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凡尘_分节阅读_590(1 / 1)
开除,失去拼命考上大学才好不容易得到的工作,失去每个月稳定的工资和奖金收入,从此变得像无根的浮萍,今天挣一笔,明天后天大后天可能就是坐吃山空,而且,被开除了还要连累对他帮助最多的马千里、
柳侠此刻的惶恐无助仅次于猫儿牛奶中毒和这次知道猫儿得的是白血病时的心情。
他想找个人商量一下,却不知道现在该找谁说。
猫儿就不用说了,别说他现在的经历不足以为柳侠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就算是他能够,柳侠也不会让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
大哥不行,大哥现在每天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操着全家人的心,自己这事如果让他知道,大哥非得急白了头发不可,而且,大哥没有在单位呆过,在这件事上能提供的意见应该也不多,跟他商量,只能是平白多一个跟着担心的人。
四哥柳钰更不行,柳钰到了正事上嘴很严,但他那一点也藏不住心事的脸,估计回到家,三句话不出就能被柳长青诈出真相。
在资本主义制定下生活了四年的柳海也不行,思维方式现在不在一个空间,他肯定就一句话:“孩儿,咱不受那个鸟气了,辞职,六哥会挣钱,六哥养活你。”
五哥,至少这会儿不行,柳凌今天中午三节课。
唯一剩下的就是三哥柳川了。
柳侠看看表,才十点十分,他心里实在太难受了,决定只管给三哥打个电话,看他能不能早点回来。
柳侠刚探身拿起电话,就听到有开大门的声音,紧接着,高跟鞋和自行车的声音传了进来。
柳侠站起来喊了声:“三嫂,你回来了?”
晓慧放好自行车,提着一袋子青菜推门进来:“吔?你搁家咧幺儿?”
柳侠笑笑,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事太大,自己都没准备好之前,他还不想跟晓慧说。
晓慧看到了柳侠放在沙发上还未收拾的提包:“幺儿,你是不是先去见那谁了?最后咋说的?你回来还没睡咧吧?瞌睡不瞌睡?”
柳侠提起包跟着晓慧走进餐厅:“嗯,见杨书记跟工会苗老师了,新队长开会没时间见我,他们叫我回来歇会儿。夜儿黑我搁火车上睡了一大觉,现在不瞌睡,你刚进来哩时候,我正打算给俺三哥打电话,叫他早回来一会儿咧。”
晓慧闻言脱口而出道:“可不敢幺儿,要是叫吴文明那赖孙知了,您三哥别说早回了,恐怕到点儿也别想回来。”
柳侠本来已经走到主卧门口了,听见晓慧的话他一下转过了身:“啥意思三嫂?吴文明欺负俺三哥?”
柳侠的话,一下打开了晓慧的话匣子,她把柳川昨晚上就弄好的饺子馅儿和面从冰箱里拿出来,让柳侠过来帮她擀皮,两个人坐在餐厅里,一边包饺子,一边说柳川现在在单位的事。
柳川不想让家里人替他担心,在柳凌和柳侠他们跟前也不许晓慧露一点口风,所以家里现在没一个人知道,柳川现在在队里日子非常难过,原因就是那个空降来的吴文明。
吴文明,用现在公安局大部分人的话说,那就是个权力暴发户,标准的小人得志,颠三倒四,和金钱暴发户用手指粗的金项链金戒指来炫耀自己富有的行为相比,祖上十八代都是平头百姓、一朝有个亲戚当官便以为老子天下第一,时时刻刻都一副天下舍我其谁派头的吴文明更让人无语。
吴文明除了第一天到单位报到时,在全体职工会议上礼节性地做出了点谦虚的表现,以后的日子,他把仗势欺人、狂妄嚣张和横行霸道这些个词汇用行动诠释了个淋漓尽致。
到夜市小摊上吃饭都打欠条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就不说了,只说吴文明在单位。
吴文明到刑警大队后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刑警大队的规章制度,由他口述,副大队长执笔的新制度,很多细节精确到就差没把人名给写上去了。
比如:用车制度,吴文明规定:除了大队长,其他人(包括副大队长和中队长)没有权力擅自调动和使用队里的任何车辆,如果办案需要,需由中队长向他提出申请,他批准后,把车钥匙交给中队长,车子使用完毕,必须由中队长亲自、马上上交大队(也就是吴文明本人),下次有需要,继续申请。
他解释“使用完毕”的意思是:车子从外面回到单位了,就是这次申请的使用权已经完毕了。
有人有疑问:“办案中间中午回来吃饭,下午还要用车,那也得再申请一次吗?”
