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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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角终于出来了,一个花白胡须的威严老者身后,闵春一改往常的彪悍刁蛮,乖乖女一般,婀娜多姿的走了出来。

完全是两个人啊!李斯冲着她挤了挤眼,却被那威严老者锐利的眼神中途拦截,李斯怪眼一翻,忙装作纯洁无比,向那老头微微一笑,说有多礼貌就有多礼貌。

那威严老者一出来,外场的唐人和内场的参赛者及其维持秩序的士兵都是肃然,李斯一看这阵仗,就知道这肯定是未来的老丈人到了。

“各位,今天是小女的大日子,首先感谢尼库、番多拉、丹布、皮扎、米姆努五岛朋友的光临,谢谢你们对小女的青睐。”他眼神一扫李斯,脸上的笑容少许的收敛起来,道:“也要感谢砝码帝国皇子李斯的光临。”

李斯忙摆出一副恭敬乖巧的神态,闵春见了他这表情,冲他瞪了一眼,暗道:你居然也有这一面,狂得要死的家伙,见了我父亲还不是得乖乖的!

闵中坚道:“众所周知,文武双魁是分文场和武场两场比赛,但这次本岛主想改一改规矩,毕竟今天有外人在场,而且还是大国的皇族子弟,打打杀杀的,没的让人笑话咱们唐人粗鲁,所以,这次的武斗就取消了,单比文斗!”

李斯张口结舌,不武斗?切你鸡鸡,你这不是摆明了针对我吗?知道这些鸟人打不过我,就来这一套!这也忒损了吧!

李斯可不顾什么场合,立刻道:“岛主,其实我们砝码帝国是非常重视武力的,绝对没有关系,更何况,将来要保护好闵春小姐,如果只懂得耍弄笔杆子,那也是绝对不够的,岛主千万不要因为我的缘故破坏了传统。”

老东西,你真缺德!

闵中坚嘴角露出一抹看不太懂的笑容,道:“李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传统的东西未必就是好的,更何况这也是小女赞成了的,是不是,春儿?”

闵春嘴一歪,不清不愿的应了一声,道:“是的,父亲。”

李斯冲着她挤眉弄眼,闵春就好像没看到似的,李斯心中郁闷,这太潜规则了!摆明了是不想给老子机会啊!好吧,既然这样,老子学富五车,难道还怕了你们这些土著不成?

李斯朗声道:“既然如此,文斗便文斗吧,反正今天我是娶定了小春了。”

闵中坚笑道:“年轻人有信心是好事,希望你能成功。”

李斯心里好一阵郁闷,看那老家伙的表情,嘴里说祝你成功,脸上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丫的,老子今天就不信邪了,如果文斗真的输了,老子也抢了人就跑,然后找个地方生米煮成熟饭,看你这老头还笑不笑得出来!

“哈哈,岛主请放心,就算不武斗也没关系。”

闵中坚眼中的怒意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正常,环视一周,道:“那么,现在就开始文斗了,本岛主先讲一下规则,一会儿本岛主给诸位才俊发一块写有号码的牌子,按照号码的顺序进行比赛,大家在走到七步的时候,必须作诗一首,然后再七步,再作一首,直到七步之内作不出来为结束,大家以诗的数量和文采来决定胜负……”

七步成诗!这分明就是三国曹丕玩烂了的那一套啊!无语,难道老子还要先背一段“煮豆燃豆萁”不成?

闵中坚命人端出一个托盘,不一会儿,参加比赛的八个人已经都拿到了自己的号码,李斯的号码很靠后,在第七个。

第一个上去的念了八首诗,在第九首的时候超过了七步黯然退出,第二个比较牛逼,作了十七首,赢得满场喝彩,李斯没想到这些土著居然一个个的都是文化青年,这才有些紧张了。第三个吟了十一首,也是无奈落败,在第六个上场时,那是个来自米姆努岛的家伙,也真***狠,一连念了三十首诗,强悍得让人想掐死他,这厮看着李斯和第八个参赛者,一副轻蔑得要飘起来的欠揍嘴脸。

终于轮到李斯上场,他深吸了一口气,见闵春面露忧色,不由得苦笑,三十首诗啊,脑子里的唐诗宋词都是残缺不整,很多诗不是记不住,上半段记得,下半段却又记不起来,真的很玄,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正要开始背诵,闵春忽然站了出来,道:“刚才那位仁兄,你背了多少首诗?”

