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养成攻略_分节阅读_77(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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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轩被赵彩凤这么一说,也觉得有一些生分了,他还想再说几句的时候,见赵彩凤打了一个哈欠,靠在他的肩膀上打起了瞌睡来。

宋明轩稍微耸了耸肩膀,见赵彩凤没有动静,只拉着她的手环住了自己的腰,扭头在赵彩凤的额头上亲了一口,低着头,笑眯眯的继续搓着盆里的裤子。

杨氏这会儿正睡醒,从房里迷迷瞪的的出来,就瞧见赵彩凤抱着宋明轩的腰,两人肩靠着肩膀,头靠着头再看月亮呢!杨氏只捂着嘴偷偷乐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往后面的茅房里去了。

宋明轩洗好了裤子,半边的肩膀都已经有些发麻了,见赵彩凤还没醒过来,只轻轻的捏了捏她的脸颊。

少女的脸颊柔滑细腻,充满了弹性,宋明轩手指才触上去,就觉得有些舍不得离开了,只又用力捏了一把,赵彩凤猛然就醒了过来,吓的宋明轩急忙就收回了手,装作低头洗衣服。

赵彩凤只打了一个哈欠,伸懒腰站起来,揉了揉脸颊凑过去问宋明轩:“我脸上有包吗?刚才好像被蚊子叮了一下呢。”

宋明轩心虚的低着头稍稍的瞟了赵彩凤一眼,声音细如蚊蝇:“是吗……好……好像没有。”

赵彩凤捂嘴又是一个哈欠,回房睡觉去了,宋明轩扭头看着赵彩凤的背影,心里暗暗想:如果我是蚊子就好了……

☆、第115章

却说第二天早上,赵彩凤却比宋明轩起的还早,赵彩凤才醒过来,就听见外头杨氏在院子里洗衣服的声音,整个讨饭街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吕家老夫妇推着车出去开早市,余家大哥送了余嫂子去宝善堂上工。巷子里的狗汪汪的叫了起来,一直把天上的太阳都叫出了地平线。

赵彩凤打了一个哈欠起身,走到客堂里听了一下宋明轩房里的动静,这时候安安静静的,似乎还睡的挺熟的。赵彩凤先去了院子里洗漱,杨氏见她起来了,只笑道:“昨晚那么晚睡,今儿怎么一早就起了呢?”

赵彩凤低头滴溜了一下眼珠子,心道杨氏怎么就知道她昨晚晚睡了呢?不过赵彩凤也不爱纠结这些,只笑着道:“天气太热,天一亮就睡不着了,还有这外头的狗也叫的太欢实了点。”

杨氏为人和善,人缘很好,原本赵彩凤和宋明轩在这边住了大半个月也不认识几个街坊。杨氏一来,顿时大街小巷的人都认识了,她平素在赵家村的时候因为寡居深入简出,如今这儿也都是不认识的人,所以反倒没那么拘谨了。这一条街上的事情,倒是被她打探的清清楚楚的。

“这些是外头跑来的野狗,我们斜对门那户人家在巷口的菜场上有一个肉案子,每天都会带一些猪杂碎回来,所以引了那么多野狗在家门口呢。”平常赵彩凤出门都往西面走,所以并不熟悉巷子里面的人家,这会儿听杨氏这么说,倒也明白了几分。

“原来是这样,我就说这儿住的都是穷人家,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养条狗有什么用呢!”

杨氏便笑着道:“也是,这年头人吃饱了也不容易,更别说养狗了。”杨氏说着,端起木盆倒水,赵彩凤只过去想搭把手,被杨氏拦住了道:“你的肩膀还没好,可千万别逞能,要是没恢复好,刮风下雨的天气,有你疼的时候。”

赵彩凤听杨氏这么说,也不坚持,只往房里去喊宋明轩起来。

宋明轩昨晚目送赵彩凤睡觉之后,自己却怎么也睡不着了起来,这几日天气虽然比前一阵子凉快了很多,奈何他身上心里却都比前一阵子燥热,只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想起赵彩凤那身上若有似无的幽香,宋明轩便觉得面红耳赤,坐立不安。

