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长,衣衫薄_分节阅读_68(1 / 1)
“谢谢你刚才的话。”
“我签字。”
第四十四章
成珏:
见字如晤,见面如初。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五年就已经悄然流逝。
五年了,不光是哥,连你也走了。
本来想说一下这些年容家的状况,在提笔之前,满脑子里确实想了一堆有趣的事情,但是想来你也不会感兴趣,所以就不费墨水了。
对了,圆子又变胖了不少。原先你知道的,它总喜欢往沙发底下钻,找到时已经蹭了一身的灰。而现在已经胖得跟只会动的抱枕似的,本来还会满屋子跑的,可现在越来越懒了,每次都爱团成一团趴在窗台上晒太阳。这下也好,倒是减少了给它洗澡的次数。
以前我听人说,猫一旦认定了一个主人,那么其他人对它再好也无济于事。我以为是无稽之谈,现在想来确实如此。你走之后,照顾圆子的差事轮到了韩姨身上。我偶尔也会去看它、逗它玩儿,给它些零嘴儿倒是会抖着尾巴跑过来,然而想要抱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手刚刚碰到它,它就反应极快地往后退了几步,眼睛瞪得圆溜溜,毛还直愣愣地竖着,随后韩姨就会在旁边突然来一句“小白眼狼”。
其实我今天所想写的并非是这些,而是我想切切实实地还原一个真相。
是关于容庭的事情,也不知你是否能够看到。
五年前,爸心脏病突然发作并不是偶然,我想你一定知道,而背后操纵者正是他。
容家数十年的纷争,我或多或少地听人提起过,但总是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确实,说难听点,我不过是一个私生子,这些事情和我有什么干系呢?但是容庭就不一样了,他是爸从小到大一手培养的继承人,也同样继承了他的自私与野心。这两样看上去是个贬义词,但是在这全是铜臭味的商场中可是一个褒义词。容庭总是喜欢明里对他说一不二,而在眼皮子底下时常悖逆他行事。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但是你必定会对他们亲父子的身份嗤之以鼻。比妖魔更可怕的是人心,虎毒不食子,而人就未必了。其实爸想除掉他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而他埋下的陷阱也并非一天两天能够大功告成。
然而他的计划却提前了半年,甚至可以说是极为突然地实行。
半年,足以让夏日流淌进寒冷的冬天。
毫无情感的人才是人生赢家,因为他们不会被任何人拖累。容庭自诩生平什么都不怕,但他心底一直都很清楚,你是他唯一的软肋。
大概是因为矛头对准了你,计划才开始有所变动。
其实他早就清楚爸的狠心程度,但也确实低估了其中的分量。他在容庭所有的车上都做了手脚——要毁坏监控录像,逃过眼线的监控范围,可想而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容庭并不是因为车祸去世的,而是想转移公众视线暂去避下风头,却因刹车失灵而坠入崖底。
当我们赶过去时,周边的环境被一场大火焚烧过,便连车子的残骸也化成一堆焦黑的废墟,分散在各个角落,因此想找到一具完好的尸体是何其不易。
说不定早就被那场烈火烧作骨灰,吹落四周了。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说来挺可笑的,原先起笔时,我以为自己会写得格外沉重,没想到竟意外的平静,就像是在说一个毫不相干的故事那样。
你一定是想问当年为什么我会缄口不言,其实原先的我确实想找个契机向你说起这事,但是突然在某一天,有人对你说,你的人生可以重新开始,未来还有这么长的路要走,以后有很多变化和事故,你一定预测不到。
只要你活着。
我当时一下子就清醒许多,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毕竟继续活下去是一件何等有意义的事。
写着写着,窗外又开始下起了雨。我们这里正值春季,天气开始逐渐回暖。不知你那边的天气如何?
最后,我一直有句压在心底的话想对你说。
对不起。我以为这是我余生里不会再提及的三个字。
写出来后,意外轻松许多。
待你学成归来。
容玦
4.13
经过三天两夜的长途跋涉,顾初觉得自己的体力几乎被透支殆尽,现今仅剩下回国的喜悦支撑着她不断前行。
终于登上飞机,她坐在柔软的坐垫上,顿觉松了口气。隔着一层圆形玻璃,外面的天空由深蓝渐渐过渡成橙红色,中间镶嵌着几条金黄色的丝带。许是因为刚下了场雨,玻璃上还沾着一层细腻的水珠,从里向外看,隐隐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她掏出手机,“咔嚓”地拍了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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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她闻到了一股若有似无的焚香气息,隐匿在潮湿的空气中,就像是无形中化作了几阵凉风,让她觉得胳膊冷飕飕的。
而在下一瞬,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她看见一个男生坐在了她的旁边,他穿了一件灰色的线衫,低着头,睫毛像把扇子那样微微颤动,隐约能看见他的目光清润得如同一池湖泊。
有些事情,不光是因为隔着一面带水珠的玻璃而觉得不真实,眼前这个人在她印象之中分明死了,却在时隔多年后,再一次地出现了她的眼前。
“成......成珏?”她半犹豫半不可置信地叫着他的名字。
那人的眼睫略略一动,须臾,他侧过头来,待看清是她之后,眼底划过一丝讶异,而后又很快平静下来,嘴角攒成一个微笑,道:“顾初,好久不见。”
她看着朝自己伸过来的手,仍是有些愣怔地回握,说:“好久不见。”
道完这四个字后便是久久的沉默,隔了好一会儿,她才试图再次开口:“你......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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