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乡村小夫子_分节阅读_38(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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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火锅要准备很多东西,才能一举打响名号。在确定了年前准备不好后,沈大海索性就开始慢慢准备。

他按照方睿轩所说,打造了几个人用的火锅,鸳鸯锅,供单人用的小火锅,大型火锅等等各种锅具。

又让商队从南方运来了大量的新鲜蔬菜存储在了地窖中。

几个掌厨的师父在知道了火锅的配方做法后,正在加紧研究其他的口味。

沈大海给儿子请师父上眼光不怎样,但是举办这种聚会却还是有几分能力。白水县的富户来了许多,有功名在身的学子来得也不少。

他们都想见识见识“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场景,究竟是要多好吃,才能被一个大诗人如此推崇。由此可见,沈大海的宣传工作做的不错。

田师爷也来了,他倒不是为了见识什么火锅。在京城的那些日子里,他什么美食没有尝过,这火锅再好吃能好吃到什么地步。他过来主要还是为了看顾胡志宣。这小少爷今天早上早早地就穿戴整齐了,眼巴巴地等着方睿轩来接他。

胡县令见他那没出息的样子,心里的万年醋坛子碎了个底朝天。这兔崽子还没有这么对过他呢。除了人多眼杂,需要照顾胡志宣外,县令大人还给田师爷颁了一个任务,观察方睿轩,看他是如何把自己儿子的心给勾走的。

吃醋的男人真是不可理喻,田师爷感叹了一下。那酸气冒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县令大人要嫁闺女,嫁哥儿呢。

方睿轩带着柳生和三个徒弟到的时候,已经来了不少人了。收到请柬的人大都是独自赴宴而来,少数的带了一两个半大的孩子。像方睿轩这样拖家带口的可真是不多见。

带柳生来,是为了让他散心。答应了带宣儿来,其他两个徒弟就不能不带。

而其实火锅宴本来是没有沈家兄弟的份儿了,一来沈大海忙顾不上他们,二来他们太小了,不适合出席这种只有大人的聚会。

能见识这场火锅宴,他们还是沾了胡志宣的光。不用自己苦苦求父亲答应带他们去,他们师父就能做到。

方睿轩让小二给他们上了一个羊肉火锅,要了一些肉丸子,又点了一些青菜,白菜,豆腐,萝卜之类的粗食。

听到白菜的时候,三小齐齐皱了眉,还有青菜胡萝卜的时候,沈惠清的脸都要耷拉到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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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有挑食的情况,而在方睿轩家却是不准挑食浪费食物的。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沈惠清将柳生拉到了他们的阵营中。除了上次胡志宣被罚外,柳生做饭的时候,很少选用那些他们不喜欢的食材。

而现在,做主的是方睿轩。

二十一世纪的宅男,按照均衡饮食的想法,给徒弟们给进行了荤素搭配。

还不住地给胡志宣夹白菜,“宣儿多吃点,以前你师母做了白菜你都抢着吃,现在有机会多吃点,这酒楼的白菜可比咱们家中的那些新鲜说嫩多了。”

深惠明听了方睿轩的话低着头,抿嘴偷笑,他师父真是太坏了。

而这时,一双筷子伸到了他的碗里,给他夹了一大片烫好的青菜,之后几次又夹了好几块的萝卜。

第30章 宴会

沈惠明抬起头神色复杂地看着他师父,一句谢谢的话却是怎么也说不出来。

坐在柳生怀中的沈惠清刚刚吃完了一个肉丸子,嚷着道,“师母,我要吃肉。”

柳生夹起几片涮好了的羊肉,放到他身前的小碗里。

火锅有些高,沈惠明他们人小即使坐着高些的椅子也够不到,都是两个大人在照顾三个小孩。而沈惠清早早地就霸占了柳生,他们的无良师父主动接下来了照顾剩下两个徒弟的任务。

沈惠明的眼中尽是羡慕。胡志宣斜了他一眼,风水轮流转了吧,看你还敢不敢笑话我。

方睿轩涮了好几大片的肉,三个徒弟都以为会有自己一片的时候,肉却都被夹到了师母的碗中。沈惠清很有眼色的没有争抢,只让柳生给他捞丸子吃,然后想吃什么让柳生给他煮什么。

