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二小姐重生录_分节阅读_50(1 / 1)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英雄梦,自己担当主角,头戴耀眼光环,受世人瞩目。而这个重生梦里,她就是主角,她手持着特异技能,有未来几年的预测能力,可以改善家里生活,可以改变别人的人生轨迹!
重生之后的生活,每一天都是有滋有味,异常新鲜充满惊喜。它完全改变了从前的套路,激发出了无限可能。关于未来,她有了充分的把握和实力去应对,因为她有依仗,她悠悠然似乎又开始了从前的那种心态过活。
学习中医,起初的想法就是为了掩盖异能以防被人看出异样。可是学医的过程,她看到了师傅对于医道的信念,他终其一生为此劳劳碌碌,为他的病人竭尽全力不求回报的付出。年老了,儿子离散孤零零守着一栋老宅走动在邻里居房,看着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终,暗自心酸、惆怅。
她学医的目的不单纯,一开始的态度也并不端正,可是师傅从没有在此方面斥责过她一句。他只是让她拿着小册子教她熟记人体各个部分要点,他睿智的双眸从最初就看透了她的小心思却依然悉心教导。她想门清什么方面,他不问其由还亲力亲为。直到她遇见了一场事故,正眼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和求生的本能。她发了狠的进补之前所学的一切知识,也开始用心看待每一个可以接触到的病例,严肃态度,认真诊治,尽管大多都依靠着异能。
学业上的有所成,家里开始出现的大变化,她依旧不切实际的还认为这是属于她的主角梦。直到她去了京城,她原以为不该发生的事情一件件发生,她才感受到就算这只是一场梦,她这么自以为是、笃定一切都还按照她所以为的这个想法,是不是太过可笑?
每一天都过得如此充实自在,每一天对明天都充满了各种期待。如果她还把这一切当作假想的她认为的那种浮华的梦境,她所见所看的全是浮着一层白雾的假象,那她过着这种英雄公主梦真是太让人掉价了!
辛二啊,你多大了还要这种小女生情结满足内心需求?原来你的愿望就只是这么充满泡沫的小儿科?
当然不是!她对自己心里的嘲讽小人怒喊道。
她恍然间想到了师傅对她说的:根据事实做出决断,没有犹豫的机会,那是一种本能,是你最珍贵的东西。这是常人都渴慕奢求的,你拥有了它,就好好善用它吧。
师傅说她有常人所没有的一种本能,细想一夜她如醍醐灌顶真正体会到了这话的含义。当初她凭着这本能救了李泰民,如果不是她内心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又怎么会做到这一点?如果没有在那一刻下意识的去感知这条生命,不再把自己置身度外,她不敢想象结果……
年前家里失火,她奔进火场那一回,如果没有刻入骨子里的那种为了这个家的本能,她怎能一次次在大火中穿梭,强压着内心对异能的最后一丝不信任?
父亲烫伤事件,超脱她正常记忆时间轴发生的轨道,她再一次慌张地体会到了什么叫无能为力,什么叫世事无常。
如果这都只是她的一场梦,她有能力去改善一切她从前以为的不好和她极力想要制止不再出现的所有负面,那不是应该全凭她来做主么!
然而,事实并没有!
要发生的,它依旧发生,她能所做到的仅仅只是一些表象!她以为的她的能力在真实面前是如此的渺小软肋、不堪一击!
这不是她的虚构梦境!这是真实的世界!她回到了过去,一切发生的起、点。她想要做到的不一样,只能凭借她自己的力量去一点点改变。她回来了,历史就不再重复!这是一个新的历史发展原点,以后会怎么样,没有人能预料得到!她依旧只是这宏大世界里一个小小的沙粒,世界从没有为她而转动过一分一秒!
她该早些明白的,可是一直以来她都以各种的不以为然,自己忽悠自己,心盲眼盲。
她才是那个最蠢最蠢的大笨蛋!
