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菜巨无敌好吃[系统]_第107章(1 / 1)
“你当我傻啊?前些日子克扣了我两顿晚饭,我再不吃这一顿,又亏了。”
杨苑哼了一声,酸溜溜地说,“我就知道你记着那些人,要是我不在了,你是不是还拿他当儿子一样地养啊?”
话是这么说,但他还是朝张书生招了招手,“去把大家叫过来吧,这暖锅大得很,不够吃了就夹着肉往里面稍涮涮,一起吃着热闹,叫你们掌柜的高兴高兴。”
张书生本来还趴在柜台上眼巴巴地看着桌子上大暖锅飘散出来的香气,一听杨苑的话,高兴地差点蹦了起来,欢欢喜喜地应了一声,然后窜到院子里去把大家都给叫了出来。
宋阮撇过头去,看见杨苑一脸不情愿和别人分享、但是又想讨他欢心的模样,忍俊不禁、伸出手来挠了挠杨苑的下巴,笑眯眯地道,“乖,晚上奖励你做莲花卷。”
“莲花卷?”
这东西杨苑没吃过,也从来没见宋阮做过,一猜想便知道是他新弄出来的玩意儿,他兴致勃勃、刚要继续问下去,结果饭馆里的伙计们一听有吃的、都兴冲冲地跑了过来,七嘴八舌地挤着坐下了。
见状,杨苑也只好把想要说的话通通咽回了肚子里。
掌柜的做出了新菜品,第一口尝的必然是杨公子。
这已经是客栈里心照不宣的规矩了,所以大家分好了碗碟、乖乖地排排做好,咽了咽口水等着杨苑‘开饭’。
杨苑把宋阮事先准备好的一些冷切蔬菜、还有一些半生肉——这也是怕火候不够、不能将肉煮熟,放了一部分入锅,咕嘟嘟泛着水泡的暖锅瞬间就被五花八门的菜给挤满,青菜叶子顺着源源不断滚出来的水泡上浮下窜,好不热闹。
他第一筷子毫无意外地先伸进了清汤的锅子里,宋阮对这一点毫不意外,而且他也的确希望对方能在这一方面给出中肯的评价,也好方便他下次改进。
刚下去的菜大半都没有熟,所以杨苑先夹了一块熬得刚刚好的猪肉片夹了起来。
那猪肉片切得瘦肥刚好、一分有余,五花肉被筷子正好夹在了正中间、身段柔软地像是舞女的腰,它的表面还浮着一层清汤特有的泡沫,时不时地散发出一阵诱人的香味。
这第一口,是不能沾酱料吃的,否则就会影响他对食物本身的判断。
杨苑象征性地吹了吹,然后把那片肉放进了口中。
五花肉位于猪的腹部,这部分的瘦肉最柔嫩多汁,而且久煮不柴,是很多经典名菜的主要食材,也是宋阮选择它作为汤底的主要原因。
杨苑放进口中,还未咀嚼、便感觉五花肉在舌头上仿佛变成了一滩水,肉又嫩又香,诱人的气息从喉管窜到鼻腔、又从鼻腔窜了回来,俯冲进入了肺和胃,不光口中开始分泌唾沫、就连胃也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
他咀嚼了两口,肉果然柔滑软嫩,就算是让掉了一半牙齿的老人来吃,也一点都不费事。还未等他回味过来,那肉便已经被牙齿撕成了无数的碎片,在喉结的滚动中快速地滑进了胃中。
杨苑只消尝这一块片、便知道这块五花肉大概是用不周山水泡过的,所以显得格外的香滑软嫩,宋阮也的确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对不周山水的运用更加地轻车驾熟了。
毕竟只要做菜,就必然会用到水这一基本元素。
“清汤的汤底已经很不错了,挑不出什么毛病。”
杨苑说着,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的汤汁。
他这句话话音刚落,众人便纷纷夹起了筷子、你争我抢,一时间,暖锅上面无数只红色的瘦长物体飞来飞去、低空盘旋,时不时地还会相互碰撞,更有惨烈者,直接被撞飞了出去。
张书生沮丧地捏着剩下的一只筷子,他刚要起身去换一双,杨苑却已经比他快了一步,扭过腰直接从后面一桌的筷筒里抽了一只新的递给他。
然后他又拍了拍桌子,示意离食材近的伙计们不要忘记往里面加菜、又或者是大家吃得太快、炭火又旺盛、不一会儿汤底就少了一半,他便起了身拿水壶来重新加水。
一只黑色的人影,在桌子之间穿梭,时不时地和宋阮抱怨两句大伙的吃相,手上却拎着滚烫的水壶、提醒大家闪一边儿去、他要加水了。
