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穿越记事_分节阅读_6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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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子安一直和庄重学习法医学,虽说庄重为了他的身心健康,教导得并不深,都是些温和的东西,而且进度颇为缓慢。可玉子安十分聪明,一直学得非常好,卢小宝现在已经觉得玉子安非常厉害了,并预言以后会比庄重更牛。

可现在庄重要离开这么久,玉子安岂不是就要中断学习,卢小宝年纪不大却也知道这极为不妥。

庄重无语道:“我要远行你不祝我一路顺风,竟是只惦记你的好哥们。”

玉子安红着脸拉扯这卢小宝的衣服,卢小宝讪讪的低下头。

“师父,你放心去吧,我不会拉下功课的。”

庄重摸摸他的挠头,“我之前就总结了不少,已经抄录了一份留给你,这段时间你就跟着好好学。而且我已经拜托了孙大人,你若有不懂的可以直接去问他。”

玉子安顿时变得亮亮的,认真道:“我一定不会丢师父的脸!”

卢家专门为庄重举办了践行宴,场面十分热闹,其乐融融,比起文渊侯府那不冷不热的气氛要好上太多。

这才有家的感觉。

庄重离去那日,卢家所有人都去送他,卢小宝和玉子安哭得鼻涕泡都出来了。直到众人说又不是不回来了,这般模样实在不吉利,两人才停了下来。

☆、第54章

封焕率领五千黑骑军离京,声势浩大,就连乾兴帝都亲登城门为其践行。云州动荡虽已过去十几年,早就由朝廷直接派人管理。可毕竟为藩地这么多年,加上有镇南王余孽作祟,一直不大太平。而且邻国黎国最近蠢蠢欲动,不时发生过境骚扰事件。

乾兴帝派封焕过也是震慑之用,黑骑军悍名早就传遍各国。不仅装备优良,且个个矫勇善战,分开每个士兵都是英雄,组合在一起更是令人生畏。这么些年的土匪,可不是白打的。

之前朝中有人觉得此举不妥,云州本就局势不稳,若封焕到了那自立为王可怎么办。封焕已有二十却未成家,没有妻儿子孙,无法扣在京中让他有所忌惮,只怕是放虎归山。

乾兴帝大怒,道:封焕留在京中你们说是威胁,放到边疆又说放虎归山。给权说是怕有异心,不给说是朕心胸狭窄不信任人,这是逼着朕要他的命。让朕因为无谓的猜忌成为手刃亲人的侩子手不成?

众人听此不敢再多话,况且派别人去镇守那里谁又敢保证不起异心?若出了岔子,全家的脑袋都不够赔的。

乾兴帝亲自过来践行,必是要有一堆仪式,还会人山人海,庄重不耐烦凑热闹,而且他并非军中之人,至多算是个搭便车的。便是与封焕约好,在京外汇合。

封焕虽是不乐意,却也没有多说什么。

庄重的马车来到方莹莹所住之处,方莹莹早就准备好,一听到动静就跑了出来。

庄重眼睛一亮,方莹莹得意的显摆自己一身男装。款式虽然简单,布料也不过是便宜细布,却将方莹莹衬得更加俏丽。

“怎么样,颇有几分话本上说的大侠风范吧?”

“姐,不是我打击你,你就是穿上男装也不像男人。”

方莹莹笑道:“我本就不是为了装男人,女子的衣裳太过麻烦,还是男装行动方便些。怎么样?我这一身不赖吧?我可是折腾了好几天才做成的。”

自打两人结拜为姐弟之后,庄重与方莹莹说话也随便了许多,“可你一身浅色,路上尘土飞扬,岂不是很容易弄脏?”

“可这样才好看!穿得灰扑扑的多没劲啊。再说了黑骑兵都是一身黑咕隆咚,我一身白才显出我的不同来。”

虽是男装可方莹莹却重新设计过,既利落潇洒又不会掩住她的婀娜身姿。当一个女人重新注重自己的外表时,那必然是对生活有了新的向往。

二人上路,庄重将自己的马车换给方莹莹。方莹莹虽是准备充足,可她们主仆三人并没有远行的经验,所以马车准备得没那么实用和舒适。庄重早就料到这一点,卢家人帮他装马车的时候,就告诉他们按照女子所需和喜好来。

文渊侯府那边虽也帮他准备,可远不如卢家人尽心。

京外官道上,尘土飞扬,一匹马奔驰而来。

“你们怎么这么慢!”封焕跳下马,不悦道。

庄重掀开帘子,看到他颇为诧异,“怎么只有你一人,其他黑骑军呢?”

