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职业军人_分节阅读_122(1 / 1)
男人点头,“这样也好,行动起来比较方便,接着。”说着,丢了个东西过去。
珠子稳稳的接住,疑惑的看着手心里的东西,被塑料袋包着的,黑乎乎的一坨。
男人解释道,“你应该不抽烟吧?牙齿太白了,把这个嚼了,一分钟上色,三天后就退了。”
珠子点头,打开袋子将不明物体塞进了嘴巴里,味道很古怪,说不上难吃,但是绝对也不好吃,嚼起来有淡淡的烟丝味。
男人数了8000卢比给他,“假发带上,等下出了山记得买包烟。”说完,男人才转身忙别人。
这里需要换装的有7个人,筒子和简亮的很好解决,衣服最有品位的是雷刚的,全是牌子货,穿在身上笔挺而精神,连着那辆黑色小轿车一起都是他的伪装工具,感觉上就像是一名事业有成的成熟男性。而林峰和郑太果都是一副外出旅游的大学生打扮,牛仔裤配衬衣,脚下是运动鞋,头上还带着鸭舌帽,背后背着旅行包,旅行包的包带子上挂着照相机和手机,特潮,这身装备装扮在身上,霎时间年轻了数岁,尤其郑太果一张娃娃脸,感觉上更像是一名高中生。
看着他们望过来似笑非笑的眼神,吉珠嘎玛确认自己不用照镜子,就知道自己这一身的打扮有多糟糕。
将代表中国军人身份的装备拎到小货车上藏好,珠子他们身上就留下一把手枪和两个弹夹,纷纷上了那辆黑色的轿车。
轿车里只有四个人,雷刚,吉珠嘎玛,林峰和郑太果,其余的人都上了货车,男人负责驾驶领路。
整个换装过程不过10分钟,早晨6点05分,两辆车一前一后下了山路,驶上了公路。
车开的时候,珠子回头看了一眼,便见到陪着他们走完山路的情报人员站在路边挥手,嘴里说着话,珠子从他的嘴型里读出了一个词,好运……
雷刚负责开车,抽空说了句,“果子,你把身份证明资料先发了。”
郑太果点头,从一个文件袋里将东西拿了出来,护照机票等等散了一圈。
珠子看着空空的双手,“我的呢?”
林峰笑道,“一看你这样就是当地人,哪有当地人上街带着证件的,我们比较危险,随时会遇见抽查。”
“哦。”珠子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车速稳定的前行着,吉珠嘎玛忍不住抽空看了林峰一眼,林峰正拿着银色的数码相机摆弄,看着轻松自若低着头的林峰,珠子的心里倏然一动,心跳加快了几分。
这一身的打扮有多久没见过了?
自从从军校出来实习,下部队之后,林峰一直穿着军装,而且基本上都是作训服和作战服,连常服都没见过,乍然看到林峰一副普通人的打扮,尤其是带上了短碎的假发后,斜着的刘海正好遮挡了眉梢,显得下巴格外的尖。
真的很不习惯,也格外的心动。
他喜欢林峰这样的打扮,退去了军人的铁血锐利,添加了一份天真帅气,完全吸引他的眼球。
第九十一章 印度之行(下)
所谓远交近战,中印间近百年都因为国土的关系,政治、军事方面都处于紧张形式,虽然近些年经过双方努力,解决了部分经济封锁问题,但是中国的军队光明正大进入印度是绝对不可能的。
‘游隼’这次的跨国行动极为麻烦,因为他们需要携带武器装备,所以只有通过这样的方法进印,如果要直飞目的地,除非他们能够接受被导弹击落的可能性。
上次A队可以那么快的往返,是因为目标人物正好在国境线附近出没,给予了他们快速出动打击的机会,但是对方的快速转移依旧让他们扑了个空,这次永丁诺悟已经深入印度腹地,他们也只能够采取这种全程伪装的形式,迂回包抄。
可以说,就算是藏族三大贵族不与永丁诺悟接触,中方军队也必须将在逃的永丁诺悟逮捕回国。
加尔各达城市的历史很短,最初期的时候不过是个小渔村,后来成为殖民地才发展起来的,近代虽然因为印度独立而经济滞后了很久,但是依旧保留下了许多维多利亚式风格建筑。
但是,这个城市却并不华丽,城市的污染、贫富差距,以及交通拥堵极度的明显。
一路行来,街道两边的景色,让珠子难以置信加尔各达竟然是印度第四大城市,它的城市规划,繁荣程度仅仅是国内的市县水平,连省会的程度都远远达不到。
