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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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儿,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你一定要将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知道吗?”松开双臂,林敬之扶着玉姨娘的双肩,正色说道。

对上林敬之凝重的眼神,玉姨娘轻轻点了点头。

这只黑豹的年龄应该不大,刚刚成年,被玉姨娘一剑戳穿了喉咙,当场毙命,玉姨娘的暗器能在十几丈内扎中敌人的穴道,要刺死黑豹,的确不难,不过若是换成了林敬之,估计结果会反过来。

猎豹擅长隐藏,突袭,在黑夜中,更是如鱼得水,不过遇到了耳力敏锐,反应迅速,武艺高强的玉姨娘,也只能怪它命不好。

玉姨娘剥皮手法灵活,速度很快,不一会,就将毛皮完整的剥了下来,林敬之接到手中看了看,一股温热传来,见上面没有沾染到血迹,直接披在了身上,动物的毛皮很是保暖,片刻,他就不再觉着冷了。

剥掉了毛皮,玉姨娘用剑砍下了黑豹的两只大腿,“二爷,婢妾在里边发现了一个山洞,咱们今晚就住在那里吧。”

“好。”这么冷的天,如果睡在外边,被夜风吹上一晚上,肯定得着凉。

见林敬之应了下来,玉姨娘头前开路,先到路边将两匹马牵上,然后才又折了回来,走到了一个山洞之中,这个山洞还蛮大的,大约有两间房屋大小,林敬之就索性把马儿也牵到了洞中。

玉姨娘将两条血淋淋的黑豹大腿递到了林敬之的手中,在洞门口拾了一大捆枯枝,再次点燃一堆篝火,然后用匕首在黑豹大腿上划出一道又一道深深的口子,将盐巴散了进去,拿到火上烧烤。

长年行走江湖的人,没有不会烤肉的,不然走进荒山野岭,还不得饿死,那些食盐则是玉姨娘习惯性带在身上的。

‘噼叭’篝火跳动间,发出一阵阵脆响,林敬之坐在对面,静静的望着玉姨娘的俏颜,好似怎么也看不够,刚刚猛然听到那一声野兽的嘶吼声时,是真的把他给吓坏了。

火光映在脸上,多了一丝红黄的光晕,给玉姨娘平添了几分妩媚,额前几缕发丝垂下,轻轻的舞着,玉姨娘被林敬之直愣愣的看了一会,脸皮发烧,更加美艳动人。

“哎呀,糊了。”半晌后,玉姨娘可爱的琼鼻突然耸动了几下,一声惊呼,林敬之先是一愣,随即笑出声来,被玉姨娘看到,羞恼的跺了跺小脚,娇嗔道:“都怪你!”

没有辩解,林敬之只是傻笑。

先前林敬之在驿站睡下时,没有吃东西,肚子早就饿坏了,他接过玉姨娘烤熟的大腿,就是一顿狼吞虎咽,玉姨娘则拿着另一条大腿,用匕首一小块一小块的削下来,吃相文雅,自嫁进林府以后,她的很多生活习惯都改变了。

大约吃掉了三分之一,林敬之终于吃饱了,把手里的豹子大腿放在被剥下来的毛皮上,他走了出去,在附近又拾了好几捆枯柴,把柴禾放在火堆旁,晚上好往火里添加。

“玉儿,来,一起睡吧。”林敬之把两匹马牵过来,让其相隔一段距离爬下,把豹子皮铺在了两匹马的中间,他躺下去,拍了拍身旁,对着玉姨娘说道。

玉姨娘把二人吃剩下的食物装进包袱里,稍微犹豫了一下,捏着衣角,扭捏的走了过去,林敬之往后挪了挪,紧紧的靠在了黑马的背上,待玉姨娘躺下来以后,就毫不客气的偎了上去。

“二爷,你说那个小王爷,还有全公公,不会有事吧?”玉姨娘躺下来以后,尽量往后挪,已经靠在了白马的后背上,但还是躲不过书生相公的纠缠,心中紧张,开口说话,借以分散注意力。

“玉儿,你说那两批刺客,会不会是来行刺那个小王爷的?”说到正事,林敬之安稳了下来。

玉姨娘点了点头,回道:“依婢妾看来,第一批黑衣刺客,有可能是奔着咱们来的,而第二批射火箭的军士,则是冲着那个小王爷去的。”