这一刻清醒的瞬间,辛二觉得她才真正的融入到了这个年轻的自己的身体里。她切实地感受着夏日凌晨微风带来的丝丝清凉,感觉着毛细孔大开无限度地接触这个充满惊奇色彩的世界,耳目一新地趴在窗口细看着它们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
旭日东升,樱桃红的大圆盘渐渐从屋顶爬上来躲在轻薄的云层里,半空中若有似无笼着一片淡淡的轻雾。
乡下的清晨,很早就有人起床动身开始一天的劳作。她静静听着耳边开始响起的这一天的忙碌声音,感受着从未如此踏实的存在感。她渐渐看透了自己的一点本质,她同别人一样是大千世界里的一抹浮尘。她也没有比别人骄傲的资格,她想要站得更高,就必须付出同等的努力。而这些,只能靠她自己的双手去不断争取。外在的助力,来的莫名其妙的异能,这都不是她所能依赖并以此懈怠的理由。
想清楚了这一点,她浮躁了一晚上的心绪才终于平定了下来。
她的面前,有一个机遇。
关于李泰民这个病人,师傅把他的诊治过程全权交由给她。一开始她是想着借由中医的外皮用异能治好他的腿,现在她则决定用她从中医中学到的本领去尝试治好。
她需要得到肯定,迫切的需要。她想跟过去的自己做个了断,然后重新起步,成长为一个更加成熟的人。在这个崭新的时空中,走出一条不再庸碌的道路,去追求真正有意义的人生。不求大富大贵荣景一身,但求问心无愧不留遗憾。
上一辈子过去的三十二年,回首一生竟是无一丝波澜起伏,家庭、事业、感情,无一不有缺憾。
现在的她,则一切皆有可能!
辛二深呼出一口浊气,用掌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她告诉自己,今后要走的每一步都不能再如此轻浮,要脚踏实地、安安分分。她已经有了比从前、比他人更好的起、点了,她不能愚蠢的放着优渥的资源不去利用。
早上六点半,一宿没睡的她整理好心情,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就早早地出门上了街市。她买了牛杂粉丝做早点来到了师傅家。
师傅是个卑懒货,不到八点是不会起的。只是她没料到家里的客人居然都这么早就醒了。当她用备用钥匙轻轻推开院子里的门,李泰民正坐在石桌边上,看着梁行诲在院中打拳,杨护工正拿着水壶在给花儿浇水。
听到院子门打开的声音,他们齐齐望向她。
“额,早上好!你们好早啊。”她拎着两个大大的保温壶,冲着里面的人扬声笑道。
“辛小姐早上好。”这话当然是杨护工杨大叔说的。
“早。”梁行诲师叔温和的回应。
“……”李泰民这货傲娇地点了点头。
靠,这小鸡肚肠的家伙!
“我买了牛杂粉丝,还有贴烧饼,咸的甜的都有,要现在吃么?”
“好啊,我都好多年没吃过一份地道的牛杂粉丝了,不知道这是不是老街徐记的那家?”梁行诲一听是牛杂,就连拳都不打了,摩拳擦掌的就差没流口水了。
“是徐记的,不过现在是小徐师傅掌勺了,味道不比他老爹差!”辛二速溜小跑进了厨房把牛杂粉丝一个个倒进大碗里。
紧跟其后边的梁行诲闻到这熟悉的牛杂味儿,巴咂着口水开始迫不及待地拿了瓷调羹吸溜了起来,又拿了一个咸的饼沾着汤水大快朵颐。
“杨叔,你也在这吃吧,他的我拿过去就是了。”叫住端了碗就要退出的护工,辛二端起一个大碗一张饼子,给拿到了还在院子里李泰民的面前。
“喏,你的份。”
李泰民看着白瓷碗盛着的晶莹剔透的粉条,淡褐色的牛杂汤,一点切碎成沫的牛杂,碗面上还浮着几段青绿的小葱,他没有动调羹而是轻声说道:
“小时候,我父亲亲自从王府井一家老字号买了牛杂粉丝回家,只因我一时的懒床下楼的时候已经没有我的份了。我站在楼梯台阶上,看着他们一家人吃的那么和乐,就觉得自己很多余。然后,我就很讨厌牛杂粉丝,从此更是没有再碰过。”
辛二站在一边挑眉,盯着他侧面看了半天,“我又做了你讨厌的啦?那我还是拿走吧,饼你还是可以吃的。”说着,正欲端走瓷碗,却又被他制止了。
“我母亲很喜欢吃这个,我在母亲的日记上看到过她说父亲带她去吃牛杂的场景,她觉得那天的牛杂充满了幸福的味道。”
然后,他伸出修长的手,拿起调羹慢慢喝了起来,伴着贴饼,一口一口把牛杂粉丝全吃下了肚。
他说:“这是我吃过味道最美好的牛杂粉丝。”
☆、第七十三章
2004年8月6号