林峰他们抵达地点后,确认目标人物堆龙·多吉丹巴在一家餐厅内就餐,就将小范围的卫星通信息隐藏在了衣内后,分头行动。
雷刚将小车停在门口,将钥匙潇洒的丢给泊车小弟,堂而皇之的进入了这家高档的印度料理餐厅。
吉珠嘎玛在餐厅外的公路对面蹲在墙角抽烟,一副无业游民的模样。
再远了,林峰和郑太果双双做出旅行者的模样,手中的照相机时刻举起,录下的画面在同一时刻已经发送到了不远处的箱式货车里,后勤支援组身在车内,已经将外面的所有情况收入眼底。
而筒子和简亮早在5分钟前就已经下车,拎着分解后的狙击枪寻找制高点。
侦察网顿时形成。
这样的侦察行动是无聊而少见的,对于林峰他们来说也仅仅是第二次,毕竟,在不发生战斗以及逮捕为前提的情况下,这类工作交给情报部门就可以。
“游隼”是属于快反部队,一个小时内可以抵达国内任何地方,出境行动也是大多以营救人质和设伏击杀为主,他们更擅长的是隐蔽在丛林里一动不动数天,或者强攻进入,而不是这种角色扮演。
但是,他们的训练科目里是有这一项的,伪装侦察。
或许他们不够熟练,但是却很聪明,能够被吸纳进这个部队的人都是有着优秀大脑的人,所以适应力极强,在5分钟后,各自都完全进入了自己的角色。
吉珠嘎玛在墙角蹲了一会儿,抽完了两只烟,嘴巴里有些泛苦,于是溜溜达达的往不远处的杂货店走了过去。
他的行动被林峰他们拍了下来,侯晓龙在耳机里问吉珠嘎玛干吗去?
吉珠嘎玛用藏语说了一句话,没人明白,然后就见他给自己买了一份报纸和一瓶饮料。
郑太果忍不住看向林峰,“珠子会说印度话?”
林峰摇头,“突击学习的那些印地语言应该还没办法正常交谈。”
“但是他……?”
“只要记住数字和卢比的单位就够了。”
郑太果了然点头,只要大概丢下足够量的卢比,店家自然会主动给他答案。
耳机里传来侯晓龙的声音,“疯子,相机收起来,筒子的画面已经传过来。”
“是。”林峰应着,关闭了手中的摄像功能,挂回到包带上,与郑太果转身进入了人群。
“疯子,有尾巴。”耳机里传来筒子的声音。
林峰和郑太果瞬间提高了警觉,却脚下不停。
“是扒手,在割你的包。”筒子继续说。
郑太果急忙转身,一脸惊讶的叫道,“你在干什么?”
林峰也配合得转身看去,视野里是个小男孩,看起来年纪不过13~4岁,脸型消瘦得只觉得那双眼大得可怕。
小男孩瞪了他们一眼,转身就跑。
林峰追出两步,嚣张的大吼了一声“FUCK!”竖起了中指,然后低头骂骂咧咧的开始查看自己的包。
珠子听到吵闹声看过去的时候,正好见到林峰竖起中指那嚣张的画面,嘴角抽了一下,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
他真的从来,从来没见过林峰做出这种动作,感觉极度幼稚、装逼,并且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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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多吉丹巴在半个小时后离开了饭店,一路未停的回了宾馆,A队的成员也只能暂时停止侦察,住进了该家宾馆的同一层房间里。
而珠子被安排进了宾馆对面的民居里,是用租借的名义付的钱,民居里的一个窗户正好可以到堆龙·多吉丹巴所入住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珠子传来消息,说是堆龙·多吉丹巴的房间亮灯,窗帘上映出的影子可以看到在换衣服,显然是准备出门。
所有人立刻来了精神,纷纷进入了自己的角色。
雷刚最先下了楼,开出分配给自己的小车在前方的路口等待。
然后是林峰和郑太果离开了宾馆,在不远处寻了家早开的早餐店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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