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攻你怕不怕!_第134章(1 / 1)
可后来想想为什么要哭呢,他们前半生哭得够多了,后半生苦尽甘来,简明放弃了科研的机会,放弃了成名的机会,甚至放弃了亲人、朋友,还有他简家日后的香火,跟自己窝在这个小镇上,过着平静如水的生活,而现在自己仅仅是因为他没有在他的葬礼上嚎啕大哭而心生怨念吗?不应该,这样显得他有些蛮不讲理。
这天,简明又是一大早就起床了,比往常还要早一些。他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黑色西装,是他们在教堂结婚穿的那一件,然后是照常整理家务,吃饭,看书,在这之后他便一直在跟谁打着电话,脸上甚至出现了久违的笑容,夙玉心里有些惴惴不安。
门铃声惊醒了夙玉,他跟随着简明过去开门,门口站着一位中年大叔,深邃的蓝眸,高挺的鼻梁,成熟而散发着魅力的绅士笑容,而令夙玉皱眉的是,他的手里竟然还拿着一大捧玫瑰。
简明接过了玫瑰,与他愉快地交谈了很久,但夙玉一句话也没听进去,他有点不敢相信,虽然他也不想承认,但‘捉奸在床’的既视感太强了,都说男人四十一朵花,简明这朵芳香未泯的老玫瑰要让自己这绿叶更绿了?
男人张开双臂与简明深拥,眼里满含泪花,简明以前最不喜欢别人碰他,可现在却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反感,甚至在他背上轻拍了几下,还是带着淡淡的笑容。
头顶绿帽的夙玉很想冲下去揍简明一顿,但残存的理性告诉他简明不是这样的人。
男人走后,简明换了一双干净的鞋子也离开了,他左手捧着鲜花,右手拎着一个黑色的箱子去了后山。
后山埋着夙玉的尸骨。
走到山上的时候,夕阳已经快落山了,简明才走到带了祭祀的酒菜,玫瑰是给夙玉的。
他们虽然在荷兰生活了很多年,但很多习俗都是保留着原来自己习惯的那样,这是一种归属感,不管在哪里,这种归属感都会让人安心。
“这后山你常来,说不管什么时候都美得像一幅画,尤其是夕阳落山的时候,你喜欢在这里吹风看落日,还总不让我跟着”简明这话说得有几分委屈,他很在乎夙玉的想法,每个人都有不想碰触碰的一面,他不会强求,“可你是我的爱人啊,我想知道所有的想法,你的委屈,你的孤独,还有你每天的忧愁,为什么你跟我在一起会不开心,为什么你喜欢坐在这里发呆叹气?”
夕阳渐红,衬得简明的脸颊有了几分血色,夙玉安静地伏在他的膝上,听着他的控诉,很想解释,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简明,你知不知道你的身体你还住着另一个人?……不知道也没关系,他的名字叫夜泱,他是一个很厉害的神仙,但是他喝了孟婆汤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我想让他想起来,可又害怕他全都想起来】
简明倚着墓碑坐在,嘴角噙着一抹淡笑,眼神却越发浑浊:“今天是头七,我在家里等了你很久,怕你回来找不到我,我在门前点了引路灯,家里就不点了,鬼怕灯火,我怕你还没来得及看我就走了”。
【头七啊,我以为你忘了呢】【我怎么会怕那些呢,说起来不应该是你怕我这个鬼吗?】
“你相信有前世吗?其实我每晚都会做各种奇怪的梦,不过昨晚没有,因为昨晚一整夜我都没有睡……哎,我的一生过得很漫长,却又很短促,我做了三世的黄粱梦,醒来看到你在身边,却又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这该是第四世了吧,还好你还在身边”。
【是啊,第四世了】
“下一世,你还来找我吗?我会走得很慢很慢,你能追得上吗?算了,追不上我就回头找找你吧”。
【呵呵,说什么傻话,人哪有回头路可以走的】夙玉笑着抬起头,泪水却在一瞬间蓄满了满眶,简明闭着眼睛靠在墓碑前睡着了,英俊的脸庞没有因为年老的皱纹而减少一丝美感,他像一尊雕像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微风吹动了他柔顺的发丝,夙玉伸手摸了摸,竟然是一夜白头啊!
