他笑着,眼神明亮:“虽然下辈子她注定做我的新娘,但我并不急着遇到她。如果她这辈子活的够久的话,说不定下辈子我会错过她呢。但那不是遗憾,想想,是一件很令人喜悦的事。”

祀常点了点头道:“那就下下辈子吧,如果她下下辈子投生作了男人就好了,咱们就和她结拜为兄弟。”

刘福道:“做兄弟?”

他看向天空那一轮明月:“这辈子,她已经咱们的兄弟了!”

六个密谍,被数百名周军团团围住。他们在数百敌人围困中,最后一次握紧了手然后轻声的问袍泽的姓名,是的,他们都来自监察院三处,而且在一个城市中潜伏了半年,但是他们却并不知道彼此的真实姓名。得到答案后,他们笑着点头,告诉袍泽自己已经把他的名字记在心里,永远不忘。

永远是多远?

是在死亡的一瞬间吗?还是永生永世?

六个人,悍不畏死的对数百周军发动了反冲锋。这也是他们昨夜商量好的,即便死,也要拉上几个敌人在黄泉路上作伴。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祀泉儿昨夜已经准备好了自杀,而他们,准备好了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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