先前林敬之与玉姨娘一起逃出来时,与堵在后门射火箭的军士打了个照面,人家根本就没有理会他,可见那些人的目标是小王爷朱煦的可能性很大,林敬之原本还想着借人家的势力抵抗田机派来的刺客,却不想反而受了连累,差点葬身火海。

好在有玉姨娘跟在身边,才得已保全了性命。

“那你说张少杰是不是也来了?”林敬之冷不丁的冒出来一句。

玉姨娘一愣,脸现复杂,她先前在楼上时,并没有看到张少杰的身影,但如果田机果然派人前来行刺,定然少不了他。

“但愿全公公逃了出来,咱们安歇吧。”林敬之把玉姨娘拉进怀里,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就沉沉睡去,这几天日夜兼程的赶路,先前又被惊吓了一番,他可是累坏了。

清晨,薄雾弥漫,凉意十足,大地上铺着一层银白色的霜冻。

林敬之与玉姨娘早早的就爬了起来,把熟肉放在火上烘烤了一番,吃了些,当作早饭,就再次翻身上马,朝着北方奔去。起程前,林家暗卫早就画了份路线图,二人只要能认准大概的方向,就不会迷路。

现在已至深秋,再过几天就要入冬了,晨风冷冽,二人骑在马背上赶路,不一会,鼻尖就冻的通红,从地图上得知,要到下一座城池,最少得骑快马急赶三个时辰,所以林敬之虽然冻的浑身发抖,也只能咬牙忍着。

那张豹子皮本来是很暖和的,但一来没有制作成合体的衣衫,把全身捂严实,二来骑在马背上跑动间,他必须抬起头目视前方,冷风顺着缝隙吹了进去,就起不了多大作用了

怎么说全公公前几天及时赶到,还救了林敬之一命,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所以他现在很是担心全公公是否逃了出来,强忍着寒冷,他只是在半途中休息了一次,终于在下午时分赶到了一座小城,吴定城。

在城门口下了马,交了四个铜板的城门费,二人急步走向了城中,这座城池较小,大街上行人不多,也有很多衣衫褴褛的难民,林家在这座小城中也开有分店,林敬之自然是知道具体位置的。

大约走了一柱香的时间,二人牵着马来到了一家小客栈,门口的伙计一见到二人,就赶紧迎了上来,低头哈腰的唱诺,“两位客官,请问来小店是要住宿呀,还是吃饭呀?小店床铺干净,价格公道,饭菜也色香味俱全,包准您吃得满意。”

唱诺声刚落地,伙计就又压低声音说了一句,“杨头领此刻正在后院当中,两位主子请跟小的来。”

林敬之与玉姨娘对视了一眼,跟着伙计走了进去,却没有看到对面的一家酒馆内,有一双狐媚的眼睛,紧盯着二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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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爱心手套

跟着那个客栈伙计,林敬之与玉姨娘来到了一间厢房门口,伙计敲响了屋门,出来开门的人,正是林家暗卫头领杨威,眼见两位主子平安无事的归来,杨威面露喜色,连忙单膝跪拜了下来,“二爷和玉姨娘吉人自有天相,果然平安归来,奴才在这里请安了。”

林敬之笑着走上前,亲自将其扶了起来,“幸亏玉儿武艺高强,不然二爷我怕是凶多吉少。”

玉姨娘见林敬之当着下人的面夸自己,俏脸微红。

“咦,二爷,您手中拿的是?”林敬之先前在城门口下了马,就将黑豹的毛皮折叠了起来,抱在怀中,杨威看到,好奇的发问。

“这个呀。”林敬之笑了笑,将皮毛摊了开来,“是玉儿昨晚在树林里斩杀的,一剑刺穿了这只畜生的脖颈。”

“啊?是只黑豹!”杨威一声惊呼,虽然他的武艺也不错,但在夜间树林里与一只凶残灵敏的豹子战斗,谁生谁死还真的是很难说。

在古代,如果某个女子比她的相公还强,男方多半会觉得没面子,心生不满,甚至厌恶自己的妻子,但林敬之显然不是这样的,玉姨娘武功高强,他只会因娶了这么个漂亮的绿林巾帼而自豪。