柳生是做过一两次火锅的,本以为自己终于挖掘出了一技之长,可以帮夫君养家了,而在沈家酒楼吃的这一顿饭,却让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实在是差远了。

用料锅具就不用说了,没有可比性,光看这羊肉切得厚度均匀,该薄的地方薄,该厚的地方厚,纹理清晰,一片片的跟雪花似的,想比也比不了。要是他也开一家火锅店的话,是绝对竞争不过这些大酒楼的。

怪不得他夫君要卖方子,卖法子,却不愿意自己做。单说火锅绝对是适合冬天吃的食物,然而冬季寒冷蔬菜种类少,只有这些有背景有实力的商家才能弄来这么多的新鲜菜。

“各位,如此良辰美景,又有美食相伴,咱们何不来做些诗歌助兴。”吃到一半,一个书生站起来道。

方睿轩听那书生的话,看了一眼身旁的柳生心道,再有一佳人相陪,才算是圆满。又看了一眼旁边的三个小萝卜头,顿时觉得十分的碍眼。

“唐某不才,抛砖引玉先来做上一句。围炉聚炊欢呼处,百味消融小釜中。”

话说,周围响起一阵的叫好声,周围的学子纷纷响应,作诗附和。

这个书生,姓唐名彦,听说因为几年前睡了王府的小妾跑到白水县来避风头。唐彦为人风流不羁,擅诗词,在这白水县相邻的几个县中都十分有名。生平唯有三个爱好,美酒,美食,美人。沈大海特意将天香楼的花魁赎了身送给了他,他才答应在宴会上替沈大海背书。

至于方睿轩,来到这古代半年多,整天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没有到同县的举人乡绅家中拜访不说,和白水县的学子也没有来往,除了那三个童生,竟然就不认得几个读书人。

在这样的宴会上是怎么样也不可能成为主角的。

在众人为了展现才华绞尽脑汁夸奖火锅,描写这聚会的场景的时候,他们那个角落,一大家子安安静静地吃火锅,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些人比斗才华。

而他们这般行为,却让有些人看不下去了。

对于来这宴会的人,吃是其次的。重头戏还是在这作诗扬名和积累名气上。白水县是个小地方,但是若是在这小地方的文人学子中都不能有一席之地,以后去了更大的地方,又要如何站稳脚跟,如何让别人高看一眼呢。

来的这里的学子心中都有一本帐。他们不是不慕名利,只是不将这些挂在嘴上,用行动来争取罢了,这正好给了沈大海投机的机会。而真正不在乎这些的只有方睿轩了。

或者说方睿轩不是不在乎,为了原主他也不能不在乎。所以方睿轩早早就酝酿了大招。他不自己出头来扬名,而是打算好好培养弟子,只有有一两个学有所成考上了进士做了大官,他的声望自然会传出去。

然后有上进心慕名而来的学子会增多,教出的好学生就越多,名声就越大。这就是个良性循环的过程。没准以后还能捞个教育家当当,方宅男美滋滋的想。

“听闻方举人是岭南有名的才子,来到白水县快要一年了,我等还不曾见识过方举人的学识,今日可否有幸一观。”说话的人,是一个中年男人,身着儒衫,面容和气,那笑容却是怎么看怎么假。

因为男子的举人身份,他的话得到不少人的响应。

也有几个人早看不惯方睿轩了,但是他们大都听说这逃难而来的小子是个举人,只是身份不对等,人家是举人,你只是个秀才、童生的,缺少底气要求方睿轩做什么。

“这位兄台过奖了,方某不才,作诗方面无甚天赋,故而不敢轻易在诸学子面前开口,以免污了各位的耳朵。”方睿轩忽略了这人口气中的不怀好意,解释道。

那中年男子隐隐指责他不识礼数,不曾上门拜访,他真是没什么好说的。

总不能实话实说,他是个宅男,十天半月都不愿意出一次门。就连运动锻炼身体,都只是在自家的菜地除除草,浇浇水,逗逗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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