“都在前面,我看你们迟迟未到以为出了什么岔子,所以过来瞧瞧。”封焕瞟了马车内一眼,又看到后头跟着另外一辆马车,紧绷的面容缓和了不少。

“我们本可以快点,可走半路上闻到了一股烤鸭味,特别的香。听人说这一家烤鸭虽是在小巷子里不显,可味道最是纯正,每天都有许多人排队着买。我好奇又想着你早上折腾一番必是没好好吃东西,就下去买了。这家店都是现烤的,人又多,我和我姐干脆去逛一圈吃饱了再上路。我用油纸包了厚厚的一层,现在还是温的,你要不要尝尝看?”庄重从马车里拿出一个大包,递给封焕。

封焕接了过来,嘴角不自觉往上翘,“你特意买给我的?”

“也不知你喜欢吗?”

“你送的我都喜欢。”封焕跳到马车上,将油纸剥开,抓住鸭腿用力一掰当场就啃了起来。

庄重失笑,“有这么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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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焕将咬了一口的鸭腿递给庄重,“味道真挺不错,你尝尝。”

庄重看着缺了一个口子的鸭腿,又望向油纸上的那大半只鸭子,其意不明而喻。

封焕不高兴了,“怎么?嫌弃我的口水?”

庄重无奈,只能将那鸭腿接了过来,就这那缺口咬了一口,“哪能啊。”

封焕这下满意了。

庄重暗暗摇头,这么个大块头怎么这么幼稚。

五千黑骑兵同时走在路上,气势昂扬,早就打听到消息的匪徒们全都消失不见影,一路上非常平顺,连个碰瓷的都没有。这世出远门不容易,不仅仅是交通不方便,还因为偏僻的路途中容易遇到匪徒。曾经就有官员到地方任命,在半路就被咔嚓了。虽说一般匪徒不会为难官府之人,怕引来祸端,可也有一些亡命徒不管是谁都要刮一层皮。

这次远行比上次庄重来京舒坦得多,一大群人竟是慢悠悠的好似郊游一般前行,跟庄重想的快速行军完全不同。

“速度这么慢不会出问题?”

按理不应该都要快点到吗?带领一群兵慢吞吞的游逛,也忒不像话了。

封焕胸有成竹,“不着急,若我们急了反而还有人觉得有图谋。”

庄重听这话就没深问,“不耽误你的事就好。”

“王爷,小弟,吃饭了!”方莹莹大嗓门嚷道,才跟这些兵痞待了几天,方莹莹就完全没有了贵女的矜持。大大咧咧的倒是讨来众人好感,今天还自个骑马,不愿意窝在马车里。

黑骑军虽都是男人,可封焕带的护卫还有不少女子,这些人都护在方莹莹身边。而黑骑军被训得虽然残暴可也守礼,军纪严明。因此方莹莹在队伍里如鱼得水,不会因为男女大方藏藏掖掖的,一路上都弄得不痛快。

而方莹莹身边的绿帘以及李婆子让庄重极为满意,尤其李婆子是个烹饪高手,他们虽每天晚上都会在驿站休息,可白天基本都只能在野外进食,有了李婆子吃方面就省心多了。

封焕虽也带着厨子,可比起李婆子还是差了许多。

在野外大家也没这么多讲究,封焕虽是富贵出身,可行军时却从不摆王爷那套。所以食物是美味的,可餐具就不似平时那般繁杂了。每个人端着一个大碗,不,准确说是饭缸,坐地上就吃了起来。

没办法,卢家人准备的东西就是这么豪爽。方莹莹本带了精细的餐具,可在野外太过麻烦,弄了一次大手一挥直接用饭缸吃饭。还得意洋洋说,这么吃饭特有味,庄重觉得他把一个娇滴滴、知书达理的小姐给带坏了。

“今天是野蘑菇汤啊?真香啊。嬷嬷的手艺越发好了!”庄重赞道,一边拿起碗筷盛汤。

李婆子虽是个老厨子,可在野外做饭经验不足,刚开始虽味道也很棒,可较于她自己却差了些,现在是越来越溜了。

李婆子笑道:“少爷喜欢就好,这几日是我李婆子最有成就感的时候。从前做一大桌子饭,大家就算叫好,可每个人就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最后总是剩了不少,瞧着心里总觉得不舒坦,要好吃还能剩下。可现在不一样了,每个人吃得干干净净,小姐的饭量比以前大三倍呢!”

方莹莹笑道:“嬷嬷你这不是说我现在变成饭缸子了吗?”

“能吃是福,吃得多身子骨才健朗。”

方莹莹从前虽然比一般大家闺秀要丰韵,这里的审美也如同现代一般瘦成一道闪电才是美,所以不少女子都非常纤细。虽然用各种方子补着,脸色不会少食而苍白,可身子骨却是无力的。方莹莹个性张扬,喜好骑马等,可依然只比这些人好一点而已,之前遭罪时就凸显了出来。

绿帘也道:“以前觉得瘦点、白点好,现在瞧着还是小姐现在这样好。”

方莹莹并不拘泥于马车中,经常坐在车头上看风景,所以被晒的整个人都黑了一圈。

“你们说可不算数,小弟,你觉得我现在好看还是以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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