李泰民已经在梁郝云家里住一周半时间了。在这一周半时间里,应天辉在此地陪着李泰民待了差不多三四天后因为京城的事务堆积最后只得坐上了回程的飞机。
走前,他交代儿子似的跟辛二说了一大堆。无非就是别在捉弄他外甥,请她好好照顾他,务必认真细致地调养他的腿。别整天嘻嘻哈哈只想着好玩恶整他那个木讷的外甥。只因在隔天他回来看望李泰民的时候,因为其身上的恶臭,干瘪的肚囊,满眼的郁色和眼袋下的黑眼圈,一问之下才知道辛二居然没管饭,给他调的药不是味道腥苦就是臭气熏天的,而这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他是可气又可叹。在医术方面他没有建树只能求大师傅梁老把关着,因为辛二的治疗确实有效。他没辙了,只求她别玩太过火,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是在看到辛二调皮的时候念上几句。应天辉觉得,他正在步入更年期!天天神神叨叨也没人理,最后只膈应到了他自己。
他要走时候,他对辛二说,之前忘记告诉她的,关于她那个叫胡冰泽的朋友,被燕华高中的一个叫付丞成的老师看中给留了下来做私徒。具体事情,他不清楚,反正和燕华是没有关系的。而他们的那个交流小队,最后除了个别几人,全都答应暑假过后留京就学于文殊学院。
胡冰泽的选择,辛二事后接到他的电话所以知道一点。她把关于对付丞成的了解都告诉了他,还跟他说遇上任何烦恼的问题都可以联系她。
而当辛二问道,那文殊学院不是燕华高中的附属时。应天辉只说,那是他们对抗传统教育的利茅,是改革创新的一个开创原点。
至于再多的关于文殊学院的事情,辛二便没有继续问下去应天辉也没有再谈及。她深知这里水不是现在的她能够涉足的,也不是现在的她有能力去关心的,也就不了了之。
送走了应天辉,李泰民的身边就只剩下了杨护工还有一个刘姓小助理。噢~那个该死的、只会跟她唱反调的小助理!
好不容易才把叽叽喳喳的小助理关到了门外去数种子,辛二端着一盘针灸用具靠门长叹。“话唠!比我妈还会念,真是八婆附身了!”
屋里,被杨护工按照辛二要求躺好的李泰民望着门口一脸老成长吁短叹的丫头,莫名觉得一阵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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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每天晚上她都会煮一桌他厌恶的菜,每个菜为了凸显其特色总是烹饪的色香味俱全,勾人食欲大增。每天一到晚餐时刻,所有人都掰着碗筷等着她开饭,然后在她得意洋洋的神情下,把每一道菜都夸赞一遍。他看着他们吃得欢快,尤其是她鼓鼓着腮帮子小嘴嚼得起劲,好像有人会跟她抢一样护着自己的碗跟什么似的就乐呵的不行。明明是她自己做的菜,总一副别人大厨做的美味佳肴,热热闹闹很是捧场。
她以为他讨厌那些菜就不会动筷子去吃,然而除了第一天,之后每一餐他都让小刘留了一小份尝味。她的手艺确实挺好,有一种家的味道。有时候明明想要去夸她一下,但每当看到她小人得志、女干计得逞的调皮模样,却又马上转变了想法。嗯,维持现状就这样也挺好。不然每次为大师傅准备夜宵的时候,她又怎会不独留给他一份,感受她别样的照顾?
辛二是个单纯的女孩,尽管调皮但很懂分寸,虽然爱闹又很贴心。她每天都在刻苦钻研医术,送牛杂粉丝的那天清晨,她拎着大大两个保温壶站在晨光里笑靥如花,眼神中透着无比耀眼坚定的星芒。他总觉得她变得跟之前不一样了,具体在哪儿又道不明。
她对他的态度很不客气,说话凶巴巴又爱占他便宜,可是每次为他针灸的时候,她都会刻意把手温暖了才开始施针,就像现在。在治疗他腿方面,他看到的是她的尽心尽力,恪尽职守,所有她可以做到的任何细节她都亲力亲为。他想,她以后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医生,心怀一颗虔诚的心,仁心仁术。也许,她现在已经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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