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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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子江很深,所以下方江水很寒,里面就有一种独特的黑鲟,这种鱼不仅体型大,可以长到二三十斤以上,而且按照青鸾学院的书册上记载,这种鱼肉的营养对于修行者来说比起其余普通江鲤、青鱼等鱼肉的用处要高出三到五倍。不过对于修行者来说,最为珍贵的带籽的黑鲟母鱼。息子江中黑鲟的鱼卵每颗都有半颗绿豆般大小,通体黑色晶莹,俗称“黑金子”。这些鱼卵本身就是一些大酒楼的珍贵调味品,但这对于修行者来说,却是价值更高的大补之品。

雪花鱼是江中柳条鱼的一种,这种通常只有一指来场的雪白小鱼,对于修行者来说最有价值的却是鱼身中的一条雪白脊骨,用于熬汤甚至可以全部化开,冻住之后会变成白腻柔滑的胶冻。

这两种鱼都是价格很高,而且在渔民极有目的性的各种手段捕捞之下,数量也早已变得十分稀少。

眼下对于林夕来说,这鱼市越大,里面的鱼类越是丰富,就越有可能找到这些珍稀的东西。

也没有什么停留,林夕一边打量着,一边走进了这个鱼市。

......

就在林夕走进这东港镇三大市之一的鱼市时,远处靠近江边,一条乌蓬渔船正在捕鱼。

船头是一个年轻渔民和他的妻子,正在收网。

两人都是身穿着粗布衣,脸孔都晒得紫堂堂的,看上去都健康结实而敦厚老实。

船尾甲板上,趴着一个正呀呀学语的小男孩,手里抓着一个粗陋的木鸭子,一双乌黑天真的眼睛正盯着距离他不远的船檐外的江水,一丝都看不出害怕。

船尾这片的江面波浪中,有一大片的白沫,里面漂浮着许多菜叶油星,这应该是有某艘大船行过之时遗留下来,对于这出生在江上的渔民孩童来说,似乎也早已见怪不怪,并不觉得新奇。

但是突然之间,这名还不会说话的男孩眼睛里面露出了非常好奇的神色。

那一大片的白沫、菜叶等物的边上,漂浮着一团青白两色的死事,在一片荡漾着白沫的江水之中显得分外的肿大,这名男孩忍不住发出了啊啊的声音,小手小脚也开始敲打着甲板,想要让他船头的爹娘来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此时船头年轻渔民和他的妻子正在收网的关键时刻,却是根本无暇管这船尾边的事,这敲打甲板的声音,反而让两人更为安心。

这一大片白沫和那里面漂浮着的一团死物,便从他们的身后一头飘了过去,远离了这条小渔船。

小男孩看不见,也变得安静了起来。

年轻渔民夫妇没有看到这一团东西,而这一团东西,却是在江边不远处的水沫中,慢慢的沿着水流,朝着下游,朝着东港镇的最大码头东港,飘了过去。

……

“黑鲟?这玩意可不好找啊。前几天那边的王麻子倒是得了一条,不过早就被人收走了。至于雪花鱼倒是还经常见得着,下面水市船上找个十来个凑个一碗倒是不难。”

林夕站在一个铺子前,和一个拿着一把蒲扇的干瘦老板交谈着。

这里面大多数铺子的格局都是一样,大桶和池子之间还都有一个大案台,若是买了鱼要现杀,铺子里的伙计便会直接在这案台上操刀杀鱼,除去的鱼鳞和内脏都一股脑丢到下面的一个大桶里。

这鱼市大,里面对于林夕来说稀奇古怪和分外大的鱼便也多,只是走过几个铺位,林夕就看到了不止一条重量至少在三十斤以上的大青鱼,甚至还有比成人一条手臂还要长出不少的大黑鱼。

只是随便打听了几家,看来他想要找的黑鲟却是难得,平日里整个鱼市大约也是要五六天才会出这么一条。

不过找了几个好说话的随口闻询下来,林夕倒是也并非一无所获,至少知道了这鱼市里面中间都挂着十三坞牌匾的铺子都是许胖子的铺子,而这些铺子的手段比较大,收购东西又舍得花钱,所以江上一些稀少的东西,一些大的“鱼王”倒是大多都会在那里出现。

前几天里面的一间铺子就出了今年的一头蟹王,收到的一只青壳子江蟹居然足足有小脸盆大小,据说弄坏了几张铁丝网不算,在抓上来的时候都夹断了一个渔民的两根手指。

让林夕觉得有些意思的是,这许胖子的十几间铺子却都是分别一个掌柜。

这明显就是让这些掌柜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时候一年下来,看哪个掌柜的铺子收成最好,这样也最刺激每个铺子掌柜的积极性。

