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0(1 / 1)
关于为什么会转化成狼这件事迪塞尔解释不清楚,只隐约记得在成长期某天突然就可以了,那个时候他已经跟随着爷爷在山洞里生活了十余年。父亲是谁迪塞尔不知道,母亲是谁他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是被爷爷养大,一直到老人家去世后他才开始独立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又是处于这个生存艰难的史前世代,极其的艰难还危险,因此以狼形态生存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大概是迪塞尔二十一岁那年,不经意遭遇了一小支丛林雪原狼。出于孤独的心情指使,迪塞尔开始追逐这一支雪原狼,试图混入它们的族群中去,人类不接受他,难道狼群也不接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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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狼群比人类更加宽容,在开始的排斥期结束后,狼群不再驱赶这个外来者,迪守尔便以狼形态融入到狼群当中和这一支雪原狼一起生活。
随后迪塞尔拥有的人类智慧让他在狼群中表面得出类拔萃,慢慢自狼群中崛起,狼群越来越听从这头智商高得出奇的‘狼’指挥,由此逃过多次灾难不说,还大大提高了狼群的生存能力。在上一代狼王去世后,迪塞尔理所当然的成了这群雪原狼分支的首领,以狼的模样一直和群狼生活着,彼此之间建立起了牢不可破的关系。
照迪塞尔的说法,在遇到孙志新以前除了每年回到洞穴里祭祖的时间,他几乎都没有变回人形过,长久的狼形态生活让他几乎都快要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人,直到遇到孙志新。孙志新对孙小鲁的善意、那种不屈不挠的旺盛好奇心,还有性格里宽容善良的一面引起了塞迪尔的关注,在判断出孙志新古怪想法真的与众不同后,塞迪尔终于鼓起勇气决定露面和孙志新见一面。
一面之后,结下的便是传奇一般的友谊。它就像杯香浓的酒,一直回味到今天。当初的善缘,结出的是美好的善果,孙小鲁,孙志新,迪塞尔,哈里斯,四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圈,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因果的缘份。
最后遇到的哈里斯,迪塞尔在机缘巧合下无巧不成书的救了他。傻子青年和孙志新两人极其相像,同样的大大咧咧,傻乎乎,乐呵呵,前者纯真无暇如璞玉一般没有任何瑕疵,后者古怪精灵心胸宽广生就一颗包容的心灵;做事情大条顾真不顾后的奇特青年孙志新唤醒了他作为人的意识,后一个笑起来像阳光普照似的青年哈里斯则激活了他属于人类的活力。
能遇上这两个人,迪塞尔才开始相信先祖是在保佑着自己的。
出神的听着迪塞尔述说自己的往事,虽然他像大多数性格刚毅的男子那般对自己受到的不公全是一笔带过,可那里面明明白白夹杂着迪塞尔对命运的不甘心,对自己与众不同而受到排斥的怨懑,想必迪塞尔的幼年时代过得极为艰辛。甚至可以这么说,在遇到自己与哈里斯以前迪塞尔的生活都是孤单而寂寞着,一个人以狼形走过了太多形影相吊的道路,应该会引发孙志新的强烈同情和关爱才对,可事实上孙志新的关注点完全不在这个上面,他更感兴趣的是迪塞尔到底是怎么变成狼,又从狼变回人的细节……
没法,生平头一次遇见会变形的奇特人类,孙志新就是控制不住他那股子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是以孙志新控制不住的道:“大奔,变个狼来我看看。你到底是怎么变的啊?神奇!”
这句话太雷人了,雷得甚至引来哈里斯的白眼,一对湛蓝的眼睛极其不爽的瞪着孙志新。天知道怎么搞的,或许是出自于某种诡异到暴的英雄情结,自打迪塞尔救下哈里斯以后,哈里斯就表现得对他维护得很,对迪塞尔比孙志新还好。
听迪塞尔说了那么久‘狼人’的故事,又明白的认识到面前这个只不过是一个会变狼的人,且还是自己熟识的大奔,孙志新早已经就从先头的震惊里恢复过来。此时看见哈里斯翻得夸张的‘蓝眼’也是视若不见,极其厚颜无耻冲迪塞尔涎笑:“快,大奔,变狼。变一下嘛,变一下嘛……”
那口气,简直就跟某种特殊情况下的口气一模一样。比如对宠特犬说:来,翻个筋斗!或是对马戏团的棕熊说:“举起你的熊前掌!”
…………
别怀疑,这就是孙志新,被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同时认同的伟大的毕达拉察阿苏同志,他就是确实有这么二!
迪塞尔却是不怒,甚至犬牙尖尖的笑得还又酷又开心。他一直想像过像这样,身边有好友把自己的与众不同只当成一件趣事,不会恐惧不会厌恶,轻松愉快的拿它来打趣,拿来调笑调侃,以平常不过的心态对待自己的特殊。
很显然,二得吓人的孙志新同志不经意就做到了。
“我不……能。”
“是不能还是不愿意啊?大奔,你不爽快。咱们的关系都这么铁了,变得身来让我瞧瞧都不干,小气!”
迪塞尔呵呵的笑:“不是,我现在……变……不了。下回……变的时候,提前,告诉你。”
“哈?为啥?”孙志新大是失望。那么精彩的变身戏码居然看不到,真可惜。又拿羡慕的眼光去看哈里斯,他可是看过一次,运气真好……为毛哈里斯就这么好运?老天真的是更疼爱傻子么?不爽!
哈里斯被孙志新看得一头雾水,茫然的看向孙志新,还冲孙志新露出呆气十足的笑容。那表情,那模样,让孙志新想咬他又舍不得。
迪塞尔解释道:“从人到……狼还好一些,从狼变回人非常……困……难。”
“咦?不懂。”
迪塞尔比划着人形和狼形的外形,道:“我第一次……变,还没回……过……过神,就成了狼。从狼变回人,花……花了六天。”
作者有话要说:
平安夜去吃昂贵的圣诞大餐,除了我外甥吃得很高兴以外,其余几个都吃得大摇其头。也不知道是随着岁数的增长,人变得越来越务实还是怎么回事,个个都觉得这顿所谓的‘大餐’华而不实,完全背离几个人的消费观。到了俺们这个岁数,吃的已经不是气氛和档次,寻求的已经是一些更实际的东西。
总体来说,味道还是过得去,只是那牛排,小得还没有一只香烟盒的面积大。牛排那个盘子里,一块袖珍牛排,两至三根寸许长的胡萝卜,六至八根意大利面条,一朵姆指大小的西兰花,一个圣女果,半截腊肠,一只鸡蛋,没了。其余的配菜有切片的火鸡腿肉、培根卷、面包、红酒、披萨、果汁、咖啡、冰淇淋火锅、玉米浓汤、蘑菇奶油汤,水里沙拉。
感觉种类很多是吧?就是份量奇少。放到一起时感觉挺多,其实一样差不多就一口,感觉像是猫都吃不饱似的。
最神奇的是那只鸡蛋。我研究了半天都无法确实那是不是鸡生的……
老实说,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鸡能生出来这么精致的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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