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霄_分节阅读_4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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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远远地跟在后头,凭着对周印气息的辨别,居然也有惊无险,到了他们落脚的客栈外头,等到那两个坏人走掉,毛团兴冲冲用刚刚无师自通的灵力打开窗户,却发现自己身材太胖,翅膀太小,完全飞不上窗口。

好不容易费了半天劲,这才变了身形,一步一步蠕动进来,个中内情,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

“这是什么玩意儿?”陈沅芷目瞪口呆。

毛团也不管她,吱吱吱叫着就往周印身上扑腾过去。

周印接住它,掂了掂,扬眉:“又重了。”

他身上被下了锁魂绳,无法离开吴风的控制范围,但四肢还是可以自由活动的,起码比困在马车时好一些。

周辰不好意思地扭一扭,吱了一声,羞涩状。

“我暂时还没有危险,你救不了我。”

“吱吱!”它急切地想表达什么,绒毛都快炸起来了。

小东西显然聪明了许多,知道陈沅芷在场,就没有开口说话。

周印道:“既然能一路跟到这里来,说明你现在灵智已开,有自保能力了,也无须依赖我,你走吧,往后如果寻到你的亲族,就与他们回去。”

毛团啄了啄他的手心。

周印不为所动:“不行。”

毛团赌气从他身上爬下来,又爬到桌子上,肚皮朝天,表达无声的抗议。

陈沅芷:“……”

周印:“……”

陈沅芷回过神,暂且忽略这只灰色毛团的不寻常之处,小声道:“其实它要跟着,也不是不行,可以暂时放在我这里,只要它不出声,我爹……和吴长老不会来搜身的,他们还要我去青古门嫁给那个乐仙老祖,所以一时半会也不会对我怎样的,到时候只要我顺从他们,说不定就能找到机会放你走。”

周印第一次正眼去看这个曾经在镜海派最受宠的少女。

她其实并不是不聪明,只不过从小到大过于顺遂,不需要她聪明,如今大难临头,其他人莫不想方设法先保全自己再说,陈沅芷却提出这个办法,易地而处,周印自问做不到她那样。

“那你呢?”周印问。

“我不知道……也许是听我爹的话,嫁给那个乐仙老祖吧,怎么说他对我都有养育之恩。”陈沅芷轻轻道。

周印没有说话,过了半晌,才道:“我不用你救,你若愿意,可以与我回去。”

他一向独来独往,不喜牵挂束缚,能说出这样一句话,已是十分难得。

毛团赶紧爬起来。

“吱吱吱?”那我呢?

“你能干嘛?”周印挑眉,看它。

“吱……”周辰垂头丧气地坐在桌子上,耷拉着脑袋。

周印不免扬起嘴唇,笑出声。

莫说笑容,在他那张很少动容的脸上看见别的表情也十分难得,如此一笑,便似冰川融化,原本就清隽秀丽的样子越发好看,不仅毛团呆呆瞅着,连陈沅芷也略略一怔。

只不过这笑容转瞬即逝,周印又恢复那副八风不动的表情。

他摩挲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须弥戒,拎起毛团,塞入里头的空间。

由于最近经常一天五顿六顿地吃,整只毛团胖了一大圈,差点塞不进去。

他还是前不久才发现的这个秘密。

这枚连外表也毫不起眼的须弥戒,当初从上古回来之时,并没有任何异常,里面能容纳的东西有限,装了洗天笔和少许灵符之后,基本上就没有空余的位置了。

但周印渐渐发现,这枚戒指会随着使用者修为的增长而缓慢增长,这段时间里,虽然他还是停留在筑基中期,但是随着灵力逐渐加深,法术融会贯通,心境比之前世修炼时,仿佛又有了截然不同的体悟,随之而来的好处是,须弥戒也渐渐扩大了存储空间。

不仅如此,原来须弥戒中,并不能容纳生命,但就在不久前,周印发现里面渐渐生出些许灵气,即使微弱,让周辰在里头待上几天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刚才那一番赶毛团走的言辞,说白了,只是在,逗它玩。

仅此而已。

客栈二楼望江雅座,清秀少女手抚琵琶低声弹唱,婉约明媚,柔肠百转,每一个上楼的人,都禁不住往她那里瞧上几眼,但见一头稠密光滑的青丝披落下来,在将近发尾时系住,墨玉璎珞连着流苏垂下来,露出另一边皎洁白皙的颈项。

吴风盯着她看了许久,这才转头笑道:“陈师弟,你这样摆了张脸色,是给谁看呢,既然已经出来了,就该打起精神来,好好享受才是,届时去了青古门,凭我们手上的玉灵犀,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

说罢夹了一筷子菜送入口中,眼角余光不由又飘向歌女那处。

歌女仿佛有所察觉,微微抬首,正好对上吴风的视线,连忙羞涩一笑,低下头去。

陈重叹了口气:“小芷她毕竟是我女儿……要不,嫁给乐仙老祖为妾这件事情,就算了吧?”

吴风冷笑:“你疯了?!此事早有定议,青古门那边连聘礼都准备好了,你贸然反悔事小,得罪了青古门事大,那乐仙老祖出了名的心狠手辣,难道你觉得,单凭我们两个结丹修士,还能惹得起人家门徒无数的元后修士不成?”

陈重沉默下来。

吴风软了口气:“我知道你对小芷还念着父女之情,我不也舍不得,不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献了玉灵犀这种小恩惠,别人可能转眼就忘,缔结姻亲才是最重要的,小芷容貌出色,必然能得乐仙老祖宠爱,届时我们在青古门的地位,才算真正稳固。”

陈重痛定思痛,渐渐想通,眉头舒展开来:“你说得有理。”

吴风笑道:“这不就对了,来来,喝酒,那些清修苦练的日子,老子早就过腻了,可惜静海派那种小门派,连饭菜都做得不怎么样,哪里比得上这灵州城最大的酒楼!”

他一边说着,瞧见那歌女停了歌声,抱着琵琶起身,也不知道要往哪去,忙喊住她:“这位姑娘,若是无事,不如过来喝两杯?”

吴风看起来不过四十上下,长须飘飘,仙风道骨,加上衣着气度,看上去像是微服出来的达官贵人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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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停了脚步,却也没走过来。

吴风微微一笑,从袍袖里掏出一颗金珠子,放在桌面上。

她犹豫了一下,袅袅娜娜走来,屈膝行礼。

“二位爷好。”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何处,因何卖唱?”

“奴家琴意,家就在这灵州城东的郭家巷里,家中老父病重,不得已抛头露面出来卖唱,幸而这酒楼老板与家父旧识,故而肯收留我。”

她连说话,亦透了一股清媚,虽是无心,可举手投足,都让吴风觉得赏心悦目。

他也是出了名的喜好女色,可从未有一个像这少女一样合他心意。

“琴意,情意,当真好名字,你琵琶弹得好,这颗金珠,就赏了你。”

少女有点意动,抬头看了他一垂首。

这份怯怯的娇弱让吴风笑了起来,执起她的手,将金珠放入她手中。

“你若愿意跟了我,以后就不止这颗金珠了。”

少女垂着头,没有说话,粉色从脖颈一直蔓延到脸颊。

吴风很满意。

“你先到天字三号房等我,我过会儿就去。”

等少女抱着琵琶走远,陈重皱了皱眉:“我们还要赶路呢,那女子又非修士,带上平添累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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