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霸好莱坞_分节阅读_41(1 / 1)
不知什么时候,布兰特雷的眉头已经越皱越紧,他开始感觉到不舒服了:事实上,他之前就有过隐约的感觉,只是现在这段对手戏把一切变得更加明显而已。
在这段戏里,维尔玛是洛克希向往的一切,她浓妆艳抹、穿着华服、气魄凌人、出手豪爽、高高在上,完全就是洛克希心中的成功者,而洛克希呢?穿着囚服、头发凌乱,完全是一副丑小鸭的样子。这两人在强弱上应该有个很明显的对比,才会在之后强弱颠倒,洛克希成为强者的时候,让观众感到反差。
但现在,布兰特雷一直隐隐担心的事发生了——洛克希压戏了。
不是说洛克希把她的那部分演得不好,她的忐忑和紧张、希望,都演得很自然,就和她刚才一样,洛克希是一直在角色里的。她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她并不知道台下有观众,只是在一个平行空间过她的一生,而观众是透过透明的‘第四堵墙’在偷窥她,即使她有看向观众的动作,但也没有‘看到’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存在,所以现在她就是一个想要脱罪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非常迷茫的女罪犯。
问题在于两点,第一,洛克希要比维尔玛美貌很多,即使她穿得破破烂烂的,客观地说她就是要比维尔玛好看。以至于这种强弱对比就没那么明显了,人总是慕强的,这个社会又非常崇拜美色,假使一个肥婆穿着皮裘,和一个穿着校服的美女走在一起,90%以上的看客都不会认为肥婆是强者,反而会认为她丑态毕露,美女则是清水出芙蓉。
维尔玛不肥,但她真的不好看,黑人当然有美女,只是她并不是其中一员,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先天条件限制。以至于这里给观众一种出戏感,他们会本能地迷惑:你维尔玛牛什么?你不就是个靠美色混饭吃的舞女吗?洛克希比你漂亮这么多,在她跟前你有什么好牛的?
紧接着就是质疑:为什么维尔玛都能红而洛克希却是无名小卒,这是不是不太合理?
当然,这些想法可能只是一个闪烁,随后观众会说服自己:‘这是一出戏嘛!’
但就是这个自我说服,让观众就此出戏了,观看情绪受到影响,不再投入,而是用审视的心情看待剧目。
如果说这还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因为珍妮弗太过漂亮,超出百老汇平均水平的话,那么第二点就的确是维尔玛的错了——或者还是洛克希的错。其实维尔玛演得不能算差,黛德丽的演技在百老汇也算是中游了,可唯一的问题是,洛克希演得太好了。
她有多自然,维尔玛的肢体语言就有多僵硬,她的小心翼翼有多生动,维尔玛的高高在上就有多做作,观众能明确地感觉到,维尔玛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知道自己在硬拗着演这一段不是很合理的剧情,她甚至也知道观众知道了这一点,但还坚持在硬拗。
观剧气氛已经是被破坏得有点明显了,这种荒谬感让不少观众都低声和同伴讨论。布兰特雷就听到了几声低沉的评论。
“她要比她漂亮多了,演得也好。”
“Hell,演得也好?这简直是全面压制,让人惨不忍睹的屠杀。”
这会是今晚的一大遗憾,不过布兰特雷不准备在剧评里提到这点,他不觉得这是黛德丽的错,她是优秀的,只是珍妮弗.杰弗森——这个毫无名气的女孩实在是太非人了。
“她简直就是个怪物。”想到帕特里的评语‘那女孩有种魔力’,布兰特雷喃喃地说。“她不可能就只是这么忽然间从某个咖啡厅蹦出来的吧?”