他见自己反正睡不着,所以干脆就起来看起了书来,这一看又是两个时辰,等回过神的时候,天都快亮了。这时候□□已消弭,困劲倒是上来了,于是一觉就睡到了这个时候。

赵彩凤看了一眼宋明轩书桌上烛台里头残留的蜡油,就知道他昨晚又挑灯夜战了,再看看他熟睡的样子,也不忍心喊他了,只有出了房间,先去后头灶房里头烧热水。

杨氏洗完了衣服,被余奶奶喊了一起去菜场赶个早市,赵彩凤便抽空在葡萄架下面打络子。这打络子的技巧和赵彩凤小时候玩过的中国结有些相同,所以她学起来特别快,可那时候她打中国结是因为好玩,完全没想到有朝一日会靠着这个赚钱。

宋明轩没睡一小会儿就醒了,眼圈下面还带着一些乌青,赵彩凤见他从里面出来,只一边打络子一边道:“你洗一洗,一会儿帮我去街口买一碗豆浆回来。”

宋明轩用冷水擦了一把脸,稍微缓和一些困劲,只开口道:“怎么今儿想起和豆浆来了?”

赵彩凤只抿嘴笑了笑,其实喝豆浆不过就是借口,她不过是想让宋明轩大清早能出去走动走动。他这样一天十二个时辰闷在家里,身体上也吃不消。既然宋明轩没有练习瑜伽的天赋,少不得从别的方面想想办法,让他的身体结实一些。

想想那萧一鸣,一顿鞭子下来也不过三五天就生龙活虎的了,宋明轩病了一场,脸上倒是越发显得清汤寡水了起来。

“我就是想吃了,自己懒得出去,你若是不愿意,那我自己出去买去了。”赵彩凤只停下手上的活计,装作要出门的样子,宋明轩便只拦住了道:“你坐着吧,我去给你买回来,除了豆浆,你还想吃些什么?”

赵彩凤只摇摇头道:“就豆浆好了,你拿着家里的竹筒打一桶回来,我和小蝶一起喝。”豆浆便宜,一碗也不过一文钱,若是再买一些其他的东西,就不止这个价了。

宋明轩便点了点头,去后面灶房里头拿了竹筒出门。

清早的讨饭街透着几分热闹,小巷里都是孩童们奔跑打闹的声音,家家户户开着大门,有的妇人则干脆坐在门口,一边洗衣服一边和对门的老太太唠嗑。大家的脸上都透着几分清晨的朝气,让人看着只觉得虽然贫苦,可生活却总是这样蒸蒸日上的。

宋明轩见了这群人,心里也越发敞亮了起来,仿佛不管自己的出身如何、经历如何、只要活着,就总会有新的希望。

到了巷口,宋明轩就瞧见吕大娘在巷口的豆浆摊,不过就是几张简易的交叉凳,路人坐在上头,一手端着豆浆碗,一手握着个烧饼,吃的正欢实。

宋明轩鲜少出门,吕大娘见了,只招呼道:“宋秀才,怎么今儿是你出门?倒是稀罕了。”

宋明轩便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一旁几个吃早饭的媳妇汉子见了,也都抬起头来看了他几眼,宋明轩虽称不上貌若潘安,但胜在白白净净,高高的个子,所以让人一见就觉得很有好感。

“大娘,我要一碗豆浆,给我装这竹筒里。”宋明轩小声的开口,拿出一文钱递给吕大娘,

吕大娘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接过了竹筒,却推开了他的钱,只笑着道:“咱隔壁的邻里,哪里还要你的钱呢,拿回去吃去吧!”

宋明轩哪里肯,只一个劲推让,最后把钱放在了摊子前头装零钱的匣子了。

吕大娘只笑着道:“你这孩子,就是太客气了,怎么?怕以后你中了举人,我们找你拉家常去?”

宋明轩只红着脸道:“大娘您说哪里去了,就算我中了举人,也不会忘了这条街上的各位的。”

众人听了都有些感叹,有人摇了摇头,朝着一旁摆着烧饼摊的一位年轻媳妇看了一眼,也没在说什么了。

那媳妇看着也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只是忙于生计,脸上颇有憔悴之色,她的摊位就在吕家老两口的边上,一般人上吕家来喝豆浆,都会顺手从她那边买上两个烧饼。

宋明轩见方才很祥和的气氛忽然间就有了些冷淡,便觉得有些尴尬,这时候吕大娘已经灌好了豆浆,宋明轩正打算回去,瞧见杨氏和余奶奶也从外面回来,三个人便一路同行。

“明轩,今儿你怎么出来了?”鉴于宋明轩是不折不扣的宅男,所以难得出来一次,大家都很好奇,余奶奶也这样问道。

宋明轩便笑着道:“彩凤说她想和豆浆了,让我出来买来着!”