那人见闵春询问,喜出望外,斯斯文文的道:“在下吟了三十首。”闵春略一点头,道:“那你还能吟出多少首?”

“这……”那人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闵春道:“我很欣赏你,也觉得你才华横溢,很想再听你继续吟诵,当然,接下来你吟的诗不限定七步,我单纯只是想听,可以满足我这个小小的心愿么?”

那人神色复杂,道:“多谢闵小姐赞誉。”闵春微笑道:“那么,请开始吧!”

李斯疑惑不解的瞅着闵春,不知她这是何意,闵春偷偷的给了一个“你安心”的眼神,李斯隐隐猜到了什么。

那人起先念那三十首诗的时候还算流利,现在却是有点结结巴巴的,念到第三句的时候,李斯已经明白闵春的意图了。闵春忽然打断了他,笑眯眯的道:“仁兄能背出这么多诗实在是很不容易,只不过,吟诗作对本是再风雅不过的事,你却跟背书似的,难免失去了诗歌的意境,这些诗,不是仁兄自己所作吧?”

那米姆努人臊得脸红了一片,作不得声。闵中坚忍不住瞪了闵春一眼,道:“他能背出这么多诗,也算是过目不忘,难道还配不上你么!你故意从中作梗,是什么意思!”闵春倔强的扭过头去,不敢顶撞父亲。

闵中坚瞧了李斯一眼,道:“你开始吧。”

开你老母!李斯连翻白眼,满腹牢骚,但也无计可施,只好开始背诵梁小雪小册子上的诗,他吸取了刚才那位猛人的教训,将那诗背得抑扬顿挫的,场内场外皆是暗暗点头,不知道多少妞儿瞧得目眩神迷,芳心倾慕。不一会儿,那十首背得滚瓜烂熟的诗已经全部背诵完毕,李斯念出一首最喜欢的岳飞版满江红。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李斯慷慨激昂的将这首千古流芳的名词吟诵出来,这是李斯最喜欢的一首词,每每念诵时,脑中都会想到当年的南京大屠杀,浑身热血沸腾,加上他英姿不凡的俊伟气概,当最后一句念完之后,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就连闵中坚也是忍不住叫了声好,闵春俏脸泛红,兴奋之极,这是自己要嫁的男人!这首诗,绝对不是小雪那些妮子能作出来的,这是他自己作的!慷慨激昂,壮志凌云,让人忍不住血脉贲张,引发胸中的那种共鸣。

李斯淡淡一笑,风骚的再走了七步,笑道:“下面这首诗是要送给闵小姐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良久无声无息,如痴如醉。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李斯剽窃古人的诗,那自然更不算了,反正老岳和老苏都不可能告他侵权。

闵中坚带头叫了一句好,他的表情很难以文字来形容,仿佛惊喜,又仿佛要冲上来啵李斯一口,又像是不敢置信,复杂,复杂。紧接着,所有的人都是轰然叫好。

闵春适时的道:“父亲,您觉得还有必要再比下去么?”

闵中坚朗声笑道:“不用了,不比了,没想到李公子竟有这等才情,老夫可真是夜郎自大了,总是瞧不起神魂大陆的人,真是没想到砝码帝国的人在诗词歌赋方面的造诣原来已经不逊于我们唐人了。”

李斯谦逊道:“岛主过奖,岛主过奖。”

闵中坚连连点头,笑逐颜开,向众人问道:“大家觉得李公子有没有资格获得文魁?”

“有!”齐刷刷的一阵大吼。

废话,哥连苏东坡都搬出来了,都不能当文魁,人家老苏真的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到异界来发飙了。

第三卷 第一百六十二章 酒中仙1

更新时间:2012216 14:29:16 本章字数:3100

第一百六十二章 酒中仙1

“今……今晚就洞房?”李斯张大了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迷茫的瞧着自己的准岳丈。

闵中坚眼珠一凸,道:“春宵一刻值千金,有什么问题么?难道你不想娶春儿?”