和《CSI》的观众一样,他也本能地拒绝相信珍妮弗是初涉舞台,在布兰特雷看来,这种水平的表演,不经过成千上万次的舞台锤炼,是不可能展现出来的。
经过这一番对手戏以后,律师比利和记者玛丽也上场演出自己的独舞,在这两段中,洛克希并没有出场,布兰特雷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总是在想洛克希该在哪一段回来。
当然,比利的演员年轻英俊,唱功也不错,玛丽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但他们在洛克希跟前,就像是门市面包遇到法式手工甜点,当然大部分时间你是满足于面包的,只是刚吃过豪奢甜点的时候,你自然会无心欣赏面包的朴素。
布兰特雷并不喜欢自己将做出的结论,但在‘没有洛克希的日子里’,他不得不承认:看来,整件事和他预料得完全相反,并不是珍妮弗.杰弗森配不上舒伯特剧院,反而是《芝加哥》剧团配不上她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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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剧评人的纠结,普通观众的心理就要简单得多了。琼恩和妈妈原本就是来看J.J的,珍妮表现好,她们当然看得爽,但也理解音乐剧有很多别人的戏份,能以宽容的眼光看着——因为在她们心里,J.J比别人演得好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所以并不介意对手戏的压戏现象,反而能欣赏到其余曲目的魅力,琼恩更是决定要多来看上几次,哪怕为此开始打工也不在乎。J.J是对她眼球的款待,是整场秀的亮点,但别人的表现也不错,总的说来水平很好。
至于被珍妮海报吸引来的路人,也都觉得物有所值,他们的心态和琼恩有些类似,招牌美女真的很美,唱歌跳舞也很有魅力——说不出好在哪里,就是移不开,也特别期待她的再次出场表演,至于别的曲目,有些人能静心欣赏,有些人直接当垃圾时间就这么放空过去了,但反正有美女看就很满意了,能不能投入故事他们也不是很强求。
老剧迷的心态更像是布兰特雷,他们期待的是一场引人入胜,让你从头入戏到尾的出色演出,现在虽然觉得维尔玛的戏剧表现特别差,完全没入戏,如果不是歌舞跳得好,简直是整场秀败笔——但,好歹有个非常大的亮点,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的洛克希嘛。
所以,全场的节奏就在洛克希出场——全场屏息静气——洛克希退场——有些人放松,有些人继续入神——洛克希在人肉背景——很多人无视聚光灯,还是在看她,这样的节奏中过去了。大部分观众是不知道她演得好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她,他们只知道一点:他们觉得她很迷人,很吸睛,想看到洛克希,想多看她一点。
他们中有很多人已经决定,出门时候要记住海报上的演员名字,这样回去以后可以搜索一下,看看洛克希有没有什么别的作品。
在‘很有耐心’地等待了二十多分钟以后,洛克希的第二段独舞终于来临。全场观众一下都来了精神,有些人换了个姿势,有些人坐直了身子,有些人开始调节望远镜的焦距……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舞台上,关注着洛克希的变化。
在此之前,洛克希和比利已经演了一段双人木偶舞——律师比利一开始对洛克希不屑一顾,想要得到他的辩护服务,洛克希需要先拿出五千元。而为了求生,洛克希不得不找到丈夫阿莫斯,又一次花言巧语地哄骗他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前去恳求比利出手相助。这一段洛克希和阿莫斯的对戏,也是激起了不少人含笑的叹息: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生活中,洛克希肯定被斥为无耻,但因为是戏剧,所以观众们对她的道德要求就宽容多了,很多人都觉得‘难怪阿莫斯会被骗,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娶到洛克希这种美人简直是走了大运,为她付出一切也是理所应当的’。
获得比利的帮忙后,洛克希很快就被包装成了一个误入歧途,被阿莫斯拐带私奔的富家小姐,比利操纵着媒体,把俗艳的洛克希改造成了一个可爱秀丽的大家小姐,这一段剧情是用比利仿佛操纵木偶一样操纵洛克希来体现的。洛克希的舞蹈功底也令行家点头认可——这种舞蹈,是很考验肢体表现力的,像是珍妮弗演出的效果就相当好,没有一丝多余的小动作,关节转动生涩死板,要比之前他们看过的同样唱段都更有说服力。