【睡吧,我等你】。
简明在夙玉的坟前永远的沉睡了下去,第二天昨天送花的男人把他跟夙玉两个人合葬在了一起。
很多很多年之后,山体塌方,山上的野坟被撬出来不少,夙玉他们的却在一棵大树下安然无恙,只是那天夜里,空中一道雷电劈中了棺身,两人尸骨尽毁,混着泥土埋进了地下,残骸凝聚成一颗灵珠,不知去向。
……
初秋雨夜,出租房外,衣服已经湿透的男子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匆匆忙忙打开了门,按亮开关的同时,身体便僵住了。
他木楞地转身,见昏暗的角落里正站着一个人,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彣、彣哥,你怎么会有空来我这……”也不知道是在外面冻得,还是被这人的突然造访吓了一跳,季桐说话有些不利索,甚至是站在自己租的房子里都觉得有些烫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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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里的灯坏了好几天了,季桐这几天忙着不着家,也懒得收拾,那人慢慢走近了,灯光忽闪忽闪地打在他的脸上,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唯一外露出来的情绪,大概也是眼底那点残存的不屑与蔑视了吧。
“五爷让我转告你,明晚的宴会,你必须出席,让你好好准备准备”。
“哦,好”季桐倒是对他的态度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反正这么多年他一直对自己都是这副态度,不对他对谁都是这副态度,除了五爷。
余彣是五爷的私人助理,五爷的全名叫池丘,是季桐的养父,季桐是这一世夙玉的宿主,关系很明确了。
送走了这个傲慢无礼的助理,夙玉如释重担地脱掉了外套,领带也被他随意扔在了沙发上,拖拖踏踏地走进了厨房,雨水顺着裤管滴在地板上,留下一深一浅的水渍,壶里没有水,他从水池里接了点,放在炉子上烧。
透过窗户看了看外面的雨势,还在打雷,雨点打在窗户上模糊地看不清外面的行人车辆,也不对,这个点了,外面估计也没什么人了,算了,今夜估计是不会停了。
原宿主十七岁,是一个omega,不过这个秘密只有他的养父池丘知道,并且他们对外一直宣称季桐是一个beta。
这是他跟他养父池丘的约定,季桐想证明给他养父看,omega不只是生育工具,他可以像bata,甚至像alpha一样正常出去工作,生活,甚至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为了这个天真的想法,季桐从他那个强大的alpha养父的温室里逃了出来,他的养父给了他四年时间,成年之前,季桐必须做出一番成就,不然回去后就必须接受养父的安排,接受商业联姻,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alpha又或是bata。
今年已经是最后一年了,离他成年也就只剩下一年的时间了。而季桐到现在为止却只是一个三线演员,放在古代也就是个三流戏子,没什么演技,光靠颜值接了几部网剧,年纪太小,又因为四处奔波营养不良,没长开,跟那些专业的演员站在一起根本没得比。
不过肯努力也是有人赏识的,前几天接到了一个不错的剧本,刚想大展身手,却在宾馆洗澡的时候竟然窒息死亡了,死因有待探究。
水壶里的水开了,发出一声刺耳的长鸣拉回了夙玉的思绪,他把水壶提到客厅,转了一圈才找到一个水杯,倒了一杯水喝都没喝一口,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算了,先休息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夜泱来了,就上了他……
第102章 金主爸爸和他的龟儿子
夙玉这次重生过来的时候, 整个身体状态都是有些不太对劲的,脑子里浑浑噩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身体有时候也提不起干劲, 他是被墙上的钟声敲醒的,有些破旧的老钟, 上一个租住的人留下的, 凌晨三点去浴室洗了个澡, 然后又陷进了被子里。
他的身体一点一点渗透在泥土里,他亲吻过每一寸芳香的泥土, 也曾缠绕着虬枝戏耍……地下太黑太冷, 也太寂寞,他随着种子破土而出最后看见了思慕已久的太阳和长生万物,可是心里为什么还是会这么失落?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了,夙玉费力地眨了两下眼睛保持清醒, 过滤掉了早上那个奇怪的梦, 摸到了床头的手机, 里有三个未接来电,一个是余彣,两个是新戏的编剧。
余彣给自己留了言:晚上七点, 国宾大酒店,记得自己的身份, 不要给五爷丢脸。
夙玉看后眉毛习惯性地挑了挑, 带着他惯有的痞性, 似是还有几分嘲弄, 跟昨晚那个唯唯诺诺连话都不敢说的人简直派若两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助理还是挺有意思的,拿着保姆的钱,操着主母的心,吃软不吃硬,这个软当然是指像‘季桐’这样从里到外一点用处没有的废物软蛋,可能他觉得这样的人容易掌控且能满足他心里那点虚荣心?
夙玉从桌子上给自己倒了杯水,拯救了一下快要干枯的喉管,又点开了编剧的短信:早上十点半来影棚试场戏,第一百五十四场,剧本自己再看看,过来就直接找我。
总算来了个能让他心情稍微舒畅一点的消息了,他接的这个新戏名字叫《围城》,导演是个脾气古怪的老艺术家,对影视有着自己独特犀利的见解,剧情自是不用说,不过他的作品最令人震撼的还是那种震撼灵魂的视觉冲击,简直精彩……只是这次会导电视剧倒是令人出乎意料的。
围城是古装戏,主角是当红一线小生萧毅,长相在bata中算是出众的,演技也还在线,只是听说脾气不太好,又仗着身后有人撑腰,得罪了不少人,不过这在娱乐圈也见怪不怪,人成名后有点傲气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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