“不是,不是,我当然想,但这也太快了吧?还没摆酒哩。”他本来还想说没有文书媒定和拜天地之类的,但又不知道唐人兴不兴这一套。

闵中坚道:“新房是现成的,酒席的话,要宴请五岛的族长和岛上的长辈、朋友、至亲等等,而且还要在岛上大宴三天,让所有唐人都为你们欢庆,不过这些都不用你操心,岳父我自然会安排,估计几天都忙不完,你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出来向长辈敬酒就行了。”

“岛主,这……”

闵中坚怒道:“你还叫岛主?”李斯一愣,忙改口道:“岳父大人。”

闵中坚眉开眼笑,应了一声,道:“好了,你先休息一下,待会儿吃饭,见见你你丈母娘和春儿的哥哥们,我要去操办一下了。”

李斯恭顺的道:“岳父您去忙。”见闵中坚风风火火的离去,李斯松了口气,从广场来到岛主府,总感觉有点迷迷糊糊飘飘的,恍若身在梦中似的,那些唐人的欢呼声好像还在耳际哗哗作响,这就成了?这就要当新郎了?李斯有点不适应,那个在小船上叉着腰踢自己屁股的闵春,那个在宿营帐篷里假装**自己的闵春,突然就这么成了我老婆?

“梦,生活就是一场梦……”李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来,摊手摊脚的在一张貌似很舒服的椅子上坐下来。

过了不久,外面走廊里传来说话声和脚步声,从偏厅前经过,有个身穿红衣的小丫头走进来,眼睛很大,年龄虽稚,却也是个美人胚子,这小丫头毫不躲避李斯的打量,饶有兴致的和李斯对视,撅着嘴道:“你就是我姑姑的丈夫么?”

姑姑?李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叫闵春姑姑的,不就是闵春兄长的女儿了么,只不过闵岛主超牛逼,一次性就生了十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是谁生的。

“小丫头,你似乎应该叫我姑父吧。”

“你才比我大几岁啊,我才不叫你姑父。”

呃,怎么闵家的女人都差不多的脾气,这小丫头片子分明就是闵春的翻版嘛。

“你不叫我姑父,那你准备怎么叫?”

小丫头眼珠儿忽闪了两下,咬着手指甲冥思苦想,片刻,脸上露出笑容,道:“我知道你叫李斯,那我就叫你小斯哥哥。”

“不对吧,叫哥哥的话,那你跟你父亲岂不就成了同辈了?”

“那……就叫你小斯,不加哥哥,那谁也不好说我什么了。”

李斯道:“没大没小的小家伙。”

小丫头大大方方的走到李斯的跟前,伸出一只粉嫩粉嫩的小手,很是一本正经的道:“小斯,我叫闵乐儿,我父亲是闵世功。”

原来是闵世功!排行老二,当初第一趟到达唐人岛的时候,这厮给自己吃了个闭门羹。

李斯伸手与她握了一下,软绵绵的,当真是嫩到柔若无骨,李斯忙暗暗自责,想什么呢!这小屁孩比金晴儿和金沫儿这对孪生姐妹年纪还小一点,怎能起这种心思,犯罪啊这是。

“闵乐儿小姐,很高兴认识你。”

小妞儿估计是第一次有大人肯跟他平等相待,小脸蛋洋溢着兴奋之色,偏也一本正经的道:“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姑姑果然没挑错人,你很不错。”

李斯见她一副小大人的俏模样,忍俊不禁,道:“哦?怎么不错了?是不是很帅?”

闵乐儿哼了一声,道:“帅有什么稀奇,我们唐人又哪个是不帅的?我欣赏的是你作的诗,懂么?”

汗,被小丫头片子给教训了,老天,这小妞儿活脱脱就是第二个闵春嘛,将来谁娶了谁遭殃。

“是,是,是,能被闵乐儿小姐欣赏,鄙人惶恐啊,闵乐儿小姐,我想问一个问题。”

“你问。”

李斯嘿嘿笑道:“闵乐儿小姐你晚上还尿床不?”