《We Both Reached the Gun》,也是一首很经典的曲目,比利唱得很好,表现得也不错,现场更是垂下了不少红线,伴舞记者们的表现可圈可点。这一出舞蹈激起了一些自发的掌声,但很快,观众们重新安静下来,又投入了故事。
比利的包装大获成功,洛克希一夜之间走红全城,甚至是全国,她用过的物品拍卖出了高价,比利得到了自己的五千美元报酬,足额,一分钱也不少。而洛克希的身家甚至比入狱前都还要更丰满,她收到了粉丝来信,接受着报社记者的采访,彻底成为女子监狱中的明星,把维尔玛完全比了下去。现在,媒体的兴趣完全转向了洛克希,没有人再去注意维尔玛。在洛克希看来,她终于因祸得福、时来运转,她成名的日子就在眼前了。
《Roxie》就是在这样背景下出现的一段独唱,自以为苦尽甘来的洛克希靠在监狱门边,和典狱长‘妈妈’聊天,后者刚刚提出要安排她去参加巡演,“你知道,我以前和一个富有的走私贩子约会过。他一直和我吹嘘他有多有钱——丑的人都爱这么做。”
就像是珍妮用这段独舞征服了阿加塔一样,随着洛克希吃吃笑着,脱下囚服,露出底下的银色舞裙,全场观众的心思都被紧紧地吸引到了她身上。在这一场之前,珍妮不是穿着囚服、睡衣,就是穿着良家妇女的保守衣物,这还是她第一次穿着暴/露性/感的短舞裙,把自己窈窕的身线尽情地展现给大家观看。
在强光中,人看来要比平时高大,但她要比一般人瘦削,所以身形呈现效果几乎完美,而虽然看不清脸,但那强烈的美丽已经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正在观赏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演员——一个非常美丽的,怀抱成名梦想,而且无知、虚荣、恶毒的美女蛇。
对观众来说,美就是正义,即使洛克希杀过人、看不起丈夫阿莫斯,甚至把他的性.事表现当作笑柄取悦台下的观众,但他们依然不能不被她散发出的强烈魅力打动。更难得的是,在这一幕里,洛克希把台下的观众当成了假想中的观众,她对他们说笑话、指望他们发笑,取悦他们,粗俗地说,就是对他们发.骚,她在自我谵妄的幻想和对观众反应的留心中来回切换。这不但是洛克希的白日梦,而且也是全场到现在,她第一次直接和观众互动。
当她沉浸在角色的世界里时,她已经很迷人了,现在,洛克希的魅力集中性地向着台下的观众们扫射过来,她的舞跳得慵懒、自信、嚣张,就好像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而所有观众都应该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为她大声欢呼。她在伴舞群低声呼唤的‘Roxie’中扭摆着腰,人们可以透过强光,隐约看到红唇的勾动,想象着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上,带着的是怎么样的一种陶然表情。在他们的想象中,洛克希的表演更趋于完美,她的美貌更加动人,就像是被洛克希的妄想捕获,所有观众心中都浮现出了一丝懊恼:为什么我们看不清她的脸?为什么这首歌这么的短?为什么感觉才开始没多久,就已经进入尾声?
四周灯光黯淡了下去,聚光灯集中照在洛克希身上,她张开手从下到上,仿佛要把世界囊括其中,春风得意,语调高亢地闭上了眼睛,歌声也越来越攀高——“Roxie!”
啪地一声,灯光暗去,舞台陷入一片黑暗,全场仿佛都陷入了一个极为短暂的惊愕:他们实在是太入戏了,以至于灯光的消失吓了他们一跳。
布兰特雷忽然发现自己刚才全程都是张着嘴观看,他不仅有些脸红,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一下左右:还好,没有人注意到他。否则的话,他看来一定像是个被美色迷得太过专注以至于身处舌头的死.肥.猪——完全是洛克希所瞄准的观众群体,那种粗俗好色的中年肥胖男子。
他眨了几下眼,想要给刚才洛克希的表现下个定论,但却发现这很困难:这是一首难度比较高的爵士独舞,要边唱边跳边对白,没有足够的舞台统治力是很难顺下来的,也是考验洛克希功底的全场最难点。作为一个评论家来说,他当然应该以苛刻的眼光来观察她的表现,找到亮点和瑕疵——
但……他刚才完全忘了。布兰特雷掏出手帕擦了擦汗:他不能不承认,自己刚才完全被洛克希迷成了一个单纯的观众。
☆、第四十五章 这女孩是个怪物
“她真美!”
“如果这一段能带回家反复重看就好了,她真是太美了,感觉上她在闪闪发亮!”