“咦…这是?”林夕便想一路走向许胖子的那些铺子,但是走过了一家不起眼的铺子之后,他却是陡然顿住,又走回了这间小铺子,略带惊讶的看着门口小石池子里的一团青绿色东西。

他方才走过一瞥之间,原本以为这是一块水中的磨盘垫脚石,但走过之后,却又感觉是活物,此刻走到这池边,他看明白了,这竟然是一只足有脚盆大小的老鳖,鳖壳上长满了青灰色的水藻。

他的心中,顿时充满了惊喜。

深水团鳖!

这是他那本从青鸾学院带出来的册子里面也交待过的一种大补之物。

这种年份极长的团鳖,册子里面还有专门的名字,叫做“老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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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到这样大小的老江团,至少要一百五十年以上,而且这种老江团消化能力极强,什么东西都是连壳连泥沙吞下,肚子里面全部都是沙石,而且肉特别老,就算煮上几天都不烂,又腥味难除,一般人根本没办法吃,但是林夕从青鸾学院里面带出的册子上膳补之法,却是可以用几味药物令这老江团吐尽泥沙,煮的时候用一些手段,也可以除去腥臭,将肉焖烂。

这样的一头老江团,恐怕是足够林夕吃上两顿,实在是意外之喜。

这间铺子的老板是一名肥肥的老板娘,一身黑布衫,套着一条防水用的围裙,看到林夕在池子边看着这头老江团,顿时就满脸堆笑的走了上来,道:“这位小哥,怎么看中这头老鳖了么?这种老鳖最适合温补,煮上几天,光是喝汤都是大补。”

“可是这老团鳖腥味难除,恐怕是吃不下。”林夕微微一笑,道。

老板娘微微一僵,却是又笑得更加灿烂:“既然小哥这么懂行,那买这老鳖是用来放生?”

“多少银两?”林夕在鹿林镇的老爹就是做生意的,自然知道表现得越好说话就越是会被砍,所以他也不废话,点了点这老团鳖,看着老板娘问道。

老板娘一听真的问价,顿时精神一振,伸出四根手指:“四两纹银。”

林夕摇了摇头,“二两。”

“我的小祖宗,你可以打听打听,今年只有一头团鳖比我这头大,我这虽然算不上江团王,但也是第二号了。这….”

“就算是江团王,也没有什么用,关键是要有用。”林夕直接打断了这老板娘的话。

老板娘苦着脸道:“三两银子,再低不行了。”

林夕看了老板娘一眼,转身道:“那就算了。”

“我的小祖宗啊,你是金口啊。二两就二两!”看着林夕走出了几步,老板娘终于叫了出来。

一副吃了大亏,无比肉疼的老板娘在心里却是十分得意,昨天才用一两银子收了,最多只能用来求神拜佛时放生用用的老团鳖,今天就大赚了一两银子。

而林夕也是在心中微笑不语。

也就是这种小地方,若是在一些修行者多的行省大城,这一个老江团的价格就不知道要翻上多少翻,又哪是这二两银子能买得下来的。

…….

按照林夕的要求,这头连壳至少有七十斤分量的老江团用草绳捆扎,然后装入透气的草麻袋里面。

就在这交了银子,开始捆扎之时,在这铺子等着的林夕又有兴趣的四下看着,这一看之下,他却是又看出了个大问题。

下面一层左侧的一间铺子,挂着乌木十三坞的牌匾,有一个赤着上身的光头精壮汉子在杀鱼。

他的背上刺着一条乌头鱼的刺青,他杀鱼的案子下方,却是没有装鱼鳞鱼内脏的大桶,他杀出来的鱼内脏等物,都是直接丢到了后方不远处的一个池子之中。

每一堆内脏血腥之物丢进去,那个池子里面的水浪就是轰隆一声翻腾,异常凶猛之感,那些内脏等物瞬间就被吞食一空。

微红的池水里面,有两条硕大的黑影在搅动。

然而也就在他的目光彻底被那处地方吸引之时,一名衣衫褴褛的女乞丐在他的身后走来,沾满污秽的纤细手指悄无声息的朝着他的衣袖内伸了进去。

第二十四章 铁证

铁头狗鱼!