闵乐儿气歪了鼻子,娇声喝道:“你才尿床呢!”

……

闵家果然是个超生游击队,中午的宴席光是直系亲属就开了五桌,李斯像是被押解来的犯人似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入了席,光是介绍就介绍了半小时的时间,好在几乎所有人对他都印象非常好,李斯获得文魁的事他们自然是已经都知道了,那天李斯一剑在地上砍出几十米长的坑,想必更早就都传遍了,对于闵春嫁给一个这样才貌双全的翩翩少年,当然是人人满意。要知道,唐人为了保持优生的质量,唐人的适婚男女都是和竹沥江五岛的人联姻的,也就是说,作为岛主的家人,是要以身作则的,闵春的招亲大赛上,之所以都是来自五岛的子弟,就是这个原因,五岛土著虽然历经多少年来和唐人的联姻,后代也都改良了,但始终在唐人的心底深处,都不是很瞧得起的,而来自砝码帝国皇族的李斯,是他们最满意的。

席间,李斯在热烈的气氛中给闵家的长辈一一敬酒,唐人岛的酒不是用谷物蒸酿出来的,不知道用了什么秘法,这酒比神魂大陆的更烈,几乎就和李斯平时喝的那种四十五度的白酒差不多了,李斯在没穿越之前,酒量不超过一斤,但现在可就不同了,内力精深的他轻轻松松的将酒液逼出体外,就好像天龙八部里面的段誉一样,真可谓是千杯不醉,闵家的女人们倒也罢了,她们喝的都是没有度数的果酒,但闵家的男人,无一例外的都是和这种烈酒,似乎他们对酒量好的人更加敬重似的,见李斯这样流水价的喝下来,绝对超过了三斤之数,竟然还能面不改色,毫无醉意,无不暗暗喝彩,就连对李斯没什么好感的老二闵世功都对他大为改观,就属他跟李斯喝得最多。

他们一边饮酒,一边交谈,闵中坚等人自然是对李斯的过去很感兴趣,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决心,李斯也是直言不讳,将自己从砝码帝国南方边陲的柏森要塞一路到国都的经历说了出来,然后又从国都到达大楚关,落水之后被风家救起,最后保护风家来到竹沥江因扎吉岛。李斯自己说了出来,都觉得跟一部冒险小说似的。当然,李斯并没有把顶级魔兽和麒麟魂晶的事说出来,也隐瞒了自己要寻找萧阀的事,饶是如此,闵家上下都已经对年纪不大,经历却是如此精彩刺激的李斯感到震撼。

尤其是李斯曾在冰火泉里经过生死考验,最终涅槃重生,他们都是羡慕得要死,但他们也知道,并不是什么人都能从冰火泉中安然无恙出来的。

这顿午宴,简直就是李斯的单口相声,所有人都在听他讲,中间,也不时的有人跟李斯敬酒,李斯来者不拒,酒到必干,到午宴结束时,光是他一个人,就已经“喝”下了七八斤酒,自此,闵家上下都对这个女婿或妹夫相见恨晚。

这顿酒一直喝到晚上接着喝,闵中坚和闵家兄弟都早已换了果酒,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酒意熏熏。最失策的人就是李斯了,起先下午的酒很烈,他就用了内力排出体外,到晚上时,他觉得那果酒就跟喝水似的,也就不怎么在意,直接就这么喝了,一点防范措施也没有,哪知道那果酒入口绵甜甘爽,后劲却是很足,到最后居然醉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醉的,傻乎乎的甚至不知道有三个美得不得了的侍女伺候着给他洗了澡,换了一身新衣,要是他知道的话,肯定会因为错过这么妙不可言的场面而痛心疾首。

传统的红烛点亮了装饰华美的新房,李斯正小鸟朝天的躺在舒服的床上呼呼大睡,一身盛装的闵春气愤愤的坐在床边,用手捏住了李斯的鼻子,不许他呼吸……

第三卷 第一百六十三章 酒中仙2

更新时间:2012216 14:29:17 本章字数: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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