有那么一小会,台下观众发出了低声的议论,但很快,舞台又亮了起来,基于观众礼仪,场下很快恢复寂静,维尔玛和洛克希重新出现在布景中,故事往前进行。
维尔玛的一人双角舞、洛克希假装怀孕,维尔玛彻底受不了她的《Baby》唱段,不论台下观众都抱着什么样的观赏心态,整场秀平稳向前滚动,该有掌声的时候不会含糊,虽然可以很明显地感到洛克希唱段和其余人唱段的掌声区别,但还不至于出现喝倒彩、发嘘声的尴尬场面。而布兰特雷的担心也没有全部兑现,维尔玛虽然在戏剧上被洛克希全面压戏,但歌舞音乐方面还没有崩溃,足以和洛克希抗衡,也贡献了几场让人喝彩的歌舞。很快,剧情进展到最后的高.潮,出狱后的洛克希和维尔玛,在另一段尴尬失衡的对手戏后,决定携手合作,推出‘芝加哥谋杀姐妹花’组合。她们第一首正式合唱,也是全剧最经典的《Nowadays》,终于要登场了。
“女士们先生们,芝加哥剧院自豪地向你们介绍首次登台的双人爵士组合……”
随着琴师略带亢奋的声音,舞台慢慢亮起,两个身影出现在台阶上方,金发白肤的洛克希和黑发黑肤的维尔玛,都穿着闪闪发亮的银色舞裙,唱起了经典曲目,“你能喜欢现在的生活,也能活得照你喜欢。”
虽然在之前的舞曲中两人都换上了漂亮的演出服,但这套演出服无疑是最为豪华的,在强光中,银色外套闪烁着刺目的光芒,虽然观众能看得出戏服的廉价和夸张,但他们不能否认,在这一刻,她们是非常美的——
好吧,或者该说,她是非常美的,现在已经没有人去看维尔玛了,虽然在强光中,两人的长相都很模糊,可之前的演出已经让观众清楚地知道,维尔玛的长相和洛克希比起来,只能算是平庸。
通常说来,一般民众不会把‘美即正确’的话挂在嘴边,但人类的本能永远是无法抵抗的,在观看演出的时候谁也不会为了政治正确就多分点关注给不那么漂亮的表演者,洛克希美,所以她光芒四射,自然而然地把全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身上。即使维尔玛的舞蹈也不输给她,歌声和她相比也并不是不动听,但……有谁会在意呢?开场一个多小时了,到现在两人之间的主次分别已经完全被界定下来,即使两人平分了聚光灯,但洛克希这边的灯光似乎都要亮点。
和长达10分钟的《Roxie》不同,最后一段表演由爵士歌曲《Nowadays》、热舞《Hot Honey Rag》组成,《Nowadays》是洛克希风格的歌曲,懒洋洋的、娇媚的、挑.逗的,和维尔玛的强势、性.感有极大的区别,而珍妮弗的这首歌也唱得慵懒而随意,反而要比《Roxie》中的投入和癫狂要来得‘收’了,在正式的舞台表演中,她没有那么自恋、自信,并不是‘华妮塔’那样自信而魅惑的风格,反而是有点小娇弱、小娇媚的感觉,这种风格以及她娇滴滴的声音,同黛德丽低沉的声线、强势的舞台风格成为很好的对比和补充。
当灯光大亮的时候,这两个身高相似、装束相似的‘姐妹花’,组成了和谐的画面。如果不去注意脸的话,这一首歌两人的表现是旗鼓相当、互相弥补,可以说是交相辉映,在全舞台大亮的灯光中,两人跳着轻快俏皮的舞蹈,手持机关枪向屏幕扫射,观众们也情不自禁地欢呼大笑,庆祝着这两个罪犯的辉煌。
——她们的确犯了罪,但那又有什么打紧呢,这很好玩,It’s fun,isn't it?
一曲结束,卡司上台向观众致意,在雷鸣般的掌声、欢呼,以及时而响起的‘洛克希’喊声中,演出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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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hoo!”意犹未尽地把手拢成喇叭,大喊了几声,琼恩这才停止蹦跳,不好意思地坐回座位,和母亲一起收拾了一下外套、包包,这才混在人群里缓缓退场。但她没能安静一会,就又忍不住兴奋地和妈妈讨论了起来。“珍妮弗今晚的表演真是太棒了!她跳得真好!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们的位置不好,不能看清她的脸。”
“是的,如果下次我们再来的话,应该买靠前的座位,也许我们该坐到最前排。”琼恩妈妈认同地说,虽然中年人的她没有和女儿一样得意忘形,但在终场时也是用力鼓掌,现在手还有些发痛。“音乐剧还蛮好玩的,是吗?下学期说不定你也能尝试一下。”
“但珍妮弗那么漂亮——”琼恩有些不自信,“唱得又那么好,所以才好玩。如果是我的话……”
周围的观众也在分享自己的感想,“这是这几年看过最精彩的音乐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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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她比广告上还要漂亮。她的第一首独唱真美啊!”
“第二首也不错,她的演技真的很好,完全投入角色——哈利,你看过很多音乐剧,你知道这女孩吗?她叫什么名字?”
琼恩忍不住搭话,“她叫珍妮弗.杰弗森。”
很多人都投来了感兴趣的眼光,琼恩作为消息灵通人士,自豪地和大家分享,“我们是特地来看她演出的,之前她在《CSI》里客串了一个角色,一下就抓住了我们的心。但可惜的是,除了那一集和今晚的演出以外,没找到她其余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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