吴文明的回答是:“你他妈没脑子?这么简单哩事还得叫我再说一遍?车都开出去一圈又开回单位了,当然就算使用完毕了,下午再用当然得再申请。”
柳川这几个月就申请过三次用车,全部是去要原城公安局办事。
至于办案,他们的案件一般都在荣泽境内,自行车就足够了,这是两个中队弟兄们共同的意见。
二队长张小田一次也没申请过,他姐夫是二轻局的一个科长,人家科里有辆小面包,张小田每次去原城,都是找他姐夫借车。
柳川劝张小田说:“你去原城是办单位的事,不应该自己搭钱或搭人情,咱能将就的时候就将就,不能将就的时候,也不用怕他,毕竟那是单位的车。”
张小田的回答是:“我搭多少钱欠多少人情都认了,只要别让我看见那条疯狗。”
柳川今天早上去接柳侠的车,是治安科科长汪鹏听说柳川要去接柳侠,昨天下午下班时,主动把自己科室的一辆车开到大门外,等着柳川。
治安科是全局最忙也最热门的一个科室,刑警队的工作却是有张有弛,刑警队不忙的时候,柳川没少帮汪鹏的忙。
治安科接到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报警时,汪鹏最先想起来的就是柳川,尤其是晚上,一听说有打群架的,治安科几个小伙子几乎想也不想就会说:“咱叫叫川哥吧。”
荣泽城边几个村子里的小青年凶悍无忌,并且中间有几个老刺头进公安局次数多了,也懂点法律知识,出警的人如果太弱,他们就敢趁黑趁乱连警察一块打,当然他们心里也有分寸,不会打太重,被抓后则学着香港黑帮电影里的人物,耍死狗,什么都推到天黑没看清楚上,啥都不承认。
柳川带人去的话,基本不用他动手,打群架的双方就会默契地一哄而散。
治安科回去后只需要写一个非常简单又体面的出警记录就可以了:当场调解,劝退双方,未造成人员和公物损失。
双方皆大欢喜。
随着年龄的增加,柳川对这些爱打架的孩子的处理越发温和。
本来就是些本质不坏的小青年,因为家里的地大部分都被征用了,村里年底有分红,没有衣食之忧,家里没活儿需要他们干,又没人给安排工作,这些半大孩子也不爱上学,过剩的精力没地方发泄,就学着黑帮电影里的混混们,没事找点刺激,真让杀人放火他们也不敢,就是这么成天价为了一句话一个眼神的仇恨,今儿我截着你打一顿,明儿你再找一帮人截着我打回来,如果不是有心怀叵测的人从中操纵,他们一般干不来什么罪大恶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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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不收拾他们不行,收拾太过了也不行,一直就是这么驱散或抓到看守所住几天给点教训,等过个三两年,结婚生子后基本就好了,当然,下一波惹事毛们也就又长起来了,警察和小地痞们较量的又一个轮回开始。
治安科的人都比较喜欢柳川处理这种事情的方式,简单高效。
继续说吴文明。
吴文明还制定了十分严格的考勤制度,规定刑警队所有成员(当然不包括他自己),上班时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岗,否则就视为迟到;上班时间内,没有他批准,不准离开刑警队的小院,他随时查岗,查岗时不在的,无论有什么理由,都视为旷工;如果说自己是上厕所,两分钟内必须赶回办公室……等等等等。
这个制度听起来完全没问题,甚至还很正直上进。
但事实是,吴文明可能早上七点就到单位查岗,也可能两三天不露面,至于是前者还是后者,主要取决于吴文明前一天饮酒的量,剩下的部分取决于他的心情。
他如果哪天高兴了七点到办公室,你提前半个小时上班也可能被他奚落甚至臭骂:“妈的,老子做为领导早早都到了,你摆啥臭架子咧到现在才来?”
而这些,都不算什么,至少对晓慧来说,这不是最让她为丈夫不平的,毕竟,吴文明再横,还没敢当面骂过柳川一句。
让晓慧恨不得把吴文明千刀万剐的,是吴文明对属下如奴隶般的态度。
世界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吴文明的原籍和荣泽中间只隔着一百多公里,这对于特别善于通过民间方式传播消息的中国人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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