张书生地从锅里捞了一只肉丸,一边吃一边看杨苑,越看越觉得对方忙碌地像是一只小蜜蜂。
他又想起,当初南山饭馆刚建起来的时候,他和掌柜的忙前忙后,杨公子则像是个大爷一样,要么出去一天不见踪影、到饭点才记得回来、他不回来宋阮就不开饭,每次都是大家饿得前胸贴后背、才看见杨苑晃晃悠悠、手里揣着一大堆果子走了进来;又或者是挑一个好日子,椅子一拉、人一躺,大白天的就躺在饭馆门口晒太阳睡午觉,完全不顾及会不会影响饭馆做生意……
现如今,杨公子褪去了初见时的傲慢与娇气,揽起袖子就能和掌柜的一起下厨,平日里也知道关照伙计们了,虽然那张嘴还是又臭又硬、只在掌柜的面前装乖。张书生却莫名地觉得,杨公子是真的变了。
他微微转过头,看见宋阮发自内心的笑容、还有注视着杨苑的温柔目光,心里便像是明镜一样了。
杨公子是变了,因为有了掌柜的,他才变得更好,更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第66章
时人吃暖锅, 不仅是为了取暖,也是为了吃火锅时那种热热闹闹、谈天说地的气氛。
暖锅和一般的菜品不同的地方就在于, 平常的一份菜最多也就只能够两个人吃,而暖锅却只需要一个锅子, 还早准备好的食材,就可以喂饱七八个正当盛年的男人。
几双筷子凑在一起、挤来挤去地在一个锅里夹菜,又热闹又亲密,无形之中就拉近了众人的距离。
等到大家吃到中旬、满头满脸都是汗的时候,宋阮转过身去,从厨房里端来了几碗冰镇酸梅汤。酸梅汤液体呈现出好看的红褐色,汤面上飘着几块零零碎碎的冰块, 清澈明透。
坐得离宋阮最近的小跑堂连忙伸出手把碗接了过来, 冰爽的温度透过陶瓷碗壁,清晰地染上了人的皮肤。这一丝凉爽仿佛是夏季暴雨前的风,又清爽又解暑。
小跑堂一碗一碗地往外边传, 传到每人手中都有一碗,他才接过最后的一碗,双手捧着那冰凉舒服的碗壁, 仰脖喝了一大口的酸梅汤。
“咯哒、吱吱——”
一阵奇怪的声音发了出来,原来有几个人受不住热、贪心地把冰块嚼碎了咽了下去,牙齿被骤然冰冷的温度冻得微微发颤,此时再喝一口汤, 口中是又冰又酸、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分外地消暑解热。
饭馆里年纪最小的小伙计打了个饱嗝, 眼底是藏都藏不住的羡慕和佩服,“我觉着掌柜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我是江南人,自小没吃过一点辣。可我刚才看各位哥哥们都在抢着吃红汤的锅子,就忍不住也夹了一块肉。没想到这肉虽然有些辣、但是香气十足、而且不麻嘴,都有些吃上瘾了。”
小伙计本来是有感而发,说完才发现大家都盯着他看,便有些不好意思地把头埋了下来。
“你说得很对。”
宋阮赞同地点点头,表示鼓励。
虽然这小伙计没念过什么书、大字也不识,但是说出来的话格外地朴实,正好戳中了宋阮内心的那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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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收敛了笑容,目光落在那个已经只剩下点汤底的红汤锅子,郑重其事地说道,“这就是我的目的。每个地方的人都有不同的口味,江南的爱吃甜、北方的爱吃咸;中原地区口味较清淡、川蜀境内却是无辣不欢……”
“虽然说在京城,甜食和清淡的菜品是大势所趋。但是我还是希望,喜欢吃甜的、吃清淡的客人们偶尔尝到我做的咸菜和辣菜时也会觉得,原来这种口味也可以做得如此好吃。”
“世间有五味,酸甜苦辣咸,都尝过一次、方才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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