瞧着书生相公夸赞自己时,一脸洋洋得意的模样,就好像那只黑豹是他杀的,玉姨娘偷偷松了口气,嘴角翘起一丝弧度。

重又把黑豹的毛皮叠好,林敬之走进了小屋,“待我到了京城,就找个裁缝让她拿这张毛皮给我裁制一件大衣,披在身上。”

“二爷说的极是,现在京城那边很冷,有了豹皮大衣,就会暖和多了。”避开道路,让玉姨娘先走了进去,杨威才紧跟着走到了里屋,那个小伙计也不用人吩咐,就跑到厨房准备饭菜去了。

“对了,你们有全公公的消息么?”刚刚坐到椅子上,林敬之就开口询问。

杨威抱拳答道:“回二爷,昨晚洪大侠与奴才们在撤退去寻马的半途中,正巧碰到了被人围攻的全公公与十几名羽林军,就顺手救了下来,全公公昨夜受惊过度,给吓坏了,见洪大侠身手高明,就让洪大侠护送着他先一步返回京城了。”

“哦,全公公没事就好。”依着洪峰的性子,自是不会把全公公放在眼中,想来答应护送全公公,也是因为怕连累了他,林敬之想了想,轻轻点了点头。

如果洪峰真能把全公公平安的护送到京城,全公公就会欠下他一个天大的人情!这对于京城一个朋友都没有的他来说,倒是件天大的好事。

玉姨娘却是眉头一挑,对全公公甚为不满,这里离京城还有很远的距离,洪峰走了,就没有高手帮着她保护书生相公了。

三人谈话间,客栈伙计端着热呼呼的饭菜,敲响了房门,“两位客官,饭菜好了。”

“进来吧。”现在已是下午时分,林敬之与玉姨娘的肚子早就饿了,伙计进来以后,把手中的饭菜放下,就恭敬的退了下去,一共有六七道菜肴,和一盆热气腾腾的鸡汤,荤素搭配,香气扑鼻。

“杨威,你也吃。”林敬之给杨威那边推过去两荤一素,三个菜肴,并亲手帮他盛了一碗鸡汤,这大冷的天,喝一碗刚下火炉的鸡汤,立马就能赶走寒冷。

杨威接过玉姨娘推过来的一碗米饭,连忙开口道谢。

全公公没有死,对大乾王朝来说也算是件好事,不然新登基不久的皇上难保不会一怒之下,硬要钦差大臣尽快捉拿凶手,到那时,那个刚正不阿的钦差大臣再次发威,估计田机与郑胜就会揭竿造反了。

吃着饭,林敬之的大脑仍在飞速运转,想来想去,觉着自己必须得尽快赶往京城,不然全公公若是被吓坏了,在新皇帝面前煸风点火,说些过激的话,估计也会坏事,虽然现在洛城已经脱离了田机的掌控,但其一旦造反,必然会先将洛城拿下。

只有拿下洛城,没有了内患,田机与郑胜,才能全心全意的对抗朝廷派来镇压反叛的军队。

“玉儿,我们快点吃,吃完了就赶路。”林敬之拿起饭碗,狼吞虎咽。

不一会,三人就将一桌子饭菜风卷残云的消灭了个干干净净,林敬之刚站起来,想要起程,又想起了一件事情,他把黑豹子的皮毛在床榻上铺展了开来,找来剪刀,把四肢处的毛皮裁下。

玉姨娘搞不懂书生相公在做什么,好奇的问道:“二爷,你这是在做什么?”

“爱心手套。”林敬之嘿嘿一笑。

林敬之先照着自己的手掌剪出来两张皮毛,然后又依着玉姨娘的小手,剪了两张,不过因为豹子皮很厚实的缘故,剪的有些歪曲。

接下来,他让伙计找来了针线,亲自动手缝补,不过他只是缝了几下,就被玉姨娘接到了手中。

那豹子皮实在是太厚了,而且铁针也太细太小,他必须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穿过去,不过到了玉姨娘手中,就简单多了,就跟缝制普通的布料一般,瞧了瞧玉姨娘那双柔若无骨的小手,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那十根纤指,怎么就能蕴藏那么大的力量。