“哎哟,真是不赖,改明儿要是当了举人老爷,也能这样疼老婆就好了,可千万别像你家西隔壁的郭老四,中了举人,连家都不回了。”

宋明轩依稀也听说过这讨饭街上是有人中过举人的,按理说这样的地方出了举人,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这里的百姓对这件事情似乎一点儿提不起精神来。

杨氏毕竟是女人,闲来也喜欢听一些八卦,便多问了一句:“余奶奶这话是什么意思呢?你说的这个郭老四,我倒是没瞧见过。”

“你如何能瞧见,他一个月两个月才回来一次,早就不把这里当家了。”余奶奶说着,只凑到两人跟前,小声道:“这事儿我也是暗地里知道的,那巷口卖烧饼的翠芬,原本就是这郭老四的媳妇,郭老四三年中了举人,也不知道攀了什么关系,去玉山去了,那翠芬还替他生了一个孩子,结果他愣说翠芬是她表姐,来京城投靠自己的,那孩子也不是他自己的!”

杨氏听了,顿时怒意上涌,只开口道:“世上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男人,这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他媳妇怎么不去顺天府尹告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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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个告法?一来,他也没有停妻再娶;二来,这一告,这郭老四的前途岂不是悔了,这翠芬和孩子还指望着他能中进士呢!”

“就这品行?就算中了进士也是个抛妻弃子的玩意儿!”杨氏平常不说重话,这会儿也实在是气不过了,什么话都往外头崩出来了:“这种人就应该出门被马踩死,一辈子考不上进士!”

宋明轩听了,暗暗觉得后背有些凉,可转念一想,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他和赵彩凤的身上呢!他宋明轩这一辈子,下一辈子,下下辈子都要霸着赵彩凤才行呢!

☆、第116章

宋明轩和杨氏回家的时候,赵彩凤正在给赵彩蝶穿梳头。赵彩凤瞧见赵彩蝶之前被她减掉的那一小戳的头发又已经长长了,因为是从来没剪过的胎发,所以这一块的头发反而比其他地方的更密一些了。

赵彩凤想起在现代的时候,好像有那么一个习俗,小孩子过百日的时候要剃胎发庆祝,寓意着孩子长命百岁,所以百日宴也叫百岁宴。可是再看看坐在自己跟前的赵彩蝶,穷人家的孩子,连胎发也没有剃,更别说什么百岁宴了。

宋明轩把豆浆摆在葡萄架下的石桌上,喊了赵彩凤出来吃,杨氏从外面进来,笑着夸今儿集市上的菜新鲜还便宜,不过最后还是忍不住嘟囔了一句道:“不过再便宜也没我们自家地里种出来的便宜。”

赵彩凤只牵着赵彩蝶的手出来,笑道:“那是当然了,自家种的,吃的还放心。”

杨氏瞧见赵彩蝶已经起来来,只迎上去一把抱了她在怀里,哄她道:“哦哟,我们家小四儿也起了呀,来,娘带你去洗个脸,一会儿和姐姐一起吃早饭。”

宋明轩两个人经了昨儿那事情,见面反倒有些尴尬了起来,赵彩凤把豆浆倒在碗里喝了两口,这古代的豆浆磨得很醇厚,充满了浓浓的豆香味,赵彩凤端在手里就能闻到十足的香气,真是醇正又健康的食品,如今赵彩凤也只能安慰自己,至少在古代,吃喝都是纯天然的。

宋明轩在赵彩凤的面前坐了下来,看着她一口一口的喝着豆浆,不过只是一文钱一碗的豆浆,被赵彩凤喝出了十两银子一碗的感觉。瞧着她红嫩嫩的唇边沾着乳白色的汁液,宋明轩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不一会儿,杨氏便从厨房端了窝窝头出来,赵彩凤把豆浆和大家都分了分,大家一起喝豆浆吃起了早饭。宋明轩吃东西很斯文,但速度却很快,不一会儿便吃好了。

赵彩凤还在慢慢的享用她手中的玉米面窝窝头,以前赵彩凤在现代的时候,生活节奏太快了,经常为了贪睡那么几分钟,闹的连早饭都吃不上。如今到了古代,有了大把的时间,赵彩凤便觉得吃早饭也是一件享受的事情,若不是生活条件太过贫困,赵彩凤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其实也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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