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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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个看上去像是十岁左右的小女娃很有趣,抱着布库的竹筒喝了一口,立即豁开缺了牙了的嘴,眼睛弯成两轮弯月,喜道:“甜!真好喝!”

那模样真可爱,就是跟布库一样,也是黑黑瘦瘦的看着像营养不良,小脸才巴掌大小,因此显得一双眼睛越发的大,呈一种翠绿的颜色。孙志新想了想,将自己的竹筒子送给了她,笑问:“你叫什么?”

“我叫芽。”小丫头爱不释手的接过竹筒,半点也不会客气。她早就想要个这个了,可是又要先照顾族里的猎人和其它哥哥们,她一直忍住不敢要,现在才得了一个。

孙志新乐了,她的名字跟康一样,也是单音节。孙志新笑着用双音节去叫她:“芽芽,路上注意安全,等回来叔叔再给你做这个喝。”

“好啊!”芽更开心了,跟着着其它孩子奔远,枯黄的头发胡乱的扎在脑后,随风舞动,让人又怜惜,又让人控制不住的想去疼爱。

79、到底在烧陶还是吃蟹?

小鬼们的脚程确实是快,中午过后就返了回来。而这个时候孙志新的横穴式陶窑才做好一小半,他在小河对岸选了个小土坡开挖,先从窑室开始,现在才做好窑室和窑箅,火道啥的全都还来不及弄。

现在柳条筐这个东西已经成了整个部族装备的标配,大人编了小孩也学着编,反正它又不难,顶多成品的质量好坏不一而已,所有的小孩就背着自己编制的柳条筐背粘土回来。

事实的结果也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所有孩子携带回来的粘土多少不等,少的大约有五、六斤左右,多的高达二十余斤。

布库很给力,力撑自己的吉玛,一个人就背了十斤回来。十四个孩子背的粘土加到一起有百余斤,够孙志新折腾一阵的了。

现在营地里孙志新的带动下已经在中午的时候会多吃一顿,孙志新本想做顿好饭给这些孩子吃,但一口做十四个人饭,他实在没那本事,只好抱歉的看着都想留在自己帐蓬吃饭的孩子,最后只留下布库、伯纳、鲁高因三人,其它的回自己家去吃。

孩子们其实很失望,因为整个营地都在盛传孙志新的好手艺,比如康家里的那位,在孙志新这里学了过后手艺大涨,别的女人都是羡慕的,回头在自己孩子面前唠叨的时候都给孩子留下一个印象:族长家的饭菜是最好吃的!特别是今天在路上又喝过了孙志新制做的果汁,那甜甜酸酸又很清凉的味道喝得人欲罢不能,还没走到地头就早喝光了,回程时就只好喝清水……因此对孙志新做的饭菜就更加渴望。

可惜孙志新不是千臂观世音,实在是做不出来十四个人食物,只能在整整十一人孩子渴望的眼光中顶锅泪奔。好在史前的小孩懂事,也不缠人,或是换了现代的孩子……他有个同学的侄女就是小魔女,偶尔到孙志新家去如果吃不到她想吃的,那简直是天崩地裂,如同末世来临,谁劝都不管用,必须得吃得了才会作罢。

吃过饭,一群小鬼又聚了过来,在多出十四双小手的帮忙下,陶窑剩下的那一大半工作一小时就完成。接下来的时候就是先用火预烧让它变干固形,再阴上一两天之后就可以正式开烧。

烧火这工作小孩们都喜欢,另外的拾柴嘛又是他们干惯了的份内事,一个个都兴高采烈的跟过节一样,拾了柴火来往火膛里塞,把火烧得大大的,让孙志新直是担心会不会烧过头。

见一帮孩子开心的玩火,孙志新心中一动,发动小鬼们全去河里捉螃蟹。小河水质清澈,螃蟹的个头都不小,且一只只肉乎乎的,孙志新很早就在打他们的主意了。

此时已经临近深秋,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它们一个个长得膀大腰圆的肉头十足,不捉来饕餮大吃简直对不起它们的肥美。

而这小河的所产的螃蟹品种孙志新熟得不能再熟,它就是鼎鼎有名的河蟹,又叫做毛蟹或是大闸蟹,在孙志新穿越而来的现代时候有个准确学名叫做中华绒螯蟹。天知道这河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它的名头里虽然挂着中华两个字,但到了后期并不是天朝的特产。看这河里的品种并不是天朝七大名蟹中的一种,好像是某种不太有名的品种,不过那个头和肉乎乎模样,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是史前时代的原因,好像也不比那些名蟹差。

以孙志新熟悉的现代品种来说,这家伙如果不遇上环境污染或是产卵路线受阻的活,产量极大。除了幼年期,他们成年后因为天敌很少,整个长江流域简直是随处可见,后来还随着船只远渡重洋,染着莱茵河传播,在欧洲各大水域快活的生活了下去,就跟中国人的强大生存能力一样,走到哪里都能很好的适应新生活……

河蟹口感鲜美,营养价值高,在现代时被捕捉得很厉害,是很名贵的传统水产品,价格昂贵不说,还难以吃到。而在这里,这玩意儿同样有,还很淫.荡的泛滥着遍布整条小河,引得孙志新很早就在打它们的主意。要不是时间不够,早捉来下了肚。

但史前人类,至少这个部族好像从来都不知道螃蟹可以吃,更嫌弃它十条腿的丑怪模样,就像一只丑陋的大虫子似的,又有些像更加丑陋的多足蜘蛛,根本就没有人打算吃它。像纳鲁这号人,竹虫都怕,螃蟹只怕是更是不肯吃。所以孙志新一提出来去捉螃蟹的时候,大小孩子全都瞪着他,没哪个肯信螃蟹可以吃。呃……以布库为中心的那仨除外,竹虫都吃过了,心里都觉得凡是孙志新嘴里说出来能吃的就一定能吃,而且很美味。

“这种十足怪真的能吃?”布库开始回忆竹虫的味道,嘴巴开始流口水。

孙志新笑道:“真的能吃。我管它不叫十足怪,叫做螃蟹。而且吃法有很多样,味道都很美。吉玛有骗过你吗?”

“蟠薛?”

蟠薛?!我还薛蟠呢!不过转念一想,薛蟠是红楼里经典的傻货形像,这位薛宝钗之兄好色无知,又没有心机,被贾府之人称为呆霸王,可不就跟呆头呆脑的螃蟹差不多?

孙志新一下就乐了,笑道:“蟠薛就蟠薛吧,快点去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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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库当即毫不犹豫的往水里跑,就想去捉螃蟹。以前他不知道这个能吃,现在嘛……它们会倒足大霉。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史前的女孩子也胆大,见其它的男孩下河捉螃蟹,她们也跟着去了。不过女孩与男孩的运动神经就是有差异,十四个孩子中被螃蟹的大螯夹得嗷嗷乱叫的人里五个女孩子占了个齐。

就见一帮孩子玩得高兴,又有被夹得嗷嗷放声尖叫一脸挂着泪的,孙志新好笑的也跟着下水,客窜了一把孩子王当当。

“要像这样捉。”孙志新瞅准一只肥大的河蟹,一把抓下去,将它的两只大螯紧紧捏在掌心中间不让它们作乱夹人,口中道:“要快,狠,准。你越是怕被夹到,就越容易被夹到。一但被夹到后不要乱扯,这货倔得很,是死夹着不肯松开的。这个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浸到水里,它就有那么笨,以为安全了可以逃路,就会松开。”

“另外也可以瞅准了它的背壳,直接拎住背壳提出水来。不过这样其实被夹的可能性比较高,还不如大着胆子一把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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