尽管玉姨娘绣工不咋滴,但在林敬之的指导下,还是缝制出了两双像模像样的手套,黑豹的皮毛很光亮华丽,掩遮了工艺上的不足,瞧着倒也颇为顺眼。

拿起手套,林敬之帮刚放下针线的玉姨娘套在了手上,稍显肥大,玉姨娘惊咦了一声,“二爷,您裁剪出来的手套戴在手中不但暖和,而且灵活了许多。”

古代的手套除了大拇指,其余四根手指是并在一起的,玉姨娘第一次戴上这种手套,好奇不已。

林敬之笑着点了点头,把自己的那双手套也戴在了手上,刹那间,一股温热就传了过来,“这下骑马赶路,拿着缰绳就不会冻手了。”

“二爷,有人给您寄了一封书信。”他的声音刚落地,先前那个伙计的声音就在门口响起,林敬之闻言愣了愣,暗自纳闷,自己才到这里,谁会给自己写信呢?

“进来吧。”

门外的伙计应了一声,用双手捧着书信,一脸恭敬的走了进来。

取过书信,林敬之问道:“送信的人呢?信的主人是谁?”

“回二爷,送信的人是个衣衫褴褛的难民,他说您只要打开了书信,就知道写信的主人是谁了。”

“你先下去吧。”林敬之摆了摆手,伙计应了一声,倒退着走了出去,玉姨娘这时凑了上来,也想要看看这是谁寄来的书信。

打开信封,一股诱人的女人暗香扑鼻而来,林敬之鼻头本能的抽动了几下,连忙又将书信给合了起来,心中惊咦了一声,‘原来是她!’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不死不休

信纸中那股惑人的体香,不就是胡娇奴的么?这对双胞胎除了相貌以外,其他的地方好似都是截然相反!

姐姐胡娇娇美的如落下凡间的仙子,不染半点尘埃,而妹妹胡娇奴却似妖冶的狐狸精,人间祸水;姐姐的体香清淡馨香,犹如空谷幽兰,而妹妹的体香却如极品毒药,让人甘之如饴,欲火突生!

林敬之记得清清楚楚,刚离开洛城时,洪峰当着他的面给玉姨娘提醒过,说是如果遇到了胡娇奴,一定要多加小心,避免为其所害!

玉姨娘以前肯定是不认得胡娇奴的,不然他们两个上次去流烟阁,二人见面后不会跟陌路人一般,那她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纠葛呢?

没有避讳玉姨娘,林敬之将纸信从信封里抽了出来,只见上面写了一行绢秀的大字,‘出门左拐,胡记酒馆,二楼,一个人来!’

署名果然是胡娇奴。

玉姨娘虽然识字不多,但嗅觉足够敏锐,开口问道:“二爷,这封信可是那个胡娇奴托人送来的?”

轻轻点了点头,林敬之道:“不错,正是此人送过来的,玉儿,事不宜迟,我们必须马上赶路,我现在就去赴约,你与杨威则去大街上多买几件厚实的衣衫,越往北边走,天气就会越冷,暗卫们也得添件保暖的棉衣才成。”

说罢,林敬之伸手入怀,取出了一张银票,递到了玉姨娘的手中。

穷家富路,更何况林敬之此次要去的地点是京师,皇上找他还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少不了得打点一些人,所以除开小额的开销,他的身上还装有足足五十万两银票。

玉姨娘原本有些不放心,但见书生相公不容她开口,就大踏步走了出去,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去了,她与杨威商议了一下,看需要买多少衣衫,这才从伙计那里问清楚了卖衣服的地点,直奔布衣店铺。

林敬之离开客栈,径直来到了胡记酒馆,踩着楼梯,爬上了二楼,抬眼望去,只见一个身材曼妙,头顶黑纱的女子坐落在窗前一角,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走了过去,他虽然与胡娇娇的这个双胞胎妹妹见面次数不多,但还是从体型上将她认了出来。

“胡姑娘,你此次找我来有何要事?”来到桌前,林敬之站定问道。

胡娇奴一身黑色的紧身长裙,将成熟的身姿彰显的极为性感,整张俏脸都蒙在头顶上斗笠四周垂下的面纱下边,虽然看不清相貌,但却多了一股神秘感,使正常的男人忍不住想要上前将之揭开,一探究竟。

“坐。”今天的胡娇奴,明显比往日里冷了几分。

林敬之闻言坐在了对面。

“你很好奇我为什么会跟来?”

“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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