林夕已经可以肯定那池中两条黑影就是这种东西。

铁头狗鱼又叫铁鬼鱼,头大而黑骨外露,下颌突出,坚硬无比,是江鱼中最为凶猛残暴的肉食鱼,不仅吃别的鱼,还会袭击野鸭水鸟等物,一天可以吃两倍自己体重的食物,在水中气力惊人,就算是一些专门用于捕猎特殊鱼类的薄钢丝网,也是一撞而破,渔民要是在水中被撞上,一不小心都是肠穿肚破。

这种鱼的鱼肉在青鸾学院“膳补”课目的册子上也有记载,是肉如奶脂,切片一烫就是修行者的大补之物,而且鱼骨都可以用来熬汤。

只是这种鱼类非但稀少,而且因为基本不会落网,所以很少有捕获,而且册子上也没有说,息子江里面有这种鱼类。

眼下从这两条铁头狗鱼的大小来看,恐怕至少都要在三十斤之上。

要是将这两条鱼买下来,鱼骨用来和老江团一起熬汤炖肉,鱼肉切下烫了吃,那对于修行肯定有很大的帮助。

而且对于这种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林夕本身也是十分的好奇。

要知道这个几乎没有任何污染的世界,就算是一些家鸡、猪肉的味道,对于林夕来说都是又鲜又香,这种记载上肉质鲜美程度比普通肉类强出许多的独特鱼肉,他的确也很想尝尝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

他的注意力全部在那处池子里的这两条铁头狗鱼身上,但他毕竟是修行者。

有人过分贴近他之时,他已经自然而然敏锐的感知到了。

几乎就在这名从他身后走来的女丐的手指伸入他衣袖中时,他已经霍然的转过了身。

这给任何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要偷窃他袖中的银两,林夕脑海之中第一闪现的念头自然也是如此。

但就在他直觉般要抓住这名女丐的手时,他的手中一冰,却是反而被塞了一样东西。

“啊!”

与此同时,这名他连面目都还没看清的女丐,却是发出了一声惨叫,她的手从林夕的袖中飞快缩回,手上的鲜血飞洒。

虽然整个鱼市都是乱哄哄的,一直就像有无数的苍蝇在粘稠的腥气中飞舞,但是这女人的一声惨叫在其中却是显得分外的凄厉,几乎所有人都在瞬间停止了动作,就连林夕看着的那间铺子,那赤身杀鱼的汉子都停了下来,朝着林夕和这名女丐处望了过来。

这名女丐头发枯黄纠结,三十几岁的年纪,面有菜色,衣服布满补丁,看上去十分的可怜,她此刻的身体秫秫发抖,看着林夕好像看着一个魔鬼一般,她方才伸入林夕衣袖之中的右手手背上,一条血肉模糊的伤口翻转着,露出了森森白骨,看上去异常的可怖。

林夕下意识的低头看手上。

他的手上握着一柄锋利的黑色匕首,匕首上在滴着血,他的衣袖上也在滴着血。

“啊!”

又是一声凄厉的女人尖叫声响彻了整个鱼市。

这声音是正在指挥两名过来帮忙的伙计捆扎那老江团的老板娘发出的。

看着林夕滴血的半截衣袖和手中的匕首,这名老板娘惊恐的往后退着,差点一个踉跄掉进自己铺子里的一个木桶里面。

“人家偷你的东西,你最多揪住她带她去见官,竟然直接将她的手划伤到这种程度,你也太心狠了点吧。”

一名提着竹篮的老妇人在不远处,伸指点着林夕,愤愤不平的说道。

“看人家的样子,不知道多少顿没有吃饱过了,即便没有些同情心,也不至于将人的手划伤到这种程度。”

“略施惩戒也不算什么…划伤到这种程度,这年轻人看上去还算面善,怎么如此心狠。”

“当众持器伤人,即便是对小偷,也是违反了律法…快去报官。”

“对,太心狠了,好歹要给他些教训,不要让他走掉!”

“…..”

那名老妇人一出声,当下周围就有很多人纷纷出声呵斥,一时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其中甚至还有不少提着扁担,甚至提着刮鳞刀的鱼铺伙计。

林夕的眉头顿时蹙了起来。

虽然不清楚对方是用什么样的手法用单手就划了自己手背一道伤口,然后又将匕首塞入了自己的手中,但他十分清楚,这是个故意针对自己的陷阱。

当街持器伤人,按照云秦律法,是要入狱半年。

这半年…还有先前庄聚安自刺的那一刀,这便是朱四爷的鲜明的做事风格。

用狠辣的自刺来试探他的反应,此刻又用自刺来栽赃在他的身上,朱四爷的这种手法似乎有些老套,但是却十分有效。

林夕自己就是提捕,此刻亮出身份,就算喝出这名女丐是朱四爷的人,恐